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寒來蘇集卷四
太陰脈證
太陰之為病,腹滿而吐,食不下,自利益甚,時腹自痛,若下之,必胸下結鞕。 [陽明三陽之裏,故提綱屬裏之陽證,太陰三陰之裏,故提綱皆裏之陰證,太陰 之上,濕氣主之,腹痛吐利,從濕化也,脾為濕土,故傷于濕,脈先受之,然寒 濕傷人,入于除經,不能動藏,則還于府,府者胃也,太陰脈布胃中,又發于胃, 胃中寒濕,故食不內,而吐利交作也,太陰脈從足入腹,寒氣時上,故腹時自痛, 法宜溫中散寒,若以腹滿為實而誤下,胃口受寒,故胸下結鞕。
自利不渴者,屬太陰,以其藏有寒故也,當溫之,宜四逆輩。 傷寒四五日,腹中痛,若轉氣下趨少腹者,此欲自利也。 [上條明自利之因,此條言自利之兆,四五日是太陰發病之期。
傷寒脈浮而緩,手足自溫者,繫在太陰,太陰當發身黃,若小便自利者,不能發 黃,至七八日,雖暴煩下利,日十餘行,必自止,以脾家實,腐穢當去故也。 [前條是太陰寒濕,脈當沉細,此條是太陰濕熱,故脈浮緩,首揭傷寒知有惡寒 證,浮而緩,是桂枝脈,然不發熱而手足溫,是太陽傷寒,非太陽中風矣,然亦 暗對不發熱言耳,非太陰傷寒,必手足溫也,夫病在三陽,尚有手足冷者,何況 太陰,陶氏分太陰手足溫,少陰手足寒,厥陰手足厥冷,是大背太陰四肢煩疼, 少陰一身手足盡熱之義,第可言手足為諸陽之本,尚自溫,不可謂脾主四肢故當 溫也,凡傷寒則病熱,太陰為陰中之陰,陰寒相合,故不發熱,太陰主肌肉,寒 濕傷于肌肉,而不得越於皮膚,故身當發黃,若水道通調,則濕氣下輸膀胱,便 不發黃矣,然寒濕之傷於表者,因小便而出,濕熱之蓄於內者,必從大便而出也, 發於陰者六日愈,至七八日陽氣來復,因而暴煩下利,雖日十餘行,不須治之, 以脾家積穢臭塞於中,盡自止矣,手足自溫,是表陽猶在,暴煩是裏陽陡發,此 陰中有陽,與前藏寒不同,能使小便利,則利自止,不須溫,亦不須下也。
傷寒下利,日十餘行,脈反實者死。 [脾氣虛而邪氣盛,故脈反實也。
太陰病脈弱,其人續自便利,設當行大黃芍藥者,宜減之,以其胃氣弱,易動故 也。 [太陰脈本弱,胃弱則脾病,此內因也,若因於外感,其脈或但浮,或浮緩,是 陰病見陽脈矣,下利為太陰本證,自利因脾實者,腐穢盡則愈,自利因藏寒者, 四逆輩溫之則愈,若自利因太陽誤下者,則腹滿時痛,當加芍藥,而大實痛者, 當加大黃矣,此下後脈弱,胃氣亦弱矣,小其制而與之,動其易動,合乎通因通 用之法。 大黃瀉胃,是陽明血分下藥,芍藥瀉脾,是太陰氣分下藥,下利腹痛,熱邪為患, 宜芍藥下之,下利腹痛為陰寒者,非芍藥所宜矣,仲景於此,勺藥與大黃並提, 勿草草看過。
惡寒脈微而復利,亡血也,四逆加人參湯主之。 [方註見四逆湯註中。 右論太陰傷寒脈證。
太陰病,脈浮者,可發汗,宜桂枝湯。 [太陰主裏,故提綱皆屬裏證,然太陰主開,不全主裏也,脈浮者病在表,可發 汗,太陰亦然也,尺寸俱浮者,太陰受病也,沉為在裏,當見腹痛吐利等證,此 浮為在表,當見四肢煩疼等證,裏有寒邪,當溫之,宜四逆輩,表有風熱,可發 汗,宜桂枝湯,太陰脈沉者,因於寒,寒為陰邪,沉為陰脈,太陰有脈浮者,因 乎風,風為陽邪,浮為陽脈也,謂脈在三陰則俱沉,陰經不當發汗者,非也,但 浮脈是麻黃脈,沉脈不是桂枝證,而反用桂枝湯者,以太陰是裏之表證,桂枝是 表之裏藥也。
太陰中風,四肢煩疼,陽微陰濇而長者,為欲愈。 [風為陽邪,四肢為諸陽之本,脾主四肢,陰氣衰少,則兩陽相搏,故煩疼,脈 濇與長,不是並見,濇本病脈,濇而轉長,病始愈耳,風脈本浮,今而微,知風 邪當去,濇則少氣少血,今而長則氣治,故愈。 四肢煩疼,是中風未愈,前證微濇而長,是中風將愈之脈,宜作兩截看。 太陽以惡風惡寒別風寒,陽明以能食不能食別風寒,太陰以四肢煩溫別風寒,是 最宜著眼,少陽為半表半裏,又屬風藏,故傷寒中風互稱,少陰厥陰,則但有欲 愈脈,無未愈證,惜哉。 右論太陰中風脈證。
太陰病,欲解時,從亥至丑上。 [經曰,夜半後而陰隆為重陰,又曰,合夜至雞鳴,天之陰,陰中之陰也,脾為 陰中之至陰,故主亥子丑時。
三白散證
寒實結胸,無熱證者,與三白小陷胸湯,為散亦可服。 [太陽表熱未除,而反下之,熱邪與寒水相結,成熱實結胸,太陰腹滿時痛,而 反下之,寒邪與寒藥相結,成寒實結胸,無熱證者,不四肢煩疼者也,名曰三白 者,三物皆白,別於黃連小陷胸也,舊本誤作三物,以黃連栝蔞投之,陰盛則亡 矣,又誤作白散,是二方矣,黃連巴豆,寒熱天淵,云亦可服,豈不誤人,且妄 編於太陽篇中水潠證後,而方後又以身熱皮粟一段雜之,使人難解,今移太陰胸 下結鞕之後,其證其方,若合符節。 按,三白小陷胸,非是兩湯,係三白可陷下胸中之結耳,不可作兩句看,蓋既稱 寒實,小陷胸是大寒之藥,乃下井投石耳。
三物白散。 桔梗、貝母〔各二錢〕、巴豆〔一分去皮熬黑研如脂〕, 右二味為散,內巴豆,更於臼中杵勻,以白飲和服,強人半錢匕,羸者減之。 [貝母主療心胸鬱結,桔梗能開提血氣,利膈寬胸,然非巴豆之辛熱斬關而入, 何以勝硝黃之苦寒,使陰氣流行而成陽也,白飲和服者,甘以緩之,取其留戀於 胸,不使速下耳,散者散其結塞,比湯以蕩之更精。
病在膈上者,必吐,在膈下者,必利。 [本證原是吐利,因胸下結鞕,故不能通,因其勢而利導,是則結鞕自除矣。
不利,進熱粥一杯,利過不止,進冷粥一杯。 [東垣云,淡粥為陰中之陽,所以利小便,今人服大黃後,用粥止利,即此遺意 耳。
少陰脈證
少陰之為病,脈微細,但欲寐也。 [三陽以少陽為樞,三陰以少陰為樞,弦為木象,浮而弦細者,陽之少也,微為 水象,沉而微細者,陰之少也,衛氣行陽則寤,行陰則寐,日行二十五度,常從 足少陰之間,分行藏府,今少陰病,則入陽分多,故欲寐,欲寐是病人意中,非 實能寐也,少陽提綱,各臻其妙。
少陰病,欲吐不吐,心煩,但欲寐,五六日自利而渴者,屬少陰也,虛故引水自 救,若小便色白者。少陰病形悉具,小便色白者,以下焦虛,有寒,不能制水故 也。 [欲吐而不得吐者,樞病而開闔不利也,與喜嘔同,少陽脈下胸中,故胸煩,是 病在表之裏也,少陰經出絡心,故心煩,是病在裏之裏也,欲吐不得吐,欲寐不 得寐,少陰樞機之象也,五六日,正少陰發病之期,太陰從濕化,故自利不渴, 少陰從火化,故自利而渴,少陰主下焦,輸津液司閉藏者也,下焦虛,則坎中之 陽,引水上交於離而未能,故心煩而渴,關門不閉,故自利,不能制火,由於不 能制水故耳,然必驗小便者,以少陰主水,熱則黃赤,寒則清白也,若不於此詳 察之,則心煩而渴,但治上焦之實熱,而不顧下焦之虛寒,則熱病未除,下利不 止矣。 按,自利不渴屬太陰,而渴則屬少陰也。
少陰病,脈沉細數,病為在裏,不可發汗。 [前條詳證,後條詳脈,脈浮為在表,然亦有裏證,如脈浮而大,心下反鞕,有 熱屬藏者是矣,沉為在裏,然亦有表證,如少陰病,反發熱者是矣,少陰脈沉者, 當溫,然數則為熱,又不可溫,而數為在藏,是為在裏,更不可汗,可不審之精 而辨之確乎。
少陰病脈微,不可發汗,亡陽故也,陽已虛,尺中弱濇者,復不可下之。 [少陰之不可汗下,與少陽同,因反發熱,故用麻黃微汗,因裏熱甚,故用承氣 急下,此病反其本,故治亦反其本,微為無陽,濇為少血,汗之亡陽,下之亡陰, 陽虛者既不可汗,即不可下,玩復字可知,其尺脈弱濇者,復不可下,亦不可汗 也,若謂無陽是陰邪而下之,其誤人甚矣。
病人脈陰俱緊,反汗出者,亡陽也,此屬少陰,法當咽痛而復吐利。 [太少陰陽各異,或脈同證殊,或脈證相同,從脈從證之時,大宜詳審,脈沉發 熱,為太陽少陰相似證,前重言之矣,陰陽俱緊,為太陽少陰相似脈,尚未有知 之者,緊脈為寒,當屬少陰,然病發於陰,不當有汗,反汗出者,陰極似陽也, 蓋太陽主外,陽虛不能作汗,故發熱而反無汗,少陰主裏,陰虛生內熱,故身無 熱而汗反出,亡陽者,虛陽不歸,其邪皆由少陰不藏所致,故上焦從火化而咽痛 嘔吐,下焦從陰虛而下利不止也,宜八味腎氣丸主之。
脈陰腸俱緊者,口中氣出,脣口燥乾,鼻中涕出,倦臥足冷,舌上胎滑,勿妄治 也,到七日以來,其人微發熱,手足溫者,此為欲解,或到八日已上,反大發熱 者,此為難治,設使惡寒者,必欲嘔也,腹內痛者,必欲利也。 [此是少陰經文,與此上下文符合,王氏集脈法中,以無少陰二字也,少陰脈絡 肺,肺主鼻,故鼻中涕出,少陰脈絡舌本,故舌上胎滑,少陰大絡注諸絡以溫足 脛,故足冷,諸證全似亡陽,而不名亡陽者,外不汗出,內不吐利者,口中氣出, 脣口燥乾,鼻中涕出,此為內熱,陰陽脈緊,舌上胎滑,踡臥足冷,又是內寒, 此少陰為樞,故見寒熱相持,病雖發於陰,而口舌脣鼻之半表裏,恰與少陽口咽 目之半表裏相應也,治之者,與少陽不同,當神而明之,汗吐下溫清補之法,勿 妄用也,與其用之不當,寧靜以待之,若至七日,一陽來復,微發熱,手足溫, 是陰得陽則解也,陰陽自和,緊脈自去矣,若微熱不解,八日以上反大熱,此為 晚發,恐畜熱有餘,或發癰膿,或便腸血,為難治耳,若七日來,設使其人不能 發熱,以陰陽俱緊之脈,反加惡寒,是寒甚於表,上焦應之,必欲嘔矣,如反加 腹痛,是寒甚於裏,中焦受之,必欲利矣。
脈陰陽俱緊,至於吐利,其脈獨不解,緊去人安,此為欲解。 [陰陽俱緊,至於吐利,緊脈不去,此亡陽也,緊去則吐利自止,其人可安,此 據脈辨證法。
少陰病脈緊,至七八日,自下利,脈暴微,手足反溫,脈緊反去者,為欲解也, 雖煩下利,必自愈。 [前條是亡陽脈證,此條是回陽脈證,前條是反叛之反,此條是反正之反,玩反 溫,前此已冷可知,微本少陰脈,煩利本少陰證,至七八日,陰盡陽復之時,緊 去微見,所謂穀氣之來也,徐而和矣,煩則陽已反於中宮,溫則陽已敷於四末, 陰平陽祕,故煩利自止。
少陰中風,脈陽微陰浮者,為欲愈。 [陽微者,復少陰之本體,陰浮者,知坎中之陽回,微則不緊,浮則不沉,即暴 微而緊反去之謂也,邪從外來者,仍自內而出,故愈。
少陰病,欲解時,從子至寅上。 [天以一生水而開於子,故少陰主於子。
少陰病,若利自止,惡寒而踡臥,手足溫者可治。 少陰病,惡寒身踡而利,手足逆冷者不治。 [傷寒以陽為主,不特陰證見陽脈者生,又陰病見陽證者可治,背為陽,腹為陰, 陽盛則作痓,陰盛則踡臥,若利而手仍溫,是陽回故可治,若利不止而手足逆 冷,是純陰無陽,所謂六府氣絕於外者,手足寒,五藏氣絕於內者,下利不禁矣。
少陰病,惡寒而踡,時自煩,欲去衣被者可治。 少陰病,四肢冷逆,惡寒而踡,脈不至,不煩而躁者死。 [陽盛則煩,陰極則躁,煩屬氣,躁屬形,煩發於內,躁見於外,形從氣動也, 時自煩,是陽漸回,不煩而躁,是氣已先亡,惟形獨存耳。
少陰病吐利,手足不逆冷,反發熱者,不死,脈不至者,灸少陰七壯。 少陰病吐利,煩躁四逆者死。 [上吐下利,胃脘之陽將脫,手足不逆冷,諸陽之本猶在,反發熱,衛外之陽尚 存,急灸少陰,則脈可復而吐利可止也,若吐利而兼煩躁,四肢俱冷,純陰無陽 不可復生矣。 少陰動脈在太谿,取川流不息之義也,其穴在足內踝後跟骨上動脈陷中,主手足 厥冷,寒至節,是少陰之原,此脈絕則死,伏留在足內踝骨上二寸動脈陷中,灸 之能還大脈是少陰之經。
少陰病,脈微濇,嘔而汗出,大便數而少者,宜溫其上,灸之。 少陰病,脈沉微細,但欲臥,汗出不煩,自欲吐,至五六日,自利復煩躁,不得 臥寐者,死。 [脈微而濇,嘔而汗出,陽已亡矣,大便數少而不下利,是下焦之陽尚存,急灸 百會以溫其上,則陽猶可復也,脈沉微細,是少陰本脈,欲臥欲吐,是少陰本證, 當心煩而反不煩,心不煩而反汗出,亡陽已兆於始得之日矣,五六日自利,而反 煩躁不得臥,是微陽將絕,無生理矣。同是惡寒踡臥,利止手足溫者可治,利不 止,手足逆冷者不治,時自煩欲去衣被者可治,不煩而躁,四逆而脈不至者死, 同是吐利,手足不逆冷,反發熱者不死,煩躁四逆者死,同是嘔吐汗出,大便數 少者可治,自利煩躁,不得臥者死,蓋陰陽互為其根,陰中有陽則生,無陽則死, 獨陰不生故也,是以六經以少陰為樞。
少陰病,下利止而頭眩,時自冒者死。 [冒家自汗則愈,今頭眩而時時自冒,清陽之氣已脫,此非陽回而利止,是水穀 已竭,無物更行也。
少陰病六七日,息高者死。 [氣息者,乃腎間動氣,藏府之本,經脈之根,呼吸之蒂,三焦生氣之原也,息 高者,但出心與肺,不能入肝與腎,生氣已絕於內也,六經中獨少陰歷言死證, 他經無死證,甚者但曰難治耳,知少陰病是生死關。
病六七日,手足三部脈皆至,大煩而口噤不能言,其人躁擾者,必欲解也,若脈 和,其人大煩,目重瞼內際黃者,此欲解也。 [脈者,資始於腎,朝會於肺,腎氣絕則脈不至,三部手足皆至,是脈道已通, 有根有本,非暴出可知,大煩躁擾者,是陰出之陽,非陰極而發也,口噤不能言, 因脈氣初復,營血未調,脾濇不運故耳,若所至之脈和調,雖大煩不解,亦不足 慮,再視其人之目重瞼內際,此屬於脾,若色黃而不雜他藏之色,是至陰未虛, 雖口噤亦不足慮矣,此以脾為五藏之母,又水位之下,土氣承之也。
麻黃附子證
少陰病,始得之,無汗惡寒,反發熱,脈沉者,麻黃附子細辛湯主之。 [太陽主表,病發於陽,故當發熱,少陰主裏,病發於陰,只當內熱,今始得寒 邪,即便發發熱,似乎太陽,而屬之少陰者何,內經曰,逆冬氣則少陰不藏,腎 氣獨沉,故反熱而脈則沉也,腎為坎象,二陰不藏,則一陽無蔽,陰邪始得而內 侵,孤陽因得以外散耳,病在表,脈浮者,可發汗可知,病在表,脈沉者,亦不 可不汗矣,然沉為在裏,而反發其汗,津液越出,亡陽則陰獨矣,故用麻黃開腠 理,細辛散浮熱,而無附子固元陽,則熱去寒起,亡可立待也,其人不知養藏之 道,逆冬氣而傷腎,故有此證,能不擾乎陽,無洩皮膚,去寒就溫,詎有此患哉, 本條當有無汗惡寒證。
少陰病,始得之二三日,麻黃附子甘草湯微發汗,以二三日無裏證,故微發汗也。 [言無裏證,則有表證可知,以甘草易細辛,故曰微發汗,要知此條是微惡寒微 發熱,故微發汗也,皮部論云,少陰之陰,其入於經也,從陽部注於經,其出者, 從陰內注於骨,此證與附子湯證,皆是少陰表證,發熱脈沉,無裏證者,從陽部 注於經也,身體骨節痛,手足寒,背惡寒,脈沉者,從陰內注於骨也,從陽注經, 故用麻黃細辛,從陰注骨,故用參苓朮芍,口中和,樞無熱,皆可用附子。
麻黃附子細辛湯 麻黃、細辛〔各三兩〕、附子〔一枚泡去皮〕, 水一斗,先煮麻黃,減二升,去沬沸,內諸藥,煮取三升,去渣,溫服一升,日 三服。
麻黃附子甘草湯 前方去細辛,加甘草〔二兩〕, 水七升,煎法同, [亦見微發汗之意。
少陰病八九日,一身手足盡熱者,以熱在膀胱,必便血也。 [此藏病傳府,陰乘陽也,氣病而傷血,陽乘陰也,亦見少陰中樞之象,發於陰 者六日愈,到七日其人微發熱,手足溫者,此陰出之陽則愈也,到八日以上,反 大發熱者,腎移熱於膀胱,膀胱熱則太陽經皆熱,太陽主一身之表,為諸陽主氣, 手足者,諸陽之本,故一身手足盡熱,太陽經多血,血得熱則行,陽病者,上行 極而下,故尿血也,此裏傳表證,是自陰轉陽則易解,故身熱雖甚不死,輕則豬 苓湯,重則黃連阿膠湯可治,與太陽熱結膀胱,血自下者,證同而來因則異。 少陰傳陽證者有二,六七日腹脹不大便者,是傳陽明,八九日一身手足盡熱者, 是傳太陽。 下利便膿血,指大便言,熱在膀胱而便血,是指小便言。
少陰病,欬而下利譫語者,被火氣劫故也,小便必難,以強責少陰汗也。 [上欬下利,津液喪亡,而譫語非轉屬陽明,腎主五液,入心為汗,少陰受病, 液不上升,所以陰不得有汗也,少陰發熱,不得已用麻黃發汗,即用附子以固裏, 豈可以火氣劫之,而強發汗也,少陰脈入肺,出絡心,肺主聲,心主言,火氣迫 心肺,故欬而譫語也,腎主二便,治下焦,濟泌別汁,滲入膀胱,今少陰受邪, 復受火侮,樞機無主,大腸清濁不分,膀胱水道不利,故下利而小便難也,小便 利者,其人可治,此陰虛,故小便難。
少陰病,但厥無汗,而強發之,必動其血,未知從何道出,或從口鼻,或從目出, 是名下厥上竭,為難治。 [陽氣不達於四肢,故厥,厥為無陽,不能作汗,而強發之,血之與汗,異名同 類,不奪其汗,必動其血矣,上條火劫發汗,上傷心肺,下竭膀胱,猶在氣分, 其害尚輕,峻劑發汗,傷經動血,若陰絡傷而下行,猶或可救,若陽絡傷而上溢, 不可復生矣,妄汗之害如此。
附子湯證
少陰病,身體痛,手足寒,骨節痛,脈沉者,附子湯主之。 少陰病,得之一二日,口中和,其背惡寒者,當灸之,附子湯主之。 少陰主水,於象為坎,一陽居其中,故多熱證,是水中有火,陰中有陽也,此純 陰無陽,陰寒切膚,故身疼,四肢不得稟陽氣,故手足寒,寒邪自經入藏,藏氣 實而不能入,則從陰內注於骨,故骨節疼,此身疼骨痛,雖與麻黃證同,而陰陽 寒熱彼此判然,脈沉者,少陰不藏,腎氣獨沉也,口中兼咽與舌言,少陰之脈循 喉嚨,挾舌本,故少陰有口乾舌燥咽痛等證,此云和者,不燥乾而渴,火化幾於 息矣,人之生也,負陰而抱陽,故五藏之俞,皆係於背,背惡寒者,寒氣化薄, 陰寒得以乘之也,此陽氣凝聚而成陰,必灸其背俞,使陰氣流行而為陽,急溫以 附子湯,壯火之陽,而陰自和矣。
附子湯 附子〔二枚泡〕、白朮〔四兩〕、人參〔二兩〕、芍藥、茯苓〔各三兩〕, 水八升,煮取三升,去渣,溫服一升,日三服。 [此傷寒溫補第一方也,與真武湯似同而實異,倍朮附去薑加參,是溫補以壯元 陽,真武湯還是溫散而利腎水也。
真武湯證
少陰病,二三日不已,至四五日,腹痛,小便不利,四肢沉重疼痛,自下利者, 此為有水氣,其人或欬,或小便利,或下利,嘔者,真武湯主之。 [為有水氣,是立真武湯本意,小便不利是病根,腹痛下利,四肢沉重疼痛,皆 水氣為患,因小便不利所致,然小便不利,實由坎中之無陽,坎中火用不宣,故 腎家水體失職,是下焦虛寒,不能制水故也,法當壯元陽以消陰翳,逐留垢以清 水源。因立此湯,末句語意,直接有水氣來,後三項是真武加減證,不是主證, 若雖有水氣,而不屬少陰,不得以真武主之也。
真武湯 茯苓、芍藥、生薑〔各三兩〕、白朮〔二兩〕、附子〔一枚泡〕, 水八升,煮取三升,溫服七合,日三服。 欬者,加五味半升,細辛一兩。小便利而下利者,去芍藥茯苓,加乾薑一兩。嘔 者,去附子,加生薑,足前成半斤。 [真武北方水神也,坎為水,而一陽居其中,柔中之剛,故名真武,是陽根於陰, 靜為動本之義,蓋水體本靜,動而不息者,火之用也,火失其位,則水逆行,君 附子之辛溫,以奠陰中之陽,佐芍藥之酸寒,以收炎上之用,茯苓淡滲,以正潤 下之體,白朮甘苦,以制水邪之溢,陰平陽祕,少陰之樞機有主,開闔得宜,小 便自利,腹痛下利自止矣,生薑者,用以散四肢之水氣,與膚中之浮熱也。 欬者,是水氣射肺所致,加五味子之酸溫,佐芍藥以收腎中水氣,細辛之辛溫, 佐生薑以散肺中水氣。小便自利而下利者,胃中無陽,則腹痛不屬相火,四肢困 于脾濕,故去芍藥之酸寒,加乾薑之辛熱,即茯苓之甘平亦去之,此為溫中之劑, 而非利水之劑矣。嘔者是水氣在中,故中焦不治,四肢不利者,不涉少陰,由於 太陰濕化不宣也,與水氣射肺不同法,不須附子之溫腎,倍加生薑以散邪,此和 中之劑,而非下焦之藥矣。 附子、芍藥、茯苓、白朮,皆真武所重,若去一,即非真武湯。
太陽病發汗,汗出不解,其人仍發熱,心下悸,頭眩身瞤動,振振欲擗地者, 真武湯主之。 [腎液入心而為汗,汗出不能遍身,故不解,所以然者,太陽陽微,不能衛外而 為固,少陰陰虛,不能藏精而起亟也,仍發熱而心下悸,坎陽外亡,而腎水凌心 耳,頭眩身瞤,因心下悸所致,振振欲擗地,形容身瞤動之狀,凡水從火發, 腎火上炎,水邪因得上侵,若腎火歸原,水氣自然下降,外熱因之亦解,此條用 真武者,全在降火利水,重在發熱而心下悸,並不在頭眩身瞤故也,如傷寒厥 而心下悸,宜先治水,亦重在悸,不重在厥,但彼本於太陽寒水內侵,故用桂枝, 此則少陰邪水泛溢,故用附子,會仲景此方,為少陰治水而設,附會三綱之說者, 本為誤服青龍而說,不知服大青龍而厥逆筋惕肉瞤,是胃陽外亡,輕則甘草乾 薑湯,重則建中理中輩,無暇治腎,即欲治腎,尚有附子湯之大溫補,而乃用真 武耶,要知小便自利,心下不悸,便非真武湯證。
病發熱頭痛,身疼惡寒,上吐下利者,名曰霍亂,多欲飲水者,五苓散主之,寒 多不用水者,理中丸主之。 理中丸 人參、甘草、白朮、乾薑, [搗篩為末,蜜和丸如雞黃大,以沸湯數合和一丸,研碎溫服之,日三四夜二服, 腹中未熱加至三四丸,然不及湯,湯以水八升,煮取三升,去滓,溫服一升,日 三服。 若臍上築者,腎氣動也,去朮加桂。吐多者,去朮加生薑三兩。下多者還用朮。 悸者加茯苓。腹中痛,虛者加人參。腹滿者去朮,加附子一枚。 霍亂轉筋,吐利不止,頭目昏眩,四肢逆冷,須臾不救者,吳茱萸湯主之。腹中 㽲痛,吐利之後,甚則轉筋,此兼風也,手足厥冷,氣少脣青,此兼寒也,身 熱煩渴,氣粗口燥,此兼暑也,四肢重著,骨節煩疼,此兼濕也。風暑合病,宜 石膏理中湯。暑濕相搏,二香散主之。夏月中暑霍亂者,香薷飲主之,桂苓白朮 湯亦可。
桃花湯證
少陰病二三日至四五日,腹痛,小便不利,下利不止,便膿血者,桃花湯主之。 [本證與真武不同,彼以四肢沉重疼痛,是為有水氣,此使膿血,是為有火氣矣, 盍不清火,反用溫補,蓋治下焦水氣,與心下水氣不同法,下焦便膿血,與心下 痛,心中煩,亦應異治也,心為離火,而真水居其中,法當隨其勢之潤下,故用 苦寒以洩之,坎為水而真火居其中,法當從其性之炎上,故用苦溫以發之,火鬱 於下,則剋庚金,火炎於上,則生戊土,五行之理,將來者進,已往者退,土得 其令,則火退位矣,水歸其職,腹痛自除,膿自自清,小便自利矣,故制此方, 不清火,不利水,一惟培土,又全賴乾薑轉旋,而石脂秔米,得收平成之績也, 名桃花者,取春和之義,非徒以色言耳。
桃花湯 赤石脂〔一斤一半全用一半篩用〕,乾薑〔一兩〕、秔米〔一升〕。 [石脂性濇以固脫,色赤以和血,味甘而酸,甘以補元氣,酸以收逆氣,辛以散 邪氣,故以為君,半為塊而半為散,便濁中清者,歸心而入營,濁中濁者,入腸 而止利,火曰炎上,又火空則發,得石脂以濇腸,可以遂其炎上之性矣,炎上作 苦,佐乾薑之苦溫,以從火化,火鬱則發之也,火亢則不生土,臣以秔米之甘, 使大有火生,遂成有用之火,土中火用得宣,則水中火體得位,下陷者上達,妄 行歸原,火自升而水自降矣。 少陰病,腹痛下利,是坎中陽虛,故真武有附子,桃花用乾薑,不可以小便不利 作熱治,真武是引火歸原法,桃花是升陽散火法。 坎陽有餘,能出形軀之表而發熱,麻黃附子湯是矣,坎陽不虛,尚能發熱於軀內 之上焦,如口燥、舌乾、咽痛、心煩、胸滿、心痛,等證是矣,坎陽不足,不能 發熱於腰以上之陽,僅發熱於腰以下之陰,如小便不利,下利便膿血者是矣,此 為伏陽屈伏之火,與升陽之火不同。
少陰病,膿血者可刺。 [便膿血,亦是熱入血室所致,刺期門以瀉之,病在少陰而刺厥陰,實則瀉其子 也。
四逆湯證上
脈浮而遲,表熱裏寒,下利清穀者,四逆湯主之。 [脈浮為在表,遲為在藏,浮中見遲,是浮為表虛,遲為藏寒,未經妄下而利清 穀,是表為虛熱,裏有真寒矣,仲景凡治虛證,以裏為重,協熱下利,脈微弱者, 便用人參,汗後身疼,脈沉遲者,便加人參,此脈遲而利清穀,且不煩不欬,中 氣大虛,元氣已脫,但溫不補,何以救逆乎,觀茯苓四逆之煩躁,且以人參,況 通脈四逆,豈得無參,是必因本方之脫落而成之耳。 此是傷寒證,然脈浮表熱,亦是病發於陽,世所云漏底傷寒也,必其人胃氣本虛, 寒邪得以直入脾胃,不犯太少二陽,故無口苦咽乾頭眩項強痛之表證,然全賴此 表熱,尚可救其裏寒。
下利清穀,不可攻表,汗出必脹滿。 [裏氣大虛,不能藏精而為陽之守,幸表陽之尚存,得以衛外而為固,攻之更虛 其表,汗生於穀,汗出陽亡,藏寒而生滿病也。
下利腹脹滿,身體疼痛,先溫其裏。 傷寒下之後,續得下利清穀不止,身疼痛者,急當救裏,宜四逆湯。 [下利是裏寒,身痛是表寒,表宜溫散,裏宜溫補,先救裏者,治其本也。
病發熱頭疼,脈反沉,若不差,身體疼痛,當救其裏,宜四逆湯。 [此太陽麻黃湯證,病為在表,脈當浮而反沉,此為逆也,若汗之不差,即身體 疼痛不罷,當憑其脈之沉而為在裏矣,陽證見陰脈,是陽消陰長之兆也,熱雖發 於表,為虛陽,寒反據於裏,是真陰矣,必有裏證伏而未見,藉其表陽之尚存, 乘其陰之未發,迎而奪之,庶無吐利厥逆之患,裏和而表自解矣。 邪之所湊,其氣必虛,故脈有餘,而證不足,則從證,證有餘,而脈不足,則從 脈,有餘可假,而不足為真,此仲景心法。
大汗,若大下利,而厥冷者,四逆湯主之。 [大汗則亡陽,大下則亡陰,陰陽俱虛,故厥冷,但利非清穀,急溫之,陽回而 生可望也。
大汗出,熱不去,內拘急,四肢疼,又下利,厥逆而惡寒者,四逆湯主之。 [治之失宜,雖大汗出而熱不去,惡寒不止,表未除也,內拘急而下利,裏寒已 發,四肢疼而厥冷,表寒又見矣,可知表熱裏寒者,即表寒亡陽者矣。
嘔而脈弱,小便復利,身有微熱,見厥者難治,四逆湯主之。 [嘔而發熱者,小柴胡證,此脈弱而微熱,非相火明矣,內無熱,故小便利,表 寒虛,故見厥,是膈上有寒飲,故嘔也,傷寒以陽為主,陽消陰長故難治。
既吐且利,小便復利,而大汗出,下利清穀,內寒外熱,脈微欲絕者,四逆湯主 之。 [吐利交作,中氣大虛,完穀不化,脈微欲絕,氣血喪亡矣,小便復利而大汗出, 是門戶不要,玄府不閉矣,所幸身熱未去,手足不厥,則衛外之陽,諸陽之本猶 在,脈尚未絕,有一線之生機,急救其裏,正勝而邪可卻也。
吐利汗出,發熱惡寒,四肢拘急,手足厥冷者,四逆湯主之。 [此吐利非清穀汗出不大,而脈不微弱,賴此發熱之表陽,助以四逆而溫裏,尚 有可生之望。
自利不渴者,屬太陰,以其藏有寒故也,當溫之,宜四逆輩。 少陰病,脈沉者,急溫之,宜四逆湯。 若膈上有寒飲者,當溫之,宜四逆湯。 惡寒脈微而復利,利止亡血也,四逆加人參湯主之。 [利雖止而惡寒未罷,仍宜四逆,以其脈微為無血,當仍加人參以通之也。 右論四逆脈證。
少陰病,下利清穀,裏寒外熱,手足厥逆,脈微欲絕,身反不惡寒,其人面色赤, 或腹痛,或乾嘔,或咽痛,或利止,脈不出者,通脈四逆湯主之。 [此熱相半證,下利清穀,陰盛於裏也,手足厥逆,寒盛於外也,身不惡寒面赤, 陽鬱在表也,咽痛利止,陽回於內也,腹痛乾嘔,寒熱交爭也,溫裏通脈,乃扶 陽之法,脈為司命,脈出則從陽而生,厥逆則從陰而死。
下利清穀,裏寒外熱,汗出而厥者,通脈四逆湯主之,下利脈沉而遲,其人面少 赤,身有微熱,下利清穀者,必鬱冒汗出而解,病人必微厥,所以然者,其面戴 陽,下虛故也。 [此比上條脈證皆輕,故能自作鬱冒汗出而解,面赤為戴陽,陽在上也,因其戴 陽,故鬱冒而汗出,因其下虛,故下利清穀而厥逆,熱微厥亦微,故面亦少赤, 此陰陽相等,寒熱自和,故易愈。
吐已下斷,汗出而厥,四肢拘急不解,脈微欲絕者,通脈四逆加豬膽汁湯主之。 [此必有陰盛格陽之證,故加膽汁為反佐,閱白通證可知。
吐利止而脈平,小煩者,以新虛不勝穀氣故也。 四逆湯 甘草〔二兩炙〕、乾薑〔一兩半〕、附子〔一枚生用去皮破八片〕, 右三味,以水三升,煮取一升二合,去渣,分溫再服,強人可大附子一枚,乾薑 三兩。
通脈四逆湯 甘草〔二兩炙〕、附子〔大者一枚生用去皮破八片〕、乾薑〔三兩強人可四兩〕, 右三味,以水三升,煮取二升二合,去渣,分溫再服,其脈即出者愈,面色赤者, 加蔥九莖。 腹中痛者,去蔥,加芍藥二兩。嘔者,加生薑二兩。咽痛去芍藥,加桔梗一兩。 利止脈不出者,去桔梗,加人參二兩。病皆與方相應者乃服之。 傷寒六七日,大下後,寸脈沉而遲,手足厥冷,下部脈不至,咽喉不利,吐膿血, 泄利不止者,為難治。 [寸脈沉遲,氣口脈平矣,下部脈不至,根本已絕矣,六府氣絕於外者,手足寒, 五藏氣絕於內者,利下不禁,咽喉不利,水穀之道絕矣,汁液不化而成膿血,下 濡而上逆,此為下厥上竭,陰陽離決之候,生氣將絕於內也,舊本有麻黃升麻湯, 其方味數多而分兩輕,重汗散而畏溫補,乃後世粗工之伎,必非仲景方也,此證 此脈,急用參附以回陽,尚恐不救,以治陽實之品,治亡陽之證,是操戈下石矣, 敢望其汗出而愈哉,絕汗出而死,是為可必,仍附其方,以俟識者。
麻黃升麻湯 麻黃〔二兩半去節〕、升麻〔一兩一錢〕、當歸〔一兩一錢〕、黃芩、萎蕤〔各 六銖〕、芍藥、知母〔十八銖〕、天冬〔去心〕、桂枝〔去皮〕、乾薑、甘草〔炙〕、 石膏〔碎綿裏〕、白朮、茯苓〔各六錢〕, 右十四味,以水一斗,先煮麻黃一二沸,去上沬,內諸藥,煮取三升,去渣,分 溫三服,相去如炊三斗米頃,令盡汗出愈。
四逆湯證下
手足厥冷,脈細欲絕者,當歸四逆湯主之。 [上篇論外熱內寒,兼吐利嘔逆煩躁等證,此篇但論厥陰脈證,雖無外衛之微陽, 亦未見內寒諸險證也。
當歸四逆湯 當歸、桂枝、芍藥、細辛〔各三兩〕、甘草〔炙〕、通草〔各二兩〕、大棗〔二 十五枚擘,一法十二枚〕, 右七味,以水八升,煮取三升,去渣,溫服一升,日三服。 [此條證為在裏,當是四逆本方加當歸,如茯苓四逆之例,若反用桂枝湯攻表, 誤矣,既名四逆湯,豈得無薑附。
若其人內有久寒者,宜當歸四逆,加吳茱萸生薑湯。 當歸四逆加吳茱萸生薑湯。 [即前方加,吳茱萸〔一兩〕、生薑〔半斤切片〕,
右九味,以水六升,清酒六升和煮,取五升,去渣,溫分五服。 [此本是四逆與吳茱萸相合而為偶方也,吳萸配附子,生薑佐乾薑,久寒始去。
凡厥者,陰陽氣不相順接,便為厥,厥者,手足逆冷是也。 [手足六經之脈,皆自陰傳陽,自陽傳陰,陰氣勝,則陽不達於四肢,故為寒厥。
諸四逆厥者,不可下之,虛家亦然。 [熱厥者,有可下之理,寒厥為虛,則宜溫補。
傷寒五六日,不結胸,腹濡脈虛,復厥者,不可下,此為亡血,下之死。 [其脈空虛,此無血也。
病者,手足厥冷,言我不結胸,小腹滿,按之痛者,此冷結在膀胱關元也。 [關元在臍下三寸,小腸之募,三陰任脈之會,宜灸之,按此二條,當知結胸證 有熱厥者。
傷寒脈促,手足厥者,可灸之。 [促為陽脈,亦有陽虛而促者,亦有陰盛而促者,要知促與結,皆代之互文,皆 是虛脈,火氣雖微,內攻有力,故灸之。
傷寒六七日,脈微,手足厥冷,煩躁,灸厥陰,厥不還者死。 [厥陰肝脈也,應春生之氣,故灸其五俞而陽可回也。 右論厥陰脈證。
發汗,若下之,病仍不解,煩躁者,茯苓四逆湯主之。 [未經汗下而煩躁,為陽盛,汗下後而煩躁,是陽虛,汗多既亡陽,下多又亡陰, 故熱仍不解,薑附以回陽,參苓以滋陰,則煩躁止而外熱自除,此又陰陽雙補法。
茯苓四逆湯 茯苓〔四兩〕、人參〔一兩〕、附子〔一枚去皮生用切八片〕、甘草〔二兩炙〕、 乾薑〔一兩五錢〕, 右五味,以水五升,煮取三升,去渣溫服七合,日二服。 下後復發汗,晝日煩躁不得眠,夜而安靜,不嘔不渴,無表證,脈沉微,身無大 熱者,乾薑附子湯主之。 [當發汗而反下之,下後不解,復發其汗,汗出而裏陽將脫,故煩躁也,晝日不 得眠,虛邪獨據陽熱分也,夜而安靜,知陰不虛也,不嘔渴,是無裏熱,不惡寒 頭痛是無表證,脈沉微,是純陰無陽矣,身無大熱,表陽將去矣,幸此微熱未除, 煩躁不寧之際,獨在乾薑生附,以急回其陽,此四逆之變劑也。
乾薑附子湯 乾薑〔一兩〕、附子〔一枚去皮生用切八片〕, 右二味,以水三升,煮取一升,去渣頓服。 下之後復發汗,必振寒,脈微細,所以然者,內外俱虛故也。 [內陽虛,故脈微細,外陽虛,故振慄惡寒,即乾薑附子證。 右論四逆加減證。
吳茱萸湯證 少陰病吐利,手足厥冷,煩躁欲死者,吳茱萸湯主之。 [少陰病吐利,煩躁四逆者死,四逆者,四肢厥冷,兼臂脛而言,此云手足,是 指指掌而言,四肢之陽猶在,歧伯曰,四末陰陽之會,氣之大路也,四街者,氣 之經絡也,絡絕則經通,四末解則氣從合,故用吳茱萸湯以溫之,吐利止而煩躁 除,陰邪入於合者,更得從陽而出乎井矣。
乾嘔,吐涎沬,頭痛者,吳茱萸湯主之,不頭痛者,半夏乾薑湯主之。 [嘔而無物,胃虛可知矣,吐惟涎沬,胃寒可知矣,頭痛者,陽氣不足,陰寒得 以乘之也,吳茱萸湯溫中益氣,升陽散寒,嘔痛盡除矣,乾嘔吐涎是二證,不是 並見。
食穀欲嘔者,屬陽明也,吳茱萸湯主之,得湯反劇者,屬上焦也。 [胃熱則消穀善饑,胃寒則水穀不納,食穀欲嘔,固是胃寒,服湯反劇者,以痰 飲在上焦為患,嘔盡自愈,非謂不宜服也,此與陽明不大便,服柴胡湯胃氣因和 者不同。
吳茱萸湯 吳茱萸〔一升湯先七次〕、人參〔三兩〕、生薑〔六兩〕、大棗〔十二枚〕, 水七升,煮取二升,溫服七合,日三服。 [吳萸溫中散寒,則吐利可除,人參安神定志,則煩躁可止,薑棗調和營衛,則 手足自溫,頭痛自瘳矣。
諸嘔穀不得下者,小半夏湯主之。 反胃嘔吐者,大半夏湯主之。 反胃吐而渴欲飲水者,茯苓澤瀉湯主之。
茯苓澤瀉湯 茯苓、桂枝、白朮、澤瀉、甘草、生薑, 乾嘔噦,若手足厥者,橘皮湯主之。
橘皮湯 橘皮,生薑。 嘔逆者,橘皮竹茹湯主之。
橘皮竹茹湯, 橘皮、竹茹、大棗、生薑、甘草、人參。
白通湯證
少陰病下利,脈微者,與白通湯,利不止,厥逆無脈,乾嘔煩者,白通加豬膽汁 湯主之,服湯後脈暴出者死,微續者生。 [下利脈微,是下焦虛寒不能制水故也,與白通湯以通其陽,補虛卻寒而制水, 服之利仍不止,便厥逆,反無脈,是陰盛格陽也,如乾嘔而煩,是陽欲通而不得 通也,豬者水畜,屬少陰也,膽者甲木,從少陽也,法當取豬膽汁之苦寒為反佐, 加入白通湯中,從陰引陽,則陰盛格陽者,當成水火既濟矣,脈暴出者,孤陽獨 行也,故死,微續者,少陽初生也,故生。
白通湯, 蔥白〔四莖〕、乾薑〔一兩〕、附子〔一枚去皮生用〕。 右三味,水水三升,煮取一升,去渣,分溫再服。
白通加豬膽汁湯 [本方加人尿〔五合〕、豬膽汁〔一合〕, 和合相得,分溫再服。無豬膽汁亦可服,蔥辛溫而莖白,通肺以行營衛陰陽,故 能散邪而通陽氣,率領薑附,入陽明而止利,入少陰而生脈也,附子生用,亦取 其勇氣耳,論中不及人尿,而方反云無豬膽汁亦可服者,以人尿鹹寒,宜達下焦, 亦能止煩除嘔矣。
下利手足逆冷,無脈者,灸之不溫,若脈不還,反微喘者死。 下利後脈絕,手足厥冷,晬時脈還,手足溫者生,脈不還者死。 [此不嘔不煩,不須反佐而服白通,外灸少陰及丹田氣海,或可救于萬一。
黃連阿膠湯證
少陰病,得之二三日,心中煩,不得臥,黃連阿膠湯主之。 [此病發於陰,熱為在裏,與二三日無裏證,而熱在表者不同,按少陰受病,當 五六日發,然發於二三日居多,二三日背惡寒者,腎火衰敗也,必溫補以益陽, 反發熱者,腎水不藏也,宜微汗以固陽,口燥咽乾者,腎火上走空竅,急下之以 存津液,此心中煩不得臥者,腎火上攻於心也,當滋陰以涼心腎。
黃連阿膠湯, 黃連〔四兩〕、阿膠〔三兩〕、黃芩、芍藥〔各二兩〕、雞子黃〔三枚〕, 右五味,以水六升,先煮三物,取二升,去渣,內阿膠烊盡,少冷,內雞子黃攪 令相得,溫服七合,日三服。 [雞感巽化,得心之母氣者也,黃稟內,南方火色,率芍藥之酸,入心而斂神明, 引芩連之苦,入心而清壯火,驢皮被北方水色,入通於腎,濟水性急趨下,內合 於心,與之相溶而成膠,是火位之下,陰精承之,凡位以內為陰,外為陽,色以 黑為陰,赤為陽,雞黃赤而居內,驢皮黑而居外,法坎官陽內陰外之象,因以制 壯火之食氣取。
豬苓湯證
少陰病,下利六七日,欬而嘔渴,心煩不得眠者,豬苓湯主之。 [少陰病,但欲寐,心煩而反不得臥,是黃連阿膠證也,然二三日心煩是實熱, 六七日心煩是虛煩矣,且下利而熱渴,是下焦虛,不能制水之故,非芩連芍藥所 宜,欬嘔煩渴者,是腎水不升,下利不眠者,是心火不降耳,凡利水之劑,必先 上升而後下降,故用豬苓湯主之,以滋陰利水,而升津液,斯上焦如霧,而欬渴 除,中焦如漚,而煩嘔靜,下焦如瀆,而利自止矣。
豬苓湯, 豬苓、澤瀉、茯苓、滑石、阿膠〔各一兩〕, 右五味,以水四升,先煮四味,取二升,內阿膠烊盡,溫服七合,日一服。 [五味皆潤下之品,為少陰樞機之劑,豬苓阿膠,黑色通腎,理少陰之本也,茯 苓滑石,白色通肺,滋少陰之源也,澤瀉阿膠,鹹先入腎,壯少陰之體,二苓滑 石,淡滲膀胱,利少陰之用,故能升水降火,有治陰和陽,通理三焦之妙。
陽明病,若脈浮發熱,渴欲飲水,小便不利者,豬苓湯主之。 [脈證全同五苓,彼以太陽寒水利於發汗,汗出則膀胱氣化而小便行,故利水之 中,仍兼發汗之味,此陽明燥土最忌發汗,汗之則胃亡津液,而小便更不利,所 以利水之中,仍用滋陰之品,二方同為利水,太陽用五苓者,因寒水在心下,故 有水逆之證,桂枝以散寒,白朮以培土也,陽明用豬苓者,因熱邪在胃中,故有 自汗證,滑石以滋土,阿膠以生津也,散以散寒,湯以潤燥,用意微矣。 二方皆是散飲之劑,太陽轉屬陽明者,其渴尚在上焦,故仍用五苓入心而生津, 陽明自病而渴者,本於中焦,故又藉豬苓入胃而通津液。
陽明病,汗多而渴者,不可與豬苓湯,以汗多,胃中燥,豬苓湯復利其小故也。 [陽明病,重在亡津液,飲水多而汗不多,小便不利者,可與豬苓湯利之,若汗 出多,以大便燥,飲水多,即無小便,不可利之,不知豬苓湯本為陽明飲多而用, 不為陽明利水而用也,不可與豬苓湯,即屬腑者不令溲數之意,以此見陽明之用 豬芩,亦仲景不得已之意矣,汗多而渴,當白虎湯,胃中燥,當承氣湯,其在言 外。
豬膚湯證
少陰病,下利咽痛,胸滿心煩者,豬膚湯主之。 少陰下利,下焦虛矣,少陰脈循喉嚨,其支者,出絡心注胸中,咽痛胸滿心煩者, 腎火不藏,循經而上走於陽分也,陽併於上,陰併於下,火不下交於腎,水不上 承於心,此未濟之象,豬為水畜,而津液在膚,君其膚以除上浮之虛火,佐白蜜 白粉之甘,瀉心潤肺而和脾,滋化源,培母氣,水升火降,上熱自除而下利止矣。
豬膚湯, 豬膚〔一兩〕, 右一味,以水一斗,煮取五升,去渣,加白蜜一升,白粉五合,熬香,和合相得, 溫分六服。
附咽痛諸方, 少陰病,二三日,咽痛者,可與甘草湯,不差者,與桔梗湯。 [但咽痛,而無下利胸滿心煩等證,但甘以緩之足矣,不差者,配以桔梗,辛以 散之也,其熱微,故用此輕劑耳。
甘草湯, 甘草〔二兩〕, 右一味,以水三,煮取一升半,去渣,分溫再服。
桔梗湯, 甘草、桔梗〔各二兩〕, 餘同前法。 少陰病,咽中痛,半夏散及湯主之。
半夏散, 半夏、桂枝、甘草, 右三味,各等分,各搗篩已,合治之,白飲和服方寸匕,日二服,若不能散服, 以水一升,煎七沸,內散方寸匕,更煮三沸,下火令少冷,少少嚥之。 [此必有惡寒欲嘔證,故加桂枝以散寒,半夏以除嘔,若夾相火,則辛溫非所宜 矣。
少陰病,嘔而咽中傷,生瘡不能語,聲不出者,苦酒湯主之。 苦酒湯, 半夏〔十四枚洗破如棗核大〕、雞子〔一枚去黃存留殼中〕, 右二味,內半夏,苦酒著雞子內,以雞子置刀鐶中,安火上,令三沸,去渣,少 少含嚥之,不差,更作三劑。 [取苦酒以斂瘡,雞子以發聲,而兼半夏者,必因嘔而咽傷,胸中之痰飲尚在, 故用之,且以散雞子苦酒之酸寒,但令滋潤其咽,不令泥痰於胸膈也,置刀鐶中 放火上,只三沸,即去渣,此略見火氣,不欲盡山其味,意可知矣。 雞子黃走血分,故心煩不臥者宜之,其白走氣分,故聲不出者宜之。
四逆散證
少陰病四逆,洩利下重,其人或欬或悸,或小便不利,或腹痛者,四逆散主之。 [四肢為諸陽之本,陽氣不達於四肢,因而厥逆,故四肢多屬於陰,此則洩利下 重,是陽邪下陷入陰中,陽內而陰反外,以致陰陽脈氣不相順接也,可知以手足 厥冷為熱厥,四肢厥寒為寒厥者,亦鑿矣,條中無主證,而皆是或然證,四逆下 必有闕文,今以洩利下重四字,移至四逆下,則本方乃有綱目,或欬或利或小便 不利,同小青龍證,厥而心悸,同茯苓甘草證,或欬或利或腹中痛或小便不利, 又同真武證,種種是水氣為患,不發汗利水者,洩利下重故也,洩利下重,又不 用白頭翁湯者,四逆故也,此少陰樞無主,故多或然之證,因取四物以散四逆之 熱邪,隨症加味以治或然證,此少陰氣分之下劑也,所謂厥應下之者,此方是矣。
四逆散, 甘草〔炙〕、枳實、柴胡、芍藥, 右四味各十分,搗篩,白飲和服方寸匕,日三服。咳者,加五味子乾薑各五分, 併主下利。悸者,加桂枝五分。小便不利者,加茯苓五分。腹中痛者,加附子一 枚,炮令拆。洩利下重者,先以水五升,內薤白三升,煮取三升,去渣,以散三 方寸匕,內湯中,煮取一升半,分溫再服。 [此倣大柴胡之下法也,以少陰為陰樞,故去黃芩之苦寒,薑夏之辛散,加甘草 以易大棗,良有深意,然服方寸匕,恐不濟事,少陽心下悸者,加茯苓,此加桂 枝,少陽腹中痛者,加芍藥,此加附子,其法雖有陰陽之別,恐非泄利下重者宜 加也,薤白性滑,能洩下焦陰陽氣滯,然辛溫太甚,葷氣逼人,頓用三升,而入 散三匕,只聞薤氣而不知藥味矣,且加味俱用五分,而附子一枚,薤白三升,何 多寡不同若是,不能不致疑於叔和編集之誤耳。
厥陰脈證
厥陰之為病,消渴,氣上撞心,心中疼熱,饑而不欲食,食即吐蚘,下之利不止。 [太陰厥陰,皆以裏證為提綱,太陰主寒,厥陰主熱,太陰為陰中之至陰,厥陰 為陰中之陽也,太陰腹滿而吐食不下,厥陰饑不欲食,食即吐蚘,同是不能食, 而太陰則滿,厥陰則饑,同是一吐,而太陰吐,食厥陰吐蚘,此又主脾主肝之別 也,太陰病,則氣下陷,故腹時痛而自利,厥陰病則氣上逆,故心疼熱而消渴, 此濕土風木之殊也,太陰主開,本自利而下之,則開折,胸下結鞕者,開折及 闔也,厥陰主闔,氣上逆而下之,則闔折,利不止者,闔折反開也,按兩陰交盡, 名曰厥陰,陰盡而陽生,故又名陰之絕陽,則厥陰為病,宜無熱病矣,以厥陰脈 絡於少陽,厥陰熱症,皆相火化令耳,厥陰經脈,上膈貫肝,氣旺故上撞心,氣 有餘即是火,故消渴而心中疼熱,火能消物故饑,肝脈挾胃,肝氣旺,故胃口閉 塞而不欲食也,蟲為風化,厥陰病則生蚘,蚘聞食臭,則上入於膈而從口出也, 病發於陰而反下之,則氣無止息而利不上矣,烏梅丸主之,可以除蚘,亦可以止 利。
傷寒腹滿譫語,寸口脈浮而緊,此肝乘脾也,名日縱,刺期門。 [腹滿譫語,得太陰陽明內證,脈浮而緊,得太陽陽明表脈,陰陽表裏疑似難明, 則證當詳辨,脈宜類推,脈法曰,脈浮而緊者,名曰弦也,弦為肝脈,內經曰, 諸腹脹大,皆屬於熱,又曰,肝氣甚則多言,是腹滿由肝火,而譫語乃肝旺所發 也,肝旺刖侮其所勝,直犯脾土,故曰縱,刺期門以瀉之,庶不犯厥陰汗下禁。 上條是肝乘心,此條是肝乘脾,下條是肝乘肺,肝為相火,有瀉無補者,此類是 也。
傷寒發汗,嗇嗇惡寒,大渴欲飲水,其腹必滿,此肝乘肺也,名曰橫,刺期門, 自汗出,小便利,其病欲解。 [發熱惡寒,寒為在表,渴欲飲水,熱為在裏,其腹因飲多而滿,非太陰之腹滿, 亦非厥陰之消渴矣,此肝邪挾火而剋金,脾精不上歸於肺,故大渴,肺氣不能通 調水道,故腹滿,是侮所不勝,寡於畏也,故名曰橫,必刺期門,隨其實而瀉之, 得自汗,則惡寒發熱自解,得小便利,則腹滿自除矣。
厥陰病,渴欲飲水者,少少與之愈。 [水能生木,能制火,故厥陰消渴最宜之。
厥陰中風,脈微浮,為欲愈,不浮為未愈。 [厥陰受病,則尺寸微緩而不浮,今微浮,是陰出之陽,亦陰病見陽脈也。 有厥陰中風欲愈脈,則應有未愈證,夫以風木之藏,值風木主氣,時復中於風, 則變端必有更甚他經者,不得一焉,不能無闕文之憾。
厥陰病,欲解時,從丑至卯上。 [木剋於丑,旺於寅卯,故主此卯上。
凡傷寒病後,腹中有動氣者,不可汗,亦不可下。在右肺之動也,在左肝之動也, 在上心之動也,在下腎之動也。
烏梅丸證
傷寒脈微而厥,至七八日膚冷,其人躁無暫安時者,此為藏厥,非蚘厥也,蚘厥 者,其人當吐蚘,今病者靜而復時煩,此非藏寒,蚘上入膈故煩,須臾復止,得 食而嘔,又煩者,蚘聞食臭出,其人故吐蚘,吐蚘者,烏梅丸主之,又主久利。 [傷寒脈微厥冷,煩躁者,在六七日,急灸厥陰以救之,此至七八日而膚冷不煩 而躁,是純陰無陽,因藏寒而厥,不治之證矣,然蚘厥之證,亦有脈微膚冷者, 是內熱而外寒,勿遽認為藏厥而不治也,其顯證在吐蚘,而細辨在煩躁,藏寒則 躁而不煩,內熱則煩而不躁,其人靜而時煩,與躁而無暫安者迴殊矣,此與氣上 撞心,心中疼熱,饑不能食,食即吐蚘者,互文以見意也,夫蛔者蟲也,因所食 生冷之物,與胃中濕熱之氣,相結而成,今風木為患,相火上攻,故不下行穀道, 而上出咽喉,故用藥亦寒熱相須也,此是胸中煩而吐蚘,不是胃中寒而吐蚘,故 可用連柏,要知連柏是寒因熱用,不特苦以安蚘,看厥陰諸證,與本方相符,下 之利不止,與又主久利句合則烏梅丸為厥陰主方,非只為蚘厥之劑矣。
烏梅丸, 烏梅〔二百枚〕、細辛〔六兩〕、乾薑〔十兩〕、黃連〔十六兩〕、當歸〔四兩〕、 附子〔六兩炮去皮〕、蜀椒〔四兩出汗〕、桂枝〔六兩去皮〕、人參〔六兩〕、 黃柏〔六兩〕, 右十味,異搗篩,合治之,以苦酒漬烏梅一宿,去核蒸之,五升米下飯熟,擣成 泥,和藥令相得,內臼中,與蜜杵三千下,丸如梧桐子大,先食飲服十丸,日三 服,稍加至二十丸,禁生冷滑物臭食等。 [蚘從風化,得酸則靜,得辛則伏,得苦則下,故用烏梅苦酒至酸者為君,薑椒 辛附連柏,大辛大苦者為臣,佐參歸以調氣血,桂枝以散風邪,藉米之氣以和胃, 蜜之味以引蚘,少與之而漸加之,則煩漸止而蚘漸化矣,食生冷則蚘動,得滑物 則蚘上入膈,故禁之。
蚘蟲之為病,令人吐涎心痛,發作有時,毒藥不止,甘草粉蜜湯主之,將甘草先 煎,納粉蜜攪和服。
白頭翁證
熱利下重者,白頭翁湯主之。 [暴注下迫屬于熱,熱利下重,乃濕熱之穢氣發,過廣腸,故魄門重滯而難出也, 內經曰,小腸移熱於大腸為虛瘕,即此是也。
下利欲飲水者,以有熱故也,白頭翁湯主之。 [下利屬胃寒者多,此欲飲水,其內熱可知。
下利脈沉弦者,下重也,脈大者為未止,脈微弱數者,為欲自止,雖發熱不死。 [前條論證,此條言脈,互相發明,復出發熱二字,見熱利指內熱,不是協熱, 沉為在裏,弦為少陽,此膽氣不升,火邪下陷,故下重也,脈大為陽明,兩陽相 熏灼,大則病進,故為未止,微弱為虛,利後而數亦為虛,故欲自止,發熱者, 熱自裏達外,陰出之陽,故不死。
下利微熱而渴,脈弱者,令自愈。 [發熱而微,表當自解矣,熱利脈弱,裏當自解矣,可不服白頭翁,而待其自愈 也,乃渴欲飲水之互文。
下利脈數,有微熱,汗出令自愈,設脈復緊,為未解。 [汗出是熱從汗解,內從外解之兆,緊即弦之互文。
下利脈數而渴者,令自愈,設不差,必圊膿血,以有熱故也。 [脈數有虛有實,渴亦有虛有實,若自愈,則數為虛熱,渴為津液未復也,若不 差,則數為實熱,渴為邪火正熾矣。
下利寸脈反浮數,尺中自濇者,必圊膿血。 [寸為陽,沉數是陽陷陰中,故圊血,今脈反浮,是陰出之陽,利當自愈矣,濇 為少血,因便膿血後見于尺中,亦順脈也,前條是未圊膿血,因不差而預料之辭, 此在膿血已圊後,因寸浮尺濇而揣摩之辭,不得以必字作一例看。
傷寒六七日不利,復發熱而利,其人汗出不止者死,有陰無陽故也。 [六七日當陰陽自和,復發熱而利,正氣虛可知,汗出不止,是陽亡而不能衛外 也,有陰無陽,指內而言,此為亡陽,與熱利之發熱不死,汗出自利者天淵矣。
白頭翁湯, 白頭翁〔二兩〕、黃連、黃檗、秦皮〔各三兩〕, 右四味,以水七升,煮取二升,去渣,溫服一升。 [四物皆苦寒除濕勝熱之品也,白頭翁臨風偏靜,長于驅風,蓋藏府之火,靜則 治,動則病,動則生風,風生熱也,故取其靜以鎮之,秦皮木小而高,得清陽之 氣,佐白頭升陽,協連柏而清火,此熱利下重之劑。
婦人產後下利極虛,白頭翁加甘草阿膠主之。
熱厥利證
傷寒一二日,至四五日而厥者,必發熱,前熱者,後必厥,厥深者,熱亦深,厥 微者,熱亦微,厥應下之,而反發汗者,必口傷爛赤。 [其四五日來,惡寒無熱可知,手足為諸陽之本,陰盛而陽不達,故厥冷也,傷 寒三日,三陽為盡,四五日而厥者,三陰受邪也,陰經受邪,無熱可發,陰主藏, 藏氣實而不能入,則還之于府,必發熱者,寒極而生熱也,先厥後熱,為陽乘陰, 陰邪未散,故必復發,此陰中有陽,乃陰陽相搏而為厥熱,與厥陰亡陽者迴別也, 欲知其人陽氣之多寡,即觀其厥之微甚,厥之久者,鬱熱亦久,厥之輕者,鬱熱 亦輕,故熱與厥相應耳,若陽虛而不能支,即成陰厥而無熱矣,熱發三陽,未入 于府者,可汗,熱在三陰,已入于府者,可下,陰不得有汗,而強發之,此為逆 也,陽虛不能外散而為汗,必上走空竅,口傷爛赤,所由至矣,然此指熱傷氣而 言,若動其血,或從口鼻,或從目出,其害有不可言者,下之清之,謂對汗而言, 是胃熱而不是胃實,非三承氣所宜,厥微者,當四逆散,芍藥枳實以攻裏,柴胡 甘草以和表也,厥深者,當白虎湯,參甘粳米以扶陽,石膏知母以除熱也。
脈滑而厥者,裏有熱也,白虎湯主之。 [上條明熱厥之理,此條明熱厥之脈,并熱厥之方,脈弱以滑,是有胃氣,緩而 滑,名熱中,與寒厥之脈微欲絕者,大相徑庭矣,當知有口燥舌乾之證,與口傷 爛赤者照應焉。
傷寒病,厥五日,熱亦五日,設六日當復厥,不厥者自愈,厥終不過五日,故知 自愈。 [陰盛格陽,故先厥,陰極陽生,故後熱,熱與厥相應,是謂陰陽和平,故愈, 厥終即不厥也,不過五日,即六日不復厥之謂,愈指熱言。
傷寒熱少厥微,指頭寒,默默不欲飲食,煩躁數日,小便利,色白者,此熱除也, 欲得食,其病為愈,若厥而嘔,胸脅逆滿者,其後必便血。 [身無大熱,手足不冷,但指頭寒,此熱微厥亦微也,凡能食不嘔,是三陰不受 邪,若其人不嘔,但默默不欲飲食,此內寒亦微,煩燥是內熱反盛,數日來,小 便之難者已利,色赤者仍白,是陰陽自和,熱除可知,不欲食者,今欲得食,不 厥可知矣,若其人外雖熱少厥微,而嘔不能食,內寒稍深矣,胸脅逆滿,內熱亦 深矣,熱深厥深,不早治之,致熱傷陰絡,其後必便血也,此少陽半表半裏症, 微者小柴胡和之,深者大柴胡下之。
傷寒發熱四日,厥反三日,復熱四日,厥少熱多,其病當愈,四日至七日,熱不 除者,其後必便膿血。 [傷寒以陽為主,熱多當愈,熱不除為太過,熱深厥微,必傷陰絡,醫者當于陽 盛時預滋其陰,以善其後也,四日至七日,自發熱起至厥止而言,熱不除,指復 熱四日,復熱四日句,語意在其病當愈下。
傷寒厥四日,熱反三日,復厥五日,其病為進,寒多熱少,陽氣退,故為進也。 [凡厥與熱不相應,便謂之反,上文先熱後厥,是陽為主,此先厥後熱,是陰為 主。熱不及厥之一,厥反進熱之二,熱微而厥反勝,此時不急扶其陽,陰盛以亡 矣。
傷寒始發熱六日,厥反九日而利,凡厥利者,當不能食,今反能食者,恐為除中, 食以素餅,不發熱者,知胃氣尚在,必愈,恐暴熱來出而復去也,後三日脈之, 其熱續在,脈和者,期之是日夜半愈,所以然者,本發熱六日,厥反九日,復發 熱三日,并前六日,亦為九日,與厥相應,故期之是日夜半愈,後三日脈之,而 脈數,其熱不罷者,此為熱氣有餘,必發癰膿也。 [病雖發于陽,而陰反勝之厥利,此胃陽將乏竭矣,如胃陽未亡,腹中不冷,尚 能化食,故食之自安,若除中,則反見善食之狀,如中空無陽,今俗云食祿將盡 者是也,此為陽邪入陰,原是熱厥熱利,故能食而不為除中,其人必有煩躁見于 外,是厥深熱亦深,故九日復能發熱,復熱則厥利自止可知,曰熱續在,則與暴 出有別,續熱三日來,其脈自和可知,熱當自止,正與厥相應,故愈,此愈指熱 言,夜半者,陽得陰則解也,若續熱三日,而數可知,熱之不止,是陽氣有餘, 必有癰膿之患。便膿血,是陽邪下注于陰竅,發癰膿,是陽邪外溢于形身,俗所 云傷寒留毒者是也。
發熱而厥,七日下利,為難治。 [發于陽者,當七日愈,今厥不止而反下利,恐為除中,故難治,若躁煩而能食, 尚為熱厥利耳。便膿血發癰膿者,是不足而往,有餘從之也,發而厥除中者,是 有餘而往,不足隨之也。
傷寒先厥,後發熱而利者,必自止,見厥復利。 [先厥利而後發熱者,寒邪盛而陽氣微,陽為陰抑故也,其始也,無熱惡寒而復 厥利,疑為無陽,其繼也,發熱而厥利自止,是為晚發,此時陰陽自和則愈,若 陰氣勝則虛熱外退,而真寒內生,厥利復作矣,厥與利相應則愈,是陽消陰長之 機。
傷寒先厥,後發熱,而下利必自止,而反汗出,咽中痛者,其喉為痹,發熱無汗, 而利必自止,若不止,必便膿血,便膿血者,其喉不痹。 [此與上條同為先陰後陽,寒盛生熱之證,而陽氣虛實不同,上條陽不敵陰,故 陽退而陰進,此熱雖發汗,厥後而陽能勝陰,故厥利自止而不復發,然陽氣有餘 者,又有犯上陷下之不同,即可以發熱時有汗無汗為區別,下利不當有汗,有汗 是陽反上升,故咽中痛而成喉痹,無汗是陽從中發,熱與厥應,厥利止而而寒熱 自解矣,若厥止而熱與利不止,是陽邪下陷,必便膿血,下而不止,故咽不痛而 喉不痹。 上段似少陰之亡陽,下段似陽明之協熱利,汗因于心,無汗則心氣平,故火不上 炎而咽不痛,利因于胃,利止則胃液藏,故火不下陷而無膿血。
傷寒發熱,下利至甚,厥不止者死。 傷寒發熱,下利厥逆,躁不得臥者死。 [厥利不止,藏府氣絕矣,躁不得臥,精神不治矣,微陽不久留故死。
復脈湯證
傷寒脈結代,心動悸者,炙甘草湯主之。 [寒傷心主,神明不安,故動悸,心不主脈,失其常度,故結代也,結與代皆為 陰脈,傷寒有此,所謂陽證見陰脈者死矣,不忍坐視,姑製炙甘草湯,名曰復脈 云,以見仁人君子之用心,更欲挽回于天事已之候耳,收檢餘燼,背城借一,猶 勝于束手待斃乎。
炙甘草湯, 甘草〔四兩炙〕、桂枝、生薑〔各三兩〕、麥門冬〔半升〕、棗仁〔半升舊本用 麻仁者誤〕、人參、阿膠〔各二兩〕、大棗〔三十枚〕、生地黃〔一斤〕, 右九味,以酒七升,水八升,先煮八味,取三升,去渣,內膠,得令溫,服一升, 日三服。 [一百十三方,未有用及地黃麥冬者,恐亦叔和所附,然以二味已載神農本經, 為滋陰之上品,因傷寒一書,故置之不用耳,此或陽亢陰竭而然,復出補陰制陽 之路,以開後學滋陰一法乎,地黃麥冬阿膠滋陰,人參桂枝清酒以通脈,甘草薑 棗以和營衛,酸棗仁以安神,結代可和而悸動可止矣,所謂補心之陽,寒亦通行 者歟。
脈來緩,時一止復來者,名曰結,脈來數,時一止復來者,名曰促,陽盛則促, 陰盛則結,此皆病脈。 [持其脈口五十動而不一止者,五藏皆受氣,呼吸閏息,脈以五至為平,太過不 及,是陰陽偏勝失其常度矣,偏勝之脈,更為邪阻,則止而不前,陽邪盛,而數 中見止,名曰促,有急趨忽蹶之象也,陰邪盛,而緩中見止,名曰結,有綿綿瀉 漆之狀也,陽盛,可知為陰虛之病脈,陰盛,可知為陽虛之病狀矣。
又脈來動而中止,更來小數,中有還者反動,名曰結,陰也,脈來動而中止,不 能自還,因而復動者,名曰代,陰也,得此脈者難治。 [陰陽相搏而脈動,傷寒見此,是形冷惡寒,三焦皆傷矣,況有動中見止,更來 小數中有還者反動,宛如雀啄之狀,不以名促,反從結名者,以其為心家真藏之 陰脈也,更有動而中止,不能自還,因而復動者,宛如蝦游之狀,不可名結,因 得代名者,以乍疏乍數,為脾家將絕之陰脈。
脈瞥瞥如羹上肥者,陽氣衰也,脈縈縈如蜘蛛絲者,陰氣衰也,浮而虛大者,陽 已無根,沉而虛細者,陰已無根。 甚脈浮而汗出如流珠者,衛氣衰也,脈綿綿如瀉漆之絕者,亡其血也。 [脈浮為陽盛,法當無汗,而反汗出如流珠,是陽虛不能衛外而為固,絕汗出矣, 陰虛不能藏精而主血,綿綿其去如瀉漆矣。
傷寒,欬逆上氣,其脈散者死,謂其形損故也。 [外寒傷形,內熱傷氣,欬逆不止,氣升而不下,散而不朝,心肺之氣已絕矣, 原其欬逆之故,因于寒傷形,形氣不相保耳。
脈浮而洪,身汗如油,喘而不休,水漿不下,形體不仁,乍靜乍亂,此為命絕也。 [脈浮而洪,不是死脈,而汗出如油,是心液盡脫,陽反獨留之脈也,治節不行, 倉廩不納,形神無主,無生理矣。
又未知何藏先受其災,若汗出髮潤,喘不休者,此為肺先絕也,陽反獨留,形體 如煙熏,直視搖頭者,此為心絕也,脣吻反青,四肢漐習者,此為肝絕也,環 口黧黑,柔汗發黃者,此為脾絕也,溲便遺失,狂言,目反視者,此為腎絕也。 又未知何藏陰陽先絕者,陽氣前絕,陰氣後竭者,其人死,身色必青,陰氣前絕, 陽氣後竭者,其人死,身色必赤,腋下溫,心下熱也。 [五藏相生,一藏受災,四藏不救,陰陽相須,彼氣先絕,此氣不存,有司命之 責者,可不調于未災未絕之先乎。
陰陽易證
傷寒陰陽易之為病,其人身體重,少氣,少腹裏急,小便不利,陰中拘攀,熱上 衝胸,頭重不欲舉,眼中生花,膝脛拘急者,燒褌散主之。 [此證無內外因,本非傷寒而冠以傷寒者,原其因也,無惡寒發熱之表證,無胃 實自利之裏因,淫情之不禁,而餘邪得以投其隙,移禍于不病之人,頓令一身之 精氣神形,皆受慾火之為害,是不病於傷寒,而病於陰陽之易也。 勿得以男女分名也,夫邪之所湊,其氣必虛,陰虛而淫邪湊之,故少氣而熱上衝 胸,氣少不能運軀,故頭重不舉,身體皆重,邪中於陰,故陰中拘攣,衝任脈傷, 故小腹裏急,精神散亂,故眼中生花,搖動筋骨,故膝脛拘急,病由於腎,毒侵 水道,故小便不利耳,諒非土木金石之味所能愈,仍須陰陽感召之理以制之,斯 褌襠之以意相求也。
燒褌散, 右取婦人中褌近隱處者,剪燒灰,以水和服方寸匕,日三服,小便即利,陰頭微 腫則愈,婦人病取男子褌襠燒灰。
諸寒熱證
病人身大熱,反欲近衣者,熱在皮膚,寒在骨髓也,病人身大寒,反不欲近衣者, 寒在皮膚,熱在骨髓也。 [此屬內因,不是外感,亦不關於七情,病在形軀,不涉藏府,亦不犯於經絡, 故無六經脈證之可憑,非天時寒熱所可拘也,是病只在骨髓,不在皮膚,皮膚寒 熱,是指天時,不是指病,兩身字言身當其時也,若指皮膚,則不可為骨髓非身 矣,風寒之邪得之于驟,故無定體,或發熱惡寒,或骨內熱而藏府寒,或手足寒 而腸胃熱,或內外皆寒,或表裏俱熱,此骨髓之邪積漸使然,故無定體,傷寒中 風之寒,是時令之邪氣,故感其邪者,畏而惡之,此大熱大寒,是時令之正氣, 因病非外來,故反欲之,傷寒中風之發熱,是人身之陽氣,故能與寒氣相爭,此 骨髓之寒熱,是漸積之伏邪,故雖逢天令之大寒大熱,亦不能除,時大熱,而身 反欲複衣,時大寒,而反欲裸身,此病在骨髓,與病營衛者不同,法當以六味八 味二丸,補腎中之真陰真陽,而骨髓之畜熱痼寒,可得漸平耳,原化嗣伯水攻之 法,但可以資譚柄,而不可為繼也。
問曰,病有洒淅惡寒而復發熱者何,答曰,陰脈不足,陽往從之,陽脈不足,陰 往乘之,曰,何謂陽不足,答曰,假令寸口脈微,名曰陽不足,陰氣上入陽中, 則洒淅惡寒也,曰,何謂陰不足,答曰,尺脈弱,名曰陰不足,陽氣下陷入陰中, 則發熱也。 [前條病在骨髓,故著而不移,此病在經絡,故寒熱反覆,然與外感之往來寒熱, 瘧疾之鼓頷戰慄又不同,病得之外感而惡寒發熱者,必見有餘之脈,病得之內因 而惡寒發熱者,全是不足之脈,見脈之不足,則寒固為虛寒,而熱亦為虛熱矣, 寸者,陽所治也,寸口脈微,則微為無陽,是陽脈不足,故下焦之陰寒,得以上 乘陽位,而洒淅惡寒也,尺者,陰所治也,尺脈弱為血虛,是陰脈不足,故上焦 虛陽,得以下陷陰部而發熱也,人身陰陽之氣,互為之根,而又以陽為主,故陽 脈微則陰脈亦弱,其始也,乘陽而惡寒,陰不平則陽不祕,故繼也,從不發熱, 夫陽為陰乘,陽脈固見其不足,而陰脈亦不見其有餘,陽雖微,尚能發熱,不終 惡寒,猶不失陽道實陰道虛之定局耳,亡陽則陰不獨存矣,故治之者,當以扶陽 為急,此補中益氣之方,為功最巨也。
病人脈微而濇者,此為醫所病也,大發其汗,又數大下之,其人亡血,病當惡寒, 後乃發熱無休止時,夏月盛熱,欲著複衣,冬月盛寒,欲裸其身,所以然者,陽 微則惡寒,陰弱則發熱,此醫發其汗,使陽氣微,又大下之,令陰氣弱,五月之 時,陽氣在表,胃中虛冷,以陽氣內微,不能勝冷,故欲著複衣,十一月之時, 陽氣在裏,胃中煩熱,以陰氣內弱,不能勝熱,故欲裸其身,又陰脈遲濇,故知 亡血也。 [先寒後熱,陽微陰弱,具證與上文同,前條病因在血脈虛,此病因在妄汗下, 以致亡血而脈微濇也,夏月四句,是寫寒熱發作時狀,始而惡寒,雖在盛夏,欲 著複衣,繼而發熱,雖當隆冬,欲裸其身,此是設辭,勿以無休止時,作綿連冬 夏解也,醫發其汗以下,又重釋前義,亦蛇足矣。 此條又可分作四證者,寒熱往來不休如瘧者,為一證,或陽氣內微,但惡寒不發 熱,病在盛暑而欲著複衣者,為一證,或陰氣內弱,但發熱不惡寒,病在隆冬而 欲裸身者,為一證,或其人綿連冬夏,在盛暑反惡寒,隆冬反惡熱為一證,此各 從元氣之厚薄,而寒熱為之淺深耳。
陽毒之為病,面赤,斑斑如錦紋,咽喉痛,吐膿血,五日可治,七日不可治,升 麻鱉甲湯主之。 陰毒之為病,面目青,身痛如被杖,咽喉痛,五日可治,七日不可治,升麻鱉甲 湯,去雄黃蜀附主之。 升麻鱉甲湯, 升麻、蜀附、當歸、雄黃、甘草、鱉甲。
傷寒來蘇集終
太陰脈證
太陰之為病,腹滿而吐,食不下,自利益甚,時腹自痛,若下之,必胸下結鞕。 [陽明三陽之裏,故提綱屬裏之陽證,太陰三陰之裏,故提綱皆裏之陰證,太陰 之上,濕氣主之,腹痛吐利,從濕化也,脾為濕土,故傷于濕,脈先受之,然寒 濕傷人,入于除經,不能動藏,則還于府,府者胃也,太陰脈布胃中,又發于胃, 胃中寒濕,故食不內,而吐利交作也,太陰脈從足入腹,寒氣時上,故腹時自痛, 法宜溫中散寒,若以腹滿為實而誤下,胃口受寒,故胸下結鞕。
自利不渴者,屬太陰,以其藏有寒故也,當溫之,宜四逆輩。 傷寒四五日,腹中痛,若轉氣下趨少腹者,此欲自利也。 [上條明自利之因,此條言自利之兆,四五日是太陰發病之期。
傷寒脈浮而緩,手足自溫者,繫在太陰,太陰當發身黃,若小便自利者,不能發 黃,至七八日,雖暴煩下利,日十餘行,必自止,以脾家實,腐穢當去故也。 [前條是太陰寒濕,脈當沉細,此條是太陰濕熱,故脈浮緩,首揭傷寒知有惡寒 證,浮而緩,是桂枝脈,然不發熱而手足溫,是太陽傷寒,非太陽中風矣,然亦 暗對不發熱言耳,非太陰傷寒,必手足溫也,夫病在三陽,尚有手足冷者,何況 太陰,陶氏分太陰手足溫,少陰手足寒,厥陰手足厥冷,是大背太陰四肢煩疼, 少陰一身手足盡熱之義,第可言手足為諸陽之本,尚自溫,不可謂脾主四肢故當 溫也,凡傷寒則病熱,太陰為陰中之陰,陰寒相合,故不發熱,太陰主肌肉,寒 濕傷于肌肉,而不得越於皮膚,故身當發黃,若水道通調,則濕氣下輸膀胱,便 不發黃矣,然寒濕之傷於表者,因小便而出,濕熱之蓄於內者,必從大便而出也, 發於陰者六日愈,至七八日陽氣來復,因而暴煩下利,雖日十餘行,不須治之, 以脾家積穢臭塞於中,盡自止矣,手足自溫,是表陽猶在,暴煩是裏陽陡發,此 陰中有陽,與前藏寒不同,能使小便利,則利自止,不須溫,亦不須下也。
傷寒下利,日十餘行,脈反實者死。 [脾氣虛而邪氣盛,故脈反實也。
太陰病脈弱,其人續自便利,設當行大黃芍藥者,宜減之,以其胃氣弱,易動故 也。 [太陰脈本弱,胃弱則脾病,此內因也,若因於外感,其脈或但浮,或浮緩,是 陰病見陽脈矣,下利為太陰本證,自利因脾實者,腐穢盡則愈,自利因藏寒者, 四逆輩溫之則愈,若自利因太陽誤下者,則腹滿時痛,當加芍藥,而大實痛者, 當加大黃矣,此下後脈弱,胃氣亦弱矣,小其制而與之,動其易動,合乎通因通 用之法。 大黃瀉胃,是陽明血分下藥,芍藥瀉脾,是太陰氣分下藥,下利腹痛,熱邪為患, 宜芍藥下之,下利腹痛為陰寒者,非芍藥所宜矣,仲景於此,勺藥與大黃並提, 勿草草看過。
惡寒脈微而復利,亡血也,四逆加人參湯主之。 [方註見四逆湯註中。 右論太陰傷寒脈證。
太陰病,脈浮者,可發汗,宜桂枝湯。 [太陰主裏,故提綱皆屬裏證,然太陰主開,不全主裏也,脈浮者病在表,可發 汗,太陰亦然也,尺寸俱浮者,太陰受病也,沉為在裏,當見腹痛吐利等證,此 浮為在表,當見四肢煩疼等證,裏有寒邪,當溫之,宜四逆輩,表有風熱,可發 汗,宜桂枝湯,太陰脈沉者,因於寒,寒為陰邪,沉為陰脈,太陰有脈浮者,因 乎風,風為陽邪,浮為陽脈也,謂脈在三陰則俱沉,陰經不當發汗者,非也,但 浮脈是麻黃脈,沉脈不是桂枝證,而反用桂枝湯者,以太陰是裏之表證,桂枝是 表之裏藥也。
太陰中風,四肢煩疼,陽微陰濇而長者,為欲愈。 [風為陽邪,四肢為諸陽之本,脾主四肢,陰氣衰少,則兩陽相搏,故煩疼,脈 濇與長,不是並見,濇本病脈,濇而轉長,病始愈耳,風脈本浮,今而微,知風 邪當去,濇則少氣少血,今而長則氣治,故愈。 四肢煩疼,是中風未愈,前證微濇而長,是中風將愈之脈,宜作兩截看。 太陽以惡風惡寒別風寒,陽明以能食不能食別風寒,太陰以四肢煩溫別風寒,是 最宜著眼,少陽為半表半裏,又屬風藏,故傷寒中風互稱,少陰厥陰,則但有欲 愈脈,無未愈證,惜哉。 右論太陰中風脈證。
太陰病,欲解時,從亥至丑上。 [經曰,夜半後而陰隆為重陰,又曰,合夜至雞鳴,天之陰,陰中之陰也,脾為 陰中之至陰,故主亥子丑時。
三白散證
寒實結胸,無熱證者,與三白小陷胸湯,為散亦可服。 [太陽表熱未除,而反下之,熱邪與寒水相結,成熱實結胸,太陰腹滿時痛,而 反下之,寒邪與寒藥相結,成寒實結胸,無熱證者,不四肢煩疼者也,名曰三白 者,三物皆白,別於黃連小陷胸也,舊本誤作三物,以黃連栝蔞投之,陰盛則亡 矣,又誤作白散,是二方矣,黃連巴豆,寒熱天淵,云亦可服,豈不誤人,且妄 編於太陽篇中水潠證後,而方後又以身熱皮粟一段雜之,使人難解,今移太陰胸 下結鞕之後,其證其方,若合符節。 按,三白小陷胸,非是兩湯,係三白可陷下胸中之結耳,不可作兩句看,蓋既稱 寒實,小陷胸是大寒之藥,乃下井投石耳。
三物白散。 桔梗、貝母〔各二錢〕、巴豆〔一分去皮熬黑研如脂〕, 右二味為散,內巴豆,更於臼中杵勻,以白飲和服,強人半錢匕,羸者減之。 [貝母主療心胸鬱結,桔梗能開提血氣,利膈寬胸,然非巴豆之辛熱斬關而入, 何以勝硝黃之苦寒,使陰氣流行而成陽也,白飲和服者,甘以緩之,取其留戀於 胸,不使速下耳,散者散其結塞,比湯以蕩之更精。
病在膈上者,必吐,在膈下者,必利。 [本證原是吐利,因胸下結鞕,故不能通,因其勢而利導,是則結鞕自除矣。
不利,進熱粥一杯,利過不止,進冷粥一杯。 [東垣云,淡粥為陰中之陽,所以利小便,今人服大黃後,用粥止利,即此遺意 耳。
少陰脈證
少陰之為病,脈微細,但欲寐也。 [三陽以少陽為樞,三陰以少陰為樞,弦為木象,浮而弦細者,陽之少也,微為 水象,沉而微細者,陰之少也,衛氣行陽則寤,行陰則寐,日行二十五度,常從 足少陰之間,分行藏府,今少陰病,則入陽分多,故欲寐,欲寐是病人意中,非 實能寐也,少陽提綱,各臻其妙。
少陰病,欲吐不吐,心煩,但欲寐,五六日自利而渴者,屬少陰也,虛故引水自 救,若小便色白者。少陰病形悉具,小便色白者,以下焦虛,有寒,不能制水故 也。 [欲吐而不得吐者,樞病而開闔不利也,與喜嘔同,少陽脈下胸中,故胸煩,是 病在表之裏也,少陰經出絡心,故心煩,是病在裏之裏也,欲吐不得吐,欲寐不 得寐,少陰樞機之象也,五六日,正少陰發病之期,太陰從濕化,故自利不渴, 少陰從火化,故自利而渴,少陰主下焦,輸津液司閉藏者也,下焦虛,則坎中之 陽,引水上交於離而未能,故心煩而渴,關門不閉,故自利,不能制火,由於不 能制水故耳,然必驗小便者,以少陰主水,熱則黃赤,寒則清白也,若不於此詳 察之,則心煩而渴,但治上焦之實熱,而不顧下焦之虛寒,則熱病未除,下利不 止矣。 按,自利不渴屬太陰,而渴則屬少陰也。
少陰病,脈沉細數,病為在裏,不可發汗。 [前條詳證,後條詳脈,脈浮為在表,然亦有裏證,如脈浮而大,心下反鞕,有 熱屬藏者是矣,沉為在裏,然亦有表證,如少陰病,反發熱者是矣,少陰脈沉者, 當溫,然數則為熱,又不可溫,而數為在藏,是為在裏,更不可汗,可不審之精 而辨之確乎。
少陰病脈微,不可發汗,亡陽故也,陽已虛,尺中弱濇者,復不可下之。 [少陰之不可汗下,與少陽同,因反發熱,故用麻黃微汗,因裏熱甚,故用承氣 急下,此病反其本,故治亦反其本,微為無陽,濇為少血,汗之亡陽,下之亡陰, 陽虛者既不可汗,即不可下,玩復字可知,其尺脈弱濇者,復不可下,亦不可汗 也,若謂無陽是陰邪而下之,其誤人甚矣。
病人脈陰俱緊,反汗出者,亡陽也,此屬少陰,法當咽痛而復吐利。 [太少陰陽各異,或脈同證殊,或脈證相同,從脈從證之時,大宜詳審,脈沉發 熱,為太陽少陰相似證,前重言之矣,陰陽俱緊,為太陽少陰相似脈,尚未有知 之者,緊脈為寒,當屬少陰,然病發於陰,不當有汗,反汗出者,陰極似陽也, 蓋太陽主外,陽虛不能作汗,故發熱而反無汗,少陰主裏,陰虛生內熱,故身無 熱而汗反出,亡陽者,虛陽不歸,其邪皆由少陰不藏所致,故上焦從火化而咽痛 嘔吐,下焦從陰虛而下利不止也,宜八味腎氣丸主之。
脈陰腸俱緊者,口中氣出,脣口燥乾,鼻中涕出,倦臥足冷,舌上胎滑,勿妄治 也,到七日以來,其人微發熱,手足溫者,此為欲解,或到八日已上,反大發熱 者,此為難治,設使惡寒者,必欲嘔也,腹內痛者,必欲利也。 [此是少陰經文,與此上下文符合,王氏集脈法中,以無少陰二字也,少陰脈絡 肺,肺主鼻,故鼻中涕出,少陰脈絡舌本,故舌上胎滑,少陰大絡注諸絡以溫足 脛,故足冷,諸證全似亡陽,而不名亡陽者,外不汗出,內不吐利者,口中氣出, 脣口燥乾,鼻中涕出,此為內熱,陰陽脈緊,舌上胎滑,踡臥足冷,又是內寒, 此少陰為樞,故見寒熱相持,病雖發於陰,而口舌脣鼻之半表裏,恰與少陽口咽 目之半表裏相應也,治之者,與少陽不同,當神而明之,汗吐下溫清補之法,勿 妄用也,與其用之不當,寧靜以待之,若至七日,一陽來復,微發熱,手足溫, 是陰得陽則解也,陰陽自和,緊脈自去矣,若微熱不解,八日以上反大熱,此為 晚發,恐畜熱有餘,或發癰膿,或便腸血,為難治耳,若七日來,設使其人不能 發熱,以陰陽俱緊之脈,反加惡寒,是寒甚於表,上焦應之,必欲嘔矣,如反加 腹痛,是寒甚於裏,中焦受之,必欲利矣。
脈陰陽俱緊,至於吐利,其脈獨不解,緊去人安,此為欲解。 [陰陽俱緊,至於吐利,緊脈不去,此亡陽也,緊去則吐利自止,其人可安,此 據脈辨證法。
少陰病脈緊,至七八日,自下利,脈暴微,手足反溫,脈緊反去者,為欲解也, 雖煩下利,必自愈。 [前條是亡陽脈證,此條是回陽脈證,前條是反叛之反,此條是反正之反,玩反 溫,前此已冷可知,微本少陰脈,煩利本少陰證,至七八日,陰盡陽復之時,緊 去微見,所謂穀氣之來也,徐而和矣,煩則陽已反於中宮,溫則陽已敷於四末, 陰平陽祕,故煩利自止。
少陰中風,脈陽微陰浮者,為欲愈。 [陽微者,復少陰之本體,陰浮者,知坎中之陽回,微則不緊,浮則不沉,即暴 微而緊反去之謂也,邪從外來者,仍自內而出,故愈。
少陰病,欲解時,從子至寅上。 [天以一生水而開於子,故少陰主於子。
少陰病,若利自止,惡寒而踡臥,手足溫者可治。 少陰病,惡寒身踡而利,手足逆冷者不治。 [傷寒以陽為主,不特陰證見陽脈者生,又陰病見陽證者可治,背為陽,腹為陰, 陽盛則作痓,陰盛則踡臥,若利而手仍溫,是陽回故可治,若利不止而手足逆 冷,是純陰無陽,所謂六府氣絕於外者,手足寒,五藏氣絕於內者,下利不禁矣。
少陰病,惡寒而踡,時自煩,欲去衣被者可治。 少陰病,四肢冷逆,惡寒而踡,脈不至,不煩而躁者死。 [陽盛則煩,陰極則躁,煩屬氣,躁屬形,煩發於內,躁見於外,形從氣動也, 時自煩,是陽漸回,不煩而躁,是氣已先亡,惟形獨存耳。
少陰病吐利,手足不逆冷,反發熱者,不死,脈不至者,灸少陰七壯。 少陰病吐利,煩躁四逆者死。 [上吐下利,胃脘之陽將脫,手足不逆冷,諸陽之本猶在,反發熱,衛外之陽尚 存,急灸少陰,則脈可復而吐利可止也,若吐利而兼煩躁,四肢俱冷,純陰無陽 不可復生矣。 少陰動脈在太谿,取川流不息之義也,其穴在足內踝後跟骨上動脈陷中,主手足 厥冷,寒至節,是少陰之原,此脈絕則死,伏留在足內踝骨上二寸動脈陷中,灸 之能還大脈是少陰之經。
少陰病,脈微濇,嘔而汗出,大便數而少者,宜溫其上,灸之。 少陰病,脈沉微細,但欲臥,汗出不煩,自欲吐,至五六日,自利復煩躁,不得 臥寐者,死。 [脈微而濇,嘔而汗出,陽已亡矣,大便數少而不下利,是下焦之陽尚存,急灸 百會以溫其上,則陽猶可復也,脈沉微細,是少陰本脈,欲臥欲吐,是少陰本證, 當心煩而反不煩,心不煩而反汗出,亡陽已兆於始得之日矣,五六日自利,而反 煩躁不得臥,是微陽將絕,無生理矣。同是惡寒踡臥,利止手足溫者可治,利不 止,手足逆冷者不治,時自煩欲去衣被者可治,不煩而躁,四逆而脈不至者死, 同是吐利,手足不逆冷,反發熱者不死,煩躁四逆者死,同是嘔吐汗出,大便數 少者可治,自利煩躁,不得臥者死,蓋陰陽互為其根,陰中有陽則生,無陽則死, 獨陰不生故也,是以六經以少陰為樞。
少陰病,下利止而頭眩,時自冒者死。 [冒家自汗則愈,今頭眩而時時自冒,清陽之氣已脫,此非陽回而利止,是水穀 已竭,無物更行也。
少陰病六七日,息高者死。 [氣息者,乃腎間動氣,藏府之本,經脈之根,呼吸之蒂,三焦生氣之原也,息 高者,但出心與肺,不能入肝與腎,生氣已絕於內也,六經中獨少陰歷言死證, 他經無死證,甚者但曰難治耳,知少陰病是生死關。
病六七日,手足三部脈皆至,大煩而口噤不能言,其人躁擾者,必欲解也,若脈 和,其人大煩,目重瞼內際黃者,此欲解也。 [脈者,資始於腎,朝會於肺,腎氣絕則脈不至,三部手足皆至,是脈道已通, 有根有本,非暴出可知,大煩躁擾者,是陰出之陽,非陰極而發也,口噤不能言, 因脈氣初復,營血未調,脾濇不運故耳,若所至之脈和調,雖大煩不解,亦不足 慮,再視其人之目重瞼內際,此屬於脾,若色黃而不雜他藏之色,是至陰未虛, 雖口噤亦不足慮矣,此以脾為五藏之母,又水位之下,土氣承之也。
麻黃附子證
少陰病,始得之,無汗惡寒,反發熱,脈沉者,麻黃附子細辛湯主之。 [太陽主表,病發於陽,故當發熱,少陰主裏,病發於陰,只當內熱,今始得寒 邪,即便發發熱,似乎太陽,而屬之少陰者何,內經曰,逆冬氣則少陰不藏,腎 氣獨沉,故反熱而脈則沉也,腎為坎象,二陰不藏,則一陽無蔽,陰邪始得而內 侵,孤陽因得以外散耳,病在表,脈浮者,可發汗可知,病在表,脈沉者,亦不 可不汗矣,然沉為在裏,而反發其汗,津液越出,亡陽則陰獨矣,故用麻黃開腠 理,細辛散浮熱,而無附子固元陽,則熱去寒起,亡可立待也,其人不知養藏之 道,逆冬氣而傷腎,故有此證,能不擾乎陽,無洩皮膚,去寒就溫,詎有此患哉, 本條當有無汗惡寒證。
少陰病,始得之二三日,麻黃附子甘草湯微發汗,以二三日無裏證,故微發汗也。 [言無裏證,則有表證可知,以甘草易細辛,故曰微發汗,要知此條是微惡寒微 發熱,故微發汗也,皮部論云,少陰之陰,其入於經也,從陽部注於經,其出者, 從陰內注於骨,此證與附子湯證,皆是少陰表證,發熱脈沉,無裏證者,從陽部 注於經也,身體骨節痛,手足寒,背惡寒,脈沉者,從陰內注於骨也,從陽注經, 故用麻黃細辛,從陰注骨,故用參苓朮芍,口中和,樞無熱,皆可用附子。
麻黃附子細辛湯 麻黃、細辛〔各三兩〕、附子〔一枚泡去皮〕, 水一斗,先煮麻黃,減二升,去沬沸,內諸藥,煮取三升,去渣,溫服一升,日 三服。
麻黃附子甘草湯 前方去細辛,加甘草〔二兩〕, 水七升,煎法同, [亦見微發汗之意。
少陰病八九日,一身手足盡熱者,以熱在膀胱,必便血也。 [此藏病傳府,陰乘陽也,氣病而傷血,陽乘陰也,亦見少陰中樞之象,發於陰 者六日愈,到七日其人微發熱,手足溫者,此陰出之陽則愈也,到八日以上,反 大發熱者,腎移熱於膀胱,膀胱熱則太陽經皆熱,太陽主一身之表,為諸陽主氣, 手足者,諸陽之本,故一身手足盡熱,太陽經多血,血得熱則行,陽病者,上行 極而下,故尿血也,此裏傳表證,是自陰轉陽則易解,故身熱雖甚不死,輕則豬 苓湯,重則黃連阿膠湯可治,與太陽熱結膀胱,血自下者,證同而來因則異。 少陰傳陽證者有二,六七日腹脹不大便者,是傳陽明,八九日一身手足盡熱者, 是傳太陽。 下利便膿血,指大便言,熱在膀胱而便血,是指小便言。
少陰病,欬而下利譫語者,被火氣劫故也,小便必難,以強責少陰汗也。 [上欬下利,津液喪亡,而譫語非轉屬陽明,腎主五液,入心為汗,少陰受病, 液不上升,所以陰不得有汗也,少陰發熱,不得已用麻黃發汗,即用附子以固裏, 豈可以火氣劫之,而強發汗也,少陰脈入肺,出絡心,肺主聲,心主言,火氣迫 心肺,故欬而譫語也,腎主二便,治下焦,濟泌別汁,滲入膀胱,今少陰受邪, 復受火侮,樞機無主,大腸清濁不分,膀胱水道不利,故下利而小便難也,小便 利者,其人可治,此陰虛,故小便難。
少陰病,但厥無汗,而強發之,必動其血,未知從何道出,或從口鼻,或從目出, 是名下厥上竭,為難治。 [陽氣不達於四肢,故厥,厥為無陽,不能作汗,而強發之,血之與汗,異名同 類,不奪其汗,必動其血矣,上條火劫發汗,上傷心肺,下竭膀胱,猶在氣分, 其害尚輕,峻劑發汗,傷經動血,若陰絡傷而下行,猶或可救,若陽絡傷而上溢, 不可復生矣,妄汗之害如此。
附子湯證
少陰病,身體痛,手足寒,骨節痛,脈沉者,附子湯主之。 少陰病,得之一二日,口中和,其背惡寒者,當灸之,附子湯主之。 少陰主水,於象為坎,一陽居其中,故多熱證,是水中有火,陰中有陽也,此純 陰無陽,陰寒切膚,故身疼,四肢不得稟陽氣,故手足寒,寒邪自經入藏,藏氣 實而不能入,則從陰內注於骨,故骨節疼,此身疼骨痛,雖與麻黃證同,而陰陽 寒熱彼此判然,脈沉者,少陰不藏,腎氣獨沉也,口中兼咽與舌言,少陰之脈循 喉嚨,挾舌本,故少陰有口乾舌燥咽痛等證,此云和者,不燥乾而渴,火化幾於 息矣,人之生也,負陰而抱陽,故五藏之俞,皆係於背,背惡寒者,寒氣化薄, 陰寒得以乘之也,此陽氣凝聚而成陰,必灸其背俞,使陰氣流行而為陽,急溫以 附子湯,壯火之陽,而陰自和矣。
附子湯 附子〔二枚泡〕、白朮〔四兩〕、人參〔二兩〕、芍藥、茯苓〔各三兩〕, 水八升,煮取三升,去渣,溫服一升,日三服。 [此傷寒溫補第一方也,與真武湯似同而實異,倍朮附去薑加參,是溫補以壯元 陽,真武湯還是溫散而利腎水也。
真武湯證
少陰病,二三日不已,至四五日,腹痛,小便不利,四肢沉重疼痛,自下利者, 此為有水氣,其人或欬,或小便利,或下利,嘔者,真武湯主之。 [為有水氣,是立真武湯本意,小便不利是病根,腹痛下利,四肢沉重疼痛,皆 水氣為患,因小便不利所致,然小便不利,實由坎中之無陽,坎中火用不宣,故 腎家水體失職,是下焦虛寒,不能制水故也,法當壯元陽以消陰翳,逐留垢以清 水源。因立此湯,末句語意,直接有水氣來,後三項是真武加減證,不是主證, 若雖有水氣,而不屬少陰,不得以真武主之也。
真武湯 茯苓、芍藥、生薑〔各三兩〕、白朮〔二兩〕、附子〔一枚泡〕, 水八升,煮取三升,溫服七合,日三服。 欬者,加五味半升,細辛一兩。小便利而下利者,去芍藥茯苓,加乾薑一兩。嘔 者,去附子,加生薑,足前成半斤。 [真武北方水神也,坎為水,而一陽居其中,柔中之剛,故名真武,是陽根於陰, 靜為動本之義,蓋水體本靜,動而不息者,火之用也,火失其位,則水逆行,君 附子之辛溫,以奠陰中之陽,佐芍藥之酸寒,以收炎上之用,茯苓淡滲,以正潤 下之體,白朮甘苦,以制水邪之溢,陰平陽祕,少陰之樞機有主,開闔得宜,小 便自利,腹痛下利自止矣,生薑者,用以散四肢之水氣,與膚中之浮熱也。 欬者,是水氣射肺所致,加五味子之酸溫,佐芍藥以收腎中水氣,細辛之辛溫, 佐生薑以散肺中水氣。小便自利而下利者,胃中無陽,則腹痛不屬相火,四肢困 于脾濕,故去芍藥之酸寒,加乾薑之辛熱,即茯苓之甘平亦去之,此為溫中之劑, 而非利水之劑矣。嘔者是水氣在中,故中焦不治,四肢不利者,不涉少陰,由於 太陰濕化不宣也,與水氣射肺不同法,不須附子之溫腎,倍加生薑以散邪,此和 中之劑,而非下焦之藥矣。 附子、芍藥、茯苓、白朮,皆真武所重,若去一,即非真武湯。
太陽病發汗,汗出不解,其人仍發熱,心下悸,頭眩身瞤動,振振欲擗地者, 真武湯主之。 [腎液入心而為汗,汗出不能遍身,故不解,所以然者,太陽陽微,不能衛外而 為固,少陰陰虛,不能藏精而起亟也,仍發熱而心下悸,坎陽外亡,而腎水凌心 耳,頭眩身瞤,因心下悸所致,振振欲擗地,形容身瞤動之狀,凡水從火發, 腎火上炎,水邪因得上侵,若腎火歸原,水氣自然下降,外熱因之亦解,此條用 真武者,全在降火利水,重在發熱而心下悸,並不在頭眩身瞤故也,如傷寒厥 而心下悸,宜先治水,亦重在悸,不重在厥,但彼本於太陽寒水內侵,故用桂枝, 此則少陰邪水泛溢,故用附子,會仲景此方,為少陰治水而設,附會三綱之說者, 本為誤服青龍而說,不知服大青龍而厥逆筋惕肉瞤,是胃陽外亡,輕則甘草乾 薑湯,重則建中理中輩,無暇治腎,即欲治腎,尚有附子湯之大溫補,而乃用真 武耶,要知小便自利,心下不悸,便非真武湯證。
病發熱頭痛,身疼惡寒,上吐下利者,名曰霍亂,多欲飲水者,五苓散主之,寒 多不用水者,理中丸主之。 理中丸 人參、甘草、白朮、乾薑, [搗篩為末,蜜和丸如雞黃大,以沸湯數合和一丸,研碎溫服之,日三四夜二服, 腹中未熱加至三四丸,然不及湯,湯以水八升,煮取三升,去滓,溫服一升,日 三服。 若臍上築者,腎氣動也,去朮加桂。吐多者,去朮加生薑三兩。下多者還用朮。 悸者加茯苓。腹中痛,虛者加人參。腹滿者去朮,加附子一枚。 霍亂轉筋,吐利不止,頭目昏眩,四肢逆冷,須臾不救者,吳茱萸湯主之。腹中 㽲痛,吐利之後,甚則轉筋,此兼風也,手足厥冷,氣少脣青,此兼寒也,身 熱煩渴,氣粗口燥,此兼暑也,四肢重著,骨節煩疼,此兼濕也。風暑合病,宜 石膏理中湯。暑濕相搏,二香散主之。夏月中暑霍亂者,香薷飲主之,桂苓白朮 湯亦可。
桃花湯證
少陰病二三日至四五日,腹痛,小便不利,下利不止,便膿血者,桃花湯主之。 [本證與真武不同,彼以四肢沉重疼痛,是為有水氣,此使膿血,是為有火氣矣, 盍不清火,反用溫補,蓋治下焦水氣,與心下水氣不同法,下焦便膿血,與心下 痛,心中煩,亦應異治也,心為離火,而真水居其中,法當隨其勢之潤下,故用 苦寒以洩之,坎為水而真火居其中,法當從其性之炎上,故用苦溫以發之,火鬱 於下,則剋庚金,火炎於上,則生戊土,五行之理,將來者進,已往者退,土得 其令,則火退位矣,水歸其職,腹痛自除,膿自自清,小便自利矣,故制此方, 不清火,不利水,一惟培土,又全賴乾薑轉旋,而石脂秔米,得收平成之績也, 名桃花者,取春和之義,非徒以色言耳。
桃花湯 赤石脂〔一斤一半全用一半篩用〕,乾薑〔一兩〕、秔米〔一升〕。 [石脂性濇以固脫,色赤以和血,味甘而酸,甘以補元氣,酸以收逆氣,辛以散 邪氣,故以為君,半為塊而半為散,便濁中清者,歸心而入營,濁中濁者,入腸 而止利,火曰炎上,又火空則發,得石脂以濇腸,可以遂其炎上之性矣,炎上作 苦,佐乾薑之苦溫,以從火化,火鬱則發之也,火亢則不生土,臣以秔米之甘, 使大有火生,遂成有用之火,土中火用得宣,則水中火體得位,下陷者上達,妄 行歸原,火自升而水自降矣。 少陰病,腹痛下利,是坎中陽虛,故真武有附子,桃花用乾薑,不可以小便不利 作熱治,真武是引火歸原法,桃花是升陽散火法。 坎陽有餘,能出形軀之表而發熱,麻黃附子湯是矣,坎陽不虛,尚能發熱於軀內 之上焦,如口燥、舌乾、咽痛、心煩、胸滿、心痛,等證是矣,坎陽不足,不能 發熱於腰以上之陽,僅發熱於腰以下之陰,如小便不利,下利便膿血者是矣,此 為伏陽屈伏之火,與升陽之火不同。
少陰病,膿血者可刺。 [便膿血,亦是熱入血室所致,刺期門以瀉之,病在少陰而刺厥陰,實則瀉其子 也。
四逆湯證上
脈浮而遲,表熱裏寒,下利清穀者,四逆湯主之。 [脈浮為在表,遲為在藏,浮中見遲,是浮為表虛,遲為藏寒,未經妄下而利清 穀,是表為虛熱,裏有真寒矣,仲景凡治虛證,以裏為重,協熱下利,脈微弱者, 便用人參,汗後身疼,脈沉遲者,便加人參,此脈遲而利清穀,且不煩不欬,中 氣大虛,元氣已脫,但溫不補,何以救逆乎,觀茯苓四逆之煩躁,且以人參,況 通脈四逆,豈得無參,是必因本方之脫落而成之耳。 此是傷寒證,然脈浮表熱,亦是病發於陽,世所云漏底傷寒也,必其人胃氣本虛, 寒邪得以直入脾胃,不犯太少二陽,故無口苦咽乾頭眩項強痛之表證,然全賴此 表熱,尚可救其裏寒。
下利清穀,不可攻表,汗出必脹滿。 [裏氣大虛,不能藏精而為陽之守,幸表陽之尚存,得以衛外而為固,攻之更虛 其表,汗生於穀,汗出陽亡,藏寒而生滿病也。
下利腹脹滿,身體疼痛,先溫其裏。 傷寒下之後,續得下利清穀不止,身疼痛者,急當救裏,宜四逆湯。 [下利是裏寒,身痛是表寒,表宜溫散,裏宜溫補,先救裏者,治其本也。
病發熱頭疼,脈反沉,若不差,身體疼痛,當救其裏,宜四逆湯。 [此太陽麻黃湯證,病為在表,脈當浮而反沉,此為逆也,若汗之不差,即身體 疼痛不罷,當憑其脈之沉而為在裏矣,陽證見陰脈,是陽消陰長之兆也,熱雖發 於表,為虛陽,寒反據於裏,是真陰矣,必有裏證伏而未見,藉其表陽之尚存, 乘其陰之未發,迎而奪之,庶無吐利厥逆之患,裏和而表自解矣。 邪之所湊,其氣必虛,故脈有餘,而證不足,則從證,證有餘,而脈不足,則從 脈,有餘可假,而不足為真,此仲景心法。
大汗,若大下利,而厥冷者,四逆湯主之。 [大汗則亡陽,大下則亡陰,陰陽俱虛,故厥冷,但利非清穀,急溫之,陽回而 生可望也。
大汗出,熱不去,內拘急,四肢疼,又下利,厥逆而惡寒者,四逆湯主之。 [治之失宜,雖大汗出而熱不去,惡寒不止,表未除也,內拘急而下利,裏寒已 發,四肢疼而厥冷,表寒又見矣,可知表熱裏寒者,即表寒亡陽者矣。
嘔而脈弱,小便復利,身有微熱,見厥者難治,四逆湯主之。 [嘔而發熱者,小柴胡證,此脈弱而微熱,非相火明矣,內無熱,故小便利,表 寒虛,故見厥,是膈上有寒飲,故嘔也,傷寒以陽為主,陽消陰長故難治。
既吐且利,小便復利,而大汗出,下利清穀,內寒外熱,脈微欲絕者,四逆湯主 之。 [吐利交作,中氣大虛,完穀不化,脈微欲絕,氣血喪亡矣,小便復利而大汗出, 是門戶不要,玄府不閉矣,所幸身熱未去,手足不厥,則衛外之陽,諸陽之本猶 在,脈尚未絕,有一線之生機,急救其裏,正勝而邪可卻也。
吐利汗出,發熱惡寒,四肢拘急,手足厥冷者,四逆湯主之。 [此吐利非清穀汗出不大,而脈不微弱,賴此發熱之表陽,助以四逆而溫裏,尚 有可生之望。
自利不渴者,屬太陰,以其藏有寒故也,當溫之,宜四逆輩。 少陰病,脈沉者,急溫之,宜四逆湯。 若膈上有寒飲者,當溫之,宜四逆湯。 惡寒脈微而復利,利止亡血也,四逆加人參湯主之。 [利雖止而惡寒未罷,仍宜四逆,以其脈微為無血,當仍加人參以通之也。 右論四逆脈證。
少陰病,下利清穀,裏寒外熱,手足厥逆,脈微欲絕,身反不惡寒,其人面色赤, 或腹痛,或乾嘔,或咽痛,或利止,脈不出者,通脈四逆湯主之。 [此熱相半證,下利清穀,陰盛於裏也,手足厥逆,寒盛於外也,身不惡寒面赤, 陽鬱在表也,咽痛利止,陽回於內也,腹痛乾嘔,寒熱交爭也,溫裏通脈,乃扶 陽之法,脈為司命,脈出則從陽而生,厥逆則從陰而死。
下利清穀,裏寒外熱,汗出而厥者,通脈四逆湯主之,下利脈沉而遲,其人面少 赤,身有微熱,下利清穀者,必鬱冒汗出而解,病人必微厥,所以然者,其面戴 陽,下虛故也。 [此比上條脈證皆輕,故能自作鬱冒汗出而解,面赤為戴陽,陽在上也,因其戴 陽,故鬱冒而汗出,因其下虛,故下利清穀而厥逆,熱微厥亦微,故面亦少赤, 此陰陽相等,寒熱自和,故易愈。
吐已下斷,汗出而厥,四肢拘急不解,脈微欲絕者,通脈四逆加豬膽汁湯主之。 [此必有陰盛格陽之證,故加膽汁為反佐,閱白通證可知。
吐利止而脈平,小煩者,以新虛不勝穀氣故也。 四逆湯 甘草〔二兩炙〕、乾薑〔一兩半〕、附子〔一枚生用去皮破八片〕, 右三味,以水三升,煮取一升二合,去渣,分溫再服,強人可大附子一枚,乾薑 三兩。
通脈四逆湯 甘草〔二兩炙〕、附子〔大者一枚生用去皮破八片〕、乾薑〔三兩強人可四兩〕, 右三味,以水三升,煮取二升二合,去渣,分溫再服,其脈即出者愈,面色赤者, 加蔥九莖。 腹中痛者,去蔥,加芍藥二兩。嘔者,加生薑二兩。咽痛去芍藥,加桔梗一兩。 利止脈不出者,去桔梗,加人參二兩。病皆與方相應者乃服之。 傷寒六七日,大下後,寸脈沉而遲,手足厥冷,下部脈不至,咽喉不利,吐膿血, 泄利不止者,為難治。 [寸脈沉遲,氣口脈平矣,下部脈不至,根本已絕矣,六府氣絕於外者,手足寒, 五藏氣絕於內者,利下不禁,咽喉不利,水穀之道絕矣,汁液不化而成膿血,下 濡而上逆,此為下厥上竭,陰陽離決之候,生氣將絕於內也,舊本有麻黃升麻湯, 其方味數多而分兩輕,重汗散而畏溫補,乃後世粗工之伎,必非仲景方也,此證 此脈,急用參附以回陽,尚恐不救,以治陽實之品,治亡陽之證,是操戈下石矣, 敢望其汗出而愈哉,絕汗出而死,是為可必,仍附其方,以俟識者。
麻黃升麻湯 麻黃〔二兩半去節〕、升麻〔一兩一錢〕、當歸〔一兩一錢〕、黃芩、萎蕤〔各 六銖〕、芍藥、知母〔十八銖〕、天冬〔去心〕、桂枝〔去皮〕、乾薑、甘草〔炙〕、 石膏〔碎綿裏〕、白朮、茯苓〔各六錢〕, 右十四味,以水一斗,先煮麻黃一二沸,去上沬,內諸藥,煮取三升,去渣,分 溫三服,相去如炊三斗米頃,令盡汗出愈。
四逆湯證下
手足厥冷,脈細欲絕者,當歸四逆湯主之。 [上篇論外熱內寒,兼吐利嘔逆煩躁等證,此篇但論厥陰脈證,雖無外衛之微陽, 亦未見內寒諸險證也。
當歸四逆湯 當歸、桂枝、芍藥、細辛〔各三兩〕、甘草〔炙〕、通草〔各二兩〕、大棗〔二 十五枚擘,一法十二枚〕, 右七味,以水八升,煮取三升,去渣,溫服一升,日三服。 [此條證為在裏,當是四逆本方加當歸,如茯苓四逆之例,若反用桂枝湯攻表, 誤矣,既名四逆湯,豈得無薑附。
若其人內有久寒者,宜當歸四逆,加吳茱萸生薑湯。 當歸四逆加吳茱萸生薑湯。 [即前方加,吳茱萸〔一兩〕、生薑〔半斤切片〕,
右九味,以水六升,清酒六升和煮,取五升,去渣,溫分五服。 [此本是四逆與吳茱萸相合而為偶方也,吳萸配附子,生薑佐乾薑,久寒始去。
凡厥者,陰陽氣不相順接,便為厥,厥者,手足逆冷是也。 [手足六經之脈,皆自陰傳陽,自陽傳陰,陰氣勝,則陽不達於四肢,故為寒厥。
諸四逆厥者,不可下之,虛家亦然。 [熱厥者,有可下之理,寒厥為虛,則宜溫補。
傷寒五六日,不結胸,腹濡脈虛,復厥者,不可下,此為亡血,下之死。 [其脈空虛,此無血也。
病者,手足厥冷,言我不結胸,小腹滿,按之痛者,此冷結在膀胱關元也。 [關元在臍下三寸,小腸之募,三陰任脈之會,宜灸之,按此二條,當知結胸證 有熱厥者。
傷寒脈促,手足厥者,可灸之。 [促為陽脈,亦有陽虛而促者,亦有陰盛而促者,要知促與結,皆代之互文,皆 是虛脈,火氣雖微,內攻有力,故灸之。
傷寒六七日,脈微,手足厥冷,煩躁,灸厥陰,厥不還者死。 [厥陰肝脈也,應春生之氣,故灸其五俞而陽可回也。 右論厥陰脈證。
發汗,若下之,病仍不解,煩躁者,茯苓四逆湯主之。 [未經汗下而煩躁,為陽盛,汗下後而煩躁,是陽虛,汗多既亡陽,下多又亡陰, 故熱仍不解,薑附以回陽,參苓以滋陰,則煩躁止而外熱自除,此又陰陽雙補法。
茯苓四逆湯 茯苓〔四兩〕、人參〔一兩〕、附子〔一枚去皮生用切八片〕、甘草〔二兩炙〕、 乾薑〔一兩五錢〕, 右五味,以水五升,煮取三升,去渣溫服七合,日二服。 下後復發汗,晝日煩躁不得眠,夜而安靜,不嘔不渴,無表證,脈沉微,身無大 熱者,乾薑附子湯主之。 [當發汗而反下之,下後不解,復發其汗,汗出而裏陽將脫,故煩躁也,晝日不 得眠,虛邪獨據陽熱分也,夜而安靜,知陰不虛也,不嘔渴,是無裏熱,不惡寒 頭痛是無表證,脈沉微,是純陰無陽矣,身無大熱,表陽將去矣,幸此微熱未除, 煩躁不寧之際,獨在乾薑生附,以急回其陽,此四逆之變劑也。
乾薑附子湯 乾薑〔一兩〕、附子〔一枚去皮生用切八片〕, 右二味,以水三升,煮取一升,去渣頓服。 下之後復發汗,必振寒,脈微細,所以然者,內外俱虛故也。 [內陽虛,故脈微細,外陽虛,故振慄惡寒,即乾薑附子證。 右論四逆加減證。
吳茱萸湯證 少陰病吐利,手足厥冷,煩躁欲死者,吳茱萸湯主之。 [少陰病吐利,煩躁四逆者死,四逆者,四肢厥冷,兼臂脛而言,此云手足,是 指指掌而言,四肢之陽猶在,歧伯曰,四末陰陽之會,氣之大路也,四街者,氣 之經絡也,絡絕則經通,四末解則氣從合,故用吳茱萸湯以溫之,吐利止而煩躁 除,陰邪入於合者,更得從陽而出乎井矣。
乾嘔,吐涎沬,頭痛者,吳茱萸湯主之,不頭痛者,半夏乾薑湯主之。 [嘔而無物,胃虛可知矣,吐惟涎沬,胃寒可知矣,頭痛者,陽氣不足,陰寒得 以乘之也,吳茱萸湯溫中益氣,升陽散寒,嘔痛盡除矣,乾嘔吐涎是二證,不是 並見。
食穀欲嘔者,屬陽明也,吳茱萸湯主之,得湯反劇者,屬上焦也。 [胃熱則消穀善饑,胃寒則水穀不納,食穀欲嘔,固是胃寒,服湯反劇者,以痰 飲在上焦為患,嘔盡自愈,非謂不宜服也,此與陽明不大便,服柴胡湯胃氣因和 者不同。
吳茱萸湯 吳茱萸〔一升湯先七次〕、人參〔三兩〕、生薑〔六兩〕、大棗〔十二枚〕, 水七升,煮取二升,溫服七合,日三服。 [吳萸溫中散寒,則吐利可除,人參安神定志,則煩躁可止,薑棗調和營衛,則 手足自溫,頭痛自瘳矣。
諸嘔穀不得下者,小半夏湯主之。 反胃嘔吐者,大半夏湯主之。 反胃吐而渴欲飲水者,茯苓澤瀉湯主之。
茯苓澤瀉湯 茯苓、桂枝、白朮、澤瀉、甘草、生薑, 乾嘔噦,若手足厥者,橘皮湯主之。
橘皮湯 橘皮,生薑。 嘔逆者,橘皮竹茹湯主之。
橘皮竹茹湯, 橘皮、竹茹、大棗、生薑、甘草、人參。
白通湯證
少陰病下利,脈微者,與白通湯,利不止,厥逆無脈,乾嘔煩者,白通加豬膽汁 湯主之,服湯後脈暴出者死,微續者生。 [下利脈微,是下焦虛寒不能制水故也,與白通湯以通其陽,補虛卻寒而制水, 服之利仍不止,便厥逆,反無脈,是陰盛格陽也,如乾嘔而煩,是陽欲通而不得 通也,豬者水畜,屬少陰也,膽者甲木,從少陽也,法當取豬膽汁之苦寒為反佐, 加入白通湯中,從陰引陽,則陰盛格陽者,當成水火既濟矣,脈暴出者,孤陽獨 行也,故死,微續者,少陽初生也,故生。
白通湯, 蔥白〔四莖〕、乾薑〔一兩〕、附子〔一枚去皮生用〕。 右三味,水水三升,煮取一升,去渣,分溫再服。
白通加豬膽汁湯 [本方加人尿〔五合〕、豬膽汁〔一合〕, 和合相得,分溫再服。無豬膽汁亦可服,蔥辛溫而莖白,通肺以行營衛陰陽,故 能散邪而通陽氣,率領薑附,入陽明而止利,入少陰而生脈也,附子生用,亦取 其勇氣耳,論中不及人尿,而方反云無豬膽汁亦可服者,以人尿鹹寒,宜達下焦, 亦能止煩除嘔矣。
下利手足逆冷,無脈者,灸之不溫,若脈不還,反微喘者死。 下利後脈絕,手足厥冷,晬時脈還,手足溫者生,脈不還者死。 [此不嘔不煩,不須反佐而服白通,外灸少陰及丹田氣海,或可救于萬一。
黃連阿膠湯證
少陰病,得之二三日,心中煩,不得臥,黃連阿膠湯主之。 [此病發於陰,熱為在裏,與二三日無裏證,而熱在表者不同,按少陰受病,當 五六日發,然發於二三日居多,二三日背惡寒者,腎火衰敗也,必溫補以益陽, 反發熱者,腎水不藏也,宜微汗以固陽,口燥咽乾者,腎火上走空竅,急下之以 存津液,此心中煩不得臥者,腎火上攻於心也,當滋陰以涼心腎。
黃連阿膠湯, 黃連〔四兩〕、阿膠〔三兩〕、黃芩、芍藥〔各二兩〕、雞子黃〔三枚〕, 右五味,以水六升,先煮三物,取二升,去渣,內阿膠烊盡,少冷,內雞子黃攪 令相得,溫服七合,日三服。 [雞感巽化,得心之母氣者也,黃稟內,南方火色,率芍藥之酸,入心而斂神明, 引芩連之苦,入心而清壯火,驢皮被北方水色,入通於腎,濟水性急趨下,內合 於心,與之相溶而成膠,是火位之下,陰精承之,凡位以內為陰,外為陽,色以 黑為陰,赤為陽,雞黃赤而居內,驢皮黑而居外,法坎官陽內陰外之象,因以制 壯火之食氣取。
豬苓湯證
少陰病,下利六七日,欬而嘔渴,心煩不得眠者,豬苓湯主之。 [少陰病,但欲寐,心煩而反不得臥,是黃連阿膠證也,然二三日心煩是實熱, 六七日心煩是虛煩矣,且下利而熱渴,是下焦虛,不能制水之故,非芩連芍藥所 宜,欬嘔煩渴者,是腎水不升,下利不眠者,是心火不降耳,凡利水之劑,必先 上升而後下降,故用豬苓湯主之,以滋陰利水,而升津液,斯上焦如霧,而欬渴 除,中焦如漚,而煩嘔靜,下焦如瀆,而利自止矣。
豬苓湯, 豬苓、澤瀉、茯苓、滑石、阿膠〔各一兩〕, 右五味,以水四升,先煮四味,取二升,內阿膠烊盡,溫服七合,日一服。 [五味皆潤下之品,為少陰樞機之劑,豬苓阿膠,黑色通腎,理少陰之本也,茯 苓滑石,白色通肺,滋少陰之源也,澤瀉阿膠,鹹先入腎,壯少陰之體,二苓滑 石,淡滲膀胱,利少陰之用,故能升水降火,有治陰和陽,通理三焦之妙。
陽明病,若脈浮發熱,渴欲飲水,小便不利者,豬苓湯主之。 [脈證全同五苓,彼以太陽寒水利於發汗,汗出則膀胱氣化而小便行,故利水之 中,仍兼發汗之味,此陽明燥土最忌發汗,汗之則胃亡津液,而小便更不利,所 以利水之中,仍用滋陰之品,二方同為利水,太陽用五苓者,因寒水在心下,故 有水逆之證,桂枝以散寒,白朮以培土也,陽明用豬苓者,因熱邪在胃中,故有 自汗證,滑石以滋土,阿膠以生津也,散以散寒,湯以潤燥,用意微矣。 二方皆是散飲之劑,太陽轉屬陽明者,其渴尚在上焦,故仍用五苓入心而生津, 陽明自病而渴者,本於中焦,故又藉豬苓入胃而通津液。
陽明病,汗多而渴者,不可與豬苓湯,以汗多,胃中燥,豬苓湯復利其小故也。 [陽明病,重在亡津液,飲水多而汗不多,小便不利者,可與豬苓湯利之,若汗 出多,以大便燥,飲水多,即無小便,不可利之,不知豬苓湯本為陽明飲多而用, 不為陽明利水而用也,不可與豬苓湯,即屬腑者不令溲數之意,以此見陽明之用 豬芩,亦仲景不得已之意矣,汗多而渴,當白虎湯,胃中燥,當承氣湯,其在言 外。
豬膚湯證
少陰病,下利咽痛,胸滿心煩者,豬膚湯主之。 少陰下利,下焦虛矣,少陰脈循喉嚨,其支者,出絡心注胸中,咽痛胸滿心煩者, 腎火不藏,循經而上走於陽分也,陽併於上,陰併於下,火不下交於腎,水不上 承於心,此未濟之象,豬為水畜,而津液在膚,君其膚以除上浮之虛火,佐白蜜 白粉之甘,瀉心潤肺而和脾,滋化源,培母氣,水升火降,上熱自除而下利止矣。
豬膚湯, 豬膚〔一兩〕, 右一味,以水一斗,煮取五升,去渣,加白蜜一升,白粉五合,熬香,和合相得, 溫分六服。
附咽痛諸方, 少陰病,二三日,咽痛者,可與甘草湯,不差者,與桔梗湯。 [但咽痛,而無下利胸滿心煩等證,但甘以緩之足矣,不差者,配以桔梗,辛以 散之也,其熱微,故用此輕劑耳。
甘草湯, 甘草〔二兩〕, 右一味,以水三,煮取一升半,去渣,分溫再服。
桔梗湯, 甘草、桔梗〔各二兩〕, 餘同前法。 少陰病,咽中痛,半夏散及湯主之。
半夏散, 半夏、桂枝、甘草, 右三味,各等分,各搗篩已,合治之,白飲和服方寸匕,日二服,若不能散服, 以水一升,煎七沸,內散方寸匕,更煮三沸,下火令少冷,少少嚥之。 [此必有惡寒欲嘔證,故加桂枝以散寒,半夏以除嘔,若夾相火,則辛溫非所宜 矣。
少陰病,嘔而咽中傷,生瘡不能語,聲不出者,苦酒湯主之。 苦酒湯, 半夏〔十四枚洗破如棗核大〕、雞子〔一枚去黃存留殼中〕, 右二味,內半夏,苦酒著雞子內,以雞子置刀鐶中,安火上,令三沸,去渣,少 少含嚥之,不差,更作三劑。 [取苦酒以斂瘡,雞子以發聲,而兼半夏者,必因嘔而咽傷,胸中之痰飲尚在, 故用之,且以散雞子苦酒之酸寒,但令滋潤其咽,不令泥痰於胸膈也,置刀鐶中 放火上,只三沸,即去渣,此略見火氣,不欲盡山其味,意可知矣。 雞子黃走血分,故心煩不臥者宜之,其白走氣分,故聲不出者宜之。
四逆散證
少陰病四逆,洩利下重,其人或欬或悸,或小便不利,或腹痛者,四逆散主之。 [四肢為諸陽之本,陽氣不達於四肢,因而厥逆,故四肢多屬於陰,此則洩利下 重,是陽邪下陷入陰中,陽內而陰反外,以致陰陽脈氣不相順接也,可知以手足 厥冷為熱厥,四肢厥寒為寒厥者,亦鑿矣,條中無主證,而皆是或然證,四逆下 必有闕文,今以洩利下重四字,移至四逆下,則本方乃有綱目,或欬或利或小便 不利,同小青龍證,厥而心悸,同茯苓甘草證,或欬或利或腹中痛或小便不利, 又同真武證,種種是水氣為患,不發汗利水者,洩利下重故也,洩利下重,又不 用白頭翁湯者,四逆故也,此少陰樞無主,故多或然之證,因取四物以散四逆之 熱邪,隨症加味以治或然證,此少陰氣分之下劑也,所謂厥應下之者,此方是矣。
四逆散, 甘草〔炙〕、枳實、柴胡、芍藥, 右四味各十分,搗篩,白飲和服方寸匕,日三服。咳者,加五味子乾薑各五分, 併主下利。悸者,加桂枝五分。小便不利者,加茯苓五分。腹中痛者,加附子一 枚,炮令拆。洩利下重者,先以水五升,內薤白三升,煮取三升,去渣,以散三 方寸匕,內湯中,煮取一升半,分溫再服。 [此倣大柴胡之下法也,以少陰為陰樞,故去黃芩之苦寒,薑夏之辛散,加甘草 以易大棗,良有深意,然服方寸匕,恐不濟事,少陽心下悸者,加茯苓,此加桂 枝,少陽腹中痛者,加芍藥,此加附子,其法雖有陰陽之別,恐非泄利下重者宜 加也,薤白性滑,能洩下焦陰陽氣滯,然辛溫太甚,葷氣逼人,頓用三升,而入 散三匕,只聞薤氣而不知藥味矣,且加味俱用五分,而附子一枚,薤白三升,何 多寡不同若是,不能不致疑於叔和編集之誤耳。
厥陰脈證
厥陰之為病,消渴,氣上撞心,心中疼熱,饑而不欲食,食即吐蚘,下之利不止。 [太陰厥陰,皆以裏證為提綱,太陰主寒,厥陰主熱,太陰為陰中之至陰,厥陰 為陰中之陽也,太陰腹滿而吐食不下,厥陰饑不欲食,食即吐蚘,同是不能食, 而太陰則滿,厥陰則饑,同是一吐,而太陰吐,食厥陰吐蚘,此又主脾主肝之別 也,太陰病,則氣下陷,故腹時痛而自利,厥陰病則氣上逆,故心疼熱而消渴, 此濕土風木之殊也,太陰主開,本自利而下之,則開折,胸下結鞕者,開折及 闔也,厥陰主闔,氣上逆而下之,則闔折,利不止者,闔折反開也,按兩陰交盡, 名曰厥陰,陰盡而陽生,故又名陰之絕陽,則厥陰為病,宜無熱病矣,以厥陰脈 絡於少陽,厥陰熱症,皆相火化令耳,厥陰經脈,上膈貫肝,氣旺故上撞心,氣 有餘即是火,故消渴而心中疼熱,火能消物故饑,肝脈挾胃,肝氣旺,故胃口閉 塞而不欲食也,蟲為風化,厥陰病則生蚘,蚘聞食臭,則上入於膈而從口出也, 病發於陰而反下之,則氣無止息而利不上矣,烏梅丸主之,可以除蚘,亦可以止 利。
傷寒腹滿譫語,寸口脈浮而緊,此肝乘脾也,名日縱,刺期門。 [腹滿譫語,得太陰陽明內證,脈浮而緊,得太陽陽明表脈,陰陽表裏疑似難明, 則證當詳辨,脈宜類推,脈法曰,脈浮而緊者,名曰弦也,弦為肝脈,內經曰, 諸腹脹大,皆屬於熱,又曰,肝氣甚則多言,是腹滿由肝火,而譫語乃肝旺所發 也,肝旺刖侮其所勝,直犯脾土,故曰縱,刺期門以瀉之,庶不犯厥陰汗下禁。 上條是肝乘心,此條是肝乘脾,下條是肝乘肺,肝為相火,有瀉無補者,此類是 也。
傷寒發汗,嗇嗇惡寒,大渴欲飲水,其腹必滿,此肝乘肺也,名曰橫,刺期門, 自汗出,小便利,其病欲解。 [發熱惡寒,寒為在表,渴欲飲水,熱為在裏,其腹因飲多而滿,非太陰之腹滿, 亦非厥陰之消渴矣,此肝邪挾火而剋金,脾精不上歸於肺,故大渴,肺氣不能通 調水道,故腹滿,是侮所不勝,寡於畏也,故名曰橫,必刺期門,隨其實而瀉之, 得自汗,則惡寒發熱自解,得小便利,則腹滿自除矣。
厥陰病,渴欲飲水者,少少與之愈。 [水能生木,能制火,故厥陰消渴最宜之。
厥陰中風,脈微浮,為欲愈,不浮為未愈。 [厥陰受病,則尺寸微緩而不浮,今微浮,是陰出之陽,亦陰病見陽脈也。 有厥陰中風欲愈脈,則應有未愈證,夫以風木之藏,值風木主氣,時復中於風, 則變端必有更甚他經者,不得一焉,不能無闕文之憾。
厥陰病,欲解時,從丑至卯上。 [木剋於丑,旺於寅卯,故主此卯上。
凡傷寒病後,腹中有動氣者,不可汗,亦不可下。在右肺之動也,在左肝之動也, 在上心之動也,在下腎之動也。
烏梅丸證
傷寒脈微而厥,至七八日膚冷,其人躁無暫安時者,此為藏厥,非蚘厥也,蚘厥 者,其人當吐蚘,今病者靜而復時煩,此非藏寒,蚘上入膈故煩,須臾復止,得 食而嘔,又煩者,蚘聞食臭出,其人故吐蚘,吐蚘者,烏梅丸主之,又主久利。 [傷寒脈微厥冷,煩躁者,在六七日,急灸厥陰以救之,此至七八日而膚冷不煩 而躁,是純陰無陽,因藏寒而厥,不治之證矣,然蚘厥之證,亦有脈微膚冷者, 是內熱而外寒,勿遽認為藏厥而不治也,其顯證在吐蚘,而細辨在煩躁,藏寒則 躁而不煩,內熱則煩而不躁,其人靜而時煩,與躁而無暫安者迴殊矣,此與氣上 撞心,心中疼熱,饑不能食,食即吐蚘者,互文以見意也,夫蛔者蟲也,因所食 生冷之物,與胃中濕熱之氣,相結而成,今風木為患,相火上攻,故不下行穀道, 而上出咽喉,故用藥亦寒熱相須也,此是胸中煩而吐蚘,不是胃中寒而吐蚘,故 可用連柏,要知連柏是寒因熱用,不特苦以安蚘,看厥陰諸證,與本方相符,下 之利不止,與又主久利句合則烏梅丸為厥陰主方,非只為蚘厥之劑矣。
烏梅丸, 烏梅〔二百枚〕、細辛〔六兩〕、乾薑〔十兩〕、黃連〔十六兩〕、當歸〔四兩〕、 附子〔六兩炮去皮〕、蜀椒〔四兩出汗〕、桂枝〔六兩去皮〕、人參〔六兩〕、 黃柏〔六兩〕, 右十味,異搗篩,合治之,以苦酒漬烏梅一宿,去核蒸之,五升米下飯熟,擣成 泥,和藥令相得,內臼中,與蜜杵三千下,丸如梧桐子大,先食飲服十丸,日三 服,稍加至二十丸,禁生冷滑物臭食等。 [蚘從風化,得酸則靜,得辛則伏,得苦則下,故用烏梅苦酒至酸者為君,薑椒 辛附連柏,大辛大苦者為臣,佐參歸以調氣血,桂枝以散風邪,藉米之氣以和胃, 蜜之味以引蚘,少與之而漸加之,則煩漸止而蚘漸化矣,食生冷則蚘動,得滑物 則蚘上入膈,故禁之。
蚘蟲之為病,令人吐涎心痛,發作有時,毒藥不止,甘草粉蜜湯主之,將甘草先 煎,納粉蜜攪和服。
白頭翁證
熱利下重者,白頭翁湯主之。 [暴注下迫屬于熱,熱利下重,乃濕熱之穢氣發,過廣腸,故魄門重滯而難出也, 內經曰,小腸移熱於大腸為虛瘕,即此是也。
下利欲飲水者,以有熱故也,白頭翁湯主之。 [下利屬胃寒者多,此欲飲水,其內熱可知。
下利脈沉弦者,下重也,脈大者為未止,脈微弱數者,為欲自止,雖發熱不死。 [前條論證,此條言脈,互相發明,復出發熱二字,見熱利指內熱,不是協熱, 沉為在裏,弦為少陽,此膽氣不升,火邪下陷,故下重也,脈大為陽明,兩陽相 熏灼,大則病進,故為未止,微弱為虛,利後而數亦為虛,故欲自止,發熱者, 熱自裏達外,陰出之陽,故不死。
下利微熱而渴,脈弱者,令自愈。 [發熱而微,表當自解矣,熱利脈弱,裏當自解矣,可不服白頭翁,而待其自愈 也,乃渴欲飲水之互文。
下利脈數,有微熱,汗出令自愈,設脈復緊,為未解。 [汗出是熱從汗解,內從外解之兆,緊即弦之互文。
下利脈數而渴者,令自愈,設不差,必圊膿血,以有熱故也。 [脈數有虛有實,渴亦有虛有實,若自愈,則數為虛熱,渴為津液未復也,若不 差,則數為實熱,渴為邪火正熾矣。
下利寸脈反浮數,尺中自濇者,必圊膿血。 [寸為陽,沉數是陽陷陰中,故圊血,今脈反浮,是陰出之陽,利當自愈矣,濇 為少血,因便膿血後見于尺中,亦順脈也,前條是未圊膿血,因不差而預料之辭, 此在膿血已圊後,因寸浮尺濇而揣摩之辭,不得以必字作一例看。
傷寒六七日不利,復發熱而利,其人汗出不止者死,有陰無陽故也。 [六七日當陰陽自和,復發熱而利,正氣虛可知,汗出不止,是陽亡而不能衛外 也,有陰無陽,指內而言,此為亡陽,與熱利之發熱不死,汗出自利者天淵矣。
白頭翁湯, 白頭翁〔二兩〕、黃連、黃檗、秦皮〔各三兩〕, 右四味,以水七升,煮取二升,去渣,溫服一升。 [四物皆苦寒除濕勝熱之品也,白頭翁臨風偏靜,長于驅風,蓋藏府之火,靜則 治,動則病,動則生風,風生熱也,故取其靜以鎮之,秦皮木小而高,得清陽之 氣,佐白頭升陽,協連柏而清火,此熱利下重之劑。
婦人產後下利極虛,白頭翁加甘草阿膠主之。
熱厥利證
傷寒一二日,至四五日而厥者,必發熱,前熱者,後必厥,厥深者,熱亦深,厥 微者,熱亦微,厥應下之,而反發汗者,必口傷爛赤。 [其四五日來,惡寒無熱可知,手足為諸陽之本,陰盛而陽不達,故厥冷也,傷 寒三日,三陽為盡,四五日而厥者,三陰受邪也,陰經受邪,無熱可發,陰主藏, 藏氣實而不能入,則還之于府,必發熱者,寒極而生熱也,先厥後熱,為陽乘陰, 陰邪未散,故必復發,此陰中有陽,乃陰陽相搏而為厥熱,與厥陰亡陽者迴別也, 欲知其人陽氣之多寡,即觀其厥之微甚,厥之久者,鬱熱亦久,厥之輕者,鬱熱 亦輕,故熱與厥相應耳,若陽虛而不能支,即成陰厥而無熱矣,熱發三陽,未入 于府者,可汗,熱在三陰,已入于府者,可下,陰不得有汗,而強發之,此為逆 也,陽虛不能外散而為汗,必上走空竅,口傷爛赤,所由至矣,然此指熱傷氣而 言,若動其血,或從口鼻,或從目出,其害有不可言者,下之清之,謂對汗而言, 是胃熱而不是胃實,非三承氣所宜,厥微者,當四逆散,芍藥枳實以攻裏,柴胡 甘草以和表也,厥深者,當白虎湯,參甘粳米以扶陽,石膏知母以除熱也。
脈滑而厥者,裏有熱也,白虎湯主之。 [上條明熱厥之理,此條明熱厥之脈,并熱厥之方,脈弱以滑,是有胃氣,緩而 滑,名熱中,與寒厥之脈微欲絕者,大相徑庭矣,當知有口燥舌乾之證,與口傷 爛赤者照應焉。
傷寒病,厥五日,熱亦五日,設六日當復厥,不厥者自愈,厥終不過五日,故知 自愈。 [陰盛格陽,故先厥,陰極陽生,故後熱,熱與厥相應,是謂陰陽和平,故愈, 厥終即不厥也,不過五日,即六日不復厥之謂,愈指熱言。
傷寒熱少厥微,指頭寒,默默不欲飲食,煩躁數日,小便利,色白者,此熱除也, 欲得食,其病為愈,若厥而嘔,胸脅逆滿者,其後必便血。 [身無大熱,手足不冷,但指頭寒,此熱微厥亦微也,凡能食不嘔,是三陰不受 邪,若其人不嘔,但默默不欲飲食,此內寒亦微,煩燥是內熱反盛,數日來,小 便之難者已利,色赤者仍白,是陰陽自和,熱除可知,不欲食者,今欲得食,不 厥可知矣,若其人外雖熱少厥微,而嘔不能食,內寒稍深矣,胸脅逆滿,內熱亦 深矣,熱深厥深,不早治之,致熱傷陰絡,其後必便血也,此少陽半表半裏症, 微者小柴胡和之,深者大柴胡下之。
傷寒發熱四日,厥反三日,復熱四日,厥少熱多,其病當愈,四日至七日,熱不 除者,其後必便膿血。 [傷寒以陽為主,熱多當愈,熱不除為太過,熱深厥微,必傷陰絡,醫者當于陽 盛時預滋其陰,以善其後也,四日至七日,自發熱起至厥止而言,熱不除,指復 熱四日,復熱四日句,語意在其病當愈下。
傷寒厥四日,熱反三日,復厥五日,其病為進,寒多熱少,陽氣退,故為進也。 [凡厥與熱不相應,便謂之反,上文先熱後厥,是陽為主,此先厥後熱,是陰為 主。熱不及厥之一,厥反進熱之二,熱微而厥反勝,此時不急扶其陽,陰盛以亡 矣。
傷寒始發熱六日,厥反九日而利,凡厥利者,當不能食,今反能食者,恐為除中, 食以素餅,不發熱者,知胃氣尚在,必愈,恐暴熱來出而復去也,後三日脈之, 其熱續在,脈和者,期之是日夜半愈,所以然者,本發熱六日,厥反九日,復發 熱三日,并前六日,亦為九日,與厥相應,故期之是日夜半愈,後三日脈之,而 脈數,其熱不罷者,此為熱氣有餘,必發癰膿也。 [病雖發于陽,而陰反勝之厥利,此胃陽將乏竭矣,如胃陽未亡,腹中不冷,尚 能化食,故食之自安,若除中,則反見善食之狀,如中空無陽,今俗云食祿將盡 者是也,此為陽邪入陰,原是熱厥熱利,故能食而不為除中,其人必有煩躁見于 外,是厥深熱亦深,故九日復能發熱,復熱則厥利自止可知,曰熱續在,則與暴 出有別,續熱三日來,其脈自和可知,熱當自止,正與厥相應,故愈,此愈指熱 言,夜半者,陽得陰則解也,若續熱三日,而數可知,熱之不止,是陽氣有餘, 必有癰膿之患。便膿血,是陽邪下注于陰竅,發癰膿,是陽邪外溢于形身,俗所 云傷寒留毒者是也。
發熱而厥,七日下利,為難治。 [發于陽者,當七日愈,今厥不止而反下利,恐為除中,故難治,若躁煩而能食, 尚為熱厥利耳。便膿血發癰膿者,是不足而往,有餘從之也,發而厥除中者,是 有餘而往,不足隨之也。
傷寒先厥,後發熱而利者,必自止,見厥復利。 [先厥利而後發熱者,寒邪盛而陽氣微,陽為陰抑故也,其始也,無熱惡寒而復 厥利,疑為無陽,其繼也,發熱而厥利自止,是為晚發,此時陰陽自和則愈,若 陰氣勝則虛熱外退,而真寒內生,厥利復作矣,厥與利相應則愈,是陽消陰長之 機。
傷寒先厥,後發熱,而下利必自止,而反汗出,咽中痛者,其喉為痹,發熱無汗, 而利必自止,若不止,必便膿血,便膿血者,其喉不痹。 [此與上條同為先陰後陽,寒盛生熱之證,而陽氣虛實不同,上條陽不敵陰,故 陽退而陰進,此熱雖發汗,厥後而陽能勝陰,故厥利自止而不復發,然陽氣有餘 者,又有犯上陷下之不同,即可以發熱時有汗無汗為區別,下利不當有汗,有汗 是陽反上升,故咽中痛而成喉痹,無汗是陽從中發,熱與厥應,厥利止而而寒熱 自解矣,若厥止而熱與利不止,是陽邪下陷,必便膿血,下而不止,故咽不痛而 喉不痹。 上段似少陰之亡陽,下段似陽明之協熱利,汗因于心,無汗則心氣平,故火不上 炎而咽不痛,利因于胃,利止則胃液藏,故火不下陷而無膿血。
傷寒發熱,下利至甚,厥不止者死。 傷寒發熱,下利厥逆,躁不得臥者死。 [厥利不止,藏府氣絕矣,躁不得臥,精神不治矣,微陽不久留故死。
復脈湯證
傷寒脈結代,心動悸者,炙甘草湯主之。 [寒傷心主,神明不安,故動悸,心不主脈,失其常度,故結代也,結與代皆為 陰脈,傷寒有此,所謂陽證見陰脈者死矣,不忍坐視,姑製炙甘草湯,名曰復脈 云,以見仁人君子之用心,更欲挽回于天事已之候耳,收檢餘燼,背城借一,猶 勝于束手待斃乎。
炙甘草湯, 甘草〔四兩炙〕、桂枝、生薑〔各三兩〕、麥門冬〔半升〕、棗仁〔半升舊本用 麻仁者誤〕、人參、阿膠〔各二兩〕、大棗〔三十枚〕、生地黃〔一斤〕, 右九味,以酒七升,水八升,先煮八味,取三升,去渣,內膠,得令溫,服一升, 日三服。 [一百十三方,未有用及地黃麥冬者,恐亦叔和所附,然以二味已載神農本經, 為滋陰之上品,因傷寒一書,故置之不用耳,此或陽亢陰竭而然,復出補陰制陽 之路,以開後學滋陰一法乎,地黃麥冬阿膠滋陰,人參桂枝清酒以通脈,甘草薑 棗以和營衛,酸棗仁以安神,結代可和而悸動可止矣,所謂補心之陽,寒亦通行 者歟。
脈來緩,時一止復來者,名曰結,脈來數,時一止復來者,名曰促,陽盛則促, 陰盛則結,此皆病脈。 [持其脈口五十動而不一止者,五藏皆受氣,呼吸閏息,脈以五至為平,太過不 及,是陰陽偏勝失其常度矣,偏勝之脈,更為邪阻,則止而不前,陽邪盛,而數 中見止,名曰促,有急趨忽蹶之象也,陰邪盛,而緩中見止,名曰結,有綿綿瀉 漆之狀也,陽盛,可知為陰虛之病脈,陰盛,可知為陽虛之病狀矣。
又脈來動而中止,更來小數,中有還者反動,名曰結,陰也,脈來動而中止,不 能自還,因而復動者,名曰代,陰也,得此脈者難治。 [陰陽相搏而脈動,傷寒見此,是形冷惡寒,三焦皆傷矣,況有動中見止,更來 小數中有還者反動,宛如雀啄之狀,不以名促,反從結名者,以其為心家真藏之 陰脈也,更有動而中止,不能自還,因而復動者,宛如蝦游之狀,不可名結,因 得代名者,以乍疏乍數,為脾家將絕之陰脈。
脈瞥瞥如羹上肥者,陽氣衰也,脈縈縈如蜘蛛絲者,陰氣衰也,浮而虛大者,陽 已無根,沉而虛細者,陰已無根。 甚脈浮而汗出如流珠者,衛氣衰也,脈綿綿如瀉漆之絕者,亡其血也。 [脈浮為陽盛,法當無汗,而反汗出如流珠,是陽虛不能衛外而為固,絕汗出矣, 陰虛不能藏精而主血,綿綿其去如瀉漆矣。
傷寒,欬逆上氣,其脈散者死,謂其形損故也。 [外寒傷形,內熱傷氣,欬逆不止,氣升而不下,散而不朝,心肺之氣已絕矣, 原其欬逆之故,因于寒傷形,形氣不相保耳。
脈浮而洪,身汗如油,喘而不休,水漿不下,形體不仁,乍靜乍亂,此為命絕也。 [脈浮而洪,不是死脈,而汗出如油,是心液盡脫,陽反獨留之脈也,治節不行, 倉廩不納,形神無主,無生理矣。
又未知何藏先受其災,若汗出髮潤,喘不休者,此為肺先絕也,陽反獨留,形體 如煙熏,直視搖頭者,此為心絕也,脣吻反青,四肢漐習者,此為肝絕也,環 口黧黑,柔汗發黃者,此為脾絕也,溲便遺失,狂言,目反視者,此為腎絕也。 又未知何藏陰陽先絕者,陽氣前絕,陰氣後竭者,其人死,身色必青,陰氣前絕, 陽氣後竭者,其人死,身色必赤,腋下溫,心下熱也。 [五藏相生,一藏受災,四藏不救,陰陽相須,彼氣先絕,此氣不存,有司命之 責者,可不調于未災未絕之先乎。
陰陽易證
傷寒陰陽易之為病,其人身體重,少氣,少腹裏急,小便不利,陰中拘攀,熱上 衝胸,頭重不欲舉,眼中生花,膝脛拘急者,燒褌散主之。 [此證無內外因,本非傷寒而冠以傷寒者,原其因也,無惡寒發熱之表證,無胃 實自利之裏因,淫情之不禁,而餘邪得以投其隙,移禍于不病之人,頓令一身之 精氣神形,皆受慾火之為害,是不病於傷寒,而病於陰陽之易也。 勿得以男女分名也,夫邪之所湊,其氣必虛,陰虛而淫邪湊之,故少氣而熱上衝 胸,氣少不能運軀,故頭重不舉,身體皆重,邪中於陰,故陰中拘攣,衝任脈傷, 故小腹裏急,精神散亂,故眼中生花,搖動筋骨,故膝脛拘急,病由於腎,毒侵 水道,故小便不利耳,諒非土木金石之味所能愈,仍須陰陽感召之理以制之,斯 褌襠之以意相求也。
燒褌散, 右取婦人中褌近隱處者,剪燒灰,以水和服方寸匕,日三服,小便即利,陰頭微 腫則愈,婦人病取男子褌襠燒灰。
諸寒熱證
病人身大熱,反欲近衣者,熱在皮膚,寒在骨髓也,病人身大寒,反不欲近衣者, 寒在皮膚,熱在骨髓也。 [此屬內因,不是外感,亦不關於七情,病在形軀,不涉藏府,亦不犯於經絡, 故無六經脈證之可憑,非天時寒熱所可拘也,是病只在骨髓,不在皮膚,皮膚寒 熱,是指天時,不是指病,兩身字言身當其時也,若指皮膚,則不可為骨髓非身 矣,風寒之邪得之于驟,故無定體,或發熱惡寒,或骨內熱而藏府寒,或手足寒 而腸胃熱,或內外皆寒,或表裏俱熱,此骨髓之邪積漸使然,故無定體,傷寒中 風之寒,是時令之邪氣,故感其邪者,畏而惡之,此大熱大寒,是時令之正氣, 因病非外來,故反欲之,傷寒中風之發熱,是人身之陽氣,故能與寒氣相爭,此 骨髓之寒熱,是漸積之伏邪,故雖逢天令之大寒大熱,亦不能除,時大熱,而身 反欲複衣,時大寒,而反欲裸身,此病在骨髓,與病營衛者不同,法當以六味八 味二丸,補腎中之真陰真陽,而骨髓之畜熱痼寒,可得漸平耳,原化嗣伯水攻之 法,但可以資譚柄,而不可為繼也。
問曰,病有洒淅惡寒而復發熱者何,答曰,陰脈不足,陽往從之,陽脈不足,陰 往乘之,曰,何謂陽不足,答曰,假令寸口脈微,名曰陽不足,陰氣上入陽中, 則洒淅惡寒也,曰,何謂陰不足,答曰,尺脈弱,名曰陰不足,陽氣下陷入陰中, 則發熱也。 [前條病在骨髓,故著而不移,此病在經絡,故寒熱反覆,然與外感之往來寒熱, 瘧疾之鼓頷戰慄又不同,病得之外感而惡寒發熱者,必見有餘之脈,病得之內因 而惡寒發熱者,全是不足之脈,見脈之不足,則寒固為虛寒,而熱亦為虛熱矣, 寸者,陽所治也,寸口脈微,則微為無陽,是陽脈不足,故下焦之陰寒,得以上 乘陽位,而洒淅惡寒也,尺者,陰所治也,尺脈弱為血虛,是陰脈不足,故上焦 虛陽,得以下陷陰部而發熱也,人身陰陽之氣,互為之根,而又以陽為主,故陽 脈微則陰脈亦弱,其始也,乘陽而惡寒,陰不平則陽不祕,故繼也,從不發熱, 夫陽為陰乘,陽脈固見其不足,而陰脈亦不見其有餘,陽雖微,尚能發熱,不終 惡寒,猶不失陽道實陰道虛之定局耳,亡陽則陰不獨存矣,故治之者,當以扶陽 為急,此補中益氣之方,為功最巨也。
病人脈微而濇者,此為醫所病也,大發其汗,又數大下之,其人亡血,病當惡寒, 後乃發熱無休止時,夏月盛熱,欲著複衣,冬月盛寒,欲裸其身,所以然者,陽 微則惡寒,陰弱則發熱,此醫發其汗,使陽氣微,又大下之,令陰氣弱,五月之 時,陽氣在表,胃中虛冷,以陽氣內微,不能勝冷,故欲著複衣,十一月之時, 陽氣在裏,胃中煩熱,以陰氣內弱,不能勝熱,故欲裸其身,又陰脈遲濇,故知 亡血也。 [先寒後熱,陽微陰弱,具證與上文同,前條病因在血脈虛,此病因在妄汗下, 以致亡血而脈微濇也,夏月四句,是寫寒熱發作時狀,始而惡寒,雖在盛夏,欲 著複衣,繼而發熱,雖當隆冬,欲裸其身,此是設辭,勿以無休止時,作綿連冬 夏解也,醫發其汗以下,又重釋前義,亦蛇足矣。 此條又可分作四證者,寒熱往來不休如瘧者,為一證,或陽氣內微,但惡寒不發 熱,病在盛暑而欲著複衣者,為一證,或陰氣內弱,但發熱不惡寒,病在隆冬而 欲裸身者,為一證,或其人綿連冬夏,在盛暑反惡寒,隆冬反惡熱為一證,此各 從元氣之厚薄,而寒熱為之淺深耳。
陽毒之為病,面赤,斑斑如錦紋,咽喉痛,吐膿血,五日可治,七日不可治,升 麻鱉甲湯主之。 陰毒之為病,面目青,身痛如被杖,咽喉痛,五日可治,七日不可治,升麻鱉甲 湯,去雄黃蜀附主之。 升麻鱉甲湯, 升麻、蜀附、當歸、雄黃、甘草、鱉甲。
傷寒來蘇集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