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之五
六十四難曰。十變又言陰井木。陽井金。陰滎火。陽滎水。陰俞土。陽俞木。陰經金。陽經火。陰合水。陽合土。陰陽皆不同。其意何也。然。是剛柔之事也。陰井乙木。陽井庚金。陽井庚。庚者乙之剛也。陰井乙。乙者、庾之柔也。乙為木。故言陰井木也。庚為金。故言陽井金也。余皆仿此。
丁曰。經言剛柔者。謂陰井木。陽井金。庚金為剛。乙木為柔。陰滎火。陽滎水。壬水為剛。丁火為柔。陰俞土。陽俞木。甲木為剛。己土為柔。陰經金。陽經火。丙火為剛。辛金為柔。陰合水。陽合土。戊土為剛。癸水為柔。
楊曰。五臟皆為陰。陰井為木。滎為火。俞為土。經為金。合為水。六腑為陽。陽井為金。滎為水。俞為木。經為火。合為土。以陰井木配陽井金。是陰陽夫婦之義。故云乙為庚之柔。庚為乙之剛。余並如此也。虞曰。所克者為妻。謂孤陽不生。孤陰不長。故井滎亦名。夫婦剛柔相因而成也。
六十五難曰。經言所出為井。所入為合。其法奈何。
楊曰。奈何猶如何也。
然。所出為井。井者東方春也。萬物之始生。故言所出為井也。所入為合。合者、北方冬也。陽氣入臟。故言所入為合也。
丁曰。人之陽氣。隨四時而出入。故春氣在井。夏在滎。秋在經。冬在合。其所取氣穴。皆隨四時而刺之也。
楊曰。春夏主生養。故陽氣在外。秋冬主收藏。故陽氣在內。人亦法之。
六十六難曰。經言肺之原。出於太淵。
丁曰。在右手掌後。魚際下。是脈之大會。故云肺之原。出於太淵。楊曰。穴在掌後是也。虞曰。針經言。五臟有俞無原。原與俞共一穴所出。難經又言。五臟有原所出。乃亦針經中俞穴也。兩義皆通也。
心之原。出於大陵。
丁曰。在掌後兩筋間陷中。此是心包絡之原也。虞曰。在掌後兩骨間。
肝之原。出於太衝。
虞曰。在足大指本節後二寸是。又曰。足大指本節後二寸或一寸半是也。
脾之原出於太白。
丁曰。在足內側核骨下。
腎之原。出於太谿。
丁曰。在足內踝後跟骨間是也。
少陰之原。出於兌骨。
丁曰。神門穴是也。此是真心之脈也。楊曰。此皆五臟俞也。所以五臟皆以俞為原。少陰真心脈也。亦有原在掌後兌骨端陷者中。一名神門。一名中都。前云心之原出於大陵者。是心胞絡脈也。凡云心病者。皆在心包絡脈矣。真心不病。故無俞。今有原者。外經之病。不治內臟也。
膽之原出於丘墟。
丁曰。在足外踝下微前是也。楊曰。足內踝後微前也。
胃之原。出於衝陽。
丁曰。在足跗上五寸骨間動脈是也。
三焦之原。出於陽池。
丁曰。在手小指次指本節後陷中是也。楊曰。手表腕上也。
膀胱之原。出於京骨。
丁楊曰。在足外側大骨下赤白肉際。
大腸之原出於合谷。
丁曰。在大指次指間虎口內。楊曰。手大指岐骨間。
小腸之原出於腕骨。
丁曰。在小指腕骨內。楊曰。在手腕陷中。指腕者。誤也。虞曰。以上十二經。皆配之五行。其五行行勝之年。於王前先瀉其原。不足之年。先補其原。即此原也。
十二經皆以俞為原者。何也。然。五臟俞者。三焦之所行。氣之所留止也。三焦所行之俞為原者。何也。然臍下腎間動氣者。人之生命也。十二經之根本也。故名曰原。三焦者、原氣之別使也。主通行三氣。經歷於五臟六腑。原者、三焦之尊號也。故所止輒為原。五臟六腑之有病者。取其原也。
楊曰。齊下腎間動氣者。丹田也。丹田者、人之根本也。精神之所藏。五氣之根元。太子之腑也。男子以藏精女子主月水。以生養子息。合和陰陽之門戶也。在齊下三寸。方圓四寸。附著脊脈兩腎之根。其中央黃。左青。右白。上赤。下黑。三寸法三才。四寸法四時。五色法五行。兩腎之間。名曰大海。一名溺水。中有神龜。呼吸元氣流行。則為風雨。通氣四肢。無所不至也。腎者、分為日月之精。虛無之氣。人之根本也。齊者、人之命也。分為一名太中極。一名太涃。一名崑崙。一名持樞。一名五城。五城有真人。即五帝也。五城之外有八使者。即八卦神也。八使者。並太一為九卿。八卦之外有十二樓。樓有十二子也。並三焦神為二十七大夫。又並四肢神為八十一元士。齊中央名太一君之侯王。王天大將軍。特進侯。主人身中萬二千神也。郊在頭上腦戶中。廟在項後頂上。社在脾左端。稷在大腸窮。風伯在八門。八門在齊旁。雨師在小腸窮。四瀆雲氣在崑崙。弱水在胞中。所以備言此者。欲明腎為人生之本焉。故知丹田者。性命之本也。道士思神。比邱坐禪。皆行心氣於臍下者。良為此也。故云原者。三焦之尊號也。三焦合氣於腎故也。虞曰。在天則三元五運相因而成。在人則三焦五臟相因而成也。素問曰。其氣三。其生五。此之謂也。啟玄子曰。人之所存。秉五行之運用。徵其本始。從三氣以生成。此則天地之原氣也。故五臟六腑有病皆取其原也。丁曰。三焦者、是十二經根本。是生氣之原也。為臣使之官。宣行榮衛。所以在陽經輒有其原也。
井滎俞經合圖
(此圖明其經絡始終五臟六腑之原。)
手厥陰心包絡之經。起於中衝穴。在手中指之端。去爪甲角如韭葉是也。終於天池穴。在腋下乳後一寸。著脅肋間是也。
圖
手太陰肺之經。起於少商穴。在手大指內側。去爪甲角如韭葉是也。終於中府穴。在雲門下一寸乳上三肋間是也。
圖
手陽明大腸之經起於商陽穴。在手大指次指之側。去爪甲角如韭葉是也。終於迎香穴。在鼻孔旁禾髎上是也。
圖
手太陽小腸之經。起於少澤穴。在手小指之端。去爪甲下一分是也。終於聽宮穴。在耳內珠子上是也。
圖
手少陽三焦之經。起於關衝穴。在手小指次指之側。去爪甲角如韭葉是也。終於耳門穴。在耳前起肉缺者是也。
圖
手少陰真心之經。起於少衝穴。在手小指內側。去爪甲角如韭葉是也。終於極泉穴。在腋下筋間動脈是也。
圖
靈樞經曰。少陰獨無俞者不病乎。言外經病而臟不病也。是治外不治內也。故少陰真心應君火之位。故不治內而治外也。
足厥陰肝之經。起於大敦穴。在足大指之端。去爪甲角如韭葉是也。終於期門穴。在不容旁一寸五分二肋端是也。
圖
足陽明胃之經。起於厲兌穴。在足大指次指之端。去爪甲角如韭葉是也。終於頭維穴。在面五行額角髮際本神旁一寸五分是也。
圖
足太陽膀胱之經。起於睛明穴。在目內眥淚孔邊是也。終於至陰穴。在足小指外側去爪甲角如韭葉是也。
圖
足少陰腎之經。起於湧泉穴。在足心陷中。屈足卷指宛宛中是也。終於俞府穴。在璇璣旁二寸巨骨下是也。
圖
足少陽膽之經。起於竅陰穴。在足小指次指之端。去爪甲角如韭葉是也。終於瞳子髎穴。在目外眥五分是也。
圖
足太陰脾之經。起於隱白穴。在足大指內側之間。去爪甲角如韭葉是也。終於大包穴。在淵腋下三寸九肋間是也。
圖
六十七難曰。五臟募皆在陰。而俞在陽者。何謂也。然。陰病行陽。陽病行陰。放令募在陰。俞在陽。
丁曰。人背為陽。腹為陰。是言五臟俞皆在陽者。背俞也。故肺俞二穴。在第三椎下兩旁。相去同身寸之一寸五分是也。心俞二穴。在第五椎下兩旁、相去同身寸之一寸五分是也。肝俞二穴。在第九椎下兩旁。相去同身寸之一寸五分是也。脾俞二穴。在第十一椎下兩旁。相去同身寸之一寸五分是也。腎俞二穴。在第十四椎下兩旁。相去同身寸之一寸五分是也。肺之募。中府二穴。在雲門下一寸乳上三肋間是也。心之募。巨闕一穴。在鳩尾下一寸是也。脾之募。章門二穴。在季脅下直齊是也。肝之募。期門二穴。在不容兩旁一寸五分是也。腎之募。京門二穴。在腰中季脅本是也。楊曰。腹為陰。五臟之募皆在腹。故云募皆在陰。背為陽。五臟之俞皆在背。故云俞皆在陽。內臟有病。則出行於陽。陽俞在背也。外體有病。則入行於陰。陰募在腹也。故針法云。從陽引陰。從陰引陽。此之謂也。
六十八難曰。五臟六腑。各有井滎俞經合。皆何所主。然。經言所出為井。所流為滎。所注為俞。所行為經。所應為合。井主心下滿。
呂曰。井者木。木者肝。肝主滿也。虞曰。井法木以應肝脾。位在心下。今邪在肝。肝乘脾。故心下滿。今治之於井。不令木乘土也。
滎主身熱。
呂曰。滎者火。火者心。心主身熱也。虞曰。滎為火以法心。肺屬金。外主皮毛。今心火灼於肺金。故身熱。謂邪在心也。故治之於滎。不令火乘金。則身熱必愈也。
俞主體重節痛。
呂曰。俞者土。土者脾。脾主體重也。虞曰。俞者。法土應脾。今邪在土。土必刑水。水者腎。腎主骨。故病則節痛。邪在土。土自病則體重。宜治於俞穴。
經主喘咳寒熱。
呂曰。經者金。金主肺。肺主寒熱也。虞曰。經法金應肺。今邪在經。則肺為病。得寒則咳。得熱則喘。今邪在金。金必刑木。木者肝。肝在志為怒。怒則氣逆乘肺。故喘。何以然。謂肝之支別。從肝別貫膈上注肺。脈要精微論曰。血在脅下。令人喘逆。此之謂也。治之於經。則金不刑于木矣。
合主逆氣而泄。
呂曰。合者水。水主腎。腎主泄也。虞曰。合法水應腎。腎氣不足。傷於衝脈。則氣逆而裡急。腎主開竅於二陰。腎氣不禁。故泄注。邪在水。水必乘火。火者心。法不受病。肝木為心火之母。為腎水之子,一憂母受邪。二憂子被刑。肝在志為怒。憂則怒。怒則氣逆。故也。此五行更相乘克。故病有異同。今治之於合。不令。水乘火。則肝木不憂。故氣逆止。邪不在腎。則無注泄。以上井滎俞經合。法五行應五臟。邪湊其中。故主病如是。善診者審而行之。則知自病。或相乘虛則補之。實則瀉之。
此五臟六腑。其井滎俞經合所主病也。
丁曰。此是五臟井滎俞經合也。經言井主心下滿者為肝病。即逆滿。當取其諸井以主其心下滿也。滎主身熱者。滎者、火也。故身熱。當取其諸滎以主其熱也。俞主體重節痛。俞者、土也。故令體重節痛。當取其諸俞以主其體重節痛也。經主喘咳寒熱。經者、金也。故喘咳而發寒熱。當取其諸經以主其喘咳寒熱也。合主逆氣而泄。合為水。水主泄。當取其諸合以主逆氣而泄也。虞曰。以上井滎俞經合之生病。各依其時而調治之。謂四時之邪。各湊滎俞中留止也。
用針補瀉第十三(凡十三首)
六十九難曰。經言虛者補之。實者瀉之。不實不虛。以經取之。何謂也。然。虛者補其母。實者瀉其子。當先補之。然後瀉之。不實不虛。以經取之者。是正經自生病。不中他邪也。當自取其經。故言以經取之。
丁曰。此經先立井滎俞經合配象五行。即以十二經中各有子母。遞相生養。然後言用針補瀉之法也。假令足厥陰肝之絡中虛。即補其足厥陰經合。是母也。實即瀉足厥陰經滎。是子也。如無他邪。即當自取其經。故言以經取之也。楊曰。春得腎脈為虛邪。是腎虛不能傳氣於肝。故補腎。腎有病則傳之於肝。肝為腎子。故曰補其母也。春得心脈為實邪。是心氣盛實。逆來乘肝。故瀉心。心平則肝氣通。肝為心母。故曰瀉其子也。不實不虛。是諸臟不相乘也。春得弦多及但弦者。皆是肝臟自病也。則自於足厥陰少陽之經而補瀉焉。當經有金木水火土。隨時而取之也。
七十難曰。經言春夏刺淺。秋冬刺深者。何謂也。然。春夏者。陽氣在上。人氣亦在上。故當淺取之。秋冬者。陽氣在下。人氣亦在下。故當深取之。
丁曰。春夏刺淺。秋冬刺深者。經言春夏剌井滎。從肌肉淺薄之處。秋冬刺經合。從肌肉深厚之處。此是因時隨所在刺之也。楊曰。經言春氣在毫毛。夏氣在皮膚。秋氣在分肉。冬氣在筋骨。此四時之氣也。其四時受病。亦各隨正氣之深淺。故用針者治病。各依四時氣之深淺而取之也。
春夏各致一陰。秋冬各致一陽者。何謂也。然。春夏溫必致一陰者。初下針。沉之。至腎肝之部。得氣引持之。陰也。
虞曰。經言春夏養陽。言取一陰之氣以養於陽。慮成孤陽。致者、都也。及也。言到於腎肝。引持一陰之氣。肝腎乃陰也。
秋冬寒必致一陽者。初內針。淺而浮之。至心肺之部。得氣推內之。陽也。
虞曰。經言秋冬養陰。言至陰用事。無陽氣以養其陰。故取一陽之氣以養於陰。免成孤陰也。心肺。乃陽也。故言至心肺之部也。
是謂春夏必致一陰。秋冬必致一陽。
楊曰。入皮三分。心肺之部。陽氣所行也。入皮五分。腎肝之部。陰氣所行也。陽為衛。陰為榮。春夏病行於陽。故引陰以和陽。秋冬病行於陰。故內陽以和陰也。虞曰。楊氏所注言三分為心肺之部。五分為肝腎之部。此乃玄珠密語。分天地氣而言之。故有三分五分之說也。丁曰。人之肌膚。皆有厚薄之處。但皮膚之上。為心肺之部。陽氣所行。肌肉之下。為腎肝之部。陰氣所行。其春夏陽氣上勝。所用針沉。手內針至腎肝之部。得氣引持陰氣。以和其陽氣。故春夏必致一陰也。秋冬陰氣下降。所用針浮。手至心肺之部。得氣推內針入。引持陽氣。以和其陰氣也。故秋冬必致一陽也。所以經云。春夏必致一陰。秋冬必致一陽也。
七十一難曰。經言刺榮無傷衛。刺衛無傷榮。何謂也。然。針陽者。臥針而刺之。刺陰者。先以左手攝按所針滎俞之處。氣散乃內針。是謂刺榮無傷衛。刺衛無傷榮也。
丁曰。人之榮為陰。衛為陽。二者為之表裡。其臥針取之。恐傷於榮也。針榮先以左手攝按所刺之穴。令陽散而內針者。蓋恐傷於衛也。楊曰。入皮三分為衛氣。病在衛。用針則淺。故臥針而刺之。恐其深傷榮氣故也。入皮五分為榮氣。故先按所針之穴。待氣散乃內針。恐傷衛氣故也。虞曰。三陰三陽。各主氣血。至有多少不同。故聖人說行針之道。無令至有傷於榮衛也。血氣形志篇曰。太陽多血少氣。少陽少血多氣。陽明多氣多血。厥陰多血少氣。少陰多氣少血。太陰多氣少血。啟玄子注曰。血氣多少。天之常數。故用針之道。常瀉其多也。
七十二難曰。經言能知迎隨之氣。可令調之。調氣之方。必在陰陽。何謂也。然。所謂迎隨者。知榮衛之流行。經脈之往來也。隨其逆順而取之。故曰迎隨。調氣之方。必在陰陽者。知其內外表里。隨其陰陽而調之。故曰調氣之方。必在陰陽。
丁曰。夫榮衛通流。散行十二經之內。即有始有終。其始自中焦注手太陰一經一絡。然後手陽明注一經一絡。其經絡有二十四。日有二十四時。皆相合。此凡氣始至而用針取之。名曰迎而奪之。其氣流注終而內針。出而捫其穴。名曰隨而濟之。又補其母亦名曰隨而補之。瀉其子亦名曰迎而奪之。又隨呼吸出內其針。亦曰迎隨也。此者是調陰陽之法。故曰必在陰陽也。楊曰。榮氣者。常行不已。衛氣者。晝行於身體。夜行於臟腑。迎者、逆也。隨者、順也。謂衛氣逆行。榮氣順行。病在陽。必候榮衛。行至於陽分而刺之。病在陰。必候榮衛行至於陰分而刺之。是迎隨之意也。又迎者、瀉也。隨者、補也。故經曰迎而奪之。安得無虛。言瀉之則虛也。隨而濟之。安得無實。言補之則實也。調氣之方。必在陰陽者。陰虛陽實。則補陰瀉陽。陽虛陰實。則補陽瀉陰。或陽並於陰。陰並於陽。或陰陽俱虛。或陰陽俱實。皆隨病所往。而調其陰陽。則病無不已。虞曰。迎、取也。乃五行六氣。各有勝復。假令木氣有餘之年。於王前先瀉其化源。玄珠密語曰。木之行勝也。蒼埃先見於林木。木乃有聲。宮音失調。倮蟲不滋。濕雨失合。先於十二月瀉其化源。故曰迎也。不足之年。補於化源。故曰隨也。調氣之方。必在陰陽者。言引外至內。引內至外也。謂月生無瀉。月滿無補。定人之呼吸。觀日之寒溫。從陽引陰。從陰引陽。春夏致一陰。秋冬致一陽。故曰調氣之方。必在陰陽也。知其內外表里者。謂察脈之浮沉。識病之虛實。以外知內。視表如里。故曰。知其內外表里也。隨其陰陽而調之者。謂各隨病在何陰陽脈中而調治之也。
七十三難曰。諸井者。肌肉淺薄。氣少。不足使也。刺之奈何。然。諸井者、木也。滎者、火也。火者木之子。當刺井者。以滎瀉之。故經言補者不可以為瀉。瀉者不可以為補。此之謂也。
丁曰。諸井在手足指梢。故言肌肉淺薄也。井為木。是火之母。滎為火。是木之子。故肝木實。瀉其滎。肝木氣虛不足。補其合。瀉之復不能補。故言不可以為補也。楊曰。冬刺井。病在臟。取之應井。刺井者。則瀉其滎。以去其病。故經曰。冬陰氣緊。陽氣伏。故取井以下陰氣。逆取滎以通陽氣也。虞曰。不至而至。故春乃瀉滎也。
七十四難曰。經言春刺井。夏刺滎。季夏刺俞。秋刺經。冬刺合者。何謂也。然。春刺井者邪在肝。夏刺滎者邪在心。季夏刺俞者邪在脾。秋刺經者邪在肺。冬刺合者邪在腎。
丁曰。其言春刺井者。謂邪在肝。無令肝木邪害於脾土。故刺諸井也。夏刺滎者。謂邪在心。無令心火邪害於肺金。故刺諸滎也。季夏刺俞者。謂邪在脾。無使脾土邪害於腎水。故刺諸俞也。秋刺經者。謂邪在肺。無令肺金邪害於肝木。故刺諸經也。冬刺合者。謂邪在腎。無令腎水邪害於心火。故刺諸合也。此是斷五邪之原法也。楊曰。用針微妙。法無窮。若不深達變通。難以救疾者矣。至如此說。則是變通之義也。經云。冬刺井。春刺滎。此乃云春刺井。夏刺滎。理極精奇。特宜留思。不可固守以一概之法也。虞曰。春刺井。夏刺滎。季夏刺俞。秋刺經。冬刺合。乃經之大法也。七十三難。以言春刺於滎。此乃休王未畢。火奪木王。法曰實邪。故瀉之於滎。所以經言瀉者不可以為補也。
其肝、心、脾、肺、腎、而繫於春夏秋冬者。何也。然。五臟一病輒有五也。假令肝病。色青者。肝也。臊臭者。肝也。喜酸者。肝也。喜呼者。肝也。喜泣者。肝也。其病眾多。不可盡言也。四時有數而並繫於春夏秋冬者也。針之要妙。在於秋毫者也。
丁曰。人之五臟繫於四時。五臟一病輒有五者。謂五聲、五色、五味、五液、五香、(按此二字疑衍。)五臭。若持針者。皆能斷其五邪。令中病原。故知針之要妙。在於秋毫。不可不通也。楊曰。五臟六腑病。各有形證。今略舉肝家一臟以為法爾。雖言春刺井。夏刺滎。若一臟有病。脈亦隨之。診而取之。假令肝自病。實則取肝中火瀉之。虛則取肝中木補之。余皆仿此。即秋毫微細之意也。言用針微細若秋毫矣。虞曰。五臟各有聲色臭味液。以為形證。以合四時井滎俞經合。而行補瀉之法也。微妙之理。若秋毫之在目也。
七十五難曰。經言東方實。西方虛。瀉南方。補北方。何謂也。然。金木水火土。當更相平。東方、木也。西方、金也。木欲實。金當平之。火欲實。水當平之。土欲實。木當平之。金欲實。火當平之。水欲實。土當平之。東方肝也。則知肝實。西方肺也。則知肺虛。瀉南方火。補北方水。南方火。火者、木之子也。北方水。水者、木之母也。水勝火。子能令母實。母能令子虛。故瀉火補水。欲令金不得平木也。經曰。不能治其虛。何問其餘。此之謂也。
丁曰。四方者。五行之正位也。其王應四時。即春應東方木。夏應南方火。秋應西方金。冬應北方水。長夏應中央土。南方火實勝西方金。即北方水來復勝。火水且待爭。反害於肺。今當先瀉南方火。實即還北方水。肺金得平也。平者、調四方虛實之法也。楊曰。五行以勝相加。故木勝土。金勝木。木、肝也。金、肺也。肺氣虛弱。肝氣強實。木反凌金。金家不伏。欲來平木。金木若戰。二臟則傷。故用針者。診知其候。則須瀉心。心氣既通。肝氣則復。又補於腎。腎家得氣。傳而養肝。肝氣已定。則肺不復來平肝。然後卻補脾氣。脾是肺母。母氣傳子。子便安定。故曰不能治其虛。何問其餘。此之謂也。一本說楊氏曰。金剋木。今據肝家一條以例五臟。假令東方木肝實。西方金肺虛。肝木實凌肺金虛。金本剋木。木伏金。肝欲制肺。肺乃不伏。二臟爭勝。反害於火。宜瀉其心。心屬火。火者木之子。子氣既通。肝虛則伏。肝氣既復。則肺不復來。然後補其脾。脾是肺母。母氣授子。子氣便實。故言母能令子實。子能令母虛。不能治其虛。何問其餘。虞曰。五臟五行。更相平伏。宜憑補瀉以調治之。素問曰。邪氣盛則實。真氣奪則虛。以下凡有虛實。皆準此也。經言木實金虛。瀉火補水也。夫木實者。謂木有餘。則土遙畏之。土畏之。則金無所養而令金虛也。若不瀉火。火必盛而爍金。金乃仇讎於木。金木相勝。而致兩相刑剋。故瀉火。火者木之子。子合母氣。木亦不實。火亦不平。金土亦無所畏。乃行氣養於金也。金虛者。乃補水御火。補水養木。御火火不平金。養木木亦安復。故曰子能令母實也。木有餘。則土乃畏木。土不能傳氣與金。金乃虛。故曰母能令子虛也。
七十六難曰。何謂補瀉。當補之時。何所取氣。當瀉之時。何所置氣。然。當補之時。從衛取氣。
虞曰。肺行五氣。溉灌五臟。通注六經。歸於百脈。凡取氣須自衛取氣。得氣乃推內針於所虛之經脈淺深分部之。所以補之。故曰。當補之時。從衛取氣。此之謂也。
當瀉之時。從榮置氣。
虞曰。邪在榮分。故內針於所實之經。待氣引針而瀉之。故曰。當瀉之時。從榮置氣。置者、取也。迎也。
其陽氣不足。陰氣有餘。當先補其陽。而後瀉其陰。
虞曰。假令膽不足。肝有餘。先補足少陽。而後瀉足厥陰也。
陰氣不足。陽氣有餘。當先補其陰。而後瀉其陽。
虞曰。反於上法。
榮衛通行。此其要也。
楊曰。此是陰陽更虛更實之變。須通榮衛。病則愈也。丁曰。其當補之時。從衛取氣。衛者、陽也。故從衛取氣。方其補也。當瀉之時。從榮置氣。榮者。陰也。故從榮置氣。置榮而後瀉之。陰陽有餘不足。當先補其不足。然後瀉其有餘。故得榮衛通行。即是持針之要妙。故言其要也。
七十七難曰。經言上工治未病。中工治已病者。何謂也。然。所謂治未病者。見肝之病。則知肝當傳之與脾。故先實其脾氣。無令得受肝之邪。故曰治未病焉。中工治已病者。見肝之病。不曉相傳。但一心治肝。故曰治已病也。
丁曰。素問曰。春勝長夏。長夏勝冬。冬勝夏。夏勝秋。秋勝春。此四時五行相勝之理也。人之五臟有餘者行勝。不足者受邪。上工先補不足。無令受邪。而後瀉有餘。此是治未病也。中工持針。即便瀉有餘。故言治已病也。楊曰。五臟得病。皆傳其所勝。肝病傳脾之類是也。若當其王時。則不受傳。即不須行此方也。假令肝病當傳脾。脾以季夏王。正王則不受邪。故不須實脾氣也。若非季夏。則受肝邪。便當預令實脾氣。勿令得受肝邪也。如此者。謂之上工。工、猶妙也。言妙達病源者也。其中工未能全解。故止守一臟而已。
七十八難曰。針有補瀉。何謂也。然。補瀉之法。非必呼吸出內針也。
楊曰。補者呼則出針。瀉者吸則內針。故曰呼吸出內針也。虞曰。謂用針補瀉之法。呼吸取生成之數為之。
然知為針者信其左。不知為針者信其右。當刺之時。必先以左手厭按所針榮俞之處。彈而努之。爪而下之。其氣之來。如動脈之狀。順針而刺之。得氣因推而內之。是謂補。動而伸之。是謂瀉。不得氣乃與。男外女內。不得氣。是謂十死不治也。
楊曰。凡欲下針之法。先知穴處。便以左手按之。乃以右手彈其所接之處。脈動應在左手之下。仍即以左手指按之。然後循針而刺之。待氣應於針下。因推入榮中。此是補也。若得氣便搖轉而出之。此是瀉也。若久留針而待氣不至。則於衛中留針。待氣久不得。又內入於榮中。久留待氣。如其三處氣候不應於針者。謂陰陽俱盡。不可復針。如此之候。十人十死。故云十死不治。衛為陽。陽為外。故云男外。榮為陰。陰為內。故云女內也。虞曰。自衛得氣。推之以所虛之分。開穴出針。曰補也。自衛取氣。引針開穴出針。曰瀉也。候吸內。針呼盡出針。曰先補後瀉。反此行之。則曰先瀉後補也。玄珠密語稱其補瀉法云。按之得氣。內於天部。天部得氣。推之至地部。天地氣相接則出針曰瀉。反此行之曰補。與此義相反。丁曰。知為針者。信其左。謂左手先按所刺之穴。以其氣來。如動脈而應其手。即內其針。亦是迎而奪之。為之瀉氣過而順針而刺之。是為隨而濟之也。其男子陽氣行於外。女人陰氣行於內。男子則輕手按其穴。女子則重手按其穴。過時而氣不至。不應其左手者。皆不可刺之也。刺之則無功。謂氣絕。故十死不治也。何待留針而候氣也。
七十九難曰。經言迎而奪之。安得無虛。隨而濟之。安得無實。虛之與實。若得若失。實之與虛。若有若無。何謂也。然。迎而奪之者、瀉其子也。隨而濟之者、補其母也。假令心病。瀉手心主俞。
虞曰。心病卻瀉手心主俞。心者法不受病。受病者、心包絡也。手心主者、則手厥陰心包絡也。包絡中俞者、土也。心、火也。土是火子。乃瀉其俞。此乃瀉子也。
是謂迎而奪之者也。
虞曰。迎謂取氣。奪謂瀉氣也。
補手心主井。是謂隨而濟之者也。
虞曰。心火井木。今補心主之井。謂補母也。木者、火之母也。隨謂自衛取氣。濟謂補不足之經。
所謂實之與虛者。牢濡之意也。
虞曰。牢濡。虛實之意也。
氣來牢實者為得。濡虛者為失。故曰若得若失也。
楊曰。此是當臟自病。而行斯法。非五臟相乘也。丁曰。五臟虛即補其母。是謂隨而濟之。實則瀉其子。是謂迎而奪之。況欲行其補瀉。即先候其五臟之脈。及所刺穴中如氣來牢實者。可瀉之。虛濡者。可補之。若持針不能明其牢濡者。故若得若失也。
八十難曰。經言有見如入。有見如出者。何謂也。然。所謂有見如入者。(滑氏本義云。有見如入下。當欠有見如出四字。)謂左手見氣來至。乃內針。針入。見氣盡。乃出針。是謂有見如入。有見如出也。
丁曰。欲刺人脈。先以左手候其穴中之氣。其氣來而內針。候氣盡乃出其針者。非迎隨瀉補之穴也。謂不虛不實。自取其經。施此法也。楊曰。此還與彈而努之、爪而下之相類也。
八十一難曰。經言無實實虛虛。損不足而益有餘。是寸口脈耶。將病自有虛實耶。其損益奈何。然。是病非謂寸口脈也。謂病自有虛實也。假令肝實而肺虛。肝者、木也。肺者、金也。金木當更相平。當知金平木。假令肺實而肝虛。微少氣。用針不瀉其肝。而反重實其肺。故曰。實實虛虛。損不足而益有餘。此者中工之所害也。
丁曰。中者、傷也。謂昧學之工。不能明其五臟之剛柔。而針藥誤投。所以反增其害。十人全八。能知二臟也。令肝虛肺實二臟之病。全六反增其害也。楊曰。上工治未病。知其虛實之原。故補瀉而得其宜。中工未審傳病之本。所治反增其害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