张卿子伤寒论卷三

明·张遂辰(号卿子)
来源:张卿子伤寒论

卷三

辨太陽病脈證並治第六

太陽病。項背強。。無汗。惡風。葛根湯主之。

太陽病。項背強。。汗出。惡風者。中風表虛也。項背強。。無汗。惡風者。中風表實也。表虛宜解肌。表實宜發汗。是以葛根湯發之也。

葛根湯方第十七

葛根(四兩) 麻黃(三兩去節) 桂枝(二兩去皮) 芍藥(二兩切) 甘草(二兩炙) 生薑(三兩切) 大棗(十二枚擘) 

上七味。㕮咀。以水一斗。先煮黃葛根。減二升。去沫。內諸藥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溫服一升。覆、取微似汗。不須啜粥。余如桂枝法將息及禁忌。

本草云。輕可去實。麻黃葛根之屬是也。此以中風表實。故加二物於桂枝湯中也。

張卿子云。按前桂枝葛根湯。則此葛根湯上。似失麻黃二字。蓋二葛根。即桂枝麻黃變例也。故二證項背強、惡風、一也。

太陽與陽明合病者。必自下利。葛根湯主之。

傷寒有合病。有並病。本太陽病不解。並於陽明者。謂之並病。二經俱受邪。相合病者。謂之合病。合病者。邪氣甚也。太陽陽明合病者。與太陽少陽合病。陽明少陽合病。皆言必自下利者。以邪氣並於陰。則陰實而陽虛。邪氣並於陽。則陽實而陰虛。寒邪氣甚。客於二陽。二陽方外實而不主裡。則裡氣虛。故必下利。與葛根湯。以散經中甚邪。太陽與陽明合病。不下利。但嘔者。葛根加半夏湯主之。

邪氣外甚。陽不主裡。裡氣不和。氣下而不上者。但下利而不嘔。裡氣上逆而不下者。但嘔而不下利。與葛根湯以散其邪。加半夏。以下逆氣。

葛根加半夏湯方第十八

葛根(四兩) 麻黃(三兩去節湯泡去黃汁焙乾稱) 生薑(三兩切) 甘草(二兩炙) 芍藥(二兩) 桂枝(二兩去皮) 大棗(十二枚擘) 半夏(半斤洗) 

上八味。以水一斗。先煮葛根麻黃。減二升。去白沫。內諸藥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溫服一升。覆、取微似汗。

太陽病。桂枝證。醫反下之。利遂不止。脈促者。表未解也。喘而汗出者。葛根黃連黃芩湯主之。

經曰。不宜下而便攻之。內虛熱入。協熱遂利。桂枝證者。邪在表也。而反下之。虛其腸胃。為熱所乘。遂利不止。邪在表則見陽脈。邪在裡。則見陰脈。下利脈微遲。邪在裡也。促為陽盛。雖下利。而脈促者。知表未解也。病有汗出而喘者。為自汗出而喘也。即邪氣外甚所致。喘而汗出者。為因喘而汗出也。即裡熱氣逆所致。與葛根黃芩黃連湯。散表邪。除裡熱。

葛根黃芩黃連湯方第十九

葛根(半斤) 甘草(二兩炙味甘平) 黃芩(二兩味苦寒) 黃連(三兩味苦寒) 

上四味。以水八升。先煮葛根。減二升。入諸藥。煮、取二升。去滓。分溫、再服。

內經曰。甘發散為陽。表未解者。散以葛根甘草之甘。苦以堅裡氣弱者。堅以黃連黃芩之苦。

太陽病。頭痛、發熱身疼、腰痛。骨節疼痛。惡風、無汗而喘者。麻黃湯主之。

此太陽傷寒也。寒則傷榮。頭痛、身疼、腰痛以至牽連骨節疼痛者。太陽經榮血不利也。內經曰。風寒客於人。使人毫毛畢直。皮膚閉而為熱者。寒在表也。風並於衛。衛實而榮虛者。自汗出而惡風寒也。寒並於榮。榮實而衛虛者。無汗而惡風也。以榮強衛弱故氣逆而喘。與麻黃湯。以發其汗。

麻黃湯方第二十

麻黃(三兩去節味甘溫) 桂枝(二兩去皮味辛熱) 甘草(一兩炙味甘平) 杏仁(七十個湯炮去皮尖味辛溫) 

上四味。以水九升。先煮麻黃。減二升。去上沫內諸藥。煮取二升半。去滓。溫服八合。覆取微似汗。不須啜粥。余如桂枝法將息。

內經曰。寒淫於內。治以甘熱。佐以苦辛。麻黃甘草。開肌發汗。桂枝杏仁。散寒下氣。

太陽與陽明合病。喘而胸滿者。不可下。宜麻黃湯主之。

陽受氣於胸中。喘而胸滿者。陽氣不宣發。壅而逆也。心下滿。腹滿。皆為實。當下之。此以為胸滿。非裡實。故不可下。雖有陽明。然與太陽合病。為屬表。是與麻黃湯發汗。

太陽病。十日以去。脈浮細而嗜臥者。外已解也。設胸滿脅痛者。與小柴胡湯。脈但浮者。與麻黃湯。

十日以去。向解之時也。脈浮細而嗜臥者。表邪已罷也。病雖已和解之。若脈但浮而不細者。則邪氣但在表也。與麻黃湯發散之。

太陽中風。脈浮緊。發熱、惡寒。身疼痛不汗出而煩躁者。大青龍湯主之。若脈微弱。汗出、惡風者。不可服。服之、則厥逆、筋惕、肉瞤、此為逆也。

此中風見寒脈也。浮則為風。風則傷衛。緊則為寒。寒則傷榮。榮衛俱病。故發熱、惡寒。身疼痛也。風並於衛者。為榮弱衛強。寒並於榮者。為榮強衛弱。今風寒兩傷則榮衛俱實。故不汗出而煩躁也。與大青龍湯發汗。以除榮衛風寒。若脈微弱汗出惡風者。為榮衛俱虛。反服青龍湯。則必亡陽。或生厥逆、筋惕、肉瞤。此治之逆也。

大青龍湯方第二十一

麻黃(六兩去節味甘溫) 桂枝(二兩去皮味辛熱) 甘草(二兩炙味甘平) 杏仁(四十個去皮尖味苦甘溫) 生薑(三兩切味辛溫) 大棗(十二枚擘味甘溫) 石膏如雞子大(碎味甘微寒) 

上七味。以水九升。先煮麻黃。減二升。去上沫。內諸藥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溫服一升。取微似汗。汗出多者。溫粉撲之。一服汗者。停後服。汗多亡陽。遂虛、惡風、煩躁、不得眠也。

辛甘均為發散。然風宜辛散。寒宜甘發。辛甘相合。乃能發散榮衛之風寒。麻黃、甘草、石膏、杏仁。以發散榮中之寒。桂枝、薑棗。以解除衛中之風。

王文祿云。大青龍、麻黃湯之變。小青龍、桂枝湯之變。

傷寒、脈浮緩。身不疼但重。乍有輕時。無少陰證者。大青龍湯發之。

此傷寒見風脈也。傷寒者身疼。此以風勝。故身不疼。中風者身重。此以兼風。故乍有輕時。不發厥吐利。無少陰里證者。為風寒外甚也。與大青龍湯以發散表中風寒。

許氏云。仲景治傷寒。一則桂枝。二則麻黃。三則青龍。三方鼎立。若證候與脈相對。無不應手而愈。

王文祿云。大青龍。治風寒外壅而閉熱於經者。故加石膏於發汗藥中。尤為峻劑。

傷寒表不解。心下有水氣。乾嘔發熱而咳。或渴、或利、或噎。或小便不利。少腹滿。或喘者。小青龍湯主之。

傷寒表不解。心下有水飲。則水寒相搏。肺寒氣逆。故乾嘔發熱而咳。針經曰。形寒飲冷則傷肺。以其兩寒相感。中外皆傷。故氣逆而上行。此之謂也。與小青龍湯。發汗散水。水氣內漬則所傳不一。故有或為之證。隨證增損以解化之。

小青龍湯方第二十二

麻黃(三兩去節味甘溫) 芍藥(三兩味酸微寒) 五味子(半升味酸溫) 乾薑(三兩味辛熱) 甘草(三兩炙味甘平) 桂枝(三兩去皮味辛熱) 半夏(半升湯洗味辛微溫) 細辛(三兩味辛溫) 

上八味。以水一斗。先煮麻黃。減二升。去上沫。內諸藥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溫服一升。

寒邪在表。非甘辛不能散之。麻黃桂枝甘草之辛甘。以發散表邪。水停心下而不行。則腎氣燥。內經曰。腎苦燥。急食辛以潤之。乾薑細辛半夏之辛。以行水氣而潤腎。咳逆而喘。則肺氣逆。內經曰。肺欲收。急食酸以收之。芍藥五味子之酸。以收逆氣而安肺。

加減法

若微利者。去麻黃。加蕘花。如雞子大。熬、令赤色。下利者不可攻其表。汗出必脹滿。麻黃髮其陽。水漬入胃。必作利。蕘花下十二水。水去。利則止。

若渴者。去半夏。加栝蔞根三兩。辛燥而苦潤。半夏辛而燥津液。非渴者所宜。故去之。栝蔞味苦而生津液。故加之。

若噎者。去麻黃。加附子一枚。炮。經曰。水得寒氣。冷必相搏。其人即。加附子。溫散水寒。病人有寒。復發汗。胃中冷。必吐蛔。去麻黃。惡發汗。

若小便不利。少腹滿。去麻黃。加茯苓四兩。水蓄下焦不行。為小便不利。少腹滿。麻黃髮津液於外。非所宜也。茯苓泄蓄水於下。加所當也。

若喘者。去麻黃。加杏仁半升。去皮尖。金匱要略曰。其人形腫。故不內麻黃。內杏子。以麻黃髮其陽故也。喘呼形腫。水氣標本之疾。

張卿子云。與柴胡湯症相似。此治表也。故近溫。彼半表半裡。故近清。

傷寒心下有水氣。咳而微喘發熱不渴。服湯已。渴者。此寒去欲解也。小青龍湯主之。

咳而微喘者。水寒射肺也。發熱不渴者。表證未罷也。與小青龍湯。發表散水。服湯已。渴者。裡氣溫。水氣散為欲解也。

太湯病。外證未解。脈浮弱者。當以汗解。宜桂枝湯。

脈浮弱者。榮弱衛強也。

太陽病。下之微喘者。表未解故也。桂枝加厚朴杏仁湯主之。

下後大喘。則為裡氣大虛。邪氣傳裡。正氣將脫也。下後微喘。則為裡氣上逆。邪不能傳裡。猶在表也。與桂枝湯以解外。加厚朴杏仁。以下逆氣。

太陽病。外證未解者。不可下也。下之為逆。欲解外者。宜桂枝湯主之。

經曰。本發汗而復下之。為逆也。若先發汗。治不為逆。

太陽病。先發汗。不解。而復下之。脈浮者不愈。浮為在外。而反下之。故令不愈。今脈浮。故知在外。當須解外則愈。宜桂枝湯主之。

經曰。柴胡湯證具而以他藥下之。柴胡湯證仍在者。復與柴胡湯。此雖已下之。不為逆。則其類矣。

太陽病。脈浮緊無汗。發熱。身疼痛。八九日不解。表證仍在。此當發其汗。服藥已。微除。其人發煩。目瞑。劇者必衄。衄乃解。所以然者。陽氣重故也。麻黃湯主之。

麻黃湯主之。正謂當發其汗一湯也。汗後則必微。除發衄而解。豈有奪血亡汗。再與麻黃之理汗乎。漢文錯綜接續。不可不知。

脈浮緊。無汗。發熱。身疼痛。太陽傷寒也。雖至八九日。而表證仍在。亦當發其汗。既服溫暖發散湯藥。雖未作大汗。亦微除也。煩者、身熱也。邪氣不為汗解。鬱而變熱。蒸於經絡。發於肌表。故生熱煩。肝受血而能視。始者氣傷榮。寒既變熱。則血為熱搏。肝氣不治。故目瞑也。劇者熱甚於經。迫血妄行而為衄。得衄、則熱隨血散而解。陽氣重者。熱氣重也。與麻黃湯。以解前太陽傷寒之邪也。

王文祿云。此與下二條同看。上條陽氣重。即下所謂不得越也。下條不徹。即上所謂微除也。麻黃瀉實。故主之。

太陽病。脈浮緊。發熱、身無汗。自衄者愈。

上文因服汗藥而衄。此不服汗藥而自衄。皆向愈之兆也。

風寒在經。不得汗解。鬱而變熱。衄則熱隨血散。故云自衄者愈。

二陽並病太陽初得病時。發其汗。汗先出不徹。因轉屬陽明。續自微汗出。不惡寒。若太陽病證不罷者。不可下。下之為逆。如此可小發汗。設面色緣緣正赤者。寒氣怫鬱在表。當解之、熏之。若發汗不徹。不足言陽氣怫鬱不得越。當汗不汗。其人躁煩。不知痛處。乍在腹中。乍在四肢。按之不可得。其人短氣。但坐。以汗出不徹故也。更發汗則愈。何以知汗出不徹。以脈澀故知也。

太陽病未解。傳併入陽明。而太陽證未罷者。名曰並病。續自微汗出。不惡寒者。為太陽證罷。陽明證具也。法當下之。若太陽證未罷者。為表未解。則不可下。當小發其汗。先解表也。陽明之經循面。色緣緣正赤者。陽氣怫鬱在表也。當解之、熏之以取其汗。若發汗不徹者。不足言陽氣怫鬱。止是當汗不汗。陽氣不得越散。邪無從出。壅甚於經。故躁煩也。邪循經行。則痛無常處。或在腹中。或在四肢。按之不可得。而短氣。但責以汗出不徹。更發汗則愈。內經曰。諸過者切之。澀者。陽氣有餘。為身熱無汗。是以脈澀。知陽氣壅鬱。而汗出不徹。

脈浮數者。法當汗出而愈。若下之。身重心悸者。不可發汗。當自汗出乃解。所以然者。尺中脈微。此裡虛。須表裡實。津液自和。便自汗出愈。

經曰。諸脈浮數。當發熱而灑淅惡寒。言邪氣在表也。是當汗出愈。若下之。身重心悸者。損其津液。虛其胃氣。若身重心悸。而尺脈實者。則下后里虛。邪氣乘虛傳裡也。今尺脈微。身重心悸者。知下后里虛。津液不足。邪氣不傳裡。但在表也。然以津液不足。則不可發汗。須裡氣實。津液足。便自汗出而愈。

脈浮緊者。法當身疼痛。宜以汗解之。假令尺中遲者。不可發汗。何以知之。然以榮氣不足。血少故也。

針經曰。奪血者無汗。尺脈遲者。為榮血不足。故不可發汗。

脈浮者。病在表。可發汗。宜麻黃湯。

浮為輕手得之。以候皮膚之氣。內經曰。其在皮者。汗而發之。

脈浮而數者。可發汗。宜麻黃湯。

浮則傷衛。數則傷榮。榮衛受邪。為病在表。故當汗散。

病常自汗出者。此為榮氣和。榮氣和者。外不諧。以衛氣不共榮氣和諧故爾。以榮行脈中。衛行脈外。復發其汗。榮衛和則愈。宜桂枝湯。

風則傷衛。寒則傷榮。衛受風邪而榮不病者。為榮氣和也。衛既客邪。則不能與榮氣和諧。亦不能衛護皮腠。是以常自汗出。與桂枝湯。解散風邪。調和榮衛則愈。

病人臟無他病。時發熱。自汗出。而不愈者。此衛氣不和也。先其時發汗則愈。宜桂枝湯主之。

臟無他病。里和也。衛氣不和。表病也。外臺云。里和表病。汗之則愈。所謂先其時者。先其發熱汗出之時發汗。則愈。

傷寒脈浮緊。不發汗。因致衄者。麻黃湯主之。

前條云太陽病八九日不解。當與麻黃湯。以發汗。因自衄而解。此條不發汗因致衄。麻黃湯主之。何也。蓋前條發汗自衄。以衄即汗也。故云衄乃解。此條不發汗。致衄乃邪鬱於經也。故以麻黃髮汗兩叚。不可不解。

傷寒脈浮緊。邪在表也。當與麻黃湯發汗。若不發汗。則邪無從出。壅甚於經。迫血妄行。因致衄也。

王三陽云。奪血者亡汗。既致衄。不可輕用麻黃湯。須審之又審。點滴不成流者可也。

傷寒。不大便六七日。頭痛有熱者。與承氣湯。其小便清者。知不在裡。仍在表也。當鬚髮汗。若頭痛者必衄。宜桂枝湯。

不大便六七日。頭痛有熱者。故宜當下。若小便清者。知里無熱。則不可下。經曰。小便數者。大便必硬。不更衣十日。無所苦也。況此不大便六七日。小便清者。不可責邪在裡。是仍在表也。與桂枝湯以解外。若頭疼不已。為表不罷。郁甚於經。迫血妄行。上為衄也。

王三陽雲頭痛有熱。便當解表。縱六七日不便。止當與大柴胡湯。承氣湯不當與也。疑有瘥字。雖十日不更衣。何懼之有。

傷寒。發汗。已解。半日許復煩。脈浮數者。可更發汗。宜桂枝湯主之。

煩者。熱也。發汗身涼為已解。至半日許。身復熱。脈浮數者邪不盡也。可更發汗。與桂枝湯。

凡病。若發汗。若吐、若下。若亡津液。陰陽自和者。必自愈。

重亡津液。則不能作汗。必待陰陽自和。乃自愈矣。

大下之後。復發汗。小便不利者。亡津液故也。勿治之。得小便利。必自愈。

因亡津液而小便不利者。不可以藥利之。俟津液足。小便利。必自愈也。

下之後。復發汗。必振寒。脈微細。所以然者。以內外俱虛故也。

發汗則表虛而亡陽。下之則裡虛而亡血。振寒者。陽氣微也。脈微細者。陰血弱也。

下之後。復發汗。晝日煩躁。不得眠。夜而安靜。不嘔不渴。無表證。脈沉微。身無大熱者。乾薑附子湯主之。

下之虛其里。汗之虛其表。既下又汗。則表裡俱虛。陽王於晝。陽欲復。虛不勝邪。正邪交爭。故晝日煩躁。不得眠。夜、陰王。陽虛不能與之爭。是夜則安靜。不嘔不渴者。里無熱也。身無大熱者。表無熱也。又無表證而脈沉微。知陽氣大虛。陰寒氣勝。與乾薑附子湯退陰復陽。

乾薑附子湯方第二十三

乾薑(一兩味辛熱) 附子(一枚生用去皮破八片味辛熱) 

上二味。以水三升。煮取一升。去滓、頓服。

內經曰。寒淫所勝。平以辛熱。虛寒大甚。是以辛熱劑勝之也。

王海藏云。服姜附湯有二法。當熱服。手少陰心也。水包火。熱服以接心火。身表寒盛。外火少也。寒從外生。熱從內消。譬如凍死。寒在外也。一法當寒服。足少陰腎也。寒邪入水。冷服以類腎水。身表微熱。內水多也。熱從外生。寒從內消。譬如飲冷。寒在內也。

發汗後。身疼痛。脈沉遲者。桂枝加芍藥生薑各一兩。人參三兩。新加湯主之。

汗後身疼痛。邪氣未盡也。脈沉遲。榮血不足也。經曰。其脈沉者。榮氣微也。又曰。遲者榮氣不足。血少故也。與桂枝湯。以解未盡之邪。加芍藥、生薑、人參。以益不足之血。

張兼善云。或謂經言表邪盛。脈浮而緊。法當身疼痛。宜以汗解之。況身疼皆系表邪未盡。此又加人參、芍藥、生薑、以益血。何也。余曰。表邪盛則身疼。血虛則身亦疼。其脈浮緊者。邪盛也。其脈沉微者。血虛也。盛者損之則安。虛者益之則愈。

發汗後。不可更行桂枝湯。汗出而喘。無大熱者。可與麻黃、杏仁、甘草、石膏、湯主之。汗出而喘。身無大熱。則所留之邪。止在上焦肺部。故用麻黃杏仁以散胸中之邪。甘草石膏以助西方之令。

發汗後喘。當作桂枝加厚朴杏仁湯。汗出則喘愈。今汗出而喘。為邪氣壅甚。桂枝湯不能發散。故不可更行桂枝湯。汗出而喘有大熱者。內熱氣甚也。無大熱者。表邪必甚也。與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。以散其邪。

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方第二十四

麻黃(四兩去節味甘溫) 杏仁(五十個去皮尖味甘溫) 甘草(二兩炙味甘平) 石膏(半斤碎綿裹味甘寒) 

上四味。以水七升。先煮麻黃。減二升。去上沫。內諸藥。煮取二升。去滓、溫服一升。

內經曰。肝苦急。急食甘以緩之。風氣通於肝。風邪外甚。故以純甘之劑發之。

張兼善云。余觀仲景常言發汗後。乃表邪悉解。止餘一證而已。故言不可行桂枝湯。今汗出而喘。無大熱。乃上焦餘邪未解。當用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以散之。夫桂枝加厚朴杏仁湯。乃桂枝證悉具而加喘者用之。注言汗出而喘。以為邪氣壅甚。非桂枝所能發散。此誤也。況身無大熱。更無他證。何故復言表邪必甚。其後章下後不可更行桂枝湯條下。注曰。汗下雖殊。既不當損正氣則一。其言有至理存焉。可見汗後所注之誤矣。原其理。當時因事發機。前後失於照應。故有此等之弊也。

王文祿云。成注謂不可更行。以表解故。正恐貽之熱耳。故復庵云。審知邪熱未解。雖經汗下。宜石膏竹葉湯。又云。太陽汗解後。不宜復行暖劑。

發汗過多。其人叉手自冒心。心下悸。欲得按者。桂枝甘草湯主之。

發汗過多。亡陽也。陽受氣於胸中。胸中陽氣不足。故病叉手自冒心。心下悸。欲得按者。與桂枝甘草湯。以調不足之氣。

桂枝甘草湯方第二十五

桂枝(四兩去皮味辛熱) 甘草(二兩炙味甘平) 

上二味。以水三升。煮取一升。去滓、頓服。

桂枝之辛。走肺而益氣。甘草之甘。入脾而緩中。

沈亮宸云。今人此證。則用黃耆。可見黃耆與桂枝。性用不甚相遠也。

發汗後。其人臍下悸者。欲作奔豚。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主之。

汗者心之液。發汗後。臍下悸者。心氣虛而腎氣發動也。腎之積。名曰奔豚。發則從少腹上至心下。為腎氣逆。欲上凌心。今臍下悸。為腎氣發動。故云欲作奔豚。與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。以降腎氣。

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方第二十六

茯苓(半斤味甘平) 甘草(三兩炙味甘平) 大棗(十五枚擘味甘平) 桂枝(四兩去皮) 

上四味。以甘瀾水一斗。先煮茯苓。減二升。內諸藥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溫服一升。日三服。作甘瀾水法。取水二斗。置大盆內。以杓揚之。水上有珠子五六千顆相逐。取用之。

茯苓以伐腎邪。桂枝能泄奔豚。甘草大棗之甘。滋助脾土。以平腎氣。煎用甘瀾水者。揚之無力。取不助腎氣也。

發汗後腹脹滿者。厚朴生薑甘草半夏人參湯主之。

汗後腹滿。與下後腹滿不同。

吐後腹脹。與下後腹滿皆為實。言邪氣乘虛入里為實。發汗後外已解也。腹脹滿。知非裡實。由脾胃津液不足。氣澀不通。壅而為滿。與此湯和脾胃而降氣。

厚朴生薑甘草半夏人參湯方第二十七

厚朴(半斤去皮炙味苦溫) 生薑(半斤切味辛溫) 半夏(半斤洗味辛平) 人參(一兩味溫) 甘草(二兩炙味甘平) 

上五味。以水一斗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、溫服一升。日三服。

內經曰。脾欲緩。急食甘以緩之。用苦泄之。厚朴之苦。以泄腹滿。人參甘草之甘。以益脾胃。半夏生薑之辛。以散滯氣。

王三陽云。曰吐曰下後。脹滿為實者。表邪未除而誤下之故也。此發汗後。邪氣已散矣。故知非裡實也。

傷寒若吐若下後。心下逆滿。氣上衝胸。起則頭眩。脈沉緊。發汗則動經。身為振振搖者。茯苓桂枝白朮甘草湯主之。

吐下之後。陽氣虛陷。雖心下逆滿。皆陽虛不能主持中氣也。故與白朮甘草以補中枝。以益陽。茯苓以泄滿。

吐下後。裡虛氣上逆者。心下逆滿。氣上衝胸。表虛陽不足。起則頭眩。脈浮緊。為邪在表。當發汗。脈沉緊。為邪在裡。則不可發汗。發汗則外動經絡。損傷陽氣。陽氣外虛。則不能主持諸脈。身為振振搖也。與此湯以和經益陽。

茯苓桂枝白朮甘草湯方第二十八

茯苓(四兩味甘平) 桂枝(三兩去皮味辛熱) 白朮(二兩味苦甘溫) 甘草(二兩炙味甘平) 

上四味。以水六升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、分溫參服。

陽不足者。補之以甘。茯苓白朮。生津液而益陽也。裡氣逆者。散之以辛。桂枝甘草。行陽散氣。

沈亮宸云。滿用術甘。非石山立齋。誰與言此。茯苓、松根氣所結。故降逆氣。虛者尤宜。

發汗。病不解。反惡寒者。虛故也。芍藥甘草附子湯主之。

發汗病解。則不惡寒。發汗病不解。表實者。亦不惡寒。今發汗。病且不解。又反惡寒者。榮衛俱虛也。汗出則榮虛。惡寒則衛虛。與芍藥甘草附子湯以補榮衛。

芍藥甘草附子湯方第二十九

芍藥(三兩味酸微寒) 甘草(三兩炙味甘平) 附子(一枚炮去皮破八片味辛熱) 

以上三味。以水五升。煮取一升五合。去滓、分溫服。疑非仲景意。

芍藥之酸。收斂津液而益榮。附子之辛溫。固陽氣而補衛。甘草之甘。調和辛酸而安正氣。

發汗、若下之。病仍不解。煩躁者。茯苓四逆湯主之。

發汗若下。病宜解也。若病仍不解。則發汗。外虛陽氣下之。內虛陰氣。陰陽俱虛。邪獨不解。故生煩躁。與茯茯四逆湯。以復陰陽之氣。

茯苓四逆湯方第三十

茯苓(六兩味甘平) 人參(一兩味甘溫) 甘草(二兩炙味甘平) 乾薑(一兩味辛熱) 附子(一枚生用去皮破八片味辛熱) 

上五味。以水五升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、溫服七合。日三服。

四逆湯以補陽。加茯苓人參以益陰。

沈亮宸云。正虛有邪。正欲勝邪而不能。故煩躁。溫其正氣。邪自除矣。又云。大青龍煩躁者。實也。茯苓四逆湯煩躁者。虛也。

發汗後。惡寒者虛故也。不惡寒。但熱者。實也。當和胃氣。與調胃承氣湯。

汗出而惡寒者。表虛也。汗出而不惡寒。但熱者。裡實也。經曰。汗出不惡寒者。此表解。里未和。與調胃承氣湯。和胃氣。

太陽病。發汗後。大汗出。胃中干。煩躁不得眠。欲得飲水者。少少與飲之。令胃氣和。則愈。若脈浮。小便不利。微熱。消渴者。與五苓散主之。

小便不利而渴。此膀胱蓄熱津液不行也。與五苓散。以利水行津。

發汗。已解。胃中干。煩躁不得眠。欲飲水者。少少與之。胃氣得潤。則愈。若脈浮者。表未解也。飲水多而小便少者。謂之消渴。裡熱甚實也。微熱、消渴者。熱未成實。上焦燥也。與五苓散。生津液。和表裡。

五苓散方第三十一

豬苓(十八銖味甘平去皮) 澤瀉(一兩六銖半味酸鹹) 茯苓(十八銖) 桂枝(半兩去皮味辛熱) 白朮(十八銖味甘平) 

上五味。為末。以白飲和。服方寸匕。日三服。多飲暖水。汗出。愈。

淡者。一也。口入一而為甘。甘甚而反淡。甘緩而淡滲。豬苓、白朮、茯苓。三味之甘。潤虛燥而利津液。鹹味下泄為陰。澤瀉之咸。以泄伏水。辛甘發散為陽。桂枝之辛甘。以和肌表。

張兼善云。煩渴用白虎。宜也。其用五苓散。滲津液。何哉。曰。白虎乃表證已解。邪傳裡而煩渴者。今脈尚浮。身有微熱而渴。乃表邪未全解。故用桂枝之辛。和肌表。白朮茯苓之甘淡。以潤虛燥也。

王宇泰云。此說亦未瑩。太陽、經也。膀胱、腑也。膀胱者。溺之室也。五苓散者。利溺藥也。膀胱者。津液之府。故東垣以渴為膀胱經本病。然則治渴者。當瀉膀胱之熱。瀉膀胱之熱者。利小便而已矣。

發汗已。脈浮數。煩渴者。五苓散主之。

發汗已。脈浮數者。表邪未盡也。煩渴。亡津液。胃燥也。與五苓散。和表潤燥。

傷寒。汗出而渴者。五苓散主之。不渴者。茯苓甘草湯主之。

傷寒汗出而渴者。亡津液。胃燥。邪氣漸傳裡也。五苓散以和表裡。若汗出不渴者。邪氣不傳裡。但在表而表虛也。與茯苓甘草湯。和表合衛。

茯苓甘草湯方第三十二

茯苓(二兩味甘平) 桂枝(二兩去皮味辛熱) 生薑(三兩切味辛溫) 甘草(一兩味甘平) 

上四味。以水四升。煮取二升。去滓。分溫三服。

茯苓甘草之甘。益津液而和衛。桂枝生薑之辛。助陽氣而解表。

中風發熱。六七日不解而煩。有表裡證。渴欲飲水。水入則吐者。名曰水逆。五苓散主之。

中風發熱。至六七日則當解。若不解。煩者。邪在表也。渴欲飲水。邪傳裡也。裡熱甚。則能消水。水入則不吐。裡熱少。則不能消水。停積不散。飲而吐水也。以其因水而吐。故名水逆。與五苓散。和表裡。散停飲。

婁氏云。既曰裡熱少。不能消水。與五苓。則前治煩躁消渴。益爽然矣。

未持脈時。病人叉手自冒心。師因教試令咳。而不咳者。此必兩耳聾。無聞也。所以然者。以重發汗虛故如此。

發汗多。亡陽。胸中陽氣不足者。病人手叉自冒心。師見外證。知陽氣不足也。又試令咳而不即咳者。耳聾也。知陽氣虛明矣。耳聾者陽氣虛。精氣不得上通於耳故也。

王三陽云。看此病。當常思少陽柴胡證。但強弱自不同耳。

發汗後。飲水多。必喘。以水灌之。亦喘。

喘、肺疾。飲水多。喘者。飲冷傷肺也。以冷水灌洗而喘者。形寒傷肺也。

發汗後。水藥不得入口。為逆。若更發汗。必吐下不止。

發汗後。水藥不得入口。為之吐逆。發汗亡陽。胃中虛冷也。若更發汗。則愈損陽氣。胃氣大虛。故吐下不止。

發汗吐下後。虛煩不得眠。若劇者。必反覆顛倒。心中懊憹。梔子豉湯主之。

發汗吐下後。邪熱乘虛。客於胸中。謂之虛煩者。熱也。胸中煩熱鬱悶而不得發散者。是也。熱氣伏於裡者則喜睡。今熱氣浮於上。煩擾陽氣。故不得眠。心惡熱。熱甚則必神昏。是以劇者。反覆顛倒而不安。心中懊憹而憤悶。懊憹者。俗謂鶻突是也。內經曰。其高者。因而越之。與梔子豉湯。以吐胸中之邪。

梔子豉湯方第三十三

梔子(十四枚擘味苦寒) 香豉(四合綿裹寒) 

上二味。以水四升。先煮梔子。得二升半。內豉。煮取一升半。去滓。分為二服。溫進一服。得吐者。止後服。

酸苦湧泄為陰。苦以湧吐。寒以勝熱。梔子豉湯相合。吐劑宜矣。

成氏云。吐證亦自不同。如不經汗下。邪氣蘊鬱於膈。則謂之實也。應以瓜蒂散吐之。瓜蒂散。吐胸中之實邪也。若發汗吐下後邪氣乘虛留於胸中。則謂之虛煩。應以梔子湯吐之。此吐胸中虛煩也。

若少氣者。梔子甘草豉湯主之。若嘔者梔子生薑豉湯主之。

少氣者。熱傷氣也。加甘草以益氣。嘔者。熱煩而氣逆也。加生薑以散氣。少氣則氣為熱搏。散而不收者。甘以補之可也。嘔則氣為熱搏。逆而不散者。辛以散之可也。

梔子甘草豉湯方第三十四

於梔子豉湯方內。加入甘草二兩。余依前法。得吐。止後服。

梔子生薑豉湯方第三十五

於梔子豉湯方內。加生薑五兩。余依前法。得吐。止後服。

發汗。若下之。而煩熱。胸中窒者。梔子豉湯主之。

陽受氣於胸中。發汗若下。使陽氣不足。邪熱客於胸中。結而不散。故煩熱而胸中窒塞。與梔子豉湯。以吐胸中之邪。

傷寒五六日。大下之後。身熱不去。心中結痛者。未欲解也。梔子豉湯主之。

傷寒五六日。邪氣在裡之時。若大下後。身熱去。心胸空者。為欲解。若大下後。身熱去而心結痛者。結胸也。身熱不去心中結痛者。虛煩也。結胸。為熱結胸中為實。是熱氣已收斂於內。則外身熱去。虛煩。為熱客胸中。未結為實散漫為煩。是以身熱不去。六七日。為欲解之時。以熱為虛煩。故云未欲解也。與梔子豉湯以吐除之。

傷寒下後。心煩、腹滿。臥起不安者。梔子厚朴湯主之。

下後。但腹滿而不心煩。即邪氣入里。為裡實。但心煩而不腹滿。即邪氣在胸中。為虛煩。既煩且滿。則邪氣壅於胸腹之間也。滿則不能坐。煩則不能臥。故臥起不安。與梔子厚朴湯。吐煩泄滿。

梔子厚朴湯方第三十六

梔子(十四枚擘味苦寒) 厚朴(四兩姜炙苦溫) 枳實(四兩水浸去穰炒味苦寒) 

以上三味。以水三升半。煮取一升半。去滓。分二服。溫進一服。得吐者。止後服。

酸苦湧泄。梔子之苦。以湧虛煩。厚朴枳實之苦。以泄腹滿。

傷寒。醫以九藥大下之。身熱不去。微煩者。梔子乾薑湯主之。

丸藥不能除熱。但損正氣。邪氣乘虛。留於胸中。而未入深者。則身熱不去而微煩。與梔子乾薑湯。吐煩正氣。

梔子乾薑湯方第三十七

梔子(十四枚擘味苦寒) 乾薑(二兩味辛熱) 

上二味。以水三升半。煮取一升半。去滓。分二服。溫進一服。得吐者。止後服。

苦以湧之。梔子之苦。以吐煩。辛以潤之。乾薑之辛。以益氣。

凡用梔子湯。病人舊微溏者。不可與服之。

病人舊微溏者。裡虛而寒在下也。雖煩。則非蘊熱。故不可與梔子湯。內經曰。先泄而後生他病者。治其本。必且調之。後乃治其他病。

太陽病發汗。汗出不解。其人仍發熱。心下悸。頭眩。身瞤。動振振欲擗地者。真武湯主之。

發汗不解。仍發熱。邪氣未解也。心下悸。頭眩、身瞤。動振振欲擗地者。汗出亡陽也。裡虛為悸。上虛為眩。經虛為身瞤振振搖。與真武湯主之。溫經復陽。

咽喉乾燥者。不可發汗。

津液不足也。

淋家不可發汗。發汗必便血。

膀胱裡熱則淋。反以湯藥發汗。亡耗津液。增益客熱。膀胱虛。必小便血。

瘡家雖身疼痛。不可發汗。發汗則痓。

表虛聚熱則生瘡。瘡家身疼。如傷寒。不可發汗。發汗則表氣愈虛。熱勢愈甚。生風。故變痓也。

衄家不可發汗。汗出。必額上陷。脈急緊。直視。不能眴。不得眠。

衄者。上焦亡血也。若發汗。則上焦津液枯竭。經絡乾澀。故額上陷。脈急緊。諸脈者。皆屬於目。筋脈緊急。則牽引其目。故直視。不能眴。眴瞬合目也。針經曰。陰氣虛。則目不瞑。亡血為陰虛。是以不得眠也。韓氏云。此人素有衄血證。非傷寒後。如前條之衄也。故不可發汗。

亡血家不可發汗。發汗。則寒慄而振。

針經曰。奪血者無汗。奪汗者無血。亡血發汗。則陰陽俱虛。故寒慄而振搖。

汗家重發汗。必恍惚心亂。小便已陰疼。與禹餘糧丸缺。

汗者心之液。汗家重發汗則心虛。恍惚心亂。奪汗則無水。故小便已。陰中疼。

王三陽云。血家汗家。俱指本人平時舊病言之也。

病人有寒。復發汗。胃中冷。必吐蛔。

病人有寒。則當溫散。反發汗。損陽氣。胃中冷。必吐蛔也。

王三陽云。溫散者。理中湯之類是也。

活人云。先服理中丸。次服烏梅丸。

本發汗而復下之。此為逆也。若先後汗。治不為逆。本先下之。而反汗之。為逆。若先下之。治不為逆。

病在表者。汗之為宜。下之為逆。病在裡者。下之為宜。汗之為逆。經曰。陽盛陰虛。汗之則死。下之則愈。陽虛陰盛。汗之則愈。下之則死。

婁氏云。陽盛。則陽並於陰。故宜下。陰盛。則陰並於陽。故宜汗。陽並於陰。沉而實也。陰並於陽。浮而實也。

又云。陽盛陰虛。是病在裡。陽虛陰盛。是病在表。

傷寒。醫下之。續得下利。清穀不止。身疼痛者。急當救里。後身疼痛。清便自調者。急當數表。數里。宜四逆湯。救表。宜桂枝湯。

傷寒。下之。續得下利。清穀不止。身疼痛者。急當數里者。以裡氣不足。必先救之。急與四逆湯。得清便自調。知裡氣已和。然後急與桂枝湯。以救表。身疼者。表邪也。內經曰。病發而不足。標而本之。先治其標。後治其本。此以寒為本也。

王三陽云。此證當照顧協熱利。須審其利之色何如。與勢之急緩。不可輕投四逆桂枝也。

沈亮宸云。此大關鍵。不可不知。若兩感者。亦可類推矣。

病、發熱頭痛。脈反沉。若不瘥。身體疼痛。當救其里。宜四逆湯。

陽病見陰脈。裡虛甚矣。若不瘥三字緊甚。言此時當急投四逆救里不可緩也。緩則無及矣。

發熱頭痛。表病也。脈反沉者。里脈也。經曰。表有病者。脈當浮大。今脈反沉遲故知愈也。見表病而得里脈。則當瘥。若不瘥。為內虛寒甚也。與四逆湯救其里。

王宇泰云。此為陽病得陰脈。若以發熱體痛。證在太陽。遲投四逆。則病生他變矣。

太陽病。先下之而不愈。因復發汗。以此表裡俱虛。其人因致冒。冒家汗出自愈。所以然者。汗出表和故也。得里未和。然後復下之。

冒者、郁也。下之則裡虛而亡血。汗之則表虛而亡陽。表裡俱虛。寒氣怫鬱。其人因致冒。金匱要略曰。亡血復汗。寒多。故令鬱冒。汗出則怫鬱之邪得解。則冒愈。金匱要略曰。冒家欲解。必大汗出。汗出表和。而里未和者。然後復下之。

太陽病未解。脈陰陽俱停。必先振慄。汗出而解。但陽脈微者。先汗出而解。但陰脈微者。下之而解。若欲下之。宜調胃承氣湯主之。

細觀經文言陰陽俱利。則自然汗出而解。此振慄作汗。不必發汗明矣。但陽脈微則先自汗而解。陰脈微尚須下之而解。先汗出與下之自有分別。

脈陰陽俱停。無偏勝者。陰陽氣和也。經曰。寸口、關上、尺中。三處大小浮沉遲數同等。此脈陰陽為和平。雖劇當愈。今陰陽既和。必先振慄。汗出而解。但陽脈微者。陽不足而陰有餘也。經曰。陽虛陰盛。汗之則愈。陰脈微者。陰不足而陽有餘也。經曰。陽盛陰虛。下之則愈。

王三陽云。陰陽俱停者。三部相等。皆微脈也。既見微脈。不必更用汗下法。彼必自汗出。自便利而愈。不必如成先生陽盛陰虛之說也。蓋觀經文用調胃與若字可知矣。非必當下之下也。

太陽病。發熱。汗出者。此為榮弱衛強。故使汗出。欲救邪風者。宜桂枝湯。

太陽中風。風並於衛。則衛實而榮虛。榮者、陰也。衛者、陽也。發熱汗出陰弱陽強也。內經曰。陰虛者。陽必湊之。故少氣。時熱而汗出。與桂枝湯。解散風邪。調和榮衛。

傷寒。中風五六日。往來寒熱。胸脅苦滿。默默不欲飲食。心煩喜嘔。或胸中煩而不嘔。或渴。或腹中痛。或脅下痞硬。或心下悸。小便不利。或不渴。身有微熱或咳者。與小柴胡湯主之。

病有在表者。有在裡者。有在表裡之間者。此邪氣在表裡之間。謂之半表半裡證。五六日。邪氣自表傳裡之時。中風者。或傷寒。至五六日也。玉函曰。中風五六日。傷寒。往來寒熱。即是。或中風。或傷寒。非是傷寒再中風。中風復傷寒也。經云。傷寒、中風有柴胡證。但見一證便是。不必悉具者。正是謂或中風或傷寒也。邪在表則寒。邪在裡則熱。今邪在半表半裡之間。未有定處。是以寒熱往來也。邪在表。則心腹不滿。邪在裡。則心腹脹滿。今止言胸脅苦滿。知邪氣在表裡之間。未至於心腹滿。言胸脅苦滿。知邪氣在表裡也。默默、靜也。邪在表。則呻吟不安。邪在裡。則煩悶亂。內經曰。陽入之陰則靜。默默者。邪方自表之裡。在表裡之間也。邪在表則能食。邪在裡則不能食。不欲食者。邪在表裡之間。未至於必不能食也。邪在表。則不煩不嘔。邪在裡。則煩滿而嘔煩。喜嘔者。邪在表方傳裡也。邪初入里。未有定處。則所傳不一。故有或為之證。有柴胡證。但見一證便是。即是此或為之證。

小柴胡湯方第三十八

柴胡(半斤味苦微寒) 黃芩(三兩味苦寒) 人參(三兩味甘溫) 甘草(三兩味甘平) 半夏(半升洗味辛溫) 生薑(三兩切味辛溫) 大棗(十三擘味甘平) 

上七味。以水一斗二升。煮取六升。去滓。再煎。取三升。溫服一升。日三服。

內經曰。熱淫於內。以苦發之。柴胡黃芩之苦。以後傳邪之熱。里不足者。以甘緩之。人麥甘草之甘。以緩中和之氣。邪半入里。則裡氣逆。辛以散之。半夏以除煩嘔。邪半在表。則榮衛爭之。辛甘解之。薑棗以和榮衛。

成氏云。傷寒邪氣在表者。必漬形以為汗。邪氣在裡者。必盪滌以取利。其於不外不內。半表半裡。是當和解則可也。小柴胡。和解表裡之劑。

王三陽云。此證在半表半裡。或中風。或傷寒。三四日得之也。或有傳經而得。或直中此經。始終不傳者。醫人但見一證。而以脈合之。便當照此方治藥。不可汗下。亦不可求諸證悉具也。

後加減法

若胸中煩而不嘔。去半夏人參。加栝蔞實一枚。

胸中煩而不嘔。熱聚而氣不逆也。甘者令人中滿。方熱聚。無用人參之補。辛散逆氣。既不嘔。無用半夏之辛。溫熱宜寒。療聚宜苦。栝蔞實苦寒。以泄胸中蘊熱。若渴者。去半夏。加人參。合前成四兩半。栝蔞根四兩。

半夏燥津液。非渴者所宜。人參甘而潤。栝蔞根苦而涼。徹熱生津。二物為當。

若腹中痛者。去黃芩。加芍藥三兩。

去黃芩。惡寒中。加芍藥。以通壅。

若脅下痞硬。去大棗。加牡蠣四兩。

甘令人中滿。痞者。去大棗之甘。咸以軟之。痞硬者。加牡蠣之咸。

王三陽云。不如枳桔穩當。

若心下悸。小便不利者。去黃芩、加茯苓四兩。

飲而水蓄不行為悸。小便不利。內經曰。腎欲堅。急食苦以堅腎。則水益堅。故去黃芩。淡味滲泄為陽。茯苓甘淡。以泄伏水。

若不渴。外有微熱者。去人參。加桂三兩。溫覆。取微汗。愈。

不渴者。里和也。故去人參。外有微熱。表未解也。加桂以發汗。

王三陽云。加桂句。亦要顧寒多熱少。

若咳者。去人參、大棗、生薑。加五味子半升。乾薑二兩。

咳者。氣逆也。甘則壅氣。故去人參大棗。內經曰。肺欲收。急食酸以收之。五味子之酸。以收逆氣。肺寒則咳。散以辛熱。故易生薑以乾薑之熱也。

婁氏云。亦有肺熱而嗽者。亦有風邪未散而嗽者。但咳與嗽不同。五味乾薑當斟酌。

血弱氣盡。腠理開。邪氣因入。與正氣相搏。結於脅下。正邪分爭。往來寒熱。休作有時。默默不欲飲食。臟腑相連。其痛必下。邪高痛下。故使嘔也。小柴胡湯主之。

人之氣血。隨時盛衰。當月郭空之時。則為血弱氣盡。腠理開疏之時也。邪氣乘虛。傷人則深。針經曰。月郭空。則海水東盛。人血氣虛。衛氣去。形獨居。肌肉減。皮膚緩。腠理開。毛髮殘。膲理薄。煙垢落。當是時。遇賊風。則其入深者是矣。邪因正虛。自表之裡。而結於脅下。與正分爭。作往來寒熱。默默不欲飲食。此為自外之內。經絡與臟腑相連。邪氣隨經必傳於裡。故曰。其痛下。痛、一作病。邪在上焦為邪高。邪漸傳裡為痛下。裡氣與邪氣相搏。逆而上行。故使嘔也。與小柴胡湯。以解半表半裡之邪。

服柴胡湯已。渴者、屬陽明也。以法治之。

服小柴胡湯。表邪已而渴。里邪傳於陽明也。以陽明治之。

王三陽云。前條渴者去半夏。柴胡證已具。未服柴胡湯。先見渴證者也。此條渴者。已服柴胡湯。外證已除而又渴者也。

得病六七日。脈遲浮弱。惡風寒。手足溫。醫二三下之。不能食。而脅下滿痛。面目及身黃。頸項強。小便難者。與柴胡湯。後必下重。本渴而飲水。嘔者。柴胡湯不中與也。食谷者噦。

因下之而脅痛。不可與柴胡。

得病六七日。脈遲浮弱。惡風寒。手足溫。則邪氣在半表半裡。未為實。反二三下之。虛其胃氣。損其津液。邪蘊於裡。故不能食而脅下滿痛。胃虛。為熱蒸之。熏發於外。面目及身悉黃也。頸項強者。表仍未解也。小便難者。內亡津液。雖本柴胡湯證。然以裡虛。下焦氣澀。而小便難。若與柴胡湯。又走津液。後必下重也。不因飲水而嘔者。柴胡湯證。若本因飲而嘔者。水停心下也。金匱要略曰。先渴卻嘔者。為水停心下。此屬飲家。飲水者。水停而嘔。食谷者。物聚而噦。皆非小柴胡湯所宜。二者皆柴胡湯之戒。不可不識也。

傷寒四五日。身熱、惡風。頸項強。脅下滿。手足溫而渴者。小柴胡湯主之。

上文宜用柴胡而反下之道。至脅痛項強。小便難利。柴胡為藥劑。若本病項強脅滿者。正宜用柴胡而非其例矣。故申言之。

身熱、惡風。頸項強者。表未解也。脅下滿而渴者。里不和也。邪在表。則手足通熱。邪在裡。則手足厥寒。今手足溫者。知邪在表裡之間也。與小柴胡湯。以解表裡之邪。

傷寒。陽脈澀。陰脈弦。法當腹中急痛者。先與小建中湯。不瘥者。與小柴胡湯主之。

脈陽澀陰弦。而腹中急痛者。當作里有虛寒治之。與小建中湯。溫中散寒。若不瘥者。非裡寒也。必由邪氣自表之裡。裡氣不利所致。與小柴胡湯。去黃芩。加芍藥。以除傳裡之邪。

小建中湯方第三十九

桂枝(三兩去皮味辛溫) 甘草(三兩炙味甘平) 大棗(十二枚擘味甘溫) 芍藥(六兩味酸微寒) 生薑(三兩切味辛溫) 膠飴(一升味甘溫) 

上六味。以水七升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、內膠飴。更上微火消解。溫服一升。日三服。嘔家不可用建中湯。以甜故也。

建中者。建脾也。內經曰。脾欲緩。急食甘以緩之。膠飴大棗甘草之甘。以緩中也。辛、潤也。散也。榮衛不足。潤而散之。桂枝生薑之辛。以行榮衛。酸、收也。泄也。正氣虛弱。收而行之。芍藥之酸。以收正氣。

成氏云。或謂桂枝湯解表而芍藥數少。建中湯溫里而芍藥數多。何也。皮膚為近。則制小其服。心腹為遠。則制大其服。此所以為不同也。

傷寒中風。有柴胡證。但見一證便是。不必悉具。

柴胡證。是邪氣在表裡之間也。或胸中煩而不嘔。或渴。或腹中痛。或脅下痞硬。或心下悸。小便不利。或不渴。身有微熱。或咳。但見一證。便宜與柴胡湯治之。不必待其證候全具也。

凡柴胡湯病證而下之。若柴胡證不罷者。復與柴胡湯。必蒸蒸而振。卻發熱汗出而解。

邪在半表半裡之間。為柴胡證。即未作裡實。醫便以藥下之。若柴胡證仍在者。雖下之。不為逆。可復與柴胡湯。以和解之。得湯。邪氣還表者。外作蒸蒸而熱。先經下。裡虛。邪氣欲出。內則振振然也。正氣勝。陽氣生。卻復發熱。汗出而解也。

傷寒二三日。心中悸而煩者。小建中湯主之。

前條心下悸而煩。皆與柴胡湯。此條悸而煩。建中主之何也。前條悸而煩。以往來寒熱默默不食。自表傳裡之悸煩也。此條悸而煩。以邪氣在表裡。頭疼發熱之時而悸煩。此裡虛血氣不勝其邪之故也。故與建中湯以溫里。如此可悟。凡治悸煩之例也。

傷寒二三日。邪氣在表。未當傳裡之時。心中悸而煩。是非邪氣搏所致。心悸者。氣虛也。煩者。血虛也。以氣血內虛。與小建中湯。先建其里。

太陽病。過經十餘日。反二三下之。後四五日。柴胡證仍在者。先與小柴胡湯。嘔不止。心下急。鬱郁微煩者。為未解也。與大柴胡湯下之。則愈。

日數過多。累經攻下。而柴胡證不罷者。亦須先與小柴胡湯。以解其表。經曰。凡柴胡湯疾證而下之。若柴胡證不罷者。復與柴胡者是也。嘔止者。表裡和也。若嘔不止。鬱郁微煩者。裡熱已甚。結於胃中也。與大柴胡湯。下其裡寒則愈。

大柴胡湯方第四十

柴胡(半斤味甘平) 黃芩(三兩味苦寒) 芍藥(三兩味酸微寒) 半夏(半升洗味辛溫) 生薑(五兩切味辛溫) 枳實(四枚炙味苦寒) 大棗(十二枚擘甘溫) 大黃(二兩味苦寒) 

上七味。以水一斗二升。煮取六升。去滓。再煎。溫服一升。日三服。一方用大黃二兩。若不加大黃。恐不為大柴胡湯也。

柴胡黃芩之苦。入心而折熱。枳實芍藥之酸苦。湧泄而扶陰。辛者、散也。半夏之辛。以散逆氣。辛甘、和也。薑棗之辛甘。以和榮衛。

成氏云。方有緩急輕重。醫當臨時斟酌。如大滿大實。堅有燥屎者。非駛劑則不能泄。是以有大小承氣之峻也。如不至大堅滿。惟邪熱甚而攻下者。又非承氣湯之可投。必也輕緩之劑。乃大柴胡湯。用以逐邪熱也。是知大柴胡為下劑之緩者。

傷寒十三日不解。胸脅滿而嘔。日晡所發潮熱。已而微利。此本柴胡證。下之而不得利。今反利者。知醫以丸藥下之。非其治也。潮熱者。實也。先宜小柴胡湯以解外。後以柴胡加芒硝湯主之。

傷寒十三日再傳經盡。當解之時也。若不解。胸脅滿而嘔者。邪氣猶在表裡之間。此為柴胡湯證。若以柴胡湯下之。則更無潮熱自利。醫反以丸藥下之。虛其腸胃。邪氣乘虛入腑。日晡所發潮熱。熱已而利也。潮熱雖為熱實。然胸脅之邪未已。故先與小柴胡湯以解外。後以柴胡加芒硝。以下胃熱。

柴胡加芒硝湯方第四十一

於小柴胡湯方內。加芒硝六兩。余依前法。服不解。更服。

傷寒十三日不解。過經。譫語者。以有熱也。當以湯下之。若小便利者。大便當硬。而反下利。脈調和者。知醫以丸藥下之。非其治也。若自下利者。脈當微厥。今反和者。此為內實也。調胃承氣湯主之。

過經不解而譫語。其為熱證明矣。以湯藥下之。則熱除垢淨。以丸藥下之。則熱留腸胃而下利不止。與調胃承氣以盪滌餘熱。

傷寒十三日再傳經盡。謂之過經。譫語者。陽明胃熱也。當以諸承氣湯下之。若小便利者。津液偏滲。大便當硬。反下利者。知醫以丸藥下之也。下利脈微而厥者。虛寒也。今脈調和。則非虛寒。由腸虛胃熱。脅熱而利也。與調胃承氣湯。以下胃熱。

王宇泰云。經文內實之實。當作熱。注偏滲。偏、當作漏。

又云。此叚有五反一對。熱與厥反。丸與湯反。便硬與下利反。脈微與脈和反。藥下與自利反。小便與大便硬為一對。讀者宜細詳之。

王三陽云。前條傷寒醫下之續得下利。清穀不止。身疼痛者。急當救里。用四逆者。觀身有疼痛。則知邪全在表。大不當下。下之。則裡虛之甚。略無分毫邪氣在裡。故元氣受損。清穀不止。急當用溫藥救里。況醫下之。不云丸藥。則必是承氣湯。里之受病多矣。可不急救乎。且外疼痛。亦須用桂枝可知。此證寒未變熱。或寒中陰經之證。全未熱也。此條本柴胡證邪在半表半裡。一半不當下。一半當下。況以丸藥下之。表熱不能徹去。故邪熱乘虛傳裡。為脅熱利。且外證譫語。內有實邪可知。脈又調和。元氣頗在。故用承氣湯後下之也。此二條。正宜參看用藥。不可誤也。

過經譫語。陽明胃熱也。成注的甚。前條胸脅滿而嘔。日晡潮熱下利。乃大柴胡症。過經譫語。乃陽明症。不可不辨。

太陽病不解。熱結膀胱。其人如狂。血自下。下者愈。其外不解者。尚未可攻。當先解外。外解已。但少腹急結者。乃可攻之。宜桃核承氣湯方。

太陽、膀胱經也。太陽經邪熱不解。隨經入腑。為熱結膀胱。其人如狂者。為未至於狂。但不寧爾。經曰。其人如狂者。以熱在下焦。太陽多熱。熱在膀胱。必與血相搏。若血不為蓄。為熱迫之。則血自下。血下。則熱隨血出而愈。若血不下者。則血為熱搏。蓄積於下。而少腹急結。乃可攻之。與桃核承氣湯。下熱散血。內經曰。從外之內。而盛於內者。先治其外。後調其內。此之謂也。

桃核承氣湯方第四十二

桃仁(五十個去皮尖味甘平) 桂枝(二兩去皮味辛熱) 大黃(四兩) 芒硝(四兩) 甘草(二兩炙) 

上五味。以水七升。煮取二升半。去滓。內芒硝。更上火微沸下火。先食。溫服五合。日三服。當微利。

甘以緩之。辛以散之。少腹急結。緩以桃仁之甘。下焦蓄血。散以桂枝辛熱之氣。寒以取之。熱甚搏血。故加二物於調胃承氣湯中也。

王宇泰云。按以上詳玩之。當是桂。非桂枝也。蓋桂枝輕揚治上。桂厚重治下。成氏隨文順釋。未足據。

傷寒八九日。下之。胸滿煩驚。小便不利。譫語。一身盡重。不可轉側者。柴胡加龍骨牡蠣湯主之。

傷寒八九日。正當熱氣遊行之時。下之虛其里。則熱氣散漫錯雜而進入於胸。則滿而煩驚。入於膀胱則小便不利。入於胃則譫語之。入於脾則一身盡重。

傷寒八九日。邪氣已成熱。而復傳陽經之時。下之。虛其里而熱不除。胸滿而煩者。陽熱客於胸中也。驚者。心惡熱而神不守也。小便不利者。裡虛津液不行也。譫語者。胃熱也。一身盡重。不可轉側者。陽氣內行於里。不營於表也。與柴胡湯。以除胸滿而煩。加龍骨牡蠣鉛丹。收斂神氣而鎮驚。加茯苓以行津液。利小便。加大黃以逐胃熱。止譫語。加桂枝以行陽氣。而解身重錯雜之邪。斯悉愈矣。

柴胡加龍骨牡蠣湯方第四十三

半夏(二合洗) 大棗(六枚) 柴胡(四兩) 生薑(一兩半) 人參(一兩半) 龍骨(一兩半) 鉛丹(一兩半) 桂枝(一兩半去皮) 茯苓(一兩半) 大黃(二兩) 牡蠣(一兩半煆) 

上十一味。以水八升煮取四升。內大黃。切如棋子。更煮一二沸。去滓、溫服一升。

傷寒腹滿譫語。寸口脈浮而緊。此肝乘脾也。名曰縱。刺期門。

腹滿譫語者。脾胃疾也。浮而緊者。肝脈也。脾病見肝脈。木行乘土也。經曰。水行乘火。木行乘土。名曰縱。此其類矣。期門者。肝之募。刺之以瀉肝經盛氣。

傷寒發熱。嗇嗇惡寒。大渴。欲飲水。其腹必滿。自汗出。小便利。其病欲解。此肝乘肺也。名曰橫。刺期門。

傷寒發熱。嗇嗇惡寒。肺病也。大渴欲飲水。肝氣勝也。玉函曰。作大渴。欲飲酢漿。是知肝氣勝也。傷寒欲飲水者愈。若不愈而腹滿者。此肝行乘肺。水不得行也。

經曰。木行乘金。名橫。刺期門。以瀉肝之盛氣。肝肺氣平。水散而津液得通。外作自汗出。內為小便利。而解也。

王宇泰云。按傷寒發熱惡寒。表病也。至於自汗出。則表已解矣。大渴腹滿。里病也。至於小便利。則里自和矣。故曰其病欲解。

太陽病。二日。反躁。反熨其背。而大汗出。大熱入胃。胃中水竭。躁煩。必發譫語。十餘日。振慄。自下利者。此為欲解也。故其汗。從腰以下不得汗。欲小便不得。反嘔。欲失溲足下惡風。大便硬。小便當數而反不數。及不多大便已。頭卓然而痛。其人足心必熱。穀氣下流故也。

二日反躁。此陰氣虛不當汗也。兩故字照應。故字以下。正申言上文。不當發汗而熨其背。則雖汗而腰以下不得汗。故不解而煩躁。以陰氣不行於下故也。所以大便硬。上嘔逆而下惡風。至十餘日。陰氣復生。陽氣行自下利而解者。以穀氣下行故也。

太陽病。二日。則邪在表。不當發躁。而反躁者。熱氣行於里也。反熨其背而發汗。大汗出。則胃中乾燥。火熱入胃。胃中燥熱。躁煩而譫語。至十餘日。振慄。自下利者。火邪勢微。陰氣復生。津液得復也。故為欲解。火邪去。大汗出則愈。若從腰以下不得汗。則津液不得下通。故欲小便不得。熱氣上逆而反嘔也。欲失溲。足下惡風者。氣不得通於下而虛也。津液偏滲。令大便硬者。小便當數。經曰。小便數者。大便必硬也。此以火熱內燥。津液不得下通。故小便不數。及不多也。若火熱消。津液和。則結硬之便。得潤。因自大便也。便已。頭卓然而痛者。先大便硬。則陽氣不得下通。既得大便。則陽氣降下。頭中陽虛。故卓然而痛。穀氣者。陽氣也。先陽氣不通於下之時。足下惡風。今陽氣得下。故足心熱也。

太陽病中風。以火劫發汗。邪風被火熱。血氣流溢。失其常度。兩陽相熏灼。其身發黃。陽盛則欲衄。陰虛則小便難。陰陽俱虛竭。身體則枯燥。但頭汗出。劑頸而還。腹滿、微喘、口乾、咽爛、或不大便。久則譫語。甚者至噦手足躁擾。捻衣摸床。小便利者。其人可治。

火劫發汗。則熱盛火熾。以至陰陽俱竭。變症百出。慎之慎之。

風為陽邪。因火熱之氣。則邪風愈甚。迫於血氣。使血氣流溢。失其常度。風與火氣謂之兩陽。兩陽相熏灼。熱發於外。必發身黃。若熱搏於經絡。為陽盛外熱。迫血上行。必衄。熱搏於內者。為陰虛內熱。必小便難。若熱消血氣。血氣少。為陰陽俱虛。血氣虛少。不能榮於身體。為之枯燥。三陽經絡至頸。三陰至胸中而還。但頭汗出。劑頸而還者。熱氣炎上。搏陽而不搏於陰也。內經曰。諸脹腹大。皆屬於熱。腹滿微喘者。熱氣內郁也。內經曰。火氣內發。上為口乾咽爛者。火熱上熏也。熱氣上而不下者。則大便不硬。若熱氣下入胃。消耗津液。則大便硬。故云或不大便。久則胃中躁熱。必發譫語。內經曰。病深者。其聲噦。火氣大甚。正氣逆亂。則噦。內經曰。四肢者。諸陽之本也。陽盛則四肢實。火熱大甚。故手足躁擾。捻衣摸床擾亂也。小便利者。為火未劇。津液未竭。而猶可治也。

傷寒脈浮。醫以火迫劫之。亡陽。必驚狂。起臥不安者。桂枝去芍藥。加蜀漆、牡蠣、龍骨、救逆湯主之。

傷寒脈浮。責邪在表。醫以火劫發汗。汗大出者。亡其陽。汗者心之液。亡陽則心氣虛。心惡熱。火邪內迫。則心神浮越。故驚狂。起臥不安。與桂枝湯。解未盡表邪。去芍藥。以芍藥益陰。非亡陽所宜也。火邪錯逆。加蜀漆之辛以散之。陽氣亡脫。加龍骨牡蠣之澀以固之。本草云。澀可去脫。龍骨牡蠣之屬是也。

桂枝去芍藥加蜀漆龍骨牡蠣救逆湯方第四十四

桂枝(三兩去皮) 甘草(二兩炙) 生薑(三兩切) 牡蠣(五兩熬味酸鹹) 龍骨(四兩味甘平) 大棗(十二枚擘) 蜀漆(三兩洗去腳味辛平) 

上為末。以水一斗二升。先煮蜀漆。減二升。內諸藥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溫服一升。

形作傷寒。其脈不弦緊而弱。弱者必渴。被火者。必譫語。弱者發熱。脈浮。解之。當汗出愈。

形作傷寒。謂頭痛身熱也。脈不弦緊。則無傷寒表脈也。經曰。諸弱發熱。則脈弱為裡熱。故云弱者必渴。若被火氣。兩熱相合。搏於胃中。胃中燥煩。必發譫語。脈弱發熱者。得脈浮。為邪氣還表。當汗出而解矣。

王三陽云。此證固不須治。待其自汗。則愈。若脈不肯浮。酒炒芩連等。微解之可也。

太陽病。以火熏之。不得汗。其人必躁。到經不解。必清血名為火邪。

此火邪迫血。而血下行者也。火陽病。用火熏之。不得汗。則熱無從出。陰虛被火必發躁也。六日傳經盡。至七日再到太陽經。則熱氣當解。若不解。熱氣迫血下行。必清血清厠也。

脈浮熱甚。反灸之。此為實。實以虛治。因火而動。必咽燥唾血。

此火邪迫血而血上行者也。脈浮熱甚為表實。醫以脈浮為虛。用火灸之。因火氣動血。迫血上行。故咽燥唾血。

微數之脈。慎不可灸。因火為邪。則為煩逆。追虛逐實。血散脈中。火氣雖微。內攻有力。焦骨傷筋。血難復也。

微數之脈。則為熱也。灸則除寒不能散熱。是慎不可灸也。若反灸之。熱因火則甚。遂為煩逆。灸本以追虛。而復逐熱為實。熱則傷血。又加火氣。使血散脈中。氣主呴之。血主濡之。氣血消散。不能濡潤筋骨。致骨焦筋傷。血散而難復也。

脈浮。宜以汗解。用火灸之。邪無從出。因火而盛。病從腰以下。必重而痹。名火逆也。

脈浮在表。宜以汗解之。醫以火灸取汗。而不得汗。邪無從出。又加火氣相助。則熱愈甚。身半以上。同天之陽。身半以下。同地之陰。火性炎上。則腰以下。陰氣獨治。故從腰以下。必重而痹也。

欲自解者。必當先煩。乃有汗而解。何以知之。脈浮。故知汗出解也。

煩熱也。邪氣還表。則為煩熱。汗出而解。以脈浮。故為邪還表也。

燒針令其汗。針處被寒。核起而赤者。必發奔豚。氣從少腹上衝心者。灸其核上各一壯。與桂枝加桂湯。更加桂三兩。

燒針發汗。則損陰血而驚動心氣。針處被寒氣聚而成核。心氣因驚而虛。腎氣乘寒氣而動。發為奔豚。金匱要略曰。病有奔豚。從驚發得之。腎氣欲上乘心。故其氣從少腹上衝心也。先灸核上。以散其寒。與桂枝加桂湯。以泄奔豚之氣。

桂枝加桂湯方第四十五

於桂枝湯方內更加桂二兩。共五兩。余依前法。

火逆下之因燒針煩躁者。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主之。

先火為逆。復以下除之。裡氣因虛。又加燒針。裡虛而為火熱所煩。故生煩躁。與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以散火邪。

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方第四十六

桂枝(一兩) 甘草(二兩) 牡蠣(二兩熬) 龍骨(二兩) 

上為末。以水五升。煮取二升半。去滓。溫服八合。日三服。

辛甘發散。桂枝甘草之辛甘。以發散經中之火邪。澀可去脫。龍骨牡蠣之澀。以收斂浮越之正氣。

太陽傷寒者。加溫針。必驚也。

寒則傷榮。榮氣微者。加燒針。則血留不行。驚者。溫針損榮血而動心氣。金匱要略曰。血氣少者。屬於心。

王宇泰云。心屬火。火先入心。心主血而藏神。血如水也。神如魚也。兩陽相熏灼。水熱湯沸。則魚驚躍不能安矣。

太陽病。當惡寒發熱。今自汗出。不惡寒發熱。關上脈細數者。以醫吐之過也。一二日吐之者。腹中飢。口不能食。三四日吐之者。不喜糜粥欲食冷食。朝食暮吐。以醫吐之所致也。此為小逆。

惡寒發熱。為太陽表病。自汗出。不惡寒發熱者。陽明證本太陽表病。醫反吐之。傷動胃氣。表邪乘虛。傳於陽明也。以關脈細數。知醫吐之所致。病一二日。為表邪尚寒而未成熱。吐之則表寒傳於胃中。胃中虛寒。故腹中飢而口不能食。病三四日。則表邪已傳成熱。吐之則表熱乘虛入胃。胃中虛熱。故不喜糜粥。欲食冷食。朝食暮吐也。朝食暮吐者。食晨入於胃。胃虛不能克化。即知至暮胃氣行里。與邪氣相搏。則胃氣反逆。而以胃氣尚在。故止云小逆。

張兼善云。此病雖逆。當自愈。吐中便有發散之義也。但當節飲食。靜養調攝。則餘邪自去。若更妄治之。則變證起矣。

太陽病。吐之。但太陽病。當惡寒。今反不惡寒。不欲近衣。此為吐之內煩也。

太陽表病。醫反吐之。傷於胃氣。邪熱乘虛入胃。胃為邪熱內煩。故不惡寒。不欲近衣也。

病人脈數。數為熱。當消穀引食。而反吐者。此以發汗。令陽氣微。膈氣虛。脈乃數也。數為客熱。不能消穀。以胃中虛冷。故吐也。

陽受氣於胸中。發汗外虛陽氣。是令陽氣微。膈氣虛也。數為熱。本熱則合消穀。客熱則不能消穀。因發汗外損陽氣。致胃中虛冷。故吐也。

太陽病。過經十餘日。心下溫溫欲吐而胸中痛。大便反溏。腹微滿。鬱郁微煩。先此時自極吐下者。與調胃承氣湯。若不爾者不可與。但欲嘔胸中痛。微溏者。此非柴胡證。以嘔故知極吐下也。

心下溫溫欲吐。鬱郁微煩。胸中痛。當責邪熱客於胸中。大便反溏。腹微滿。則邪熱已下於胃也。日數雖多。若不經吐下。止是傳邪。亦未可下。當與柴胡湯。以除上中二焦之邪。若曾吐下。傷損胃氣。胃虛則邪乘虛。入胃為實。非柴胡湯所能去。調胃承氣湯下胃熱。以嘔。知胃氣先曾傷動也。

太陽病。六七日。表證仍在。脈微而沉。反不結胸。其人發狂者。以熱在下焦。少腹當硬滿。小便自利者。下血乃愈。所以然者。以太陽隨經。瘀熱在裡故也。抵當湯主之。

太陽、經也。膀胱、腑也。此太陽隨經入腑者也。六七日邪氣傳裡之時。脈微而沉。邪氣在裡之脈也。表證仍在者。則邪氣猶淺。當結於胸中。若不結於胸中。其人發狂者。熱結在膀胱也。經曰。熱結膀胱。其人如狂。此發狂。則熱又深也。少腹硬滿。小便不利者。為無血也。小便自利者。血證諦也。與抵當湯以下蓄血。

抵當湯方第四十七

水蛭(三十個熬味鹹苦寒) 虻蟲(三十個熬去翅足味苦微寒) 桃仁(二十個去皮尖味苦甘平) 大黃(三兩酒浸味苦寒) 

上四味為末。以水五升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溫服一升。不下。再服。

苦走血。咸勝血。虻蟲水蛭之鹹苦。以除蓄血。甘緩結。苦泄熱。桃仁大黃之苦。以下結熱。

王宇泰云。按玩仍在字。則邪氣為不傳於裡。非猶淺也。膀胱為太陽本經。曰熱在下焦。曰少腹硬滿。曰小便自利。皆膀胱之證。故總結曰。隨經瘀熱也。在裡二字。要看得活。非三陰之裡。乃隨經膀胱之裡也。

成氏云。人之所有。氣與血也。氣為陽。氣留而不行者。則易散。以陽病易治故也。血為陰。血蓄而不行者。則難散。以陰病難治故也。血蓄於下。非大毒駛劑則不能抵當。故治蓄血曰抵當湯。

太陽病。身黃。脈沉結。少腹硬。小便不利者。為無血也。小便自利。其人如狂者。血證諦也。抵當湯主之。

身黃。脈沉結少腹硬。小便不利者。胃熱發黃也。可與茵陳湯。身黃脈沉結。少腹硬小便自利。其人如狂者。非胃中瘀熱。為熱結下焦。而為蓄血也。與抵當湯以下蓄血。

傷寒有熱。少腹滿。應小便不利。今反利者。為有血也。當下之不可余藥。宜抵當丸。

傷寒有熱。少腹滿。是蓄血於下焦。若熱蓄。津液不通。則小便不利。其熱不蓄津液。而蓄血不行。小便自利者。乃為蓄血。當與桃仁承氣湯。抵當湯下之。然此無身黃屎黑。又無喜忘發狂。是未至於甚。故不可余駛峻之藥也。可與抵當丸。小可下之也。

王宇泰云。按身黃屎黑。喜忘發狂。亦是推廣之詞。若依上文。只是滿而不硬耳。

抵當丸方第四十八

水蛭(二十個味苦寒) 虻蟲(二十五個味苦微寒) 桃仁(二十個去皮尖) 大黃(三兩) 

上四味。杵、分為四丸。以水一升。煮一丸取七合。服之。睟時。當下血。若不下者。更服。太陽病。小便利者。以飲水多。必心下悸。小便少者。必苦裡急也。

飲水多而小便自利者。則水不內蓄。但腹中水多。令心下悸。金匱要略曰。食少飲多。水停心下。甚者則悸。飲水多而小便不利。則水蓄於內而不行。必苦裡急也。

阅读11
分享
下一篇:这是最后一篇
上一篇:这是第一篇
写评论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