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卿子伤寒论卷五

明·张遂辰(号卿子)
来源:张卿子伤寒论

卷五

辨陽明病脈證並治第八

問曰。病有太陽陽明。有正陽陽明。有少陽陽明。何謂也。答曰。太陽陽明者。脾約是也。

陽明。胃也。邪自太陽經傳之入腑者。謂之太陽陽明。經曰。太陽病。若吐。若下。若發汗後微煩。小便數。大便因硬者。與小承氣湯。即是太陽陽明、脾約病也。

正陽陽明者。胃家實是也。

邪自陽明經傳入腑者。謂之正陽陽明。經曰。陽明病脈遲。雖汗出。不惡寒。其身必重。短氣。腹滿而喘。有潮熱者。外欲解。可攻裡也。手足濈濈然汗出者。此大便已硬也。大承氣湯主之。即是正陽陽明胃家實也。

少陽陽明者。發汗。利小便已。胃中燥、煩、實、大便難。是也。

邪自少陽經。傳之入腑者。謂之少陽陽明。經曰。傷寒脈弦細。頭痛。發熱者。屬少陽。少陽不可發汗。發汗則譫語。此屬胃。即是少陽陽明病也。

陽明之為病。胃家實也。

邪傳入胃。熱毒留結。則胃家為實。華佗曰。熱毒入胃。要須下去之。不可留於胃中。是知邪在陽明。為胃家實也。

問曰。何緣得陽明病。答曰。太陽病。發汗。若下。若利小便。此亡津液。胃中乾燥。因轉屬陽明。不更衣。內實。大便難者。此名陽明也。

本太陽病。不解。因汗利小便亡津液。胃中乾燥。太陽之邪入腑。轉屬陽明。古人登厠必更衣。不更衣者。通為不大便。不更衣。則胃中物不得泄。故為內實。胃無津液。加之蓄熱。大便則難。為陽明裡實也。

問曰。陽明病外證云何。答曰。身熱、汗自出。不惡寒。反惡熱也。

陽明病。為邪入腑也。邪在表。則身熱汗出而惡寒。邪既入腑。則表證已罷。故不惡寒。但身熱汗出而惡熱也。

問曰。病有得之一日。不發熱而惡寒者。何也。答曰。雖得之一日。惡寒將自罷。即自汗出而惡熱也。

邪客在陽明。當發熱而不惡寒。今得之一日。猶不發熱而惡寒者。即邪未全入腑。尚帶表邪。若表邪全入。則更無惡寒。必自汗出而惡熱也。

問曰。惡寒何故自罷。答曰。陽明居中。土也。萬物所歸。無所復傳。始雖惡寒。二日自止。此為陽明病也。

胃為水穀之海。主養四旁。四旁有病。皆能傳入於胃。入胃。則更不復傳。如太陽傳之入胃。則更不傳陽明。陽明病傳之入胃。則更不傳少陽。少陽病傳之入胃。則更不傳三陰。

本太陽初得病時。發其汗。汗先出不徹。因轉屬陽明也。

傷寒傳經者。則一日太陽。二日陽明。此太陽傳經。故曰轉屬陽明。

傷寒發熱。無汗。嘔不能食。而反汗出濈濈然者。是轉屬陽明也。

傷寒發熱無汗。嘔不能食者。太陽受病也。若反汗出濈濈然者。太陽之邪。轉屬陽明也。經曰。陽明病。法多汗。

傷寒三日。陽明脈大。

傷寒三日。邪傳陽明之時。經日。尺寸俱長者。陽明受病。當二三日發。陽明氣血俱多。又邪並於經。是以脈大。

傷寒。脈浮而緩。手足自溫者。是為系在太陰。太陰者。身當發黃。若小便自利者。不能發黃。至七八日。大便硬者。為陽明病也。

浮為陽邪。緩為脾脈。傷寒脈浮緩。太陰客熱。邪在三陽。則手足熱。邪在三陰。則手足寒。今手足自溫。是知系在太陰也。太陰。土也。為邪蒸之。則色見於外。當發身黃。小便自利者。熱不內蓄。不能發黃。至七八日。大便硬者。即太陰之邪入腑。轉屬陽明也。

傷寒轉系陽明者。其人濈然微汗出也。

傷寒則無汗。陽明法多汗。此以傷寒邪。轉系陽明。故濈然微汗出。

陽明中風。口苦。咽乾。腹滿。微喘。發熱惡寒。脈浮而緊。若下之。則腹滿小便難也。

脈浮在表。緊為裡實。陽明中風。口苦、咽乾、腹滿、微喘者。熱傳於裡也。發熱惡寒者。表仍未解也。若下之。里邪雖去。表邪復入於裡。又亡津液。故使腹滿而小便難。

婁氏云。陽明宜下。先列在經與裡虛不宜下者於前。仲景慎重之意可見。

陽明病。若能食。名中風。不能食。名中寒。

陽明病。以飲食別受風寒者。以胃為水穀之海。風為陽邪。陽殺穀。故中風者能食。寒為陰邪。陰邪不殺穀。故傷寒者不能食。

陽明病。若中寒不能食。小便不利。手足濈然汗出。此欲作固瘕。必大便初硬後溏。所以然者。以胃中冷。水穀不別故也。

陽明中寒不能食者。寒不殺穀也。小便不利者。津液不化也。陽明病。法多汗。則周身汗出。此手足濈然而汗出。而身無汗者。陽明中寒也。固瘕者。寒氣結積也。胃中寒甚。欲留結而為固瘕。則津液不得通行。而大便必硬者。若汗出。小便不利者。為實也。此以小便不利。水穀不別。雖大便初硬。後必溏也。

陽明病。欲食。小便反不利。大便自調。其人骨節疼。翕翕如有熱狀。奄然發狂。濈然汗出而解者。此水不勝穀氣。與汗共並。脈緊則愈。

陽病客熱。初傳入胃。胃熱。則消穀而欲食。陽明病。熱為實者。則小便當數。大便當硬。今小便反不利。大便自調者。熱氣散漫。不為實也。欲食。則胃中谷多。內經曰。食入於陰。長氣於陽。谷多則陽氣勝。熱消津液。則水少。經曰。水入於經。其血乃成。水少。則陰血弱。金匱要略曰。陰氣不通。即骨疼。其人骨節疼者。陰氣不足也。熱甚於表者。翕翕發熱。熱甚於里者。蒸蒸發熱。此熱氣散漫。不專著於表裡。故翕翕如有熱狀。奄、忽也。忽然發狂者。陰不勝陽也。內經曰。陰不勝其陽者。則脈流薄疾。並乃狂。陽明蘊熱為實者。須下之愈。熱氣散漫。不為實者。必待汗出而愈。故云濈然而汗出解也。水穀之等者。陰陽氣平也。水不勝穀氣。是陰不勝陽也。汗出。則陽氣衰。脈緊。則陰氣生。陰陽氣平。兩無偏勝。則愈。故云與汗共並。脈緊則愈。

陽明病。欲解時。從申至戌止。

四月為陽。土旺於申酉戌。向旺時。是為欲解。

陽明病。不能食。攻其熱。必噦。所以然者。胃中虛冷故也。以其人本虛。故攻其熱必噦。

不能食。胃中本寒。攻其熱。復虛其胃。虛寒相搏。故令噦也。經曰。關脈弱。胃氣虛。有熱。不可大攻之。熱去則寒起。此之謂也。

陽明病。脈遲。食難用飽。飽則微煩。頭眩。必小便難。此欲作谷疸。雖下之。腹滿如故。所以然者。脈遲故也。

陽明病。脈遲。則邪方入里。熱未為實也。食入於陰。長氣於陽。胃中有熱。食難用飽。飽則微煩而頭眩者。穀氣與熱氣相搏也。兩熱相合。消搏津液。必小便難。利者。不能發黃。言熱得泄也。小便不利。則熱不得泄。身必發黃。疸、黃也。以其發於穀氣之熱。故名谷疸。熱實者。下之則愈。脈遲為熱氣未實。雖下之。腹滿亦不減也。經曰。脈遲尚未可攻。

張卿子云。此條同愈後損谷則愈症。由胃虛食鬱致熱。故曰谷疸。成注先云胃中有熱。食難用飽。則與脈遲故也句似失之。

陽明病。法多汗。反無汗。其身如蟲行皮中狀者。此以久虛故也。

胃為津液之府。氣虛津液少。病則反無汗。胃候身之肌肉。其身如蟲行皮中者。知胃氣久虛也。

陽明病。反無汗而小便利。二三日。嘔而咳。手足厥者。必苦頭痛。若不咳。不嘔。手足不厥者。頭不痛。

陽明病法多汗。反無汗而小便利者。陽明傷寒而寒氣內攻也。至二三日嘔咳而支厥者。寒邪發於外也。必苦頭痛。若不咳。不嘔。手足不厥者。是寒邪但攻裡而不外發。其頭亦不痛也。

陽明病。但頭眩。不惡寒。故能食而咳。其人必咽痛。若不咳者。咽不痛。

陽明病。身不重痛。但頭眩而不惡寒者。陽明中風而風氣內攻也。經曰。陽明病。若能食。名中風。風邪攻胃。胃氣上逆。則咳。咽門者。胃之系。咳甚則咽傷。故必咽痛。若胃氣不逆。則不咳。其咽亦不痛也。

陽明病。無汗。小便不利。心中懊憹者。身必發黃。

陽明病。無汗而小便不利者。熱蘊於內而不得越。心中懊憹者。熱氣鬱蒸。欲發於外而為黃也。

陽明病。被火。額上微汗出。小便不利者。必發黃。

陽明病。則為內熱。被火。則火熱相合而甚。若遍身汗出而小便利者。熱得泄越。不能發黃。今額上微汗出。而小便不利。則熱不得越。鬱蒸於胃。必發黃也。

陽明病。脈浮而緊者。必潮熱。發作有時。但浮者。必盜汗出。

浮為在經。緊者裡實。脈浮而緊者。表熱裡實也。必潮熱。發作有時。若脈但浮而不緊者。止是表熱也。必盜汗出。盜汗者。睡而汗出也。陽明病。裡熱者自汗。表熱者盜汗。

陽明病。口燥。但欲漱水。不欲咽者。此必衄。

陽明之脈。起於鼻。絡於口。陽明裡熱。則渴欲飲水。此口燥。但欲漱水。不欲咽者。是熱在經而里無熱也。陽明氣血俱多。經中熱甚。迫血妄行。必作衄也。

陽明病。本自汗出。醫更重發汗。病已瘥。尚微煩。不了了者。此大便必硬故也。以亡津液。胃中乾燥。故令大便硬。當問其小便日幾行。若本小便日三四行。今日再行。故知大便不久出。今為小便數少。以津液當還入胃中。故知不久必大便也。

先亡津液。使大便硬。小便數少。津液分別。大便必自下也。

傷寒嘔多。雖有陽明證。不可攻之。

嘔者。熱在上焦。未全入腑。故不可下。

陽明病。心下硬滿者。不可攻之。攻之。利遂不止者死。利止者愈。

陽明病。腹滿者。為邪氣入腑。可下之。心下硬滿。則邪氣尚淺。未全入腑。不可便下之。得利止者。為邪氣去。正氣安。正氣安則愈。若因下利不止者。為正氣脫而死。

陽明病。面合赤色。不可攻之。必發熱色黃。小便不利也。

合、通也。陽明病。面色通赤者。熱在經也。不可下之。下之。虛其胃氣。耗其津液。經中之熱。乘虛入胃。必發熱。色黃。小便不利也。

陽明病。不吐。不下。心煩者。可與調胃承氣湯。

吐後心煩。謂之內煩。下後心煩。謂之虛煩。今陽明病。不吐不下。心煩。則是胃有鬱熱也。與調胃承氣湯。以下鬱熱。

陽明病。脈遲。雖汗出。不惡寒者。其身必重。短氣。腹滿而喘。有潮熱者。此外欲解。可攻裡也。手足濈然而汗出者。此大便已硬也。大承氣湯主之。若汗多。微發熱惡寒者。外未解也。其熱不潮。未可與承氣湯。若腹大滿不通者。可與小承氣湯。微和胃氣。勿令大泄下。

陽明病。脈遲。若汗出多。微發熱惡寒者。表未解也。若脈遲。雖汗出而不惡寒者。表證罷也。身重短氣。腹滿而喘。有潮熱者。熱入腑也。四肢。諸陽之本。津液足。為熱烝之。則周身汗出。津液不足。為熱烝之。其手足濈然而汗出。知大便已硬也。與大承氣湯。以下胃熱。經曰。潮熱者實也。其熱不潮。是熱未成實。故不可便與大承氣湯。雖有腹大滿不通之急。亦不可與大承氣湯。與小承氣湯。微和胃氣。

大承氣湯方第七十三

大黃(四兩苦寒酒洗) 厚朴(半斤苦溫炙去皮) 枳實(五枚味苦寒炙) 芒硝(三合味鹹寒) 

上四味。以水一斗。先煮二物。取五升。去滓。內大黃。煮取二升。去滓。內芒硝。更上火。微一兩沸。分溫再服。得下。余勿服。

內經曰。燥淫所勝。以苦下之。大黃枳實之苦。以潤燥除熱。又曰。燥淫於內。治以苦溫。厚朴之苦。下結燥。又曰。熱淫所勝。治以鹹寒。芒硝之咸。以攻蘊熱。王海藏云。厚朴去痞。枳實泄滿。芒硝軟堅。大黃泄實。必痞滿燥。實四證全者。方可用之。

張卿子云。干陽亢極於上。而曰有悔。悔字。即陰承於下。五行家所謂陰生於午。坤象所謂順承天。亢害承製之義爽然。此湯不曰制火。不曰生陰。曰承氣。仲景真法天而為方者也。

小承氣湯方第七十四

大黃(四兩) 厚朴(二兩炙去皮) 枳實(三枚大者炙) 

以上三味。以水四升。煮取一升二合。去滓。分溫二服。初服湯。當更衣。不爾者。盡飲之。若更衣者。勿服之。

大熱結實者。與大承氣湯。小熱微結者。與小承氣湯。以熱不大甚。故於大承氣湯去芒硝。又以結不至堅。故亦減厚朴枳實也。

吳氏云。或問承氣湯。仲景有大小調胃之名。何也。傷寒傳變入里。邪熱與糟粕蘊而為實。實則潮熱。譫語。手心濈濈汗出者。此燥屎所為也。如人壯大熱大實者。宜大承氣湯下之。小熱小實者。與小承氣湯下之。又熱結不堅滿者。故減去厚朴枳實。加甘草而和緩之。故曰調胃承氣也。若病大而以小承氣攻之。則邪氣不伏。病小而以大承氣攻之。則過傷正氣。且不及還可再攻。過則不能復救。可不慎哉。

陽明病潮熱。大便微硬者。可與大承氣湯。不硬者。不與之。若不大便六七日。恐有燥屎。欲知之。法少與小承氣湯。湯入腹中。轉失氣者。此有燥屎。乃可攻之。若不轉失氣者。此但初頭硬。後必溏。不可攻之。攻之。必脹滿不能食也。欲飲水者。與水則噦。其後發熱者。必大便復硬而少也。以小承氣湯和之。不轉失氣者。慎不可攻也。

潮熱者實。得大便微硬者。便可攻之。若便不硬者。則熱未成實。微有潮熱。亦未可攻。若不大便六七日。恐有燥屎。當先與小承氣湯漬之。如有燥屎。小承氣湯藥勢緩。不能宣泄。必轉氣下失。若不轉失氣。是胃中無燥屎。但腸間少硬爾。止初頭硬。後必溏。攻之則虛其胃氣。致腹脹滿不能食也。胃中乾燥。則欲飲水。水入胃中。虛寒相搏。氣逆則噦。其後卻發熱者。則熱氣乘虛。還復聚於胃中。胃燥得熱。必大便復硬。而少與小承氣湯。微利以和之。故重云不轉失氣不可攻。慎之至也。

夫實則譫語。虛則鄭聲。鄭聲、重語也。

內經曰。邪氣盛則實。精氣奪則虛。譫語由邪氣盛而神識昏也。鄭聲由精氣奪而聲不全也。譫語者。言語不次也。鄭聲者。鄭音不正也。論語也。惡鄭聲之亂雅樂。又云。放鄭聲。遠佞人。鄭聲淫。佞人殆。言鄭聲不正也。今新瘥氣虛。人聲轉者是。所謂重語者也。若聲重亦聲轉之。

王宇泰云。譫語者。謂亂言無次。數數更端也。鄭聲者。謂鄭重頻煩也。只將一句舊言。重疊頻言之。終日殷勤。不換他聲也。蓋神有餘。則能機變而亂語。數數更端。神不足。則無機變而只守一聲也。成氏謂鄭衛之聲非是。

婁氏云。譫語者。氣虛獨語也。素問云。脫陽者見鬼。余用參耆溫補。活者數百十人。不可概以譫語為實。

直視。譫語。喘滿者死。下利者亦死。

直視譫語。邪勝也。喘滿為氣上脫。下利為氣下脫。是皆主死。

發汗多。若重發汗者。亡其陽。譫語。脈短者死。脈自和者不死。

亡陽胃燥譫語者。脈短。津液已絕。不可復治。脈自和。為正氣未衰而猶可生也。傷寒。若吐若下後。不解。不大便。五六日。上至十餘日。日晡所發潮熱。不惡寒。獨語。如見鬼狀。若劇者。發則不識人。循衣摸床。惕而不安。微喘。直視。脈弦者生。澀者死。微者。但發熱譫語者。大承氣湯主之。若一服利。止後服。

若吐若下。皆傷胃氣。不大便。五六日。上至十餘日者。亡津液。胃氣虛。邪熱內結也。陽明王於申酉戌。日晡所發潮熱者。陽明熱甚也。不惡寒者。表證罷也。獨語如見鬼狀者。陽明內實也。以為熱氣有餘。若劇者。是熱氣甚大也。熱大甚於內。昏冒正氣。使不識人。至於循衣摸床。惕而不安。微喘直視。傷寒陽勝而陰絕者死。陰勝而陽絕者死。熱劇者為陽勝。脈弦為陰有餘。澀為陰不足。陽熱雖劇。脈弦。知陰未絕而猶可生。脈澀。則絕陰。故不可治。其邪熱微而未至於劇者。但發熱。譫語。可與大承氣湯以下胃中熱。經曰。凡服下藥。中病即止。不必盡劑。此以熱未劇。故云若一服利。則止後服。

陽明病。其人多汗。以津液外出。胃中燥。大便必硬。硬則譫語。小承氣湯主之。若一服。譫語止。更莫復服。

亡津液。胃燥。大便硬而譫語。雖無大熱內結。亦須與小承氣湯。和其胃氣。得一服。譫語止。則胃燥以潤。更莫復與承氣湯。以本無實熱故也。

陽明病。譫語。發潮熱。脈滑而疾者。小承氣湯主之。因與承氣湯一升。腹中轉失氣者。更服一升。若不轉失氣。勿更與之。明日不大便。脈反微澀者。裡虛也。為難治。不可更與承氣湯也。

陽明病。譫語。發潮熱。若脈沉實者。內實者也。則可下。若脈滑疾。為裡熱未實。則未可下。先與小承氣湯和之。湯入腹中。得失氣者。中有燥屎。可更與小承氣湯一升以除之。若不轉失氣者。是無燥屎。不可更與小承氣湯。至明日。邪氣傳時。脈得沉實緊牢之類。是裡實也。反得微澀者。裡氣大虛也。若大便利後。脈微澀者。止為裡虛而猶可。此不曾大便。脈反微澀。是正氣內衰。為邪氣所勝。故云難治。

陽明病。譫語。有潮熱。反不能食者。胃中必有燥屎五六枚也。若能食者。但硬爾。宜大承氣湯下之。

譫語。潮熱。為胃熱。當消穀引食。反不能食者。胃中有燥屎而胃中實也。若能食者。胃中虛熱。雖硬不得為有燥屎。雜病。虛為不欲食。實為欲食。傷寒則胃實熱甚者不能食。胃中虛熱甚者能食。與雜病為異也。大承氣湯。以下燥屎。逐結熱。陽明病。下血譫語者。此為熱入血室。但頭汗出者。刺期門。隨其實而瀉之。濈然汗出則愈。

陽明病。熱入血室。迫血下行。使下血譫語。陽明病法多汗。以奪血者無汗。故但頭汗出也。刺期門。以散血室之熱也。隨其實而瀉之。以除陽明之邪熱。散邪除熱。榮衛得通。津液得復。濈然汗出而解。

王三陽云。此男子亦有之。不比太陽少陽證也。熱邪入腑中。故迫血下行。亦刺期門者。期門。肝之募。肝主血。刺之以瀉實也。

汗出譫語者。以有燥屎在胃中。此為風也。須下之。過經乃可下之。下之若早。語言必亂。以表虛里實故也。下之則愈。宜大承氣湯。

胃中有燥屎。則譫語。以汗出為表未罷。故云風也。燥屎在胃。則當下。以表未和。則未可下。須過太陽經。無表證。乃可下之。若下之早。燥屎雖除。則表邪乘虛。復陷於裡。為表虛里實。胃虛熱甚。語言必亂。與大承氣湯。卻下胃中邪熱則止。

王三陽云。陽明多汗。況有譫語。故又當下。但風家有汗。恐汗出則表未罷。故須過經可下。若早。燥屎雖除。表邪乘虛復陷。又將為表虛里實矣。下之則愈二句。

又申明乃可下之一句耳。

傷寒四五日。脈沉而喘滿。沉為在裡。而反發其汗。津液越出。大便為難。表虛里實。久則譫語。

邪氣入內之時。得脈沉而喘滿。里證具也。則當下之。反發其汗。令津液越出。胃中乾燥。大便必難。久則屎燥胃實。必發譫語。

三陽合病。腹滿身重。難以轉側。口不仁而面垢。譫語。遺尿。發汗則譫語。下之則額上生汗。手足逆冷。若自汗出者。白虎湯主之。

腹滿身重。難以反側。口不仁。譫語者。陽明也。針經曰。少陽病甚則面微塵。此面垢者。少陽也。遺尿者。太陽也。三者以陽明證多。故出陽明篇中。三陽合病。為表裡有邪。若發汗攻表。則燥熱益甚。必愈譫語。若下之攻裡。表熱乘虛內陷。必額上汗出。手足逆冷。其自汗出者。三陽經熱甚也。內經曰。熱則腠理開。榮衛通。汗大泄。與白虎湯。以解內外之熱。

二陽並病。太陽證罷。但發潮熱。手足漐漐汗出。大便難而譫語者。下之則愈。宜大承氣湯。

本太陽病。並於陽明。名曰並病。太陽證罷。是無表證。但發潮熱。是熱並陽明。一身汗出。為熱越。今手足漐漐汗出。是熱聚於胃也。必大便難而譫語。經曰。手足漐然而汗出者。必大便已硬也。與大承氣湯。以下胃中實熱。

陽明病。脈浮而緊。咽燥口苦。腹滿而喘。發熱。汗出。不惡寒。反惡熱。身重。若發汗則燥。心憒憒。反譫語。若加燒針。必怵惕煩躁。不得眠。若下之。則胃中空虛。客氣動膈。心中懊憹。舌上苔者。梔子豉湯主之。

脈浮發熱。為邪在表。咽燥口苦。為熱在經。脈緊。腹滿而喘。汗出。不惡寒。反惡熱。身重。為邪在裡。此表裡俱有邪。猶當雙解之。若發汗攻表。表熱雖除。而內熱益甚。故燥而憒憒。反譫語。憒憒者。心亂。經曰。榮氣微者。加燒針。則血不行。更發熱而躁煩。此表裡有熱。若加燒針。則損動陰氣。故怵惕煩躁不得眠也。若下之。裡熱雖去。則胃中空虛。表中客邪之氣。乘虛陷於上焦。煩動於膈。使心中懊憹而不了了也。舌上苔黃者。熱氣客於胃中。舌上苔白。知熱氣客於胸中。與梔子豉湯。以吐胸中之邪。

婁氏云。梔子豉湯。專指下後心中懊憹者設。

若渴欲飲水。口乾舌燥者。白虎加人參湯主之。

若下後。邪熱客於上焦者。為虛煩。此下後。邪熱不客於上焦。而客於中焦者。是為乾燥煩渴。與白虎加人參湯。散熱潤燥。

若脈浮。發熱。渴欲飲水。小便不利者。豬苓湯主之。

此下後客熱客於下焦者也。邪氣自表入里。客於下焦。三焦俱帶熱也。脈浮發熱者。上焦熱也。渴欲飲水者。中焦熱也。小便不利者。邪客下焦。津液不得下通也。與豬苓湯利小便。以瀉下焦之熱也。

張兼善云。脈浮發熱。上焦也。渴欲飲水。中焦也。小便不利。下焦也。津液不得下通也。但邪熱客於下焦。則津液亦不得上升。故亦有作渴者。瀉下焦之熱。熱不得阻塞中焦。肺與膀胱。津液流通。而病自愈矣。

豬苓湯方第七十五

豬苓(去皮味甘平) 茯苓(味甘平) 阿膠(味甘平) 滑石(碎味甘寒) 澤瀉(味甘鹹寒各一兩) 

上五味。以水四升。先煮四味。取二升。去滓。內下阿膠。烊消。溫服七合。日三服。

甘甚而反淡。淡味滲泄為陽。豬苓茯苓之甘。以行小便。鹹味湧泄為陰。澤瀉之咸。以泄伏水。滑利竅。阿膠滑石之滑。以利水道。

陽明病。汗出多而渴者。不可與豬苓湯。以汗多。胃中燥。豬苓湯複利其小便故也。

針經曰。水穀入於口。輸於腸胃。其液別為五。天寒衣薄則為溺。天熱衣厚則為汗。是汗溺一液也。汗多為津液外泄。胃中乾燥。故不可與豬苓湯利小便也。

脈浮而遲。表熱裡寒。下利清穀者。四逆湯主之。

浮為表熱。遲為裡寒。下利清穀者。裡寒甚也。與四逆湯。溫里散寒。

若胃中虛冷。不能食者。飲水則噦。

噦者、咳逆是也。千金曰。咳逆者。噦逆之名。胃中虛冷。得水。則水寒相搏。胃氣逆而噦。

脈浮發熱。口乾鼻燥。能食者。則衄。

脈浮發熱。口乾鼻燥者。熱在經也。能食者。里和也。熱甚於經。迫血為衄。胃中虛冷。陰勝也。水入於經其血乃成。飲水者。助陰氣。逆為噦。發熱口乾。陽勝也。食入於陰。長氣於陽。能食者。助陽。血妄為衄。三者。偏陰偏陽之疾也。

王三陽云。上二條。另是中陰腑之疾。此條以下。又是陽經傳來之疾也。

陽明病。下之。其外有熱。手足溫。不結胸。心中懊憹。飢不能食。但頭汗出者。梔子豉湯主之。

表未罷而下者。應邪熱內陷也。熱內陷者。則外熱而無手足溫。今外有熱而手足溫者。熱雖內陷。然而不深。故不作結胸也。心中懊憹。飢不能食者。熱客胸中。為虛煩也。熱自胸中薰蒸於上。故但頭汗出而身無汗。與梔子豉湯。以吐胸中之虛煩。

陽明病。發潮熱。大便溏。小便自可。胸脅滿不去者。小柴胡湯主之。

陽明病。潮熱。為胃實。大便硬而小便數。今大便溏。小便自可。則胃熱未實而水穀不別也。大便溏者。應氣降而胸脅滿去。今反不去者。邪氣猶在半表半裡之間。與小柴胡湯。以去表裡之邪。

吳氏云。邪在半表半裡。雖潮熱。不得為里大實。故仍以半表半裡治之。何也。便溏脅滿故也。

陽明病。脅下硬滿。不大便而嘔。舌上白苔者。可與小柴胡湯。上焦得通。津液得下。胃氣因和。身濈然而汗出解也。

陽明病。腹滿。不大便。舌上苔黃者。為邪熱入腑。可下。若脅下硬滿。雖不大便而嘔。舌上白苔者。為邪未入腑。在表裡之間。與小柴胡湯。以和解之。上焦得通。則嘔止。津液得下。則胃氣因和。汗出而解。

吳氏云。且有脅下硬滿在。柴胡證猶未除也。

陽明中風。脈弦、浮、大、而短氣。腹都滿。脅下及心痛。又按之氣不通。鼻乾、不得汗。嗜臥。一身及面目悉黃。小便難。有潮熱。時時噦。耳前後腫。刺之小瘥。外不解。病過十日。脈續浮者。與小柴胡湯。脈但浮無餘證者。與麻黃湯。若不尿。腹滿加噦者。不治。

浮大為陽。風在表也。弦則為陰。風在裡也。短氣腹滿。脅下及心痛。風熱壅於腹中而不通也。若寒客於內而痛者。按之則寒氣散而痛止。此以風熱內壅。故雖久按而氣亦不通。陽明病。鼻乾。不得臥。自汗出者。邪在表也。此鼻乾。不得汗。而嗜臥者。風熱內攻不幹表也。一身面目悉黃。小便難。有潮熱。時時噦者。風熱攻於胃也。陽明之脈。出大迎。循頰車。上耳前過客主人。熱勝則腫。此風熱在經。故耳前後腫。刺之經氣通腫則小瘥。如此者。外證罷。則可攻。若外證不解。雖過十日。脈續浮者。邪氣猶在半表半裡。與小柴胡湯。以和解之。若其脈但浮而不弦大。無諸里證者。是邪但在表也。可與麻黃湯。以發其汗。若不尿。腹滿。加噦者。關格之疾也。故云不治。難經曰。關格者。不得盡其命而死。

陽明病。自汗出。若發汗。小便自利者。此為津液內竭。雖硬。不可攻之。當須自欲大便。宜蜜煎導而通之。若土瓜根。及與大豬膽汁。皆可為導。

津液內竭。腸胃乾燥。大便因硬。此非結熱。故不可攻。宜以藥外治而導引之。

蜜煎導方第七十六

蜜七合。一味內銅器中。微火煎之。稍凝似飴狀。攪之。勿令焦著。欲可丸。並手捻作挺。令頭銳。大如指。長二寸許。當熱時急作。冷則硬。以內穀道中。以手急抱。欲大便時。乃去之。

豬膽汁方第七十七

大豬膽一枚。瀉汁。和醋少許。以灌穀道中。如一食頃。當大便出。

陽明病。脈遲。汗出多。微惡寒者。表未解也。可發汗。宜桂枝湯。

陽明病。脈遲。汗出多。當責邪在裡。以微惡寒。知表未解。與桂枝湯和表。

陽明病。脈浮。無汗而喘者。發汗則愈。宜麻黃湯。

陽明傷寒。表實脈浮。無汗而喘也。與麻黃湯以發汗。

陽明病。發熱。汗出。此為熱越。不能發黃也。但頭汗出。身無汗。劑頸而還。小便不利。渴引水漿者。此為瘀熱在裡。身必發黃。茵陳湯主之。

但頭汗出。身無汗。劑頭而還者。熱不得越也。小便不利。渴飲水漿者。熱甚於胃。津液內竭也。胃為土而色黃。胃為熱蒸。則色奪於外。必發黃也。與茵陳湯。逐熱退黃。

王三陽云。此與頭汗出。小便不通難治條。當細辨之。

茵陳蒿湯方第七十八

茵陳蒿(六兩味苦微寒) 梔子(十四枚擘苦寒) 大黃(二兩去皮苦寒) 

上三味。以水一斗。先煮茵陳。減六升。內二味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分溫三服。小便當利。尿如皂角汁狀。色正赤。一宿復減。黃從小便去也。

小熱之氣。涼以和之。大熱之氣。寒以取之。茵陳梔子之苦寒。以逐胃燥。宜下必以苦。宜補必以酸。大黃之苦寒。以下瘀熱。

陽明證。其人喜忘者。必有蓄血。所以然者。本有久瘀血。故令喜忘。屎雖硬。大便反易。其色必黑。宜抵當湯下之。

內經曰。血並於下。亂而喜忘。此下本有久瘀血。所以喜忘也。津液少。大便硬。以蓄血在內。屎雖硬。大便反易。其色黑也。與抵當湯。以下瘀血。

王海藏云。初便褐色者重。再便。深褐色者愈重。三便。黑色者為尤重。色變者。以其火燥也。如羊血在日色中。須臾變褐色。久則漸變而為黑色。即此意也。

陽明病。下之。心中懊憹而煩。胃中有燥屎者。可攻。腹微滿。初頭硬。後必溏。不可攻之。若有燥屎者。宜大承氣湯。

下後心中懊憹而煩者。虛煩也。當與梔子豉湯。若胃中有燥屎者。非虛煩也。可與大承氣湯下之。其腹微滿。初硬後溏。是無燥屎。此熱不在胃而在上也。故不可攻。

病人不大便。五六日。繞臍痛。煩躁。發作有時者。此有燥屎。故使不大便也。

不大便五六日者。則大便必結為燥屎也。胃中燥實。氣不得下通。故繞臍痛。煩躁。發作有時也。

病人煩熱。汗出則解。又如瘧狀。日晡所發熱者。屬陽明也。脈實者宜下之。脈浮虛者宜發汗。下之與大承氣湯。發汗宜桂枝湯。

雖得陽明證。未可便為裡實。審看脈候。以別內外。其脈實者。熱已入腑為實。可與大承氣湯下之。其脈浮虛者。是熱未入腑。猶在表也。可與桂枝湯。發汗則愈。

大下後六七日不大便。煩不解。腹滿痛者。此有燥屎也。所以然者。本有宿食故也。宜大承氣湯。

大下之後。則胃弱。不能消穀。至六七日不大便。則宿食已結不消。故使煩熱不解而腹滿痛。是知有燥屎也。與大承氣湯以下除之。

婁氏云。此大下之後。又下之也。反用大承氣者。以津液漸竭故也。須審虛實用之。不如梔子枳實穩當。

病人小便不利。大便乍難乍易。時有微熱。喘冒不能臥者。有燥屎也。宜大承氣湯。

小便利。則大便硬。此以有燥屎。故小便不利。而大便乍難乍易。胃熱者。發熱。喘冒無時。及嗜臥也。此燥屎在胃。故時有微熱喘冒不得臥也。與大承氣湯。以下燥屎。

王三陽云。此證不宜妄動。必以手按之。大便有硬塊。喘冒不能臥。方可攻之。何也。乍難乍易故也。

食谷欲嘔者。屬陽明也。吳茱萸湯主之。得湯反劇者。屬上焦也。

上焦主內。胃為之市。食谷欲嘔者。胃不受也。與吳茱萸湯。以溫胃氣。得湯反劇者。上焦不內也。以治上焦法治之。

吳茱萸湯方第七十九

吳茱萸(一升洗味辛熱) 人參(三兩味甘溫) 生薑(六兩切味辛溫) 大棗(十二枚擘味甘溫) 

上四味。以水七升。煮取二升。去滓。溫服七合。日三服。

內經曰。寒淫於內。治以甘熱。佐以苦辛。吳茱萸生薑之辛以溫胃。人參大棗之甘以緩脾。

婁氏云。得湯反劇者。火也。當用生薑黃連治之。

太陽病。寸緩、關浮、尺弱。其人發熱。汗出。復惡寒。不嘔。但心下痞者。此以醫下之也。如其不下者。病人不惡寒而渴者。此轉屬陽明也。小便數者。大便必硬。不更衣十日。無所苦也。渴欲飲水。少少與之。但以法救之。渴者。宜五苓散。

太陽病。脈陽浮陰弱。為邪在表。今寸緩關浮尺弱。邪氣漸傳裡。則發熱汗出復惡寒者。表未解也。傳經之邪入里。里不和者必嘔。此不嘔。但心下痞者。醫下之早。邪氣留於心下也。如其不下者。必漸不惡寒而渴。太陽之邪。轉屬陽明也。若吐若下若發汗後。小便數。大便硬者。當與小承氣湯和之。此不因吐下發汗後。小便數。大便硬。若是無滿實。雖不更衣。十日無所苦也。候津液還入胃中。小便數少。大便必自出也。渴欲飲水者。少少與之。以潤胃氣。但審邪氣所在。以法救之。如渴不止。與五苓散是也。

張兼善云。十日不更衣而不用攻伐。何也。曰、此非結熱。乃津液不足。夫不便者。若有潮熱譫語。可下之證者。然後可以攻之。其不大便而無諸下證者。此津液不足。當須審慎。勿以日數久而輒為攻下也。

王三陽云。此處五苓散難用。不然。經文渴字上。當有缺文也。

脈陽微而汗出少者。為自和也。汗出多者為太過。

脈陽微者。邪氣少。汗出少者為適當。故自和。汗出多者。反損正氣。是汗出太過也。

陽脈實。因發其汗。出多者亦為太過。太過為陽絕於里。亡津液。大便因硬也。

陽脈實者。表熱甚也。因發汗。熱乘虛蒸。津液外泄。致汗出太過。汗出多者亡其陽。陽絕於里。腸胃乾燥。大便因硬也。

脈浮而芤。浮為陽。芤為陰。浮芤相搏。胃氣生熱。其陽則絕。

浮芤相搏。陰陽不諧。胃氣獨治。鬱而生熱。消爍津液。其陽為絕。

趺陽脈浮而澀。浮則胃氣強。澀則小便數。浮澀相搏。大便則難。其脾為約。麻仁丸主之。

趺陽者。脾胃之脈。診浮為陽。知胃氣強。澀為陰。知脾為約。約者。儉約之約。又約束之約。內經曰。飲入於胃。遊溢精氣。上輸於脾。脾氣散精。上歸於肺。通調水道。下輸於膀胱。水精四布。五經並行。是脾主為胃行其津液者也。今胃強脾弱。約束津液。不得四布。但輸膀胱。致小便數大便難。與脾約丸。通腸潤燥。

麻仁丸方第八十

麻子仁(一升味甘平) 芍藥(半升味酸平) 大黃(一斤去皮味苦寒) 厚朴(一斤炙去皮味苦寒) 枳實(半斤炙味苦寒) 杏仁(一斤去皮尖熬別作脂甘溫) 

上六味。為末。煉蜜為丸。桐子大。飲服十丸。日三服。漸加。以和為度。

內經曰。脾欲緩。急食甘以緩之。麻子杏仁之甘。緩脾而潤燥。津液不足。以酸收之。芍藥之酸。以斂津液。腸燥胃強。以苦泄之。枳實厚朴大黃之苦。下燥結而泄胃強也。

太陽病。三日。發汗不解。蒸蒸發熱者。屬胃也。謂胃承氣湯汗之。

蒸蒸者。如熱薰蒸。言甚熱也。太陽病。三日。發汗不解。則表邪已罷。蒸蒸發熱。胃熱為甚。與調胃承氣湯下胃熱。

傷寒吐後。腹脹滿者。與調胃承氣湯。

內經曰。諸脹腹大皆屬於熱。熱在上焦則吐。吐後不解。復腹脹滿者。邪熱入胃也。與調胃承氣湯。下其胃熱。

太陽病。若吐。若下。若發汗。微煩。小便數。大便因硬者。與小承氣湯和之愈。

吐下發汗。皆損津液。表邪乘虛傳裡。大煩者。邪在表也。微煩者。邪入里也。小便數。大便因硬者。其脾為約也。小承氣湯和之愈。

得病二三日。脈弱。無太陽柴胡證。煩躁。心下硬。至四五日。雖能食。以小承氣湯。少少與微和之。令小安。至六日。與承氣湯一升。若不大便六七日。小便少者。雖不能食。但初頭硬。後必溏。未定成硬。攻之必溏。須小便利。屎定硬。乃可攻之。宜大承氣湯。

針經曰。脈軟者病將下。弱為陰脈。當責邪在裡。得病二三日。脈弱。是日數雖淺而邪氣已入里也。無太陽證。為表證已罷。無柴胡證。為無半表半裡之證。煩躁心下硬者。邪氣內甚也。胃實熱甚。則不能食。胃虛熱甚。至四五日。雖能食。亦當與小承氣湯微和之。至六日。則熱甚。與大承氣湯一升。若不大便六七日。小便多者。為津液內竭。大便必硬。則可下之。小便少者。則胃中水穀不別。必初硬後溏。雖不能食。為胃實。以小便少。則未定成硬。亦不可攻。須小便利。屎定硬。乃可攻之。

傷寒六七日。目中不了了。睛不和。無表裡證。大便難。身微熱者。此為實也。急下之。宜大承氣湯。

內經曰。諸脈者。皆屬於目。傷寒六七日。邪氣入里之時。目中不了了。睛不和者。邪熱內甚。上熏於目也。無表裡證。大便難者。裡實也。身大熱者。表熱也。身微熱者。裡熱也。針經曰。熱病目不明。熱不已者死。此目中不了了。睛不和。則證近危惡也。須急與大承氣湯下之。

陽明發熱。汗多者。急下之。宜大承氣湯。

邪熱入腑。外發熱。汗多者。熱迫津液將竭。急與大承氣湯。以下其腑熱。

發汗不解。腹滿痛者。急下之。宜大承氣湯。

發汗不解。邪熱傳入腑。而成腹滿痛者。傳之迅也。是須急下之。

腹滿不減。減不足言。當下之。宜大承氣湯。

腹滿不減。邪氣實也。經曰。大滿大實。自可除下之。大承氣湯下其滿實。若腹滿時減。非內實也。則不可下。金匱要略曰。腹滿時減。復如故。此為寒。當與溫藥。是減不足言也。

陽明少陽合病。必下利。其脈不負者順也。負者失也。互相剋賊。名為負也。脈滑而數者。有宿食也。當下之。宜大承氣湯。

陽明土。少陽木。二經合病。氣不相和。則必下利。少陽脈不勝。陽明不負。是不相剋。為順也。若少陽脈勝。陽明脈負者。是鬼賊相剋。為正氣失也。脈經曰。脈滑者。為病食也。又曰。滑數。則胃氣實。下利者。脈當微。厥冷。脈滑數。知胃有宿食。與大承氣湯。以下除之。

病人無表裡證。發熱七八日。雖脈浮數者。可下之。假令已下。脈數不解。合熱則消穀善飢。至六七日不大便者。有瘀血。宜抵當湯。

七八日。邪入腑之時。病人無表裡證。但發熱雖脈浮數。亦可與大承氣湯下之。浮為熱客於氣。數為熱客於血。下之邪熱去。而浮數之脈俱當解。若下後數脈去。而脈但浮。則是榮血間熱。並於衛氣間也。當為邪氣獨留心中。則飢。邪熱不殺穀。潮熱發渴之證。此下之後。浮脈去而數不解。則是衛氣間熱。合於榮血間也。熱氣合併迫血下行。胃虛脅熱。消穀善飢。血至下焦。若大便利者。下血乃愈。若六七日不大便。則血不得行。蓄積於下。為瘀血。與抵當湯。以下去之。

張兼善云。攻下之法。須外無表證。里有下證。然後可攻。上言無表裡證。況脈更浮數。何故言可下之。曰。此非風寒之所病。是由內傷而致然也。若外不惡寒。里無譫語。但七八日發熱。消爍津液。乃陽盛陰虛之時。苟不攻之。其熱不已而變生焉。故不待沉實而攻之。

許叔微云。凡傷寒當下之證。皆從太陽陽明在經之邪而入於腑。故下之。今不言陽明病。而止云病人無表裡證。此非自表之裡而病也。但為可下。故編入陽明篇中。

若脈數不解。而下不止。必脅熱而便膿血也。

下後脈數不解而不大便者。是熱不得泄。蓄血於下。為瘀血也。若下後脈數不解。而下利不止者。為熱得下泄。迫血下行。必便膿血。

傷寒發汗已。身目為黃。所以然者。以寒濕在裡不解故也。以為不可下也。於寒濕中求之。

金匱要略曰。黃家所起。從濕得之。汗出熱去。則不能發黃。發汗已。身目為黃者。風氣去。濕氣在也。脾惡濕。濕氣內著。脾色外奪者。身目為黃。若瘀血在裡發黃者。則可下。此以寒濕在裡。故不可下。當從寒濕法治之。

傷寒七八日。身黃如橘子色。小便不利。腹微滿者。茵陳蒿湯主之。

當熱甚之時。身黃如橘子色。是熱毒發泄於外。內經曰。膀胱者。津液藏焉。氣化則能出。小便不利。小腹滿者。熱氣甚於外。而津液不得下行也。與茵陳湯。利小便。退黃逐熱。

王海藏云。熏黃。濕病也。一身盡痛。橘子黃。黃病也。一身不痛。

唐不岩云。熏黃陰黃也。橘子黃陽黃也。

傷寒身黃髮熱者。梔子柏皮湯主之。

傷寒身黃。胃有瘀熱。當須下去之。此以發熱為熱未實。與梔子柏皮湯解散之。

梔子柏皮湯方第八十一

梔子(十五個味苦寒) 甘草(一兩味甘平) 黃柏(二兩) 

上三味。以水四升。煮取一升半。去滓。分溫再服。

傷寒瘀熱在裡。身必發黃。麻黃連翹赤小豆湯主之。

濕熱相交。民多病癉。癉、黃也。傷寒為寒濕在表。發黃為瘀熱在裡。與麻黃連翹赤小豆湯。除熱散濕。

麻黃連翹赤小豆湯方第八十二

麻黃(二兩去節味甘溫) 赤小豆(一升味甘平) 連翹(二兩連翹根也苦寒) 杏仁(四十個去皮尖甘溫) 大棗(十二枚味甘溫) 生梓白皮(一升苦寒) 生薑(二兩切味辛溫) 甘草(一兩炙味甘平) 

以上八味。以潦水一斗。先煮麻黃再沸。去上沫。內諸藥。煮取三升。分溫三服。半日則盡。

內經曰。濕上甚而熱。治以甘溫。佐以甘平。以汗為故。正此之謂也。又煎用潦水者。亦取其水味薄。則不助濕氣。

婁氏云。梔子柏皮湯。麻黃連翹赤小豆湯。治身黃。小便利而身不疼者。海藏所謂干黃是也。桂枝附子湯。去桂加白朮湯。治身黃小便利而一身盡痛者。活人所謂中濕是也。

辨少陽病脈證並治第九

少陽之病。口苦、咽乾、目眩也。

足少陽膽經也。內經曰。有病口苦者。名曰膽癉。甲乙經曰。膽者。中精之府。五藏取決於膽。咽為之使。少陽之脈。起於目銳眥。少陽受邪。故口苦。咽乾。目眩。

少陽中風。兩耳無所聞。目赤。胸中滿而煩者。不可吐下。吐下則悸而驚。

少陽之脈。起於目眥。走於耳中。其支者。下胸中。貫膈。風傷風壅則為熱。少陽中風。氣壅而熱。故耳聾目赤。胸滿而煩。邪在少陽。為半表半裡。以吐除煩。吐則傷氣。氣虛者悸。以下除滿。下則亡血。血虛者驚。

或云。少陽病。耳聾。目赤。胸滿而煩。為中風。口苦。咽乾。目眩。為傷寒。

王宇泰云。誤吐氣虛者悸。誤下血虛者驚。

傷寒。脈弦細。頭痛。發熱者。屬少陽。少陽不可發汗。發汗則譫語。此屬胃。胃和則愈。胃不和則煩而悸。

經曰。三部俱弦者。少陽受病。脈細者。邪漸傳裡。雖頭痛發熱。為表未解。以邪客少陽。為半在表半在裡。則不可發汗。發汗亡津液。胃中乾燥。少陽之邪因傳入胃。必發譫語。當與調胃承氣湯下之。胃和則愈。不下。則胃為少陽木邪干之。故煩而悸。

王宇泰云。凡頭痛俱為在表。惟此頭痛為少陽者何也。以脈弦細。可汗不可汗。當以此為法。

王海藏云。少陽半表裡。用小柴胡。名三禁湯。然亦須辨表裡症孰多。假令頭痛往來寒熱。脈浮。但有其一。即為表也。口失滋味而渴。脅下滿。手足溫。腹中不和。

大小便或秘而不通。或泄而不調。但有其一。即為里也。如無上下表里症。余皆虛熱也。是病在其中矣。

本太陽病不解。轉入少陽者。脅下硬滿。乾嘔。不能食。往來寒熱。尚未吐下。脈沉緊者。與小柴胡湯。

太陽轉入少陽。是表邪入於裡。脅下硬滿。不能食。往來寒熱者。邪在半表半裡之間。若已經吐下。脈沉緊者。邪氣入腑。為裡實。尚未可吐下。而脈沉緊。為傳裡雖深。未全入腑。外猶未解也。與小柴胡湯以和解之。

若已吐下。發汗。溫針。譫語。柴胡湯證罷。此為壞病。知犯何逆。以法治之。

少陽之邪。在表裡之間。若妄吐下。發汗溫針。損耗津液。胃中乾燥木邪干胃。必發譫語。若柴胡證不罷者。則不為逆。柴胡證罷者。壞病也。詳其因何治之逆以法救之。

王宇泰云。救壞病。助榮衛。生津液。桂枝湯求之。

三陽合病。脈浮大。上關上。但欲眠睡。目合則汗。

關脈以候少陽之氣。太陽之脈浮。陽明之脈大。脈浮大。上關上。知三陽合病。膽熱則睡。少陰病。但欲眠睡。目合則無汗。以陰不得有汗。但欲眠睡。目合則汗。知三陽合病。膽有熱也。

傷寒六七日。無大熱。其人躁煩者。此為陽去入陰故也。

表為陽。里為陰。邪在表。則外有熱。六七日。邪氣入里之時。外無大熱。內有躁煩者。表邪傳裡也。故曰陽去入陰。

又云。所謂煩躁者。謂先煩。漸至躁也。所謂躁煩者。謂先發躁而迤邐復煩也。蓋內熱曰煩。謂心中郁煩也。外熱曰躁。謂氣外熱躁也。內熱為有根之火。故但煩不躁。及先煩後躁者。皆可治。外熱為無根之火。故但躁不煩。及先躁後煩者。皆不可治。

傷寒三日。三陽為盡。三陰當受邪。其人反能食而不嘔。此為三陰不受邪也。

傷寒四日。表邪傳裡。里不和。則不能食而嘔。今反能食而不嘔。是邪不傳陰但在陽也。

傷寒三日。少陽脈小者欲已也。

內經曰。大則邪至。小則平。傷寒三日。邪傳少陽。脈當弦緊。今脈小者。邪氣微而欲已也。

少陽病欲解時。從寅至辰上。

內經曰。陽中之少陽通於春氣。寅卯辰少陽木王之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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