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诊心法要诀下

清·吴谦
来源:四诊心法要诀

四診心法要訣(下)

四言脈訣,始自漢張仲景平脈法,宋崔嘉彥衍之,明李時珍刪補。及李中梓又補其缺略,刪其差謬,復加註釋,固已文簡義該矣。然猶有與經義不合者,今皆刪去,其未備者補之。

脈為血府,百體貫通,寸口動脈,大會朝宗。

【注】經曰:脈者,血之府也。周身血脈運行,莫不由此貫通,故曰百體貫通也。《難經》曰:十二經中皆有動脈,獨取寸口,以決死生。寸口者,左右寸、關、尺,手太陰肺經動脈也;為脈之大要會也。故曰:寸口動脈,大會朝宗也。

診人之脈,高骨上取,因何名關,界乎寸尺。

【注】凡診人之脈,令仰其手,視掌後有高骨隆起,即是關部脈也。醫者覆手取之,先將中指取定關部,方下前後二指於寸、尺之上。病人長,則下指宜疏;病人短,則下指宜密。因其界乎寸、尺二部之間,故命名曰關。

至魚一寸,至澤一尺,因此命名,陽寸陰尺。

【注】從高骨上至魚際,長一寸,因此命名曰寸。從高骨下至尺澤,長一尺,因此命名曰尺。寸部候上,故為陽也。尺部候下,故為陰也。

右寸肺胸,左寸心膻。右關脾胃,左肝膈膽。三部三焦,兩尺兩腎。左小膀胱,右大腸認。

【注】右寸浮候胸中,沉以候肺。左寸浮候膻中,沉以候心。右關浮以候胃,沉以候脾。左關浮候膈膽,沉以候肝。兩尺沉俱候腎,左尺浮候小腸、膀胱,右尺浮候大腸。膻,膻中即包絡也。五臟皆一,惟腎有二,故曰兩尺候兩腎也。然《內經》言腑不及膽者,以寄於肝也。不及大、小腸、膀胱者,以統於腹中也。不及三焦者,以寸候胸中,主上焦也;關候膈中,主中焦也;尺候腹中,主下焦也。此遵《內經》分配三部診脈法也。至偽訣以大、小腸配於寸上,以三焦配於左尺,以命門配於右尺,其手厥陰包絡,竟置而不言,悉屬不經。滑壽以左尺候小腸、膀胱前陰之病,右尺候大腸、後陰之病,可稱千古隻眼也。浮外候腑,沉內候臟之說,詳於卷末。

命門屬腎,生氣之原,人無兩尺,必死不痊。

【注】兩腎之中,名曰命門。命門居兩腎之中,故兩尺屬之。命門之少火,即腎間動氣,是為生氣之原也。人若無兩尺脈,則生氣絕矣,病者必死不能痊也。

關脈一分,右食左風,右為氣口,左為人迎。

【注】陰得尺中一寸,陽得寸內九分。一寸九分,寸、關、尺脈三分分之。今日關脈一分,乃關上之一分也。左關一分名人迎,肝膽脈也。肝膽主風,故人迎緊盛,主乎傷風。右關一分名氣口,脾胃脈也。脾胃主食,故氣口緊盛,主乎傷食。此創自叔和,試之於診,每多不應,然為後世所宗,不得不姑存其說。觀《內經》以足陽明胃經、頸上之動脈為人迎,手太陰肺經高骨之動脈為氣口,足知其謬矣。

脈有七診,曰浮中沉,上竟下竟,左右推尋。

【注】浮者,輕下指於皮脈間所得之脈也。沉者,重下指於筋骨間所得之脈也。中者,不輕不重,下指於肌肉間所得之脈也。上者,兩寸也;竟者,即《內經》上竟上者,胸喉中事也。下者,兩尺也;竟者,即《內經》下竟下者,少腹、腰、股、脛、足中事也。左右者,左右手脈也。此七診者,乃推尋取脈之法也,非謂《內經》獨大、獨小、獨寒、獨熱、獨遲、獨疾,獨陷下七診之脈也。

男左大順,女右大宜,男尺恆虛,女尺恆實。

【注】天道陽盛於左,地道陰盛於右。故男左女右,脈大為順,宜也。天之陽在南,陰在北,地之陽在北,陰在南,陽道常饒,陰道常虧。故男寸恆實,尺恆虛,女寸恆虛,尺恆實也。

又有三部,曰天地人,部各有三,九候名焉。額頰耳前,寸口歧銳,下足三陰,肝腎脾胃。

【注】此遵《內經》三部九候,十二經中皆有動脈之診法也。三部,謂上、中、下也。曰天、地、人,謂上、中、下三部,有天、地、人之名也。部各有三,九候名焉,謂三部各有天、地、人,三而三之,合為九候之名也。額、頰、耳前,謂兩額、兩頰、耳前也。上部天,兩額之動脈,當頷厭之分,足少陽脈氣所行,以候頭角者也。上部地,兩頰之動脈,即地倉、人迎之分,足陽明脈氣所行,以候口齒者也。上部人,耳前之動脈,即和髎之分,手少陽脈氣所行,以候耳目者也。寸口歧銳,謂寸口歧骨銳骨也。中部天,乃掌後經渠之次,寸口之動脈,手太陰脈氣所行,以候肺者也。中部地,乃手大指次指歧骨間、合谷之動脈,手陽明脈氣所行,以候胸中者也。中部人,乃掌後銳骨下神門之動脈,手少陰脈氣所行,以候心者也。下足三陰,謂五里、太谿、箕門、肝、腎、脾、胃也。下部天,乃氣衝下三寸,五里之動脈,足厥陰脈氣所行,以候肝者也。下部地,乃內踝後跟骨傍,太谿之動脈,足少陰脈氣所行,以候腎者也。下部人,乃魚腹上越筋間,箕門之動脈,足太陰脈氣所行,以候脾胃者也。

寸口大會,五十合經。不滿其動,無氣必凶。更加疏數,止還不能。短死歲內,期定難生。

【注】寸口動脈,五十一止,合於經常不病之脈也。若四十動一止,一臟無氣,主四歲死。三十動一止,二臟無氣,主三歲死。二十動一止,三臟無氣,主二歲死。十動一止,四臟無氣,主一歲死。不滿十動一止,五臟無氣,若更乍數乍疏,止而不能即還,則可期短死,一歲之內,必難生也。

五臟本脈,各有所管,心浮大散,肺浮澀短,肝沉弦長,腎沉滑軟,從容而和,脾中遲緩。

【注】此言五臟各有所管之本脈,必皆不大不小,從容而和,始為五臟不病之脈也。

四時平脈,緩而和勻,春弦夏洪,秋毛冬沉。

【注】此言四時各有應見之平脈,必皆不疾不徐,緩而和勻,始為四時不病之脈也。

太過實強,病生於外。不及虛微,病生於內。

【注】外因六氣——風、寒、暑、濕、燥、火之邪,脈必洪大緊數,弦長滑實而太過矣。內因七情——喜、怒、憂、思、悲、恐、驚之傷,脈必虛微細弱,短澀濡芤而不及矣。

飲食勞倦,診在右關,有力為實,無力虛看。

【注】凡病外不因六氣,內不因七情,為不內外因,內傷飲食勞倦也。飲食傷胃,勞倦傷脾,故診在右關。飲食傷形為有餘,故右關脈有力。勞倦傷氣為不足,故右關脈無力也。三因百病之脈,不論陰、陽、浮、沉、遲、數、滑、澀、大、小,凡有力皆為實,無力皆為虛。經曰:諸陽脈按之不鼓,諸陰脈按之鼓甚。此之謂歟!

凡診病脈,平旦為準,虛靜寧神,調息細審。

【注】經曰:常以平旦,陰氣未動,陽氣未散,飲食未進,經脈未盛,絡脈調勻,氣血未亂,乃可診有過之脈。又曰:診脈有道,虛靜為寶。言無思無慮,以虛靜其心,惟神凝於指下也。調息細審者,言醫家調勻自己氣息,精細審察也。

一呼一吸,合為一息,脈來四至,平和之則。五至無疴,閏以太息。三至為遲,遲則為冷。六至為數,數則熱證。轉遲轉冷,轉數轉熱。

【注】醫者調勻氣息,一呼脈再至,一吸脈再至,呼吸定息,脈來四至,乃和平之準則也。然何以五至無疴乎?人之氣息,時長時短,凡鼓三息,必有一息之長,鼓五息,又有一息之長,名為太息;如三歲一閏,五歲再閏也。言脈必以四至為平,五至便為太過;惟正當太息之時,始曰無疴。此息之長,非脈之急也;若非太息,正合四至也。至於性急之人,五至為平脈,不拘太息之例,蓋性急脈亦急也。若一息而脈三至,即為遲慢而不及矣;遲主冷病。若一息而脈遂六至,即為急數而太過矣,數主熱病。若一息僅得二至,甚而一至,則轉遲而轉冷矣。若一息七至,甚而八至、九至,則轉數而轉熱矣。一至、二至、八至、九至,皆死脈也。

遲數既明,浮沉須別。浮沉遲數,辨內外因。外因於天,內因於人。天有陰陽,風雨晦明。人喜憂怒,思悲恐驚。

【注】浮脈法天,候表之疾,即外因也。沉脈法地,候里之病,即內因也。外因者,天之六氣:風(風淫末疾)、寒(寒淫陰疾)、暑(暑淫心疾)、濕(濕淫腹疾)、燥(燥淫涸疾)、火(火淫陽疾)是也。內因者,人之七情:喜傷心,怒傷肝,憂思傷脾,悲傷肺,恐傷腎,驚傷心也。

浮沉已辨,滑澀當明。澀為血滯,滑為氣壅。

【注】此上六脈,為諸脈之提綱。以浮沉統諸浮上沉下之部位也,以遲數統諸三至、六至之至數也,以滑澀統諸滑流澀滯之形狀也。脈象雖多,然不屬部位,則屬至數,不屬至數,則屬形狀,總不外此六脈,故為諸脈之提綱也。

浮脈皮脈,沉脈筋骨,肌肉候中,部位統屬。

【注】皮脈取之而得者,謂之浮脈。筋骨取之而得者,謂之沉脈。此以上、下部位而得名也。凡脈因部位而得名者,皆統乎浮沉,故曰部位統屬也。心肺俱浮,以皮毛取之而得者,肺之浮也;以血脈取之而得者,心之浮也。故曰浮脈皮脈。肝腎俱沉,以筋平取之而得者,肝之沉也;以至骨取之而得者,腎之沉也。故曰沉脈筋骨。肌肉在浮沉之間,故曰候中也。

浮無力濡,沉無力弱,沉極力牢,浮極力革。

【注】浮而無力謂之濡脈,沉而無力謂之弱脈,浮而極有力謂之革脈,沉而極有力謂之牢脈。

三部有力,其名曰實。三部無力,其名曰虛。

【注】浮、中、沉三部俱有力,謂之實脈。浮、中、沉三部俱無力,謂之虛脈。

三部無力,按之且小,似有似無,微脈可考。

【注】浮、中、沉三部極無力,按之且小,似有似無,謂之微脈。

三部無力,按之且大,渙漫不收,散脈可察。

【注】浮、中、沉三部極無力,按之且大,渙漫不收,謂之散脈。

惟中無力,其名曰芤,推筋著骨,伏脈可求。

【注】浮、沉有力,中取無力,謂之芤脈。推筋著骨,按之始得,謂之伏脈。以上十脈,皆以部位而得名者,故皆統於浮沉也。

三至為遲,六至為數。

【注】一呼一吸,謂之一息。一息三至,謂之遲脈。一息六至,謂之數脈。此以脈之至數而得名也。凡脈因至數而得名者,皆統乎遲數也。

四至為緩,七至疾脈。

【注】一息四至謂之緩脈,一息七至謂之疾脈。

緩止曰結,數止曰促。凡此之診,皆統至數。動而中止,不能自還,至數不乖,代則難痊。

【注】四至緩脈,時而一止,謂之結脈。六至數脈,時而一止,謂之促脈。結促之脈,動而中止,即能自還。若動而中止,不能自還,須臾復動,或十至或二、三十至一止,其至數不乖,謂之代脈。難痊、謂不滿五十動而止,合經難痊之死脈也。以上五脈,皆以至數而得名者,故皆統於遲數也。

形狀如珠,滑溜不定。往來澀滯,澀脈可證。

【注】形狀如珠,滑溜不定,謂之滑脈。進退維艱,往來滯澀,謂之澀脈。此以脈之形狀而得名也。凡脈以形狀而得名者,皆統乎滑澀也。

弦細端直,且勁曰弦。緊比弦粗,勁左右彈。

【注】狀類弓弦,細而端直,按之且勁,謂之弦脈。較弦則粗,按之且勁,左右彈指,謂之緊脈。

來盛去衰,洪脈名顯。大則寬闊,小則細減。

【注】上來應指而盛,下去減力而衰,謂之洪脈,脈形粗大闊然,謂之大脈。脈形細減如絲,謂之小脈,即細脈也。

如豆亂動,不移約約。長則迢迢,短則縮縮。

【注】其形如豆,亂動約約,動搖不移,謂之動脈。來去迢迢而長,謂之長脈。來去縮縮而短,謂之短脈。以上八脈,皆以形狀而得名者,故皆統於滑澀也。

浮陽主表,風淫六氣,有力表實,無力表虛。浮遲表冷,浮緩風濕,浮濡傷暑,浮散虛極,浮洪陽盛,浮大陽實,浮細氣少,浮澀血虛,浮數風熱,浮緊風寒,浮弦風飲,浮滑風痰。

【注】浮,陽脈主表。風邪六氣外因之病,皆從表入,故屬之也。浮而有力,表實風病也;浮而無力,表虛風病也。遲,寒脈也,故曰表冷。緩,濕脈也,故曰風濕。濡,氣虛脈也,氣虛則傷暑,故曰浮濡傷暑也。散,氣散脈也,氣散則虛極,故曰浮散虛極也。浮洪,陽盛脈,故曰陽盛也。浮大,陽實脈,故曰陽實也。細,氣少脈,氣少不充,故曰氣少也。澀,血少脈,血少枯滯,故曰血虛也。數,熱脈也,故曰風熱,緊,寒脈也,故曰風寒。弦,飲脈也,故曰風飲。滑,痰脈也,故曰風痰。

沉陰主裡,七情氣食。沉大里實,沉小裡虛,沉遲里冷,沉緩里濕,沉緊冷痛,沉數熱極,沉澀痹氣,沉滑痰食,沉伏閉郁,沉弦飲疾。

【注】沉,陰脈主裡。七情氣食內因之病,皆由里生,故屬之也。大,有餘脈也,故曰裡實。小,不足脈也,故曰裡虛。遲,寒脈也,故曰里冷。緩,濕脈也,故曰里濕。緊,寒脈也,故曰冷痛。數,熱脈也,故曰熱極。澀,血滯脈,故曰痹氣。滑,痰食脈,故曰痰食。伏,痛甚不得吐瀉脈也,故曰閉郁。弦,飲脈也,故曰飲疾。

濡陽虛病,弱陰虛疾,微主諸虛,散為虛劇。

【注】濡,為陽分無力脈,故主諸陽虛之病。弱,為陰分無力脈,故主諸陰虛之病。微,為陰陽血氣不足脈,故主諸虛。散,為元氣散之脈,故曰虛劇也。

革傷精血,半產帶崩。牢疝癥瘕,心腹寒疼。

【注】革,內空之脈,故主男子亡血、傷精之病,婦人半產、崩、帶之疾。牢,內堅之脈,故主諸疝、癥瘕,心腹寒冷,疼痛之病也。

虛主諸虛,實主諸實,芤主失血,隨見可知。

【注】虛,為三部無力脈,故主諸虛。實,為三部有力脈,故主諸實。芤,為營空之脈,故主失血。然此三脈,皆隨所見之部位,可知其上下、內外之病也。

遲寒主臟,陰冷相干,有力寒痛,無力虛寒。

【注】遲,陰脈也,臟屬陰,故主之。凡陰冷之病,皆屬之也。有力為寒實作痛,無力為寒虛痛也。

數熱主腑,數細陰傷,有力實熱,無力虛瘡。

【注】數,陽脈也,腑屬陽,故主之。凡陽屬之病,皆屬之也。數為陽盛,細為不足,故曰傷陰。有力為實熱,無力為虛熱。數亦主瘡,故曰虛瘡。

緩濕脾胃,堅大濕壅。促為陽郁,結則陰凝。

【注】緩,脾胃脈,又主濕邪,故緩主濕邪脾胃之病。若搏指堅大,則為濕邪壅脹之病。促,為陽盛而鬱之脈,結,為陰盛而凝之脈也。

代則氣乏,跌打悶絕,奪氣痛瘡,女胎三月。

【注】代者,真氣乏而求代之脈也。若不因跌打氣悶、暴病奪氣、痛瘡傷氣、女胎氣阻者,而無故見之,則必死也。

滑司痰病,關主食風,寸候吐逆,尺便血膿。

【注】滑,陽脈,陽盛為痰,故司痰病。右關候胃,故主痰食。左關候肝,故主風痰。寸候上焦,故主吐逆。尺候下焦,故主便血膿也。

澀虛濕痹,尺精血傷,寸汗津竭,關膈液亡。

【注】澀,血少滯澀脈也,六脈見之,則主營虛受濕痹之病。若兩尺見之,則主傷精傷血之病。兩寸見之,則主汗多津傷之病。兩關見之,則主噎膈反胃,液亡結腸之病也。

弦關主飲,木侮脾經,寸弦頭痛,尺弦腹疼。

【注】弦,陰脈,陰盛為飲;弦,木脈,木旺侮土,土虛不能制濕,故飲病生焉。寸弦,陰乘陽也,故主頭痛。尺弦,陰乘陰也,故主腹疼。

緊主寒痛,洪是火傷。動主痛熱,崩汗驚狂。

【注】緊,寒實脈,故主寒痛。洪,熱實脈,故主火傷。動,為陰陽相搏之陽脈,故主諸痛;陽動主發熱、主驚狂,陰動主汗出、血崩也。

長則氣治,短則氣病,細則氣衰,大則病進。

【注】長者,氣之暢也,故曰氣治,短者,氣之縮也,故曰氣病。小者,正氣衰也。大者,邪病進也。

脈之主病,有宜不宜,陰陽順逆,吉凶可推。

【注】病有陰陽,脈亦有陰陽。順應則吉,逆見則凶。此以下至其死可測句,凡二十七節,詳分某病見某脈吉,某病見某脈凶也。

中風之脈,卻喜浮遲,堅大急疾,其凶可知。

【注】中風虛見虛脈,以浮遲為順。若反見堅大急疾為逆,決無生理。

傷寒熱病,脈喜浮洪,沉微澀小,證反必凶。汗後脈靜,身涼則安,汗後脈躁,熱甚必難。陽證見陰,命必危殆,陰證見陽,雖困無害。

【注】此節皆言傷寒之順逆也。傷寒熱病傳裡屬熱,脈以浮洪陽脈為吉;若見沉、微、澀、小陰脈,是證與脈反,故凶。汗後邪解,便當脈靜身涼,若躁而熱,所謂汗後不為汗衰,名曰陰陽交,必難治矣。陽證而見沉、澀、細、微、弱、遲之陰脈,則脈與證反,命必危殆;陰證而見浮、大、數、動、洪、滑之陽脈,雖脈與證反,在他證忌之,獨傷寒為陰邪還陽,將解之診,病雖危困,無害於命也。

勞倦傷脾,脈當虛弱,自汗脈躁,死不可卻。

【注】勞倦傷脾,脈當虛弱,為順也。若自汗出而脈反躁疾,則逆矣,安得不死?

瘧脈自弦,弦遲多寒,弦數多熱,代散則難。

【注】瘧為寒熱之病,弦為少陽之脈。少陽主病寒熱往來,凡寒熱之病,多屬少陽半表半裡之界,故瘧脈自應得弦象也。遲多寒,數多熱,理自然也。若得代、散二脈,邪尚未解,正氣已衰,命則難生矣。

泄瀉下利,沉小滑弱,實大浮數,發熱則惡。

【注】瀉痢裡虛,宜見沉小滑弱之脈為順。若反見實大浮數之脈,則身必發熱而成惡候也。

嘔吐反胃,浮滑者昌,沉數細澀,結腸者亡。

【注】嘔吐反胃,脾虛有痰也。浮為虛,滑為痰,是為順脈,故曰昌也。若沉數細澀,則為氣少液枯,遂致結腸,糞如羊屎,死不可救矣。

霍亂之候,脈代勿訝,舌卷囊縮,厥伏可嗟。

【注】霍亂之診,陽脈為佳,若見代脈,因一時清濁混亂,故脈不接續,非死候也。如脈伏不見,四肢厥逆,舌卷囊縮,為陰寒甚,則有可嗟之變也。

嗽脈多浮,浮濡易治,沉伏而緊,死期將至。

【注】嗽乃肺疾,脈浮為宜,兼見濡者,病將退也。若沉伏與緊則相反而病深矣。不死何待?

喘息抬肩,浮滑是順,沉澀肢寒,切為逆證。

【注】陽喘多實,風與痰耳,故脈以浮滑為順。陰喘多虛,寒與虛也,故脈沉澀,四肢寒者,均為不治逆證。

火熱之證,洪數為宜,微弱無神,根本脫離。

【注】熱證而得洪數,乃正應也。若見微弱,證脈相反,根本脫離,藥餌不可施矣。

骨蒸發熱,脈數而虛,熱而澀小,必殞其軀。

【注】骨蒸者,腎水不足,壯火僭上,虛數二脈,是正象也。若澀小之脈,所謂發熱脈靜,不可救耳。

勞極諸虛,浮軟微弱,土敗雙弦,火炎細數。

【注】虛證宜見虛脈,若兩關脈弦,謂之雙弦。弦乃肝脈,右關見之,是肝木乘脾,故曰土敗。勞證之脈,若見細數,乃陰虛火盛,上刑肺金,便不可治。

失血諸證,脈必見芤,緩小可喜,數大堪憂。

【注】蓀有中空之象,失血者宜爾也。緩小亦為虛脈,順而可喜,若數且大,謂之邪勝,故可憂也。

蓄血在中,牢大卻宜,沉澀而微,速愈者稀。

【注】蓄血者,有形之實證,見牢大之脈,脈證相宜。倘沉澀而微,是挾虛矣。既不能自行其血,又難施峻猛之劑,安望速愈也?

三消之脈,數大者生,細微短澀,應手堪驚。

【注】渴而多飲為上消,消穀善飢為中消,渴而便數為下消。三消者,皆燥熱太過,惟見數大之脈為吉耳。細微短澀,死不可救也。

小便淋閉,鼻色必黃,實大可療,澀小知亡。

【注】鼻頭色黃,必患小便難。六脈實大者,但用攻病之劑必愈。若逢澀小,為精氣不化,死亡將及矣。

癲乃重陰,狂乃重陽,浮洪吉象,沉急凶殃。

【注】癲狂二證,皆以浮洪為吉,取其病尚淺也。若沉而急,病已入骨,雖有扁倉,莫之能救矣。

癇宜浮緩,沉小急實,但弦無胃,必死不失。

【注】癇本風痰,脈見浮緩,自應然也。若沉小急實,是病深也,或但弦無胃;則肝之真臟脈見矣,安望其更生耶?

心腹之痛,其類有九,細遲速愈,浮大延久。

【注】九種心腹之痛,皆宜遲細,易於施療,如浮而大,是為中虛邪盛,不能收捷功也。

疝屬肝病,脈必弦急,牢急者生,弱急者死。

【注】肝主筋,疝則筋急,故屬肝也。肝脈弦急,是其常也。疝系陰寒之咎,牢主裡寒之脈,亦其常也。如且弱且急,必有性命之憂矣。

黃疸濕熱,洪數便宜,不妨浮大,微澀難醫。

【注】濕蒸熱瘀,黃疸生焉,洪數浮大,皆所宜也。一見微澀,虛衰已甚,必食少瀉多,無藥可療矣。

腫脹之脈,浮大洪實,細而沉微,岐黃無術。

【注】水腫脹滿,有餘之證,宜見有餘之脈,浮大洪實是矣。沉細而微,謂之證實脈虛,難言生矣。

五臟為積,六腑為聚,實強可生,沉細難愈。

【注】積聚皆實證也,實脈強盛,是所當然。沉細為虛,真氣敗絕,不可為矣。

中惡腹脹,緊細乃生,浮大為何?邪氣已深。

【注】中惡者,不正之氣也。緊細則吉,浮大則凶也。

鬼崇之脈,左右不齊,乍大乍小,乍數乍遲。

【注】鬼崇犯人,左右二手,脈象不一,忽大忽小,忽數忽遲,無一定之脈形也。

癰疽未潰,洪大脈宜,及其已潰,洪大最忌。

【注】未潰屬實,洪大為正脈也。潰後則虛,若仍見洪大,則為邪脈,最所忌也。

肺癰已成,寸數而實。肺痿之證,數而無力。癰痿色白,脈宜短澀,數大相逢,氣損血失。腸癰實熱,滑數相宜,沉細無根,其死可期。

【注】肺癰而寸口數實,知膿已成矣。肺葉焦痿,為火傷也,是以數而無力。肺癰、肺瘦得白色者,肺之本色,得短澀者,肺之本脈,均相宜也。若逢數大,是火來剋金,賊邪之診,故氣損血失也。腸癰實也,滑數相宜,沉細虛也,證實脈虛,死期將至矣。

婦人有子,陰搏陽別,少陰動甚,其胎已結,滑疾而散,胎必三月,按之不散,五月可別。左男右女,孕乳是主,女腹如箕,男腹如釜。

【注】此一節明女科胎前之脈也。陰搏陽別者,寸為陽,尺為陰,言尺陰之脈,搏指而動,寸陽之脈,則不搏指,迥然分別,此有子之診也。或手少陰心脈獨動而甚者,蓋心主血,血主胎,故胎結而動甚也。動者,謂往來流利之動而滑,非厥厥搖動為病之動也。疾即數也,滑而且數,按之而散,三月之胎也;按之不散,五月之胎也。左為陽,故左疾為男胎;右為陰,故右疾為女胎。五六月後,孕婦之乳房有核,吮之有乳者,則主有子也。女胎腹形,狀如箕之圓也。男胎腹形,狀如釜之上小而下大也。

欲產離經,新產小緩,實弦牢大,其凶不免。

【注】此一節明產中之脈也。欲產脈離經者,謂見離乎經常之脈也。蓋胎動於中,脈亂於外,勢所必然也。產後氣血兩虛,見小緩之虛脈為吉,若見實大弦牢,其凶不免矣。

經脈病脈,業已昭詳,將絕之形,更當度量。

【注】經常之脈,主病之脈,皆明於前矣。而死絕之脈。亦不可不察也,分列於後。

心絕之脈,如摻帶鉤,轉豆躁疾,一日可憂。

【注】經曰:脈來前曲後居,如摻帶鉤,曰心絕。前曲者,謂輕取則堅強而不柔。後居者,謂重取則牢實而不動,如持革帶之鉤,全失沖和之氣,但鉤無胃,故曰心死。鉤,即洪脈也。轉豆者,即經所謂如循薏苡子、累累然,狀其短實堅強,真臟脈也。又曰:心絕,一日死。

肝絕之脈,循刃責責,新張弓弦,死在八日。

【注】經曰:真肝脈至,中外爭如循刃。又曰:脈來急溢,勁如新張弓弦,曰肝死,又曰:肝絕,八日死。

脾絕雀啄,又同屋漏,覆杯水流,四日無救。

【注】舊訣曰:雀啄連來四五啄,屋漏少刻一點落,若杯覆,若水流,皆脾絕也。經曰:脾絕,四日死。

肺絕維何?如風吹毛,毛羽中膚,三日而號。

【注】經曰:如風吹毛,曰肺死。又曰:真肺脈至,如以毛羽中人膚。皆狀其但浮而無胃氣也。又曰:肺絕,三日死。

腎絕伊何?發如奪索,辟辟彈石,四日而作。

【注】經曰:脈來如奪索,辟辟如彈石,曰腎死。又曰:腎絕,四日死,舊訣云:彈石硬來尋即散,搭指散亂如解索。正此謂也。石,即沉脈也。

命脈將絕,魚翔蝦游,至如湧泉,莫可挽留。

【注】舊訣云:魚翔似有又似無,蝦游靜中忽一躍。經曰:渾渾革至如湧泉,綿綿其去如弦絕。皆死脈也。

脈有反關,動在臂後,別由列缺,不幹證候。

【注】反關脈者,脈不行於寸口,出列缺絡,入臂後手陽明大腸之經也。以其不順行於關上,故曰反關。有一手反關者,有兩手反關者,此得於有生之初,非病脈也。令病人側立其手,診之方可見也。

歧黃脈法,候病死生,太素脈法,陰陽貴清。清如潤玉,至數分明,濁脈如石,模糊不清。小大貧富,澀滑窮通,長短壽夭,詳推錯綜。

【注】脈法倡自歧黃,所以候病死生。至楊上善為風鑑者流,託名「太素脈法」,以神其說,每多不驗。然其中有近理可採者,如論六陽六陰之脈,以清主貴,以濁主賤。清脈之狀,似玉潤淨,至數分明;濁脈之狀,如石粗澀,至數模糊。小脈主貧,大脈主富,澀脈主窮,滑脈主通,長脈主壽,短脈主夭。如質清脈濁,貴中賤也;質濁脈清,賤中貴也。清脈兼大,貴而富也;兼滑,貴而通也;兼長,貴而壽也。濁脈兼小,賤而貧也;兼澀,賤而窮也;兼短,賤而夭也。清脈兼小,貴而貧也;兼澀,貴而窮也;兼短,貴而夭也。濁脈兼大,賤而富也;兼滑,賤而通也;兼長,賤而壽也。詳推錯綜者,即詳推此質清脈清,質濁脈濁,質清脈濁,質濁脈清,錯綜等說之理耳。

附:訂正《素問·脈要精微論》一則備考

尺內兩傍,則季脅也。尺外以候腎,尺裡以候腹中。中附上,左外以候肝,內以候膈;右外以候胃,內以候脾。上附上,右外以候肺,內以候胸中;左外以候心,內以候膻中。前以候前,後以候後。上竟上者,胸喉中事也;下竟下者,少腹、腰、股、膝、脛、足中事也。

【注】「內、外」二字,前人有以尺部一脈,前半部脈、後半部脈為訓者;有以內側曰內,外側曰外為訓者,皆非也。蓋脈之形,渾然純一,並不兩條,亦不兩截。若以前半部、後半部為是,則視脈為兩截矣。若以尺內側、尺外側為是,則視脈為兩條矣。故知二說皆非也。熟玩通章經文,自知其為傳寫之訛。豈有獨於脾胃,則曰:右外以候胃,內以候脾者耶?蓋外以候腑,內以候臟,《內經》脈書,確然可考,故當以「外以候胃,內以候脾」之句為正。其尺外之「外」字,當是「里」字;尺裡之「里」字,當是「外」字。中附上、左右之「內」、「外」字,上附上左、右之「內」、「外」字,皆當改之。故不循舊圖所列,以符外候腑、內候臟之義也。前以候前,謂關之前寸也;後以候後,謂關之後尺也。上竟上者,謂上盡魚際也;下竟下者,謂下盡尺澤也。

訂正《素問》脈位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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