难经集注 卷之四

宋·王惟一撰,明·王九思等辑
来源:难经集注

卷之四

四十難曰。經言肝主色。

虞曰。肝、木也。木之華萼。敷布五色。故主色也。

心主臭。

虞曰。心火也。火之化物。五臭出焉。是故五臭心獨主之也。

脾主味。

虞曰。脾、土也。土甘。甘受味。故主味。禮云。甘受和味。此義也。

肺主聲。

虞曰。肺金也。金擊之有聲。故五音皆出於肺也。

腎主液。

虞曰。腎、水也。水流濕。主液也。

鼻者肺之候。而反知香臭。耳者、腎之候。而反聞聲。其意何也。然。肺者、西方金也。金生於巳。巳者、南方火也。火者心。心主臭。故令鼻知香臭。腎者北方水也。水生於申。申者、西方金。金者肺。肺主聲。故令耳聞聲。

楊曰。五行有相因成事。有當體成事者。至如肺腎二臟。相因成也。其餘三臟。自成之也。

四十一難曰。肝獨有兩葉。以何應也。然。肝者、東方木也。木者、春也。

虞曰。在五常木法春。應仁。故云木者春也。人之仁發用也。

萬物始生。其尚幼小。

虞曰。肝、木足厥陰。配膽木足少陽。少陽之至。乍大乍小。乍短乍長。故云幼少。

意無所親。

虞曰。木者、應春法仁。施恩無求報。不以親而施化育。故曰意無所親。

去太陰尚近。

虞曰。十二經相注。足厥陰還復注手太陰。故曰。去太陰尚近也。

離太陽不遠。

虞曰。本經言足厥陰少陽木。生手太陽少陰火。故云離太陽不遠。則此義也。

猶有兩心。

虞曰。猶如也。如有兩心者。謂注於太陰。有畏金之心。生於太陽。有生火之心。故云猶有兩心。

故有兩葉。亦應木葉也。

楊曰。肝者據大葉言之。則是兩葉也。若據小葉言之。則多葉矣。解在後章。丁曰。經言肝者、東方木也。應春萬物之所生。其尚幼小。然始生者。非長生也。謂木初受氣。是言幼少也。意無所親者。謂以失其父未識其母。故曰意無所親也。去太陰尚近太陰是七月。木始受氣。離太陽不遠也。太陽是六月。故言離太陽不遠也。猶有兩心者。為離太陽戀太陰。有此離戀。故言兩心也。所以肝有兩葉。以應木葉也。

四十二難曰。人腸胃長短。受水穀多少。各幾何。然。胃大一尺五寸。徑五寸。長二尺六寸。橫屈受水穀三斗五升。其中常留谷二斗。水一斗五升。

楊曰。凡人食入於口而聚於胃。故經云。胃者、水穀之海。胃中谷熟。則傳入小腸也。

小腸大二寸半。徑八分分之少半。長三丈二尺。受谷二斗四升。水六升三合合之太半。

楊曰。小腸受胃之谷。而傳入於大腸。分谷三分有二為太半。有一為少半。

迴腸大四寸。徑一寸半。長二丈一尺。受谷一斗。水七升半。

楊曰。迴腸者、大腸也。受小腸之谷。而傳入於廣腸焉。虞曰。水穀自胃有三斗五升。傳入小腸。則谷剩四升。水少八升六合合之少半。又傳入大腸。水穀之數。比之在胃各減一半。至此則水分入膀胱。谷傳入肛門也。

廣腸大八寸。徑二寸半。(按下文云。徑二寸大半。以圍三徑一約之。其數正合。此處脫大字。)長二尺八寸。受谷九升三合八分合之一。

楊曰。廣腸者。䐈腸也。一名肛門。受大腸之谷而傳出。

故腸胃凡長五丈八尺四寸。合受水穀八斗七升六合八分合之一(按此數誤。依上文計之。當云九斗二升一合又二十四分合之十九。)此腸胃長短受水穀之數也。

楊曰。據甲乙經言。腸胃凡長六丈四寸四分。所以與此不同者。甲乙經從口至䐈腸而數之。故長。此經從胃至腸而數之。故短。亦所以互相發明。非有謬也。

肝重四斤四兩。(按別本並作二斤四兩。惟史記正義引作四斤四兩。與此合。)左三葉。右四葉。凡七葉。

虞曰。肝足厥陰。配足少陽。少陽之次數於七。故有七葉。

主藏魂。

虞曰。魂者、神氣之輔弼也。楊曰。肝者、干也。於五行為木。故其體狀有枝幹也。(按原本。其下衍於字。依史記正義引此文刪。)肝神七人。老子名曰明堂宮、蘭臺府。從官三千六百人。又云肝神。六童子。三女人。又肝神名蓋藍。

心重十二兩。中有七孔三毛。盛精汁三合。主藏神。

楊曰。心、纖也。(按原本。纖誤作識。依史記正義引此文改。下同。)言所識纖微。(按原本所下衍以字。依史記正義引此文刪。)無物不貫也。又云。心、任也。言能任物也。其神九人。太尉公名絳宮大始。南極老人元先之身。(按史記正義引此文元先作員光。)其從官三千六百人。又曰心為帝王。身之主也。心神又名呴呴。虞曰。神者、精氣之化成也。

脾重二斤三兩。扁廣三寸。長五寸。有散膏半斤。主裹血。溫五臟。主藏意。

楊曰。脾、裨也。(按原本裨誤作俾。依史記正義引此文改。下同。)在胃之下。裨助胃氣。主化水穀也。其神五人。玄光玉女子母。其從官三千六百人。其脾神又名俾俾。

肺重三斤三兩。六葉兩耳。凡八葉。

虞曰。肺者、金之稽。兌之氣。位居於酉。酉是八門。八葉之應。法於此也。

主藏魄。

楊曰。肺、勃也。言其氣勃鬱。(按史記正義引此下有故短二字。)也。其神八人。大和君名曰玉堂宮、尚書府。其從官三升六百人。又云。肺神十四。童子七。女子七。(按此字依史記正義補。)肺神又名鳴鳩。虞曰。魄者、精氣之匡輔也。

腎有兩枚。重一斤一兩。主藏志。

楊曰。腎、引也。腎屬水。主引水氣灌注諸脈也。其神六人。司徒。司宮、司命(按史記正義。宮作空。又司命下有司錄。)司隸、校尉、廷尉卿。腎神又名僄僄。虞曰。專意不移者志。

膽在肝之短葉間。重三兩三銖。盛精汁三合。

楊曰。膽、敢也。言其人有膽氣果敢也。(按史記正義引此句無其字。)其神五人。太一道君。居紫房宮中。其從官三千六百人。膽神又名灌灌。虞曰。膽者、中正之官。決斷出焉。

胃重二斤二兩。(按史記正義引作二斤十四兩。)紆曲屈伸。長二尺六寸。大一尺五寸。徑五寸。盛谷二斗。水一斗五升。

楊曰。胃、圍也。言圍受食物也。其神十二人。五元之氣諫議大夫。其胃神名且且。虞曰。胃為倉廩之官也。

小腸重二斤十四兩。長三丈二尺。廣二寸半。徑八分分之少半。左回疊積十六曲。盛谷二斗四升。水六升三合合之太半。

楊曰。腸、暢也。言通暢胃氣。去滓穢也。其神二人。元梁使者。小腸神又名潔潔。虞曰。小腸為受盛之官。化物出焉。

大腸重二斤十二兩。長二丈一尺。廣四寸。徑一寸半。(按原本脫半字。依史記正義引此句補。與前文合。)當齊右回十六曲。盛谷一斗。水七升半。

楊曰。大腸、即迴腸也。以其回曲。因以名之。其神二人。元梁使者。其神名涸涸。虞曰。大腸為傳導之官。變化出焉。

膀胱重九兩二銖。縱廣九寸。盛溺九升九合。

楊曰。膀、橫也。胱、廣也。言其體短而橫廣。又名胞。胞、鞄也。鞄者、空也。以需承水液焉。(史記正義引此文云。胞、虛空也。主以虛承水液。)今人多以兩脅下及小腹兩邊為膀胱。深為謬也。虞曰。膀胱為州都之官。津液藏焉。

口廣二寸半。唇至齒長九分。齒以後至會厭。深三寸半。大容五合。舌重十兩。長七寸。廣二寸半。

楊曰。舌者、泄也。言可舒泄言語也。(按原本舒泄下有於字。依史記正義刪。)虞曰。唇者、聲之扇。舌者、聲之機。

咽門重十兩。廣二寸半。至胃長一尺六寸。

楊曰。咽、嚥也。言可以嚥物也。又謂之嗌。言氣之流通阨要之處也。咽為胃之系也。故經曰。咽主地氣。胃為土。故云主地氣也。

喉嚨重十二兩。廣二寸。長一尺二寸。九節。

楊曰。喉嚨空虛也。言其中空虛。可以通氣息焉。即肺之系也。呼吸之道路。故經云。喉主天氣。肺應天。故云主天氣也。喉嚨與咽並行。其實兩異。而人多惑之。(按原本兩作無。惑作感。並依史記正義改正。)

肛門重十二兩。大八寸。徑二寸大半。長二尺八寸。受谷九升二合八分合之一。

楊曰。肛、釭也。言其處似車釭形。故曰肛門。即廣腸也。又言䐈腸。丁曰。前腸胃徑圍。大小不同。其言胃大一尺五寸徑五寸者、即是圍三徑一也。小腸徑八分。大二寸四分則是也。今言二寸半。即分之少半。迴腸徑一寸半。即大四寸五分。今言大四寸。即少五分也。廣腸徑二寸半。即大七寸五分。今言八寸。即有剩五分也。其升斗寸尺者。先立其尺。然後造其升斗秤兩。皆以同身寸之為法。以尺造鬥。鬥面闊一尺。底闊七寸。高四寸。俱厚三分。可容十升。凡以木此指節者。方一寸為兩。十六兩為斤。此制同身寸尺升斗之度。為人之腸胃斤重長短之法也。

四十三難曰。人不食飲。七日而死者。何也。然。人胃中常有留谷二斗。水一斗五升。故平人日再至圊。一行二升半。日中五升。七日五七三斗五升。而水穀盡矣。故平人不食飲七日而死者。水穀津液俱盡。即死矣。

丁曰。人受氣於谷以養其神。水穀盡即神去。故安穀者生。絕谷者死也。楊曰。胃中常留水穀三斗五升。人既不食飲。而日別再圊。便一日五升。七日之中。五七三斗五升。胃中水穀俱盡。無氣以生。故死焉。圊、厠也。虞曰。人受氣於谷。今不食飲七日。是知水穀氣盡即死也。

四十四難曰。七衝門何在。然。唇為飛門。齒為戶門。會厭為吸門。胃為賁門。太倉下口為幽門。大腸小腸會為闌門。下極為魄門。故曰七衝門也。

丁曰。經言唇為飛門者、取動之義也。齒為戶門者、為關鍵開合。五穀由此摧廢出入也。會厭為吸門者、咽喉為水穀下時厭按呼吸也。胃為賁門者、胃言若虎賁之士。圍達之象。故曰賁門也。況胃者、圍也。主倉廩、故別名太倉。其下口者、即腸口是也。大腸小腸會為闌門。會者合也。大腸小腸合會之處。分闌水穀精血。各有所歸。故曰闌門也。下極為魄門。大腸者、肺之腑也。藏其魄。大腸下名肛門。又曰魄門也。楊曰。人有七竅。是五臟之門戶。皆出於面。今七衝門者。亦是臟腑之所。出而內外兼有證焉。飛門者、脾氣之所出也。脾主於唇為飛門也。飛者動也。言唇受水穀。動轉入於內也。齒為戶門者、口齒心氣之所出也。在心為志。出口為言。故齒為心之門戶。亦取摧伏五穀傳入於口也。會厭為吸門者、會厭為五臟音聲之門戶。故云會厭為吸門也。胃為賁門。賁者、膈也。胃氣之所出也。胃出穀氣以傳於肺。肺在膈上。故以胃為賁門也。太倉下口為幽門者。腎氣之所出也。太倉者、胃也。胃之下口。在齊上三寸。既幽隱之處。故曰幽門。大腸小腸會為闌門。闌門者、遺失之義也。言大小二腸皆輸瀉於廣腸。廣腸既受傳而出之。是遺失之意也。故曰闌門。下極為魄門。魄門者、下極肛門也。肺氣上通喉嚨。下通於肛門。是肺氣之所出也。肺藏魄。故曰魄門焉。沖者、通也。出也。言臟腑之氣通出之所也。

四十五難曰。經言八會者。何也。然。腑會太倉。

丁曰。腑會太倉者、胃也。其穴者、中脘是也。虞曰。太倉在心前鳩尾下四寸是也。足陽明胃脈、手太陽小腸脈、手少陽三焦脈、任脈之會。本名中脘。此云太倉也。即胃之募也。胃化氣養大腑。故云會。

臟會季脅。

丁曰。臟會季脅。軟筋之名。其端有穴。直臍章門穴。是脾之募。足厥陰少陽所會。故曰臟會季脅也。虞曰。是章門穴。乃脾之募也。直齊季脅端側臥。屈上足。伸下足。齊臂取之。乃足厥陰少陽之會也。

筋會陽陵泉。

丁曰。陽陵泉、穴名也。在膝下一寸外廉是也。虞曰。陽陵泉穴。在膝下宛宛中。足少陽膽脈氣所發也。

髓會絕骨。

丁曰。髓會絕骨、是骨名也。其穴在外踝上四寸。陽輔穴是也。虞曰。絕骨、乃陽輔穴也。亦足少陽之脈氣所出也。

血會鬲俞。

丁曰。血會鬲俞、穴名也。在第七椎下兩旁。同身寸各一寸五分是也。虞曰。鬲俞二穴。在脊骨第七椎下兩旁各一寸五分。足太陽膀胱脈氣所發也。

骨會大杼。脈會太淵。

丁曰。骨會大杼、穴名也。在項後第一椎兩旁相去同身寸一寸五分。脈會太淵穴。在右寸內魚際下。虞曰。大杼亦足太陽脈。氣所發。在脊第一椎兩旁各一寸五分。太淵在手魚際間。應手動脈。則手太陰之脈氣所發也。

氣會三焦外一筋直兩乳內也。熱病在內者。取其會之氣穴也。

丁曰。氣會三焦外一筋直兩乳內者、膻中穴是也。此者是成會之穴所在也。楊曰。人臟腑筋骨髓血脈氣。此八者。皆有會合之穴。若熱病在於內。則於外取其所會之穴以去其疾也。季脅、章門穴也。三焦外一筋直兩乳內者、膻中穴也。余皆可知也。

四十六難曰。老人臥而不寐。少壯寐而不寤者。何也。然。經言少壯者。血氣盛。肌肉滑。氣道通。榮衛之行。不失於常。故晝日精、夜不寤。(別本有也字。與下文一例。)老人血氣衰。肌肉不滑。榮衛之道澀。故晝日不能精。夜不得寐也。故知老人不得寐也。

丁曰。天地交泰。日月曉昏。人之寤寐。皆相合也。少壯未損其榮衛。故寤寐與天地陰陽同度。是以晝日精強夜得其寐也。老者損瘁。故晝日不能精強。榮衛滯澀。所以夜不得寐也。是以晝日不精而夜不得寐也。楊曰。衛氣者、晝日行於陽。陽者。身體也。夜行於陰。陰者、腹內也。人目開衛氣出則寤。入則寐。少壯者。衛氣行不失於常。故晝得安靜而夜得穩眠也。老者衛氣出入。不得應時。故晝不得安靜。夜不得寐也。精者靜。靜、安也。

四十七難曰。人面獨能耐寒者。何也。然。人頭者、諸陽之會也。諸陰脈皆至頭、胸中而還獨諸陽脈皆上至頭耳。故令面耐寒也。

丁曰。天地陰陽升降。各有始終。陽氣始於立春。終於立冬。陰氣始於立秋。終於立夏。其小滿、芒種、夏至、小暑、大暑。此五節故以法象於頭。故面獨能耐寒。其小雪、大雪、冬至、小寒。大寒。此五節法象人之足。亦不耐其寒。此之謂也。楊曰。接諸陰脈皆至頸、胸中而還。蓋取諸陽盡會於頭面。諸陰至頭面者少。故以言之耳。經云。三百六十五脈。悉會於目。(按靈樞邪氣臟腑病形篇云。十二經脈。三百六十五絡。其血氣皆上於面而走空竅。此所引有脫誤。)如此。則陰陽之脈皆至於面。不獨言陽脈自至於頭面也。

虛實邪正第七(凡五首)

四十八難曰。人有三虛三實。何謂也。然。有脈之虛實。有病之虛實。有診之虛實也。脈之虛實者。濡者為虛。緊牢者為實。

丁曰。脈緩軟者濡。按之而有力者牢實也。楊曰。按之如切繩之狀。謂之緊也。

病之虛實者。出者為虛。入者為實。

丁曰。陰陽者、主其內外也。今陽不足。陰出乘之。在內俱陰。故知出者為虛也。陰不足。陽入乘之。在外俱陽。故知入者為實也。楊曰。呼多吸少。吸多呼少。

言者為虛。不言者為實。

楊曰。肺主聲。入心為言。故知言者為虛。肝主謀慮。故入心即不言。用為實邪。故知不言者為實也。楊曰。臟氣虛。精氣脫。故多言語也。臟氣實。邪氣盛。故不欲言語也。

緩者為虛。急者為實。

丁曰。陽主躁。陰主靜。陰即緩。陽即急。故知緩者為虛。急者為實也。楊曰。皮肉寬緩。皮膚滿急也。

診之虛實者。濡者為虛。

楊曰。皮膚濡緩也。

牢者為實。

楊曰。皮肉牢強也。

癢者為虛。

楊曰。身體虛癢也。

痛者為實。

楊曰。身形有痛處皆為實。

外痛內快。為外實內虛。

楊曰。輕手按之則痛。為外實。病淺故也。重手按之則快。為內虛。病深故也。

內痛外快。為內實外虛。

楊曰。重手按之則痛。為內實。病深故也。輕手按之則快。為外虛。病淺故也。凡人病。按之則痛者。皆為實。按之則快者。皆為虛也。

故曰虛實也。

楊曰。是三虛三實之證也。丁曰。診按之心腹皮膚內外。其痛按之而止者虛。接之而其痛甚者實。內外同法也。

四十九難曰。有正經自病。有五邪所傷。何以別之。然。經言憂愁思慮則傷心。

丁曰。心主脈。憂愁思慮。即心脈不得宣行。故傷心也。呂曰。心為神。五臟之君。聰明才智。皆由心出。憂勞之甚。則傷其心。心傷神弱也。虞曰。任治於物清箏棲靈曰心。今憂愁思慮不息。故傷心也。

形寒飲冷則傷肺。

丁曰。肺主皮毛。惡其寒。所以形寒飲寒則令傷其肺也。呂曰。肺主皮毛。形寒者、皮毛寒也。飲冷者、傷肺也。肺主受水漿。水漿不可冷飲。肺又惡寒。故曰傷也。

恚怒氣逆。上而不下。則傷肝。

丁曰。肝主謀慮。膽主勇斷。故怒極即傷其肝也。呂曰。肝與膽為臟腑。其氣勇。故主怒。怒則傷也。虞曰。素問云。怒則血菀積於上焦。名曰逆厥。又曰。怒甚嘔血。氣逆使然。故傷也。

飲食勞倦則傷脾。

丁曰。脾主味。飲食味美。而過食之無度。勞動其力。倦局其足。故傷脾也。呂曰。飲食飽。胃氣滿。脾絡恆急。或走馬跳躍。或以房勞脈絡裂。故傷脾也。虞曰。脾為倉廩之官。五味出焉。謂納其五味。化生五氣。以養人身。今飲食勞倦而致自傷。是故聖人謹和五味。骨正筋柔。謹道如法。長有尺命。安致自傷。養生之道。可不戒哉。

久坐濕地。強力入水。則傷腎。

丁曰。腎主腰。腰者、腎之府。久坐則腎氣不得宣行。故損也。腎穴在足心底。名曰湧泉。居處濕地入水。故有損也。強力者。務快其心。強合陰陽。故傷其腎也。呂曰。久坐濕地。謂遭憂喪。強力者。謂舉重引弩。入水者。謂復溺於水。或婦人經水未過。強合陰陽也。虞曰。土主濕。自然之理也。今久坐濕地。則外濕內感於腎。合之風寒。發為瘴病。強力過用。必致自飲也。經脈別論曰。持重遠行。必傷於腎。生氣通天論曰。因而強力。腎氣乃傷。高骨乃壞。經脈別論曰。度水跌僕。喘出於腎與胃也。

是正經之自病也。

丁曰。此五者。皆正經自病。非謂他邪也。呂曰。此皆從其臟內自發病。不從外來也。虞曰。呂氏言其臟內自發其病。不從外來。其義、非也。只如形寒飲冷傷肺者。謂外寒感於皮毛。內合於肺。此從外來也。又飲冷入口。內傷於肺。亦從外來也。余悉如此。聖人大意。言正經虛則腠理開。腠理開則外感於內。故曰正經自病也。

何謂五邪。然有中風。

丁曰。中者、傷也。言中風者。調肝應風。主色邪。散於五臟。為之五色也。呂曰。肝主風也。虞曰。東方生風。風生木。惡風。又巽木為風。

有傷暑。

丁曰。傷暑者。謂心應暑。主臭邪。放於五臟。為之五臭也。呂曰。心主暑也。虞曰。心火主暑。王於夏暑、熱也。素問曰。夏傷於暑。秋必痎瘧。

有飲食勞倦。

丁曰。脾應濕。主味邪。散入五臟為五味。呂曰。脾主勞倦也。虞曰。正經自病。亦言飲食勞倦。傷脾。今五邪亦言飲食勞倦。正經病謂正經虛。又傷飲食五邪病。謂食飲傷於脾而致病也。

有傷寒。

丁曰。肺主燥。而其令清切。惡寒。主其聲邪散入五臟。為之五聲也。呂曰。肺主寒也。虞曰。謂寒感皮毛。故曰傷寒也。

有中濕。

丁曰。腎應寒。主水邪散入五臟。為之五液也。呂曰。腎主濕也。虞曰。水流濕之義也。

此之謂五邪。

呂曰。此五病。從外來也。虞曰。此五行相勝也。作邪如下說也。

假令心病。何以知中風得之。然。其色當赤。何以言之。肝主色。

虞曰。巽為風。屬木。故主中風。木之華萼。敷布五色。作五邪。乃如下說也。

自入為青。

虞曰。木經自病也。

入心為赤。

虞曰。肝邪入心。其色乃赤。

入脾為黃。

虞曰。肝邪入脾。其色黃也。

入肺為白。

虞曰。肝邪入肺。故其色白。

入肝為黑。

虞曰。肝邪在腎。其色黑。

肝為心邪。故知當赤色也。

呂曰。肝主中風。心主傷暑者。今心病中風。故知肝邪往傷心也。

其病身熱。脅下滿痛。

呂曰。身熱者心。滿痛者肝。二臟之病證也。虞曰。心主傷暑。病則身熱。肝布兩脅。故脅滿。肝之乘心也。

其脈浮大而弦。

呂曰。浮大者心。弦者肝。二臟脈見應也。

何以知傷暑得之。然。當惡臭。何以言之。心主臭。

虞曰。心火也。火之化物。五臭出焉。

自入為焦臭。

虞曰。火性炎上。則生焦臭。此曰正經自病也。

入脾為香臭。

虞曰。火之化土。其臭乃香。

入肝為臊臭。

虞曰。火之化木。其臭乃臊。

入腎為腐臭。

虞曰。火之化水。其臭乃腐。

入肺為腥臭。

虞曰。火之化金,其臭乃腥。

故知心病傷暑得之也。(按此也字。當在下句之末。別本並脫去。)當惡臭。其病身熱而煩。心痛。其脈浮大而散。

呂曰。心主暑。今傷暑。此正經自病。不中他邪。

何以知飲食勞倦得之。然。當喜苦味也。虛為不欲食。實為欲食。何以言之。脾主味。

虞曰。稼穡作甘。禮云。甘受和。故主味也。

入肝為酸。

虞曰。脾主味。為邪乘肝病者。乃喜酸味也。

入心為苦。

虞曰。脾主味。為邪干心病者。乃喜苦味也。

入肺為辛。

虞曰。脾主味。為邪干肺病者。乃喜辛味也。

入腎為咸。

虞曰。脾主味。為邪干腎病者。乃喜鹹味也。

自入為甘。

虞曰。土為稼穡。本經自病。乃喜甘味也。

故知脾邪入心。為喜苦味也。

呂曰。心主傷熱。脾主勞倦。今心病以飲食勞倦得之。故知脾邪入心也。

其病身熱。而體重嗜臥。四肢不收。

呂曰。身熱者、心也。體重者、脾也。此二臟病證也。

其脈浮大而緩。

呂曰。浮大者、心脈。緩者、脾脈也。

何以知傷寒得之。然。當譫言妄語。何以言之。肺主聲。

虞曰。五金擊之有聲。故五音出於肺也。

入肝為呼。

虞曰。木之畏金故呼。啟玄子云。呼亦當嘯。

入心為言。

虞曰。此云言。素問云笑。謂金火相當。夫婦相見。故言笑。

入脾為歌。

虞曰。土母金子。母子相見。故有歌義。

入腎為呻。

虞曰。金母水子。子之見母。發嬌呻聲也。

自入為哭。

虞曰。肺主於秋。秋者愁也。其音商。商、傷也。故自入為哭也。

故知肺邪入心。為譫言妄語也。

呂曰。心主暑。肺主寒。(按依前後注例。此下脫今心病以傷寒六字。)得之。故知肺邪入心以為病也。

其病身熱。洒洒惡寒。甚則喘咳。

呂曰。身熱者心。惡寒者肺。此二臟病證也。

其脈浮大而澀。

呂曰。浮大者心脈。澀者、肺脈也。

何以知中濕得之。然。當喜汗出不可止。何以言之。腎主濕。

丁曰。腎主水。水化五液也。虞曰。腎主水。水流濕。故五濕皆出於腎。

入肝為泣。

虞曰。悲哀動中則傷魂。魂傷則感而淚下。謂肺主悲。悲則金有餘。木乃畏之。水者木之母。母憂子。故肝為泣也。

入心為汗。

虞曰。水火交泰。蒸之為汗。

入脾為液。

虞曰。土夫水妻。妻從夫則生涎也。

入肺為涕。

虞曰。北方生寒。寒生腎。今寒感皮毛。內合於肺。肺寒則涕。是知入肺為涕。

自入為唾。

虞曰。腎之脈上絡於舌。故生唾也。離中六二爻是也。此則正經自病。

故知腎邪入心。為汗出不可止也。

呂曰。心主暑。腎主濕。今心病以傷濕得知。故知腎邪入心也。

其病身熱。而小腹痛。足脛寒而逆。

呂曰。身熱者心。小腹痛者腎。腎邪干心。此二臟病證也。

其脈沉濡而大。

呂曰。大者、心脈。沉濡者、腎脈也。

此五邪之法也。

五十難曰。病有虛邪。有實邪。有賊邪。有微邪。有正邪。何以別之。然。從後來者為虛邪。

丁曰。假令心病得肝脈來乘。是為虛邪。肝是母。心是子。子能令母虛。故云從後來者為虛邪。呂曰。心王之時。脈當洪大而長。反得弦小而急。是肝王畢木傳於心。奪心之王。是肝往乘心。故言從後來也。肝為心之母。母之乘子。是為虛邪也。

從前來者為實邪。

丁曰。脾脈來乘。是為實邪。心是母。脾是子。而母能令子實。故云從前來者為實邪也。呂曰。謂心王得脾脈。心王畢。當傳脾。今心王未畢。是脾來逆奪其王。故言從前來也。脾者心之子。子之乘母。是為實邪。

從所不勝來者為賊邪。

丁曰。火所不勝於水。心病腎脈來乘。故為賊邪。呂曰。心王得腎脈。水勝火。故是為賊邪也。

從所勝來者為微邪。

丁曰。火所勝於金。心病肺脈來乘。故云微邪。呂曰。心王反得肺脈。火勝金。故為微邪也。

自病者為正邪。

丁曰。無他邪相乘。則為正邪。呂曰。心王之時。脈實強太過。反得虛微。為正邪也。

何以言之。假令心病。中風得之為虛邪。傷暑得之為正邪。

呂曰。心主暑。今心自病傷暑。故為正邪也。

飲食勞倦得之為實邪。

呂曰。從前來者。脾乘心也。脾主勞倦。故為實邪。

傷寒得之為微邪。

呂曰。從所勝來者。肺乘心也。肺主寒。又畏心。故為微邪。

中濕得之為賊邪。

呂曰。從所不勝來者。腎乘心也。腎主濕。水剋火。故為賊邪也。丁曰。夫在天之寒。在地為水。在人為腎。腎主水與寒。在天之風。在地為木。在人為肝。肝主風。在天之暄暑。在地為火。在人為心。心主暑。在天之燥。在地為金。在人為肺。肺主燥。在天之濕。在地為土。在人為脾。脾主濕。此是天地人三才相通也。今經以寒合肺。以濕合腎。以飲食勞倦合脾。此三者。義理稍差。未詳其旨。

五十一難曰。病有欲得溫者。有欲得寒者。有欲得見人者。有不欲得見人者。而各不同。病在何臟腑也。然。病欲得寒而欲見人者。病在腑也。病欲得溫而不欲得見人者。病在臟也。何以言之腑者、陽也。陽病欲得寒。又欲見人。臟者、陰也。陰病欲得溫。又欲閉戶獨處。惡聞人聲。故以別知臟腑之病也。

丁曰。手三陰三陽應天。主暄暑燥病。即欲得寒也。然陽者、明也。是以欲得見人。陽為腑。故言病在腑也。足三陰三陽應地。主風寒濕。故病即欲得溫。陰主臟。故不欲見人也。諸浮躁者。病在手。諸靜不躁者。病在足。

五十二難曰。腑臟發病。根本等不。然。不等也。其不等奈何。然。臟病者。止而不移其病。不離其處。

丁曰。臟病為陰。陰主靜。故止而不移。呂曰。臟者陰。決於地。(按決字疑當作法。)故不移動也。

腑病者。彷彿賁向。上下行流。居處無常。

丁曰。腑病為陽。主動。故上下行流。居處無常。呂曰。腑、陽也。陽者法天。天有迴旋不休。故病流轉。居無常處也。

故以此知臟腑根本不同也。

臟腑傳病第八(凡二首)

五十三難曰。經言七傳者死。間臟者生。何謂也。然。七傳者、傳其所勝也。間臟者、傳其子也。何以言之。假令心病傳肺。肺傳肝。肝傳脾。脾傳腎。腎傳心。一臟不再傷。故言七傳者死也。間臟者、傳其所生也。

丁曰。經云前七傳者死。後言間臟者生。其言七傳者。是五臟為陰。傳其所勝。間臟者。是六腑為陽。故傳其所生。亦五臟六腑並應五行。傳其所生者生。傳其所勝者死。其言傳肺。肺死而不傳。故一臟不再傷也。呂曰。七當為次字之誤也。此下有間字。即知上當為次。又有五臟。心獨再傷。為有六傳耳。此蓋次傳其所勝臟故其病死也。虞曰。七傳者死。七字明也。呂氏以七為次。深為誤矣。又聲音不相近也。今明之以示後學。謂五行相生而數之。數終於五。又卻再數至二成七。向上之五。來傳於七。七之被克。故云死也。今舉一例以發明之。假令相生之數。數木火土金水木火。第五水字。隔第六木字。來克第七火字。火被水克。故曰七傳。下文云間臟者。是第五水字。下傳與第六木字。見相生。故曰間臟者生也。呂氏言次者。次正成間臟也。

假令心病傳脾。脾傳肺。肺傳腎。腎傳肝。肝傳心。是母子相傳。竟而復始。如環之無端。故言生也。

丁曰。其言心傳脾。脾得生氣。再傳於肺。是母子相傳。故言生也。呂曰。間臟者、間其所勝之臟而相傳也。心勝肺。脾間之。肝勝脾。心間之。脾勝腎。肺間之。肺勝肝。腎間之。腎勝心。肝間之。此謂傳其所生也。

五十四難曰。臟病難治。腑病易治。何謂也。然。臟病所以難治者、傳其所勝也。腑病易治者、傳其子也。與七傳間臟同法也。

丁曰。臟者、陰也。病難治者、謂言傳其勝也(按謂言二字。當衍其一。)勝者、謂肝勝脾。脾勝腎。腎勝心。心勝肺。肺勝肝。故難治也。腑者。陽也。言陽病傳其子者。即是木病傳火。火病傳土。土病傳金。金病傳水。水木遞相生。即腑病易治也。是故與七傳間臟法同也。楊曰。與前章略同也。

臟腑積聚第九(凡二首)

五十五難曰。病有積有聚。何以別之。然。積者、陰氣也。聚者、陽氣也。故陰沉而伏。陽浮而動。氣之所積。名曰積。氣之所聚。名曰聚。故積者、五臟所生。聚者、六腑所成也。積者、陰氣也。其始發有常處。其痛不離其部。上下有所終始。左右有所窮處。聚者、陽氣也。其始發無根本。上下無所留止。其痛無常處。謂之聚。故以是別知積聚也。

丁曰。積者、陰氣所積。是五臟傳其所勝。當王時不受邪。故留結為積。所以止而不移也。聚者、六腑之為病。陽也。所傳其子。以迴轉不定。又陽主動。故無常處。呂曰。諸陰證病常在一處牢強。有頭足。止不移者。臟氣所作。死不治。故言臟、病難治。所以證病上下左右無常處者。此所謂陽證。雖困可治。本不死也。

故當經歲月。故經言腑病易治。

五十六難曰。五臟之積。各有名乎。以何月何日得之。然。肝之積名曰肥氣。在左脅下。如覆杯。有頭足。久不愈。令人發咳逆㾬瘧。連歲不已。以季夏戊己日得之。何以言之。肺病傳於肝。肝當傳脾。脾季夏適王。王者不受邪。肝復欲還肺。肺不肯受。故留結為積。故知肥氣以季夏戊己日得之。

楊曰。積、蓄也。言血脈不行。積蓄成病也。凡積者、五臟所生也。榮氣常行。不失節度。謂之平人。平人者、不病也。一臟受病。則榮氣壅塞。故病焉。然五臟受病者。則傳其所勝。所勝適王。則不肯受傳。既不肯受。則反傳所勝。所勝復不為納。於是則留結成積。漸以長大。病因成矣。肥氣者、肥盛也。言肥氣聚於左脅之下。如覆杯突出。如肉肥盛之狀也。小兒多有此病。按前章有積有聚。此章唯出五積之名狀。不言諸聚。聚者。六腑之病。亦相傳行。還如五臟。以勝相加。故不重言。從省約也。

心之積名曰伏梁。起齊上。大如臂。上至心下。久不愈。令人病煩心。以秋庚辛日得之。何以言之。腎病傳心。心當傳肺。肺以秋適王。王者不受邪。心復欲還腎。腎不肯受。故留結為積。故知伏梁以秋庚辛日得之。

楊曰。伏梁者、言積自齊上。至心下。其大如臂。狀似屋舍棟梁也。

脾之積名曰痞氣。在胃脘。覆大如盤。久不愈。令人四肢不收。發黃疸。飲食不為肌膚。以冬壬癸日得之。何以言之。肝病傳脾。脾當傳腎。腎以冬適王。王者不受邪。脾復欲還肝。肝不肯受。故留結為積。故知痞氣以冬壬癸日得之。

楊曰。痞、否也。言痞結成積也。脾氣虛。則胃中熱而引食焉。脾病不能通氣。行津液。故雖食多而羸瘦也。

肺之積名曰息賁。在右脅下。覆大如杯。久不已。令人灑淅寒熱。喘咳。發肺壅。以春甲乙日得之。何以言之。心病傳肺。肺當傳肝。肝以春適王。王者不受邪。肺復欲還心。心不肯受。故留結為積。故知息賁以春甲乙日得之。

楊曰。息、長也。賁、膈也。言肺在膈上。其氣不行。漸長而逼於膈。故曰息賁。一曰賁、聚也。言其漸長而聚蓄。肺為上蓋。臟中陽也。陽氣盛。故令人發肺壅也。

腎之積名曰賁豚。發於少腹。上至心下。若豚狀。或上或下無時。久不已。令人喘逆骨痿。少氣。以夏丙丁日得之。何以言之。脾病傳腎。腎當傳心。心以夏適王。王者不受邪。腎復欲還脾。脾不肯受。故留結為積。故知賁豚以夏丙丁日得之。此是五積之要法也。

丁曰。人之五臟本和。謂恣欲五情。所以有增損。故蘊積生其病也。故有積有聚。積病為陰。聚病為陽。王時即安。失時即病也。舊經文注皆明矣。楊曰。此病狀似豚而上衝心。又有奔豚之氣。非此積病也。名同而疾異焉。

五泄傷寒第十(凡四首)

五十七難曰。泄凡有幾。皆有名不。然。泄凡有五。其名不同。有胃泄。有脾泄。有大腸泄。有小腸泄。有大瘕泄。名曰後重。胃泄者、飲食不化。色黃。

楊曰。泄利也。胃屬土。故其利色黃。而飲食不化焉。化變也。消也。言所食之物。皆完出不消變也。虞曰。此乃風入於腸。上重於胃。故使食不消化。風論曰。久風入中。則為腸風飧泄。飧泄、為食不消化也。

脾泄者。腹脹滿泄注。食即嘔吐逆。

楊曰。注者、無節度也。言利下猶如注水。不可禁止焉。脾病不能化谷。故食即吐逆。虞曰。中央生濕。濕生土。土生脾。脾惡濕。濕氣之勝。故腹脹而泄注。土性主信。又主味。今土病於味。無信。故食則吐逆。陰陽應象論曰。濕勝則濡瀉。謂濕氣內攻脾胃。則水穀不分。故泄注。

大腸泄者。食已窘迫。大便色白。腸鳴切痛。

楊曰。窘迫、急也。食訖即欲利。迫急不可止也。白者、從肺色焉。腸鳴切痛者、冷也。切者、言痛如刀切。其腸之狀也。虞曰。大腸氣虛。所以食畢而急思厠。虛則邪傳於內。真邪相擊。故切痛也。

小腸泄者。溲而便膿血。少腹痛。

楊曰。小腸屬心。心主血脈。故便膿血。小腸處在少腹。故小腹痛也。

大瘕泄者。裡急後重。數至圊而不能便。莖中痛。此五泄之法也。

楊曰。瘕、結也。少腹有結而又下利者是也。一名後重。言大便處疼重也。數欲利。至所即不利。又痛引陰莖中。此是腎泄也。按諸方家。利有二十餘種。而此惟見五種者。蓋舉其宗維耳。虞曰。腎開竅於二陰。氣虛故數思圊。後重而不能便。莖中痛。腎氣不足傷於衝脈。故里急也。靈樞病總曰。凡五泄者。春傷於風。寒邪留連。乃為洞泄。(按此文見素問生氣通天論。無凡五泄者句。靈樞無病總篇。惟論疾診尺篇云。春傷於風。夏生飧泄腸澼。亦與此文小異。然則今之靈樞。非虞氏所見之舊矣。)此之謂也。丁曰。裡急者。腸中痛。後重者。腰以下沉重也。余皆舊經有注。

五十八難曰。傷寒有幾。其脈有變不。然。傷寒有五。有中風。有傷寒。有濕溫。有熱病。有溫病。其所苦各不同。中風之脈。陽浮而滑。陰濡而弱。

丁曰。肌肉之上。陽脈所行。輕手按之。狀若太過。謂之滑。肌肉之下。陰脈所行。重手按之。不足。謂之弱。此者是按之不足。舉之有餘。故知中風也。楊曰。自霜降至春分。傷於風冷即病者。謂之傷寒。其冬時受得寒氣。至春又中春風而病者。謂之溫病。其至夏發者。多熱病。病而多汗者。謂之濕溫。其傷於八節之虛邪者。謂之中風。據此經言。溫病則是疫癘之病。非為春病也。疫癘者。謂一年之中、或一州一縣、若大若小俱病者是也。按之乃覺往來如有。舉之如無者。謂之弱也。關以前浮滑、尺中濡弱者也。

濕溫之脈。陽濡而弱。陰小而急。

丁曰。陽濡而弱者。肌肉之上。陽脈所行。濡弱者。是濕氣所勝火也。肌肉之下。陰脈所行。小急者。是土濕之不勝木。故見小急。所以言陽濡而弱。陰小而急也。楊曰。小、細也。急、疾也。虞曰。濕溫之病。謂病人頭多汗出。何以言之。寸口謂陽脈見濡弱。此水之乘火也。本經曰。腎主液入心成汗。此之謂也。

傷寒之脈。陰陽俱盛而緊澀。

丁曰。陰陽俱盛者、極也。謂寸尺脈俱盛極而緊澀。此者中霧露之寒也。水得風寒而凝結。故知腎得寒而有此脈見也。虞曰。如切繩狀曰緊。如刀剖竹曰澀。

熱病之脈。陰陽俱浮。浮之而滑。沉之散澀。

丁曰。陰陽俱浮者、謂尺寸俱浮也。浮之而滑者、輕手按之而滑。是心傷熱脈也。(按心熱二字當互易。)沉之而散澀者、沉、手按之而散澀。是津液虛少也。楊曰。輕手按者名浮。重手按者名沉也。

溫病之脈。行在諸經。不知何經之動也。各隨其經所在而取之。

丁曰。肺者金。主氣。散行諸經。不知何經虛而傳受此邪。故隨其所在取其病邪也。楊曰。兼鬼癘之氣。散行諸經。故不可預知。臨病人而診之。知其何經之動。即為治也。

傷寒有汗出而愈。下之而死者。有汗出而死、下之而愈者。何也。然。陽虛陰盛。汗出而愈。下之即死。陽盛陰虛。汗出而死。下之而愈。

丁曰。其陰陽盛虛者、謂非言脈之浮沉也。謂寒暑病異。燥濕不同。人之五臟六腑。有十二經。皆受於病。其手太陽少陰屬火。主暄。手陽明太陰屬金。主燥。手少陽厥陰屬相火。主暑。此是燥暑暄六經。以通天氣。病即不體重惡風而有躁。素問曰諸浮躁者。病在手是也。若以承氣下之即愈。服桂枝取汗。汗出即死。其足太陽少陰屬水。主寒。足陽明太陰屬土。主濕。足厥陰少陽屬木。主風。此是風寒濕六經。以通地氣。病即體重惡寒。故素問曰諸浮不躁者。病在足是也。若以桂枝取汗。汗出即愈。服承氣下之即死。此是五臟六腑配合陰陽大法也。所以經云。陽虛陰盛。汗出而愈。下之而死。其陽盛陰虛。汗出而死。下之而愈。此義非反顛倒也。楊曰。此說反倒於義不通。不可依用也。若反此行之。乃為順爾。虞曰。諸經義皆不錯。此經例義。必應傳寫誤也。凡傷寒之病。脈浮大而數。可汗之則愈。病在表也。脈沉細而數。可下之則愈。病在裡也。推此行之。萬無一失。

寒熱之病。候之如何也。然。皮寒熱者。皮不可近席。毛髮焦。鼻槁。不得汗。

丁曰。肺候身之皮毛。大腸為表裡。臟病即寒。腑病即熱。故言皮寒熱也。皮不可近席者。謂手三陰三陽法天天動。故病即不欲臥近席也。毛髮焦。鼻槁不得汗者。謂下有心火燥熱之為病。不得汗之。汗之即死。下之即愈。謂肺主燥故也。

肌寒熱者。皮膚痛。唇舌槁。無汗。

丁曰。脾候身之肌肉。胃為表裡。臟病即體寒。腑病即體熱。故言肌寒熱也。皮膚痛。唇舌槁。脾者應土。土主濕。故皮膚津液出。體重。其津液外泄。即唇舌槁。病名濕燥。無以汗之。汗之即腸胃瀉不通。下之即泄注。此者是濕氣之為病。當溫中調氣也。

骨寒熱者。病無所安。汗注不休。齒本槁痛。

丁曰。腎主骨。與膀胱為表裡。病在陽。即身熱、體重、惡寒。在陰即寒。病無所安。腎主水。汗注不休。齒本槁痛。汗即愈。下即死。陰盛陽虛故死。楊曰。五臟六腑。皆有寒熱。此經惟出三狀。余皆闕也。

五十九難曰。狂癲之病。何以別之。然。狂之始發。少臥而不飢。自高賢也。自辨智也。自貴倨也。妄笑好歌樂。妄行不休是也。

丁曰。狂病者、病在手三陽。而反汗。故陽盛即發狂也。病在足三陰。而反下。故陰盛即發癲也。楊曰。狂病之候。觀其人初發之時。不欲眠臥。又不肯飲食。自言賢智尊貴。歌笑行走不休。皆陽氣盛所為。故經言重陽者狂。此之謂也。今人以為癲疾。謬矣。

癲疾始發。意不樂。直視僵仆。其脈三部陰陽俱盛是也。

丁曰。經言重陽者狂。重陰者癲。今三部陰陽俱盛者。寸為陽。尺為陰。寸尺俱盛極而沉也。楊曰。癲、顛也。發則僵仆焉。故有顛蹶之言也。陰氣太盛。故不得行立而側僕也。今人以為癇病。誤矣。

六十難曰。頭心之病。有厥痛。有真痛。何謂也。然。手三陽之脈。受風寒。伏留而不去者。則名厥頭痛。入連在腦者。名真頭痛。

丁曰。手三陽者。陽中之陽。今受風寒。伏留不去。即是三陽逆於上。故名曰厥頭病。入連在腦者。名曰真頭痛。腦者。髓海。風寒入即死矣。楊曰。去者、行也。厥者、逆也。言手三陽之脈。伏留而不行。則壅逆而衝於頭。故名厥頭痛也。足三陽留壅。亦作頭痛。今經不言之。從省久故也。(按久字疑當作文。)虞曰。風冷之氣。入於三陽之經。故頭厥痛也。其痛立已。真頭痛者。謂風冷之氣。入於泥丸宮。則為髓海。邪入則曰真頭痛也。頭腦中痛甚。而手足冷至肘膝者。名真頭痛。其寒氣入深故也。風寒之氣。循風府入於腦。故云入連腦也。

其五臟氣相干。名厥心痛。

楊曰。諸經絡皆屬於心。若一經有病。其脈逆行。逆則乘心。乘心則心痛。故曰厥心痛。是五臟氣衝逆致痛。非心家自痛也。

其痛甚。但在心。手足青者。即名真心痛。其真心痛者。旦發夕死。夕發旦死。

丁曰。真心不病。外經受五邪相干。名曰厥心痛。其痛甚則手足青而冷。神門穴絕者死。病名真心痛也。楊曰。心者、五臟六腑之主。法不受病。病即神去氣竭。故手足為之青冷也。心痛手足冷者。為真心痛。手足溫者。為厥心痛也。頭痛亦然。從今日平旦至明日平旦為一日。今云旦發夕死。夕發旦死。是正得半日而死也。

神聖工巧第十一(凡一首)

六十一難曰。經言望而知之謂之神。聞而知之謂之聖。問而知之謂之工。切脈而知之謂之巧。何謂也。然。望而知之者望見其五色以知其病。

楊曰。望色者、假令肝部見青色者。肝自病。見赤色者。心乘肝。肝亦病。故見五色知五病也。

聞而知之者。聞其五音以別其病。

楊曰。五音者、謂宮、商、角、徵、羽也。以配五臟。假令病人好哭者。肺病也。好歌者。脾病也。故云聞其音知其病也。

問而知之者。問其所欲五味。以知其病所起所在也。

楊曰。問病人云好辛味者。則知肺病也。好食冷者。則知內熱。故云知所起所在。

切脈而知之者。診其寸口。視其虛實。以知其病。病在何臟腑也。

丁曰。視當作持字。為以手循持其寸口也。楊曰。切、按也。謂按寸口之脈。若弦多者。肝病也。洪多者。心病也。浮數則病在腑。沉細則病在臟。故云在何臟也。(按臟下似脫腑字。)

經言以外知之曰聖。以內知之曰神。此之謂也。

丁曰。夫脈合五色。色合五味。味合五音。故有此望聞問切之法。經內前篇具說。習之者能知此。乃是神聖工巧之良醫也。楊曰。視色聽聲、切脈。皆在外而知內之病也。

臟腑井俞第十二(凡七首)

六十二難曰。臟井滎有五。腑獨有六者。何謂也。然。腑者陽也。三焦行於諸陽。故置一俞名曰原。腑有六者。亦與三焦共一氣也。

丁曰。三焦者、臣使之官。位應相火。宣行君火命令。使行於諸陽經中。見置一俞名曰原。所以腑有六。亦是三焦之一氣。故三焦共一氣也。楊曰。五臟之脈。皆以所出為井。所流為滎。所注為俞。所行為經。所入為合。是謂五俞。以應金木水火土也。六腑亦並以所出為井。所流為滎。所注為俞。所過為原。所行為經。所入為合。其俞亦應五行。惟原獨不應五行。原者、元也。元氣者、三焦之氣也。其氣尊大。故不應五行。所以六腑有六俞。亦以應六合於幹道也。然五臟亦有原。則以第三穴為原。所以不別立穴者。五臟法地。地卑。故三焦之氣經過而已。所以無別穴。六腑既是陽。三焦亦是陽。故云共一氣也。虞曰。天以六氣司下。地以五行奉上。六氣者、風寒暑燥濕火也。五行者、金木水火土也。十一之氣相因而成。人應之。乃六腑法六氣。五臟法五行。亦十一之氣相因而成也。天得六。謂天屬陽。以陰數配之。地得五。謂地屬陰。以陽數配之。而成陰陽也。人腑臟亦然。六腑配六氣者。謂膽木配風。膀胱水配寒。小腸火配暑。大腸金配燥。胃土配濕。三焦少陽配火。三焦為原氣。在六腑陽脈中。自立一為原也。五臟配五行者。肝木。心火。脾土。肺金。腎水。五臟法陰無原。一穴者。謂五行陰脈穴中原氣暗主之。故原並俞同一穴也。(按五臟以俞為原。此井字疑衍。)故曰。三焦共一氣。其理明矣。詳此經義前後問答。文理有闕。

六十三難曰。十變言五臟六腑滎合。皆以井為始者。何也。然。井者、東方春也。

虞曰。經言井者、東方春也。春者、施化育無求其報。春者、仁也。在五常。仁乃法水。水之有仁者。井水也。井水濟人亦無求報。故經云。井者、東方春也。易曰。井養而不窮。可象春仁也。

萬物之始生。

虞曰。萬物始生。由春氣之化育也。

諸蚑行喘息。蜎飛蠕動。當生之物。莫不以春而生。

虞曰。井有仁焉。故聖人涉春育物以象於井也。夫葭灰方飛。蟄蟲始振。所以蚑蟲行。喘蟲息。蜎蟲飛。蠕蟲動。皆因春氣而生故也。蜎乃井中蟲。

故歲數始於春。

虞曰。春木也。下文甲亦木。井有仁。仁亦木也。今以井為始者。謂仁道至大。在歲春為首。在日甲為首。在經脈井為首故也。

日數始於甲。故以井為始也。

楊曰。凡臟腑皆以井為始。井者、謂谷井爾。非謂掘作之井。山谷之中。泉水初出之處。名之曰井。井者、主出之義也。泉水既生。留停於近。縈迂未成大流。故名之曰滎。滎者、小水之狀也。留停既深。便有注射輸文之處。故名之曰俞。俞者、委積逐流行。經歷而成渠徑。經者、徑也。亦經營之義也。經行既達。合會於海。故名之曰合。合者、會也。此是水行流轉之義。人之經脈。亦法於此。故取名焉。所以井為始春者。以其所生之義也。歲數始於春者、正月為歲首故也。日數始於甲者、謂東方甲乙也。正月與甲乙。皆屬於春也。

丁曰。十二經氣穴三百六十五穴。皆以井為始。各有其終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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