订正仲景全书金匮要略注卷八

清·吴谦
来源:订正仲景全书金匮要略注

卷八

正誤存疑篇

《金匱要略》一書,其世遠而就闕誤也,與《傷寒論》等。如「漀飥」之「䅽」字,與緩中補虛用大黃䗪蟲丸主之之類,俱不可以為法。爰加斟酌其改移刪補諸式,與夫存疑之二十八條,悉倣《傷寒論》敘次云。

正誤

藏府經絡先後第一

師曰:病人語聲寂然,喜驚呼者,骨節間病;語聲喑喑然不徹者,心膈間病;語聲啾啾然細而長者,〔頭〕{腹}中病。

【按】「頭中病」之「頭」字,當是「腹」字。經中從無頭中病之文,且文義不屬,當改之。

師曰:吸而微數,其病在中焦。實也,當下之即愈;虛者不治。在上焦者,其吸〔促〕{遠};在下焦者,其吸〔遠〕{促}。此皆難治。呼吸動搖振振者,不治。

【按】「吸促」之「促」字,當是「遠」字,「吸遠」之「遠」字,當是「促」字,方合病義,當移之。

問曰:〔寸脈沉大而滑,沉則為實,滑則為氣,實氣相摶,〕〔血〕{厥}氣入藏即死,入府即愈,此為卒厥。何謂也?師曰:脣口青,身冷,為入藏,即死;如身和,汗自出,為入府,即愈。

【按】「寸脈沉大而滑,沉則為實,滑則為氣,實氣相摶」之十八字,文理不順,衍文也,當刪之。血氣入藏之「血」字,當是「厥」字,始與卒厥相合,當改之。

問曰:陽病十八,何謂也?師曰:頭痛,項、腰、脊、臂、腳掣痛。陰病十八,何謂也?師曰:欬,上氣,喘,噦,咽,腸鳴,脹滿,心痛,拘急。五藏病各有十八,合為九十病;人又有六微,微有十八病,合為一百八病。五勞、七傷、六極,婦人三十六病,不在其中。清邪居上,濁邪居下。大邪中表,小邪中裏。〔䅽〕{漀}飥之邪,從口入者,宿食也。五邪中人,各有法度:風中於前,寒中於暮,濕傷於下,霧傷於上;風令脈浮,寒令脈急,霧傷皮腠,濕流關節,食傷脾胃。極寒傷經,極熱傷絡。

【按】字典無「䅽」字,當是「漀」字。漀音傾,側水也。後之積聚門,䅽氣之「䅽」字,亦誤。

問曰:病有急當救裏救表者,何謂也?師曰:病,醫下之,續得下利清穀不止,身體疼痛者,急當救裏;後身體疼痛,清便自調者,急當救表也。

【按】此條註詳見《傷寒論·太陰篇》內,故不復釋。

夫諸病在藏,欲攻之,當隨其所得而攻之,如渴者〖小便不利〗,與猪苓湯。餘皆倣此。

【按】「如渴者」之下,當有「小便不利」四字。必是遺失,當補之。

痙濕暍第二

病者,身熱足寒,頸項強急,惡寒,時頭熱,面赤,目赤,獨頭動搖,卒口噤,背反張者,痙病也。〔若發其汗者,寒濕相摶,其表益虛,即惡寒甚。發其汗已,其脈如蛇。〕

【按】「痙病也」之下諸句,與上文義不屬。與後條之「為欲解,脈如故」諸句,文義相屬,宜分於彼。

太陽病,發熱無汗,〔反〕惡寒者,名曰剛痙。

【按】「反惡寒」之「反」字,衍文也。玩痙病之條自知,當惡寒也。宜刪之。

〖若發其汗者,寒濕相摶,其表益虛,即惡寒甚,發其汗已,其脈如蛇。〗〔暴腹脹大者,〕為欲解;脈如故,反伏弦者,痙。

【按】「暴腹脹大者」五字,衍文也,當刪之。

瘧病第四

師曰:瘧脈自弦,弦數者多熱,弦遲者多寒。弦〔小〕{沉}緊者下之瘥,弦遲者可溫之,弦〖浮〗緊者,可發汗鍼灸也,弦〔浮〕{滑}大者,可吐之,弦數者,風發也,以飲食消息止之。

【按】「弦小緊者」之「小」字,當是「沉」字,則有可下之理。弦緊者,當是「弦浮緊」,則有可發汗之理。「弦浮大」者,當是「弦滑大」,則有可吐之理。且不遺本文瘧脈自弦之意,當改之補之。

師曰:陰氣孤絕,陽氣獨發,則熱而少氣、煩冤,手足熱而欲嘔,名曰癉瘧;若但熱不寒者,邪氣內藏於心,外舍分肉之間,令人消鑠肌肉。

【按】此言癉瘧,其文脫簡,《內經》已詳,不復釋。

溫瘧者,其脈如平,身無寒,但熱,骨節疼煩,時嘔,白虎加桂枝湯主之。

【按】此言溫瘧,其文脫筒,《內經》已詳,不復釋。

瘧多寒者,名曰牝瘧,蜀漆散主之。

【按】此言牝瘧,其文脫簡,《內經》已詳,不復釋。

中風厯節第五

寸口脈〔遲〕{浮}而緩,〔遲〕{浮}則為〔寒〕{風},緩則為虛;榮緩則為亡血,衛緩則為中風;邪氣中經,〔浮者血虛,〕絡脈空虛,賊邪不瀉,或左或右;邪氣反緩,正氣即急,正氣引邪,喎僻不遂。邪在於絡,肌膚不仁;邪在於經,即重不勝;邪入於府,即不識人;邪入於藏,舌即難言,口吐涎。

【按】「寸口脈浮而緊,緊則為寒,浮則為虛,寒虛相摶,邪在皮膚」,此五句原文在本條之首,當在後條之首。「寸口脈遲而緩,遲則為寒,緩則為虛;榮緩則為亡血,衛緩則為中風;邪氣中經」,此六句原文在後條,當在此條之首,文氣始各得相屬,必系錯簡,當移之。其中有「浮者血虛」一句,必是衍文,當刪之。寸口脈遲而緩,遲則為寒,二「遲」字當是「浮」字,「寒」字當是「風」字,始得文義了然,且遲緩二脈不能並見,當改之。

寸口脈浮而緊,緊則為寒,浮則為〔虛〕{風},寒〔虛〕{風}相摶,邪在皮膚,則身癢而癮疹;心氣不足,邪氣入中,則胸滿而短氣。

【按】「浮則為虛,寒虛相摶」二「虛」字,應是「風」字,當改之。

味酸則傷筋,筋傷則緩,名曰泄;鹹則傷骨,骨傷則痿,名曰枯。枯泄相摶,名曰斷〔泄〕{絕},榮氣不通,衛不獨行,榮衛俱微,三焦無所御,四屬斷絕,身體羸瘦。獨足腫大,黃汗出,脛冷。假令發熱,便為厯節也。病厯節,不可屈伸,疼痛,烏頭湯主之。

【按】「名曰斷泄」之「泄」字,當是「絕」字,始與下文相屬,當改之。

諸肢節疼痛,身體尫羸,腳腫如脫,頭眩短氣,〔溫溫〕{嗢嗢}欲吐,桂枝芍藥知母湯主之。

【按】溫溫應是「嗢嗢」,當改之。

血痹虛勞第六

人年五六十,其病脈大者,痹俠背行,〔若腸鳴,〕馬刀,俠〔癭〕{瘰}者,皆為勞得之。

【按】「若腸鳴」三字,與上下文不屬,必是錯簡,當刪之。俠癭之「癭」字。當是「瘰」字,且先勞後瘰,先瘰後勞者有之,從未見勞癭先後病也,當改之。

勞之為病,其脈浮大,手足煩,春夏劇,秋冬瘥,陰〔寒〕{虛}精自出,酸削不能行。

【按】「陰寒精自出」之「寒」字,應是「虛」字,當改之。

男子面色白者,主渴及亡血,卒喘悸。〔脈浮者,裏虛也。〕

【按】「脈浮者,裏虛也」句,當是衍文。

夫失精家,少腹弦急,陰頭寒,目眩,發洛,脈極虛、芤、遲,為清穀亡血失精。〔脈得諸芤,動微緊,男子失精,女子夢交,桂枝龍骨牡蠣湯主之。〕

【按】此條「脈得諸芤……」五句,與上文義不屬,衍文也。另分一條,在本門十二條之次。

脈弦而大,弦則為減,大則為芤;減則為寒,芤則為虛,虛寒相摶,此名為革。婦人則半產漏下,男子則亡血失精。

【按】此條註詳見《傷寒論·辨脈篇》內,故不復釋。

五勞極虛,羸瘦,腹滿,不能飲食,〖緩中補虛〗。食傷、憂傷、飲傷、房室傷、飢傷、勞傷、經絡營衛氣傷,內有乾血,肌膚甲錯,兩目黯黑,大黃䗪蟲丸主之。

【按】「兩目黯黑」句下「緩中補虛」四字,當在不能飲食之下,必是傳寫之譌,當移之。

肺痿肺癰欬嗽上氣第七

問曰:病欬逆,脈之,何以知此為〖肺痿〗肺癰?當有膿血,吐之則死,其脈何類?師曰:寸口脈〔微〕{浮}而數,〔微〕{浮}則為風,數則為熱,〔微〕{浮}則汗出,數則惡寒。風中於衛,呼氣不入;熱過於榮,吸而不出。風傷皮毛,熱傷血脈。風舍於肺,其人則欬,口乾,喘滿,咽燥不渴,時唾濁沫,時時振寒。熱之所過,血為之凝滯,蓄結癰膿,吐如米粥。始萌可救,膿成則死。

【按】「肺癰」之上,當有「肺痿」二字,不然本文論肺痿之義,則無著落,必是脫簡,當補之。「脈微」之三「微」字,當是三「浮」字,始與文氣相屬,當改之。

〔大〕{火}逆上氣,咽喉不利,止逆下氣者,麥門冬湯主之。

【按】「大逆上氣」之「大」字,當是「火」字,文義病藥始相屬,當改之。

腹滿寒疝宿食第十

腹滿時減,復如故,此為寒,當與溫藥。〖宜厚朴生薑甘草半夏人參湯主之。〗

【按】此篇無治虛寒腹滿之方。當與溫藥之下,當有「宜厚朴生薑甘草半夏人參湯主之」十四字,必是脫簡。閱《傷寒論·太陰篇》自知,當補之。

病者痿黃,〔躁〕{燥}而不渴,〔胸〕{胃}中寒實而利不止者,死。

【按】「躁而不渴」當是「燥而不渴」,文氣通順。「胸中寒實」當是「胃中寒實」,若是胸中寒實,如何曰下利不止者死,當改之。

〔其脈數而緊,乃弦,狀如弓弦,按之不移,脈數弦者。〕脈緊大而遲者,必心下堅〖,當下其寒〗。脈大而緊者,陽中有陰,可下之。

【按】「其脈數而緊,乃弦,狀如弓弦,按之不移,脈數弦者」之十九字,當是衍文,閱《傷寒論·辨脈法》自知,刪之。「當下其寒」四字,當在「必心下堅」之下,文義始屬,當移之。

脇下〔偏〕{滿}痛,發熱,其脈緊弦,此寒也,以溫藥下之,宜大黃附子湯。

【按】「脇下偏痛」之「偏」字,當是「滿」字,當改之。

按之心下滿痛〖,有潮熱〗者,此為實也,當下之,宜大柴胡湯。

【按】「按之心下滿痛」之下,當有「有潮熱」三字,若無此三字,則不當與大柴胡湯,當補之。

腹痛,脈弦而緊,弦則衛氣不行,即惡寒,緊則不欲食,邪正相摶,即為寒疝。繞臍痛苦,發則〔白〕{自}汗出,手足厥冷,〔其脈沉緊者,〕大烏頭煎主之。

【按】此條脈重出,下條有證無脈,「其脈沉緊者」五字,當在下條「裏急」之下。然脈弦而緊,是勁急之甚,當屬寒疝之重者。其白汗之「白」字,當是「自」字,改之。下條「其脈沉緊者」,是裏痛之脈,當屬寒疝之輕者,當移之。

寒疝,腹中痛,及脇痛裏急,〖其脈沉緊者,〗當歸生薑羊肉湯主之。

【按】「脇痛裏急」之下,當有上條「其脈沉緊者」五字。

寒疝,腹中痛,逆冷,手足不仁,若身疼痛,灸刺、諸藥不能治,〔抵當〕烏頭桂枝湯主之。

【按】「抵當」二字,衍文也。

問曰:人病有宿食,何以別之?師曰:寸口脈浮而大,按之反濇,尺中亦〔微〕{大}而濇,故知有宿食,大承氣湯主之。

【按】「尺中亦微而濇」之「微」字,當按《傷寒論》作「大」是字,當改之。

五藏風寒積聚第十一

肺中風者,口燥而喘,〔身〕{頭}運而重,〔冒〕{風}而腫脹。

【按】「身運而重」當是「頭運而身重」,「冒而腫脹」當是「冒風而腫脹」,乃與文義始為相屬,當改之補之。

肝中寒者,〔兩臂不舉,舌本燥,〕喜太息,胸中痛,不得轉側,食則吐〔而汗出〕也。

【按】「兩臂不舉,舌本燥」二句,「而汗出」三字,文義不屬,必是錯簡,不可為後世法,不釋。

肝著,其人常欲蹈其胸上,先未苦時,但欲飲熱〔,旋覆花湯主之〕。

【按】「旋覆花湯主之」六字,與肝著之病不合,當是衍文。

心傷者,其人勞倦,即頭面赤而下重,心中痛而自煩,發熱,當臍跳,其脈〔弦〕{沉},此為心藏傷所致也。

【按】「其脈弦」之「弦」字,當是「沉」字,沉為腎脈,文義相屬,當改之。

邪哭使魂魄不安者,血氣少也,血氣少者,屬於心。心氣虛者,其人則畏,合目欲眠,夢遠行而精神離散,魂魄妄行。陰氣衰者為〔癲〕{狂},陽氣衰者為〔狂〕{癲}。

【按】「陰氣衰者為癲」之「癲」字,當是「狂」字;「陽氣衰者為狂」之「狂」字,當是「癲」字。《內經》曰:重陰者癲,重陽者狂。當改之。

跗陽脈浮而濇,浮則胃氣強,濇則小便數,浮濇相摶,大便則堅,其脾為約,麻子仁丸主之。

【按】此條註詳見《傷寒論·陽明篇》內,故不復釋。

問曰:病有積,有聚,有〔䅽〕{漀}氣,何謂也?師曰:積者,藏病也,終不移;聚者,府病也,發作有時,展轉痛移,為可治。〔䅽〕{漀}氣者,脇下痛,按之則愈,復發為〔䅽〕{漀}氣。諸積大法:脈來細而附骨者,乃積也。寸口,積在胸中;微出寸口,積在喉中。關上,積在臍傍;上關上,積在心下;微下關,積在少腹。尺中,積在氣衝;脈出左,積在左;脈出右,積在右;脈兩出,積在中央,各以其部處之。

【按】䅽作漀解,見首篇。

驚悸吐衄下血胸滿瘀血第十二

病人面無血色,無寒熱,脈〔沉〕{浮}弦者,衄;脈〔浮〕{沉}弱,手按之絕者,下血;煩欬者,必吐血。

【按】脈沉當是「脈浮」,脈浮當是「脈沉」,文義始屬,當改之。

寸口脈弦而大,弦則為減,大則為芤;減則為寒,芤則為虛。寒虛相摶,此名曰革。婦人則半產漏下,男子則亡血。

【按】此條註詳見《傷寒·辨脈篇》內,故不復釋。

心氣〔不足〕{有餘},吐血衄血,瀉心湯主之。

【按】心氣「不足」二字,當是「有餘」二字,若是不足,如何用此方治之,當改之。

痰飲欬嗽第十三

夫病人飲水多,必暴喘滿。凡食少飲多,水停心下,甚者則悸,微者短氣。〖脈雙弦者,寒也。皆大下裏虛。脈偏弦者,飲也。〗

【按】「微者短氣」句下,古本有「脈雙弦者寒也……」諸句,文義不屬,另分一條,在本門二十七條之次。

假令〔瘦〕{病}人臍下有悸,吐涎沫而〔癲〕{巔}眩,此水也,五苓散主之。

【按】瘦人之「瘦」字,當是「病」字。癲眩之「癲」字,當是「巔」字;巔者頭也。文義始屬,當改之。

夫心下有留飲,其人背寒冷如掌大。留飲者,脇下痛引缺盆,欬嗽則轉甚。胸中有留飲,其人短氣而〔渴〕{喘},四肢厯節痛。〔脈沉者,有留飲。〕

【按】此條古本於四肢厯節痛之下,有「脈沉者,有留飲」一句,當另為一條,始合論脈之義。短氣而渴之「渴」字,當是「喘」字,四肢上,當有缺文。

病者脈伏,其人慾自利,利反快〖,此為留飲欲去故也〗。雖利,心下續堅滿,甘遂半夏湯主之。

【按】「心下續堅滿」句下,「此為留飲欲去故也」八字,當在「利反快」之下,此傳寫之譌,當移之。

水在心,心下堅築,短氣,惡水不欲飲。水在肺,吐涎沫,欲飲水。水在脾,少氣身重。水在肝,脇下支滿,嚏而痛。水在腎,〔心〕{臍}下悸。

【按】「心下悸」之「心」字,當是「臍」字,當改之。

支飲〔胸〕{腹}滿者,厚朴大黃湯主之。

【按】「支飲胸滿」之「胸」字,當是「腹」字,若是「胸」字,無用承氣湯之理,當改之。

脈弦〔數〕{遲},有寒飲,冬夏難治。

【按】「脈弦數」之「數」字,當是「遲」字,始與寒飲之理合,當改之。

欬逆倚息不得臥,小青龍湯主之。青龍湯〔下〕{汗}已,多唾,口燥,寸脈沉,尺脈微,手足厥逆,氣從少腹上衝胸咽,手足痹,其面翕熱如醉狀,因復下流陰股,小便難,時復冒者,與茯苓桂枝五味甘草湯,治其氣衝。

【按】按「小青龍湯下已」之「下」字,當是「汗」字,蓋大、小青龍湯,皆汗劑也,當改之。

消渴小便利淋第十四

厥陰之為病,消渴,氣上衝心,心中疼熱,飢而不欲食,食即吐蚘,下之利不止。

【按】此條是《傷寒論》厥陰經正病,與雜病消渴之義不同,必是錯簡。

寸口脈浮而遲,浮即為虛,遲即為勞,虛則衛氣不足,勞則榮氣竭。

【按】此條當在《虛勞篇》中,錯簡在此。

跗陽脈浮而數,浮即為氣,數即消穀而大〖便〗堅,氣盛則溲數,溲數即堅,堅數相摶,即為消渴。

【按】「而大堅」句不成文,大字下,當有「便」字,當補之。

水氣病第十五

〔少陰脈,緊而沉,沉則為水,小便即難,〕脈得諸沉者,當責有水,身體腫重。

【按】「脈得諸沉者」一條,乃始論水氣病之脈,當列於篇首。但古本「脈得諸沉」之上,有「少陰脈緊而沉……」四句,文義不屬,并有脫簡,不釋,且刪之。

夫水病人,目下有臥蠶,面目鮮澤,脈伏,其人消渴。〔病水腹大,小便不利,其脈沉絕者,有水,可下之。〕

【按】「其人消渴」之下。古本有「病水腹大,小便不利,其脈沉絕者,有水,可下之」四句,與上文義不屬,當另分為一條,在本門五條之次,始合裏水脈證。

裏水者,一身面目黃腫,其脈沉,小便不利,故令病水,假如小便自利,此亡津液,故令渴也。〔越婢加朮湯主之。〕

【按】「越婢加朮湯主之」七字,當在後「太陽病脈浮而緊」條內,「發汗即愈」之下,文義始屬,必是錯簡在此,觀其裏有水之之文,豈有用越婢加朮湯發表之藥,自可知也。

心水者,其身重而少氣,不得臥,煩而躁〔,其人陰腫〕。

【按】「其人陰腫」四字,當在腎水條內,錯簡在此,當移之。

腎水者,其腹大臍腫,腰痛不得尿,陰下濕,如牛鼻上汗,其足逆冷,面反瘦〖,其人陰腫〗。

【按】「面反瘦」之下,當補上條「其人陰腫」四字。

師曰:寸口脈遲而濇,遲則為寒,濇為血不足;跗陽脈微而遲,微則為氣,遲則為寒。寒氣不足,則手足逆冷;手足逆冷,則榮衛不利;榮衛不利,則腹滿腸鳴相逐,氣轉膀胱;榮衛俱勞,陽氣不通即身冷;陰氣不通即骨疼;陽氣前通則惡寒,陰氣前通則痹不仁;陰陽相得,其氣乃行,大氣一轉,其氣乃散、實則失氣,虛則遺尿,名曰氣分〖,桂枝去芍藥加麻黃附子細辛湯主之〗。

【按】「名曰氣分」之下,當補入下條「桂枝去芍藥加麻黃附子細辛湯主之」十五字。

〔氣分,心下堅,大如盤,邊如旋杯,水飲所作,〕桂枝去芍藥加麻黃附子細辛湯主之。

【按】「氣分心下堅,大如盤,邊如旋杯,水飲所作」之十六字,當是衍文,觀心下堅之本條自知。「桂枝去芍藥加麻黃附子細辛湯主之」之十五字,當在上條氣分之下,文氣始屬,正是氣分之治法,必是錯簡在此,當移之。

脈浮而洪,浮則為風,洪則為氣。風氣相摶,風強則為隱疹,身體為癢,癢為泄風,久為痂癩;氣強則為水,難以俯仰。風氣相擊,身體〔洪〕{浮}腫,汗出乃愈。惡風則虛,此為風水;不惡風者,小便通利,上焦有寒,其口多涎〔,此為黃汗〕。

【按】「身體洪腫」之「洪」字,當是「浮」字,改之,「此為黃汗」四字,當是衍文。

太陽病脈浮而緊,法當骨節疼痛,反不疼,身體反重而酸,其人不渴,汗出即愈,此「為風水。惡寒者,此為極虛,發汗得之。渴而不惡寒者,此為皮水。身腫而冷,狀如周痹,胸中窒不能食,反聚痛,暮躁不得眠,此為黃汗,痛在骨節。欬而喘,不渴者,此為〔脾〕{肺}脹,其狀如腫,發汗即愈〖,越婢加朮湯主之〗。然諸病此者,渴而下利,小便數者,皆不可發汗。

【按】「脾脹」之「脾」字,當是「肺」字,改之,發汗即愈之下,當補入前條之「越婢加朮湯主之」七字。

〔裏〕{皮}水越婢加朮湯主之,甘草麻黃湯亦主之。

【按】「裏水」,之「裏」字,當是「皮」字,豈有裏水,而用麻黃之理,當改之。

〔厥而〕皮水者,蒲灰散主之。

【按】「厥而」二字,當是衍文。

水之為病,其脈沉小,屬少陰。浮者為風,無水虛脹者為〔氣〕{風}水。發其汗即已。脈沉者宜麻黃附子湯,浮者宜杏子湯。

【按】「為氣水」之「氣」字,當是「風」字,若是「氣」字,則無發汗之理,且通篇並無氣水之病,當改之。

黃疸病第十六

腹滿,〔舌〕{身}痿黃,躁不得睡,屬黃家。

【按】「舌痿黃」之「舌」字,當是「身」字,當改之。

黃疸病,〖小便不利者,〗茵陳五苓散主之。

【按】「黃疸病」之下,當有「小便不利者」五字,茵陳五苓散方有著落,當補之。

嘔吐噦下利第十七

吐後渴欲飲水而貪飲者,兼〔主〕微風,脈緊頭痛〔,文蛤湯主之〕。

【按】「文蛤湯主之」五字,當在頭痛之下,文義始屬,當移之。兼主之「主」字,衍文也。

問曰:病人脈數,數為熱,當消穀引食,而反吐者,何也?師曰:以發其汗,令陽氣微,膈氣虛,脈乃數,數為客熱,不能消穀,胃中虛冷故也。脈弦者虛也,胃氣無餘,朝食暮吐,變為胃反,寒在於上,醫反下之。今脈反弦,故名曰虛。

【按】「問曰:病人脈數」,至「胃中虛冷故也」等句,已詳《傷寒論·陽明篇》內,錯簡在此,且與「脈弦者虛也」,文義不屬。

跗陽脈浮而濇,浮則為虛,〔虛〕{濇}則傷脾,脾傷則不磨,朝食暮吐,暮食朝吐,宿穀不化,名曰胃反,脈緊而濇,其病難治。

【按】「虛則傷脾」之「虛」字,應是「濇」字,當改之。

下利,手足厥冷,無脈者,灸之不溫,若脈不還,反微喘者,死。〔少陰負跗陽者,為順也。〕

【按】此條「反微喘者死」之下,有「少陰負跗陽者,為順也」一句,文義不屬,其註已詳見《傷寒論·辨脈篇》內,故不復釋。

下利清穀,不可攻其表,汗出必脹滿。

【按】此條註詳見《傷寒論·太陰篇》內,故不復釋。

下利脈沉而遲,其人面少赤,身有微熱,下利清穀者,必鬱冒,汗出而解,病人必微厥,所以然者,其面戴陽,下虛故也。

【按】此條註詳見《傷寒論·厥陰篇》內,故不復釋。

下利腹脹滿,身體疼痛者,先溫其裏,乃攻其表,溫裏宜四逆湯;攻表宜桂枝湯。

【按】此條註詳見《傷寒論·太陰篇》內,故不復釋。

下利後更煩,按之心下濡者,為虛煩也,梔子豉湯主之。

【按】此條註詳見《傷寒論·太陽中篇》,故不復釋。

跌蹶手指臂腫轉筋陰狐疝蚘蟲病第十九

蚘厥者,當吐蚘,今病者靜而復時煩,〔此〕{非}為藏寒,蚘上入膈,故煩,須臾復止,得食而嘔又煩者,蚘聞食臭出,其人當自吐蚘。蚘厥者,烏梅丸主之。

【按】「此為藏寒」之「此」字,當是「非」字,若是「此」字,何以辨寒厥,當改之。

婦人產後病第二十一

產後七八日,無太陽證,少腹堅痛,此惡露不盡〖,熱在裏,結在膀胱也〗。不大便煩躁發熱,切脈微實,〔再倍〕發熱,日晡時煩躁者不食,食則譫語,至夜即愈,宜大承氣湯主之。

【按】「熱在裏,結在膀胱也」之八字,當在本條上文「惡露不盡」之下,未有大承氣湯下膀胱血之理,當移之。「再倍」二字,當是衍文。

產後中風,〖病痙者,〗發熱面正赤,喘而頭痛,竹葉湯主之。

【按】「產後中風」之下,當有「病痙者」三字,始與方合。若無此三字,則人參。附子施之於中風發熱可乎?而又以竹葉命名者何所謂也?且方內有「頸項強用大附子」之文,本篇有證尤方,則可知必有脫簡,當補之。

婦人雜病第二十二

婦人之病,因虛、積冷、結氣,為諸經水斷絕,至有厯年,血寒積結胞門。寒傷經絡,凝堅在上,嘔吐涎唾,久成肺癰,形體損分。在中盤結,繞臍寒疝;或兩脇疼痛,與藏相連;或結熱中,痛在關元,脈數無瘡,肌若魚鱗。時著男子,非止女身。在下〔來〕{未}多,經候不勻,令陰掣痛,少腹惡寒;或引腰脊,下根氣街,氣衝急痛,膝脛疼痛,奄忽眩冒,狀如厥癲;或有憂慘,悲傷多嗔。非有鬼神〖,此皆帶下〗。久則羸瘦,脈虛多寒。三十六病,千變萬端,審脈陰陽,虛實緊弦,行其鍼藥,治危得安。其雖同病,脈各異源,子當辨記,勿謂不然。

【按】「在下來多」之「來」字,當是「未」字。本條皆經水斷絕之病,若系「來多」,則與上文不合,與下文經候不勻亦不合,當改之。又本條內「此皆帶下」四字,當在非有鬼神之下,文義始屬,當移之。

婦人藏躁,喜悲傷欲哭,象如神靈所作,數欠伸,甘草小麥大棗湯主之。

【按】甘草小麥大棗湯方,義未詳,必是譌錯。

問曰:婦人年五十,所病下〔利〕{血}數十日不止,暮即發熱,少腹裏急,腹滿,手掌煩熱,脣口乾燥,何也?師曰:此病屬帶下。何以故?曾經半產,瘀血在少腹不去。何以知之?其證脣口乾燥,故知之。當以溫經湯主之。

【按】「所病下利」之「利」字,當是「血」字,文義始屬,當改之。

帶下經水不利,少腹滿痛,經一月〔再〕{不}見者,土瓜根散主之。

【按】「再」字當是「不」字,若是「再」字,一月兩來,與上文不利不合,當改之。

寸口脈弦而大,弦則為減,大則為芤;減則為寒,芤則為虛;寒虛相摶,此名曰革。婦人則半產漏下〔,旋覆花湯主之〕。

【按】此條詳在《傷寒論·辨脈法篇》,錯簡在此。「旋覆花湯主之」一句,亦必是錯簡,半產漏下,則氣已下陷,焉有再用旋覆花下氣之理?

婦人中風七八日,續來寒熱,發作有時,經水適斷,此為熱入血室,其血必結,故使如瘧狀,發作有時,小柴胡湯主之。

【按】此條註詳見《傷寒論·少陽篇》內,故不復釋。

婦人傷寒發熱;經水適來,晝日明了,暮則譫語,如見鬼狀者,此為熱入血室,治之無犯胃氣及上二焦,必自愈。

【按】此條註詳見《傷寒論·少陽篇》內,故不復釋。

婦人中風,發熱惡寒,經水適來,得之七八日,熱除,脈遲,身涼和,胸脇滿,結胸狀,譫語者,此為熱入血室也,當刺期門,隨其實而瀉之。

【按】此條註詳見《傷寒論·少陽篇》內,故不復釋。

陽明病,下血,譫語者,此為熱入血室,但頭汗出,當刺期門,隨其實而瀉之,濈然汗出則愈。

【按】此條註詳見《傷寒論·陽明篇》內,故不復釋。

胃氣下泄,陰吹而正喧,此穀氣之實也,〔膏髮煎導之,〕〖長服訶黎勒丸〗。

【按】「膏髮煎導之」五字,當是衍文。此「穀氣之實也」之下,當有「長服訶黎勒丸」之六字。後陰下氣謂之氣利,用訶黎勒散;前陰下氣謂之陰吹,用訶黎勒丸,文義始屬。蓋訶黎勒丸以訶黎勒固下氣之虛,以厚朴、陳皮平穀氣之實,藥病相合,此方錯簡在《雜療篇》內。下小兒疳蟲蝕齒一方,殺蟲解毒,或另有小兒門,或列在雜方內,茲列於婦人雜病之末,亦錯簡也。

雜療第二十三

〔長服訶黎勒丸方。〕

【按】此方當移在前篇「穀氣之實也」之下。

果實菜穀禁忌第二十五

食躁〔式〕{或}躁方

【按】食躁式躁之「式」字,當是「或」字,應改之。

存疑

藏府經絡先後第一

問曰:陽病十八,何謂也?師曰:頭痛,項,腰、脊、臂、腳掣痛。陰病十八,何謂也?師曰:欬,上氣,喘,噦,咽,腸鳴,脹滿,心痛,拘急。五藏病各有十八,合為九十病;人又有六微,微有十八病,合為一百八病。五勞,七傷,六極,婦人三十六病,不在其中。清邪居上,濁邪居下。大邪中表,小邪中裏,䅽飥之邪,從口入者,宿食也。五邪中人,各有法度:風中於前,寒中於暮,濕傷干下,霧傷於上;風令脈浮,寒令脈急,霧傷皮腠,濕流關節,食傷脾胃。極寒傷經,極熱傷絡。

百合狐惑陰陽毒第三

論曰:百合病者,百脈一宗,悉致其病也。意欲食,復不能食,常默默然,欲臥不能臥,欲行不能行,飲食或有美時,或有不用聞食嗅時,如寒無寒,如熱無熱,口苦,小便赤;諸藥不能治,得藥則劇吐、利,如有神靈者,身形如和,其脈微數。每尿時頭痛者,六十日乃愈;若尿時頭不痛,淅然者,四十日愈;若尿快然,但頭眩者,二十日愈。其證或未病而預見,或病四五日而出,或病二十日或一月微見者,各隨證治之。

血痹虛勞第六

男子平人脈,虛弱細微者,善盜汗也。

奔豚氣第八

師曰:病有奔豚,有吐膿,有驚怖,有火邪,此四部病,皆從驚發得之。

腹滿寒疝宿食第十

寒氣厥逆,赤丸主之。

五藏風寒積聚第十一

心中風者,翕翕發熱,不能起,心中飢,食即嘔吐。

驚悸吐衄下血胸滿瘀血病第十二

火邪者,桂枝去芍藥加蜀漆牡蠣龍骨救逆湯主之。

心下悸者,半夏麻黃丸主之。

痰飲欬嗽第十三

欬逆倚息不得臥,小青龍湯主之。青龍湯下已,多唾,口燥,寸脈沉,尺脈微,手足厥逆,氣從少腹上衝胸咽,手足痹,其面翕熱如醉狀,因復下流陰股,小便難,時復冒者,與茯苓桂枝五味甘草湯,治其氣衝。衝氣即低,而反更欬、胸滿者,用苓桂五味甘草湯,去桂,加乾薑、細辛,以治其欬滿。欬滿即止,而更復渴,衝氣復發者,以細辛、乾薑為熱藥也,服之當遂渴。而渴反止者,為支飲也。支飲者,法當冒,冒者必嘔,嘔者復內半夏以去其水。水去嘔止,其人形腫者,加杏仁主之。其證應內麻黃,以其人遂痹,故不內之;若逆而內之者,必厥,所以然者,以其人血虛,麻黃發其陽故也。若面熱如醉,此為胃熱上衝熏其面,加大黃以利之。

水氣病第十五

寸口脈浮而遲,浮脈則熱,遲脈則潛,熱潛相摶,名曰沉。跗陽脈浮而數,浮脈即熱,數脈即止,熱止相搏,名曰伏。沉伏相搏,名曰水。沉則絡脈虛,伏則小便難,虛難相摶,水走皮膚,即為水矣。

寸口脈弦而緊,弦則衛氣不行,即惡寒,水不沾流,走於腸間。

問曰:病者苦水,面目、身體、四肢皆腫,小便不利。脈之,不言水,反言胸中痛,氣上衝咽,狀如炙肉,當微欬喘。審如師言,其脈何類?師曰:寸口脈沉而緊,沉則為水,緊則為寒;沉緊相搏,結在關元。始時當微,年盛不覺,陽衰之後,營衛相干,陽損陰盛,結寒微動,腎氣上衝,咽喉塞噎,脇下急痛。醫以為留飲而大下之,氣擊不去,其病不除;後重吐之,胃家虛煩,咽燥欲飲水,小便不利,水穀不化,面目手足浮腫。又與葶藶丸下水,當時如小瘥,食飲過度,腫復如前,胸脇苦痛,象若奔豚,其水揚溢,則浮欬喘逆。當先攻擊衝氣,令止,乃治欬,欬止其喘自瘥,先治新病,病當在後。

黃汗之病,兩脛自冷;假令發熱,此屬厯節。食已汗出,又身常暮臥盜汗出者,此榮氣也。若汗出已,反發熱者,久久其身必甲錯;發熱不止者,必生惡瘡。若身重,汗出已輒輕者,久久必身瞤,瞤即胸中痛,又從腰以上必汗出,下無汗,腰髖弛痛,如有物在皮中狀,劇者不能食,身疼重,煩躁,小便不利,此為黃汗,桂枝加黃耆湯主之。

黃疸病第十六

諸黃,猪膏髮煎主之。

嘔吐噦下利病第十七

下利,肺痛,紫參丸主之。

跌蹶手指臂腫轉筋陰狐疝蚘蟲病第十九

師曰:病跌蹶,其人但能前,不能卻。刺腨入二寸。此太陽經傷也。

病人,常以手指臂腫動,此人身體瞤瞤者,黎蘆甘草湯主之。

問曰:病腹痛有蟲,其脈何以別之?師曰:腹中痛,其脈當沉,若弦,反洪大,故有蚘蟲。

婦人妊娠第二十

師曰:婦人得平脈,陰脈小弱,其人渴,不能食,無寒熱,名妊娠,桂枝湯主之。於法六十日,當有此證;設有醫治逆者,卻一月;加吐下者,則絕之。

婦人懷娠六七月,脈弦,發熱,其胎愈脹,腹痛惡寒者,少腹如扇,所以然者,子藏開故也,當以附子湯溫其藏。

婦人懷妊,腹中㽲痛,當歸芍藥散主之。

妊娠,小便難,飲食如故,當歸貝母苦參丸主之。

婦人傷胎,懷身腹滿,不得小便,從腰以下重,如有水氣狀,懷身七月,太陰當養不養,此心氣實,當刺瀉勞宮及關元,小便微利則愈。

婦人產後第二十一

婦人乳中虛,煩亂,嘔逆,安中益氣,竹皮大丸主之。

產後下利虛極,白頭翁加甘草阿膠湯主之。

婦人雜病第二十二

婦人陷經漏下,黑不解,膠薑湯主之。

雜療第二十三

退五藏虛熱,四時加減柴胡飲子。

治傷寒令愈不復,紫石寒食散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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