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之二
六節藏象大論第九篇
大論二字,舊本誤傳四氣調神下,今各改正。
六節者,天以六為節,天氣始於甲,地氣始於子,子甲相合,六十日而甲子周,六六三百六十日,以成一歲,天有六六之節,地則以九九制會也。藏象者,神藏五,形藏四,合為九藏。神藏五,開竅於耳目鼻口,形藏四,開竅於前後二陰,竅雖有九,其位惟六,又神藏形藏,合於三陽三陰之六氣,猶之以六為節,以九制會,故曰藏象。此篇為《六微旨大論》提綱,故曰《六節藏象大論》。
黃帝問曰:余聞天以六六之節,以成一歲。人以九九制會,計人亦有三百六十五節,以為天地久矣。不知其所謂也?
陰陽之理,一奇二偶,合而為三。三而兩之,為六。三而三之,為九。故天以六六之節以成一歲,而人則以九九制會,周天三百六十五度,計人亦有三百六十五節,以為人身之天地久矣。帝舉以問,意欲詳明天人相應之道也。
岐伯對曰:昭乎哉問也,請遂言之。夫六六之節,九九制會者,所以正天之度,氣之數也。天度者,所以制日月之行也;氣數者,所以紀化生之用也。
天度,周天三百六十五度也。氣數,二十四氣之常數也。六六之節,九九制會,所以正天之度,正氣之數也。故申明天度者,所以制日月之行,而有遲速也。氣數者,所以紀化生之用,而有生殺也。
天為陽,地為陰;日為陽,月為陰;行有分紀,周有道理,日行一度,月行十三度而有奇焉,故大小月三百六十五日而成歲,積氣余而盈閏矣。
奇,音箕。日月陰陽之行於天地也,行有分野之紀,日月陰陽之周於天地也,周有南北道之理,日行遲,月行疾,故日行一度,月行十三度而有奇焉,日一歲周天,月一月周天,故大小月三百六十五日而成歲,今止三百六十日,復有小月,是以積氣之餘,而有盈閏矣。
立端於始,表正於中,推余於終,而天度畢矣。
上古樹八尺之臬,度日影以正東西,是立端於始也,參日中之影,與極星以正南北,是表正於中也,周天三百六十五度,四分度之一,推日之行度,氣盈五日有餘,朔虛五日有餘,以終一歲之數,是推余於始也,始中終,合氣數以推之,而天度畢矣。
帝曰:余已聞天度矣,願聞氣數,何以合之?
天度積氣余而盈閏,氣數則十五日為一氣,一歲二十四氣,無有所餘,故問何以合之而成閏。
岐伯曰:天以六六為節,地以九九制會。
天度者,天之道,氣數者,地之理,故天以六六為節,地以九九制會,制會者,二九合三六,四九合六六,以成一歲,又四九合六六,又成一歲,其一九,則合六而餘三,故兩歲有餘以成閏,此氣數之合於天度,九九之制會於六六也。
天有十日,日六竟而周甲,甲六復而終歲,三百六十日法也。
天有十干之十日,日六竟而周甲,甲六復而終歲,此六六三百六十日之大法也。
夫自古通天者,生之本,本於陰陽,其氣九州九竅,皆通乎天氣。故其生五,其氣三。
地之九州,人之九竅,皆通乎天氣者,三才合一之道也,陰陽之理不外五行,故其生五,五行之理,通貫三才,故其氣三,生五氣三,上下相通,自古為然,此引生氣通天論之言,以明三才合一,九九之制會於六六也。
三而成天,三而成地,三而成人,三而三之,合則為九,九分為九野,九野為九藏,故形藏四,神藏五,合為九藏以應之也。
由生三氣五而推論之,三才各具五行,故三而成天,三而成地;三而成人,三而三之,合則為九,以九而分應乎地,則為九野,九野,即九州也。以九野而復應乎人,則為九藏,九藏,即九州也。形藏四,謂膀胱,小腸,胃,大腸,所以藏有形之物,故曰形。神藏五,謂肝心脾肺腎,所以藏無形之氣,故曰神。合為九藏以應之,謂膀胱小腸,前陰主之,胃大腸,後陰主之,是形藏四,而歸竅於前、後二陰也。心腎主耳,肝主目,肺主鼻,脾主口,是神藏五而歸竅於耳目口鼻也。藏雖有九,其位惟六,是九九制會於六六,以明六節藏象之意。
帝曰:余已聞六六九九之會也,夫子言積氣盈閏,願聞何謂氣?請夫子發蒙解惑焉。
承氣余盈閏之言而復問也。
岐伯曰:此上帝所秘,先師傳之也。
天無言而四時成,此上帝所秘,惟古聖能闡明之,先師傳之也。
帝曰:請遂言之。
遂,猶直也。
岐伯曰:五日謂之候,三候謂之氣,六氣謂之時,四時謂之歲,而各從其主治焉。
五日謂之候,如立春五日,東風解凍,次五日,蟄蟲始振,後五日,魚涉負冰者是也;三候謂之氣,一月凡二氣,三候十五日為一氣也:六氣謂之時,一月二氣,三月,則六氣而成時也;四時謂之歲,春夏秋冬四時,以成一歲也,一歲有一歲之主氣,一時有一時之主氣,而各從其主治焉。
五運相襲,而皆治之,終期之日,周而復始,時立氣布,如環無端,候亦同法。
甲乙之歲,土運治之,乙庚之歲,金運治之,丙辛之歲,水運治之,丁壬之歲,木運治之,戊癸之歲,火運治之,五運以次相襲,而一歲之中,各主時而皆治之。期,一歲也,至終一歲之日,則周而復始,時立氣布,言一歲之中,四時立,節氣布,更加環之無端也。候亦同法者,四時之歲,積候而成,與終期復始,同一法也。
故曰:不知年之所加,氣之盛衰,虛實之所起,不可以為工矣。
此《靈樞·官針》篇之言,引之以明六氣加臨,而有盛衰虛實也。年之所加,隨在泉之位,六氣各有客氣之相加也,氣之盛衰,司天之氣,有太過而盛,不及而衰也;虛實所起,因氣之盛衰,而民病虛實,所由起也;必知此始為良工,如不知之,不可以為工矣。
帝曰:五運之始,如環無端,其太過不及何如?
承上文而問五運之周而復始,即如環無端,其運氣有太過不及,則何如?
岐伯曰:五氣更立,各有所勝,盛虛之變,此其常也。
更,平聲。五運化氣,更立其歲,甲己土勝,乙庚金勝,丙辛水勝,丁壬木勝,戊癸火勝,故各有所勝,其中有盛衰虛實之變,此歲氣之常理也。
帝曰:平氣何如?
無太過,無不及,謂之平氣。
岐伯曰:無過者也。
無過,不愆常候也,無過,亦無不及矣。
帝曰:太過不及,奈何?
以盛虛之變為常,則太過不及,奈何?
岐伯曰:在經有也。
太過不及,為運氣之常,故在經有也。此篇乃歲運六氣之提綱,下經歲運諸大論,皆論太過不及,淫勝郁復之氣。
帝曰:何謂所勝?
上文五氣更立,各有所勝,乃五運化氣,土金水木火相生,各主一歲,非勝克也,故復問之。
岐伯曰:春勝長夏,長夏勝冬,冬勝夏,夏勝秋,秋勝春,所謂得五行時之勝,各以氣命其臟。
《金匱真言論》曰:春勝長夏,長夏勝冬,冬勝夏,夏勝秋,秋勝春,所謂四時之勝,蓋四時者,五行也,故曰得五行時之勝,由此言之,各以五行四時之氣,而命其臟。蓋一歲之中,木火土金水,五行相生,以主四時之氣,各以四時五行相生之氣,而命其臟,其中即有相勝矣。命臟者,如春勝長夏,是肝木勝脾土也,餘臟仿此。
帝曰:何以知其勝?
五行四時之勝,何以知之?
岐伯曰:求其至也,皆歸始春。
五運主歲,六氣主時,求其主時之氣至也,皆歸於始春之初氣,六元正紀大論云,六氣者,常以正月朔日平旦視之,睹其位而知其所在也。
未至而至,此謂太過,則薄所不勝,而乘所勝也,命曰氣淫不分,邪僻內生,工不能禁。
未至而至,氣候未至,主時之氣先至也。故此謂太過,太過則薄所不勝,而乘所勝也,薄所不勝,則制我者,而我薄之,寡於畏矣,乘所勝,則我制者而我乘之,亢則害矣,命曰氣淫不分,言主氣淫縱太過,正氣混淆不分別也,五臟應四時,氣淫不分,則邪僻內生,發為民病,工不能禁。
至而不至,此謂不及,則所勝妄行,而所生受病,所不勝薄之也,命曰氣迫。
至而不至,氣候已至,主時之氣未至也。故此謂不及,不及則所勝妄行,如木氣不及,則我勝之土氣妄行矣,所生受病,則生我之水氣受病矣,所不勝薄之,則我不勝之金氣,薄而侮之矣。命曰氣迫,言主氣不及,則所勝所生所不勝之氣,交相逼迫而為病也。
所謂求其至者,氣至之時也。謹候其時,氣可與期,失時反候,五治不分,邪僻內生,工不能禁也。
申明所謂求其至者,乃四時氣至之時,不但始春為然,謹候其春夏秋冬之時,則主時之六氣,可與相期,若未至而至,至而不至,皆失時反候,則五行之主治不分,致邪僻內生,發為民病,工不能禁也。此復申明四時氣候,各有主氣,不必始春為然,所以補上文未盡之意。
帝曰:有不襲乎?
四時六氣,始於厥陰,終於太陽,相為承襲,即五運相襲而皆治之之義,故復問,有不襲乎?
岐伯曰:蒼天之氣,不得無常也,氣之不襲,是謂非常,非常則變矣。
蒼天之氣,不得無常,若主時之氣,不相承襲,是謂非常,非常則變異而災怪矣。
帝曰:非常而變奈何?
非常則變,其變無窮,故復問之。
岐伯曰:變至則病,所勝則微,所不勝則甚,因而重感於邪,則死矣。故非其時,則微,當其時則甚也。
重,平聲。變至則病,病有微甚,如風木之氣,變為驟注,則有土濕之病,木能勝土,為病則微,如風木之氣,變為肅殺,則有燥金之病,土不勝金,為病則甚,斯時而重感於邪,則死矣。故變氣之至,非其克我之時,則病微,當其克我之時,則病甚也。
帝曰:善。余聞氣合而有形,因變以正名,天地之運,陰陽之化,其於萬物,孰少孰多,可得聞乎?
非常而變,即以勝相加之義,帝故善之,氣合而有形,有形之體,本於無形之氣也,因變以正名,命名之正,因於物極之變也,天地之氣運,陰陽之變化,其於草木昆蟲之萬物,有稟四時五行之一二氣者,有稟四時五行之二三氣者,有稟四時五行之全氣者,其氣孰少孰多,可得聞乎。
岐伯曰:悉乎哉問也,天至廣,不可度,地至大,不可量,大神靈問,請陳其方。
度,入聲:量,平聲。天體至廣不可以度度之,地裡至大,不可以量量之,天地陰陽萬物誠大哉,神靈之問,請陳其方。方,略也。
草生五色,五色之變,不可勝視,草生五味,五味之美,不可勝極,嗜欲不同,各有所通。
勝,平聲。竹類甚繁,有色有味。竹生五色,而萬物莫不有色,故五色之變,不可勝視;竹生五味,而萬物莫不有味,故五味之美,不可勝極;人之嗜欲不同,色味各有所通,蓋五色通於神氣,五味通於形藏也。
天食人以五氣,地食人以五味。
食,音飼。氣為陽,主天,故天食人以五氣;味為陰,陰主地,故地食人以五味,
五氣入鼻,藏於心肺,上使五色修明,音聲能彰,五味入口,藏於腸胃,味有所藏,以養五氣,氣和而生,津液相成,神乃自生。
藏,如字,下封藏同。氣無形,故五氣入鼻,氣為陽,故藏於心肺,心榮色華於面,故上使五色修明,肺主氣,出音聲,故音聲能彰,此氣為陽而上通於神氣也。味有形,故五味入口,味為陰,故藏於腸胃,味有所藏,以養五臟之氣,氣和而生,則有形之津液相成,津液相成,則神乃自生,此味為陰通於形藏,而復為神氣之所資生也。
帝曰:藏象何如?
形藏四,神藏五,其象何如?
岐伯曰:心者,生之本,神之變也,其華在面,其充在血脈,為陽中之太陽,通於夏氣。
心者,身之主,故為生之本,心藏神以應萬事,故為神之變也,心合脈,其榮色,故其華在面,其充在血脈,心屬夏火,故為陽中之太陽,通於夏氣。
肺者,氣之本,魄之處也,其華在毛,其充在皮,為陽中之太陰,通於秋氣。
肺者,臟之蓋,受朝百脈,故為氣之本,肺主氣,而藏魄,故為魄之處也,肺合皮,其榮毛,故其華在毛,其充在皮,肺屬秋金,故為陽中之太陰,通於秋氣。
腎者,主蟄封藏之本,精之處也,其華在發,其充在骨,為陰中之少陰,通於冬氣。
腎者,受藏五臟六腑之精,如蟄蟲周密,故主蟄封藏之本,而為精之處也,腎合骨,其榮發,故其華在發,其充在骨,腎屬冬水,故為陰中之少陰,通於冬氣。
肝者,罷極之本,魂之居也,其華在爪,其充在筋,以生血氣,其味酸,其色蒼,此為陰中之少陽,通於春氣。
罷,作羆。陰中,舊本訛陽中,今改正。肝者,將軍之官,如熊羆之任勞,故為羆極之本。肝藏魂,故魂之居也,肝合筋,其榮爪,故其華在爪,其充在筋,華爪充筋,血氣乃行,故以生血氣,酸,肝味,蒼,肝色也,肝屬春木,故為陰中之少陽,通於春氣。
脾者,倉廩之本,榮之居也,其華在唇四白,其充在肌,其味甘,其色黃,此至陰之類,通於土氣。
舊本混入下段,今改正。唇,音純,即口唇,餘篇仿此。《靈蘭秘典論》云脾胃者,倉廩之官,故脾者,倉廩之本,消化水穀,谷消則脈道乃行,水化則其血乃成,故榮之居也,脾合肉,其榮唇,故其華在唇四白,四白,口四際之白肉也。肌,亦肉也,故其充在肌,甘,脾味,黃,脾色也,脾乃陰中之至陰,故為至陰之類,通於土氣。此申明藏象,而為神藏五者如此。
胃,大腸,小腸,三焦。膀胱,名曰器,能化糟粕,轉味而入出者也。
形藏四,胃、大腸、小腸、膀胱也,四者皆藏有形之物,故名曰器,又言三焦者,腸胃膀胱,皆三焦之所主也,《靈樞·榮衛生會》論云,上焦出於胃上口,中焦亦並胃中,下焦別迴腸,注於膀胱,而滲入焉,故水穀者,常並居於胃中,成糟粕而俱下於大腸,而成下焦,是上中下三焦之氣,能化腸胃之糟粕,轉味而入於腸胃,出於前後二陰者也,此申明形藏四,而稟氣三焦者如此。
凡十一臟取決於膽也。
腑能藏物,亦謂之藏。膽為中正之官,決斷所出,膽氣升,則臟腑之氣皆升,故凡十一臟,取決於膽也,上文五臟五腑,今云十一臟,包絡與心相合也。
故人迎一盛,病在少陽,二盛病在太陽,三盛病在陽明,四盛以上,為格陽。
有形之臟腑經脈,合無形之三陽三陰,三陽主六腑,六腑以胃為本,故人迎之脈,以候三陽,人迎,結喉兩旁之胃脈也,經脈論云,胃足陽明之脈,下人迎,故人迎一盛,病在少陽,少陽膽與三焦也,二盛病在太陽,太陽膀胱小腸也,三盛,病在陽明,陽明胃與大腸也,四盛以上為格陽,格陽者,終始篇所謂溢陽為外格也,此以人迎胃脈,而候三陽之六腑也。
寸口一盛,病在厥陰,二盛病在少陰,三盛病在太陰,四盛以上,為關陰。
三陰主五臟,五臟以肺為先,故寸口之脈以候三陰,寸口兩手寸部之肺脈也,經脈論云,肺手太陰之脈,入寸口,蓋寸口,謂之脈口,又謂之氣口,脈口,氣口,皆屬太陰,終始篇云,人迎與太陰脈口俱盛,五臟別論云,氣口亦太陰也,故寸口一盛,病在厥陰,厥陰肝與心包也,二盛病在少陰,少陰心腎也,三盛病在太陰,太陰脾肺也,四盛以上,為關陰,關陰者,終始篇所謂溢陰為內關也,此以寸口肺脈,而候三陰之五臟也。
人迎與寸口俱盛,四倍以上,為關格,關格之脈贏,不能極於天地之精氣,則死矣。
贏,盈同。上文一盛二盛三盛,猶言一倍二倍三倍也,故人迎與寸口俱盛,至四倍以上,為內關外格,內關外格則亢盛盈滿,無以復加,不能極於上天下地之精氣,則死矣。此神藏形藏合於六氣,六氣貴得其平,經脈不宜亢盛也。
五臟生成篇第十篇
岐伯錄上篇藏象之義,復論五臟之生成也。天主生,地主成,五臟之色徵於外,天氣之所主也。五臟之脈行於內,地氣之所主也,色者氣所附,脈者味所歸,合色脈氣味而五臟之生成備矣。
心之合脈也,其榮色也,其主腎也。
岐伯錄上篇藏象之義,復論五臟之生成,五臟各有外合,脈者心之外合,故心之合脈也,五臟各有外榮,色者,心之外榮,故其榮色也,五臟各有所主,腎者,心之主,故其主腎也,外合外榮者,臟之成,主者,臟之生,五行之理,制而後生,主者生之謂也,火受水制,則水有餘,而木氣旺,木旺則生火,制之乃所以生之,心肺肝脾腎之次序,亦制生之意也。
肺之合皮也,其榮毛也,其主心也。
皮者肺之外合,故肺之合皮也,毛者肺之外榮,故其榮毛也,心者,肺之主,故其主心也,金受火制,則火有餘,而土氣旺,土旺則生金矣。
肝之合筋也,其榮爪也,其主肺也。
筋者,肝之外合,故肝之合筋也,爪者,肝之外榮,故其榮爪也,肺者,肝之主,故其主肺也,木受金制,則金有餘,而水氣旺,水旺則生木矣。
脾之合肉也,其榮唇也,其主肝也。
肉者,脾之外合,故脾之合肉也,唇者,脾之外榮,故其榮唇也,肝者,脾之主,故其主肝也,土受木製,則木有餘,而火氣旺,火旺則生土矣。
腎之合骨也,其榮發也,其主脾也。
骨者,腎之外合,故腎之合骨也,發者,腎之外榮,故其榮發也,脾者,腎之主,故其主脾也,木受土製,則土有餘,而金氣旺,金旺則生水矣。
是故多食鹹,則脈凝泣而色變,多食苦,則皮槁而毛拔,多食辛,則筋急而爪枯,多食酸,則肉胝䐢而唇揭,多食甘,則骨痛而發落,此五味之所傷也。
泣作澀,下同。胝音支。制之乃所以生之,然未生之先,則有所傷,是故多食鹹,則腎氣太過,太過則心合之脈凝澀,而心榮之色變矣,多食苦,則心氣太過,太過則肺合之皮槁,而肺榮之毛拔矣,多食辛,則肺氣太過,太過則肝合之筋急,而肝榮之爪枯矣,多食酸,則肝氣太過,太過則脾合之肉胝䐢,而脾榮之唇揭矣,多食甘,則脾氣太過,太過則腎合之骨痛,而腎榮之發落矣,此五行相制,制而未生,乃五味之所傷也。
故心欲苦,肺欲辛,肝欲酸,脾欲甘,腎欲咸,此五味之所合也。
多食則傷,適可則合,故心欲苦,肺欲辛,肝欲酸,脾欲甘,腎欲咸,此五味之所以合於五臟也,由此觀之,五臟不但合脈皮筋肉骨,而且合於五味也。
五臟之氣,故色見青如草茲者,死,黃如枳實者,死。黑如炲者,死。赤如衃血者,死。白如枯骨者,死。此五色之見死也。
炲,音臺。餘篇同。衃,音胚。有五臟之味,則有五臟之色,相生則生榮,見克則敗死。五臟之色,即五臟之氣也,五臟之氣,以色驗之,草茲,死草之色,青兼白也,故色見青如草茲者死,肝氣敗也,枳實黃色兼青,故黃如枳實者死,脾氣敗也。炲,煙塵也,塵色黑兼黃,故黑如炲者死,腎氣敗也。衃血凝聚之血,赤兼黑也,故赤如衃血者死,心氣敗也。枯骨,枯朽之骨,白兼青也,故白如枯骨者死,肺氣敗也。此五色之見克而死也。
青如翠羽者生,赤如雞冠者生,黃如蟹腹者生,白如豕膏者生,黑如烏羽者生,此五色之見生也。
此舉五色之正,光潤華採,故生。
生於心,如以縞裹朱。生於肺,如以縞裹紅。生於肝,如以縞裹紺。生於脾,如以縞裹栝蔞實。生於腎,加以縞裹紫。此五臟所生之外榮也。
縞,素白也。五色之生,精華內臟,更有含蓄,皆如縞裹,則內光華,外潤澤,故曰此五臟之所生之外榮也,由此觀之,五臟不但榮於色毛爪唇發,而且榮於面之五色也。
色味當五臟,白當肺辛,赤當心苦,青當肝酸,黃當脾甘,黑當腎咸。故白當皮,赤當脈,青當筋,黃當肉,黑當骨。
合五色五味而總論之,則色味當五臟,白色當肺臟,其味辛。赤色當心臟,其味苦。青色當肝臟,其味酸。黃色當脾臟,其味甘。黑色當腎臟,其味鹹。夫五臟藏於內,外合合於外,五色當五臟,必於外合當之,故白當皮,皮者肺之合。赤當脈,脈者心之合。青當筋,筋者肝之合。黃當肉,肉者脾之合。黑當骨,骨者腎之合。
此一節,論五臟之生成,而推廣五臟之外合外榮也。
諸脈者皆屬於目。
五臟在內,氣行周身,諸脈者,周身血氣循行之脈道也。五臟精華,上注於目,故諸脈者,皆屬於目。
諸髓者皆屬於腦。
諸髓者,周身血氣凝聚之精髓也,腦為髓海,故諸髓者,皆屬於腦。
諸筋者皆屬於節。
諸筋者,周身血氣貫通之筋路也。筋連於節,能屈能伸,故諸筋者,皆屬於節。
諸血者皆屬於心。
諸血者,周身經絡內外之血也。心為君主,奉心化赤,故諸血者,皆屬於心。
諸氣者皆屬於肺。
諸氣者,周身榮衛外內之氣也,肺為臟長,受朝百脈,故諸氣者皆屬於肺。
此四肢八溪之朝夕也。
四肢者兩手兩足,八溪者,兩肘,兩臂、兩膕、兩髀,凡此血氣周時環轉,朝夕出入,故為四肢八溪之朝夕也。
故人臥,血歸於肝。
人之朝夕,即天之晝夜,天晝明夜晦,人朝精夕暝,朝則血外行,夕則血內藏,故人臥則血歸於肝,蓋衝任之血,外行則淡滲皮膚,內入則歸肝臟也。
肝受血而能視,足受血而能步,掌受血而能握,指受血而能攝。臥出而風吹之,血凝於膚者,為痹。凝於脈者,為泣。凝於足者,為厥。此三者,血行而不得反其空,故為痹厥也。
衝任之血,上行頭目,偏達四肢,故肝受血而目能視,足受血而足能步,掌受血而掌能握。指受血而指能攝,其血不但上行頭目,遍達四肢,且外充皮膚,內榮經脈,下行足之三陰,故舉邪風凝之於膚,凝於脈,凝於足以明之。人之臥也,必居戶內,若臥出而風吹之,其衝任之血,外凝於膚表,則為痹,痹,轉動不利也。內凝於經脈則為澀,澀,澀滯不通也。下凝於足之三明,則為厥,厥,陰陽不相順接而逆冷也。此凝於膚、凝於脈、凝於足,三者乃血外行而不得內反其骨空,故為痹以及於厥也。
人有大谷十二分,小溪三百五十四名,少十二俞,此皆衛氣之所留止,邪氣之所客也。針石緣而去之。
《氣穴論》曰,肉之大會為谷,肉之小會為溪,蓋會之所在,即分之所在,故人有大谷十二分。凡會之處,各有穴名,故小溪三百五十四名。氣穴論凡三百六十六穴,今三百五十四名,尚少十二俞。少十二俞即大谷十二分是也。凡此皆血氣之循行,今血行而不得反其空,此皆衛氣之所留止。衛氣留止,即邪氣之所客也。邪氣所客,必籍針石緣而去之,緣,因也,因此針石,去其病也。此一節承上文外合外榮,言血氣遍行通體,留止不行,則為病也。
診病之始,五決為紀,欲知其始,先建其母,所謂五決者,五脈也。
五臟之病,貴乎能診,診病之始,當有五決以為之紀,所謂診病之始者,乃欲知其始,當先建其母,母,病本也,所謂五決為紀者,即以五臟之經脈而決之也。
是以頭痛巔疾,下虛上實,過在足少陰巨陽,甚則入腎。
巨陽,太陽也,足太陽之脈,上額交巔,下屬膀胱,絡腎臟,是以頭痛巔疾,足巨陽經脈病也,下虛者,膀胱之氣虛於下,上實者,頭痛巔疾,實於上也,巨陽主表,少陰主裡,故受病之,過在足少陰,巨陽,病不能愈,必從經脈而入臟,故甚則入腎。
徇蒙招尤,目冥耳聾,下實上虛,過在足少陽厥陰,甚則入肝。
徇作眴,冥瞑同。眴,瞬視也,蒙,不明也,招,掉搖也。尤,甚也。足少陽之脈,起於目銳眥,從耳後入耳中,出走耳前,眴蒙而掉搖且甚。經脈虛而風氣勝也。目瞑耳聾者,起於目,入於耳也,上文頭痛為上實,此蒙招為上虛,故曰下實上虛、言膽木之邪實於下少陽經脈虛於上也。少陽為表,厥陰為里,故受病之過,在足少陽厥陰,設病不愈,必從經脈而入臟,故甚則入肝。
腹滿䐜脹,支膈胠脅,下厥上冒,過在足太陰陽明。
腹者,脾之部也,腹滿䐜脹,脾土病也,支膈胠脅者,《靈樞·經脈》論云,脾足太陰之脈,其支其,復從胃,別上膈,謂䐜脹上連支膈,旁連胠脅也,下厥上冒者,太陰脾氣不升,則下厥,陽明胃氣不降,則上冒,陽明太陰,相為表裡,故過在足太陰陽明,脾臟先病,故不言甚則入脾。
咳嗽上氣,厥在胸中,過在手陽明太陰。
咳嗽上氣,肺病也。厥在胸中者,經脈論云,肺手太陰之脈,起於中焦,下絡大腸,臟腑不和,故厥在胸,其受病之過,在手陽明太陰。肺臟先病,故不言甚則入肺。
心煩頭痛,病在膈中,過在手巨陽少陰。
心煩頭痛,心病也。病在膈中者,經脈論云,心手少陰之脈,下膈,絡小腸,臟腑不和,故病在膈中,其受病之過,在手巨陽少陰。心臟先病,故不言甚則入心。此論診病之始。五決為紀,而及於五臟五腑,故不言手少陽厥陰也。
夫脈之大小滑澀浮沉,可以指別,五臟之象,可以類推,五臟相音,可以音識,五色微診,可以目察。能合色脈,可以萬全。
別,音逼。脈有陰陽,大為陽,小為陰,滑為陽,澀為陰,浮為陽,沉為陰。夫脈之大小滑澀浮沉,可以指按而別之。脈之陰陽,內合五臟,五臟陰陽之脈象,亦可以大小滑澀浮沉而類推之。如浮大為心肺,沉澀為肝腎,滑為脾脈者是也。五臟合五行,五音五色亦可以微診,可以目察。能合色脈而共診之,可以萬全。色脈共診,有如下文所云也。
赤脈之至也,喘而堅,診曰,有積氣在中,時害於食,名曰心痹,得之外疾,思慮而心虛,故邪從之。
赤,心色也,赤脈,合色脈以為診也。喘而堅,脈體急疾而牢實也,診其色脈如是,則曰有積氣在中,時害於食而不能食,病名曰心痹。心痹,心氣閉而不舒也。蓋積氣非心臟之本病,故得之外疾,乃思慮而心虛,故邪從之而致心痹也。
白脈之至也,喘而浮,上虛下實,驚,有積氣在胸中,喘而虛,名曰肺痹。寒熱,得之醉,而使內也。
白,肺色也,白脈,合色脈以為診也。喘而浮,脈體急疾而上浮也,上虛下實,言脈喘而浮,則有上虛下實之病。驚,上虛病也。有積氣在胸中,下實病也。又曰喘而虛者,言脈喘而浮,則喘而虛也。此病名曰肺痹,而有皮毛之寒熱,蓋驚積,非肺臟之本病,故得之醉,而使邪氣之內入也。
青脈之至也,長而左右彈,有積氣在心下支胠,名曰肝痹,得之寒濕,與疝同法,腰疼足清頭痛。
彈平聲。青,肝色也,青脈,合色脈以為診也,長而左右彈,脈體有餘,左右兩手之脈,如弦之彈指也。此有積氣在心下支胠,心下,膈也、支胠,左右脅肋,乃肝脈之循行也,故病名曰肝痹,蓋積氣非肝臟之本病,故得之外感寒濕,疝病本於寒濕,故與疝同法,寒濕為病,則腰痛足清頭痛,而致肝臟之病也,
黃脈之至也,大而虛,有積氣在腹中,有厥氣,名曰厥疝,女子同法,得之疾,使四肢汗出當風。
黃,脾色也,黃脈,合色脈以為診也,大而虛,脈體張大而空虛也,此有積氣在腹中,腹中,脾部也,有厥氣,乃土受木克,土氣厥逆而不達也,土受木克,故不名曰脾痹,名曰厥疝。疝,肝病也。女子同法者,女子無疝。肝木乘脾之法,則同也。夫厥疝非脾臟之本病,故得之疾,猶言得之外疾,使四肢汗出當風,以致脾臟之病也。
黑脈之至也,上堅而大,有積氣在小腹與陰。名曰腎痹。得之沐浴清水,而臥。
黑,腎色也。黑脈,合色脈以為診也。上堅而大,堅大之脈,上浮而不沉也,此有積氣在小腹與陰。小腹者,腎之部,前陰者,腎之竅,故病名曰腎痹。夫積氣非腎臟之本病,故得之沐浴於清水中,水氣未散,而即臥之所致也,此以五臟色脈,診五臟之病,如是以診,可以萬全矣。
凡相五色之奇脈,面黃目青,面黃目赤、面黃目白,面黃目黑者,皆不死也。
相,去聲。奇,音箕。奇,陽也。以色為脈,故曰奇脈。凡相五色之奇脈,但以目視,不必手診。目青目赤目白目黑,皆有面黃中土之色,是有胃氣,故皆不死。
面青目赤,面赤目白、面青目黑,面黑目白,面赤目青,皆死也。
面無中土之黃色,若面青面赤面黑而兼目赤目白目黑目青,皆死也。既曰面青目赤,又曰面青目黑者,言面青目赤為不宜,面青目黑亦不宜。引而伸之,青白皆不宜也,既曰面赤目白,又曰面赤目青者,言面赤目白為不宜,面赤目青亦不宜。引而伸之,赤黑皆不宜也。夫面青面赤如是,則面白麵黑皆如是,此書不盡言,言不盡意,所以申明面無中土之黃色,則死,是以色脈而知其死生也。此一節言診色脈而知五臟之病,及於死生,以終五臟生成之義。
五臟別論第十一篇
此承上篇五臟生成,而復論五臟之別也,肝心脾肺腎,五臟之正也。腦髓骨脈膽女子胞,五臟之別也。方術之士,五臟安和,更從事於腦髓腸胃之間,因腦髓而及於骨脈膽女子胞,六者為臟,因腸胃而及於三焦膀胱,五者為腑,臟本有五,今舉其六,腑本有六,今舉其五,五臟藏精氣,而腦髓為精氣之主,六腑化水穀,而腸胃為水穀之主,因方士之所尚而推論之,以為五臟之別也。
黃帝問曰:余聞方士,或以腦髓為臟,或以腸胃為臟,或以為腑,敢問更相反,皆自謂是,不知其道,願聞其說。
更,平聲。方士,方術之士也。腦,頭腦。髓,周身骨髓也。方術之士,修煉形身,運行精氣,五臟無病,復蒸養腦髓,清澈腸胃,故問方士,或有以腦髓為臟者,或有以腸胃為臟者,或有以腦髓腸胃為腑者,方士之中,更易其說,彼此相反,皆自謂是,余不知方士之道,願聞其說。
岐伯對曰:腦、髓、骨、脈、膽、女子胞,此六者地氣之所生也,皆藏於陰而象於地,故藏而不瀉,名曰奇恆之府。
藏,如字。下除五臟余藏俱如字。方術之士,上通泥丸,薰灌腦髓,下養精血,以成胎息,故腦髓骨脈膽女子胞,此六者,藏精藏血,胎息孕育,猶之地氣之所生也,六者皆藏於陰,而象於地,故藏而不瀉,此腦髓骨脈膽女子胞六者,所以名臟也,或以為腑,亦不如六腑之傳化,是名曰奇恆之府。奇,異也。恆,常也。言異於常腑也。此方士以腦髓為臟,而或以為腑也。
夫胃大腸小腸三焦膀胱,此五者,天氣之所生也。其氣象天,故瀉而不藏。此受五臟濁氣,名曰傳化之府,此不能久留,輸瀉者也。
方術之士,煉液漱津,洗滌腸胃,又以腸胃為臟。夫胃大腸小腸以及三焦膀胱,此五者,傳導水穀,變化而出,猶之天氣之所生也,從上而下,故其氣象天,從上而下,故瀉而不藏,若以為藏,此受五臟濁氣,受而不藏者也。若以為腑,則名曰傳化之府,此雖受濁,不能久留。傳化之府,則輸瀉者也。此方士以腸胃為臟,而或以為腑也。
魄門亦為五臟使,水穀不得久藏。所謂五臟者,藏精氣而不瀉也,故滿而不能實。六腑者,傳
化物而不藏,故實而不能滿也。所以然者,水穀入口,則胃實而腸虛。食下,則腸實而胃虛。故曰實 而不滿,滿而不實也。
使,去聲。魄門,大腸之肛門也,大腸為肺腑,故名魄門。六腑為五臟之輸瀉,而魄門亦為五臟使。既為五臟使,則腸胃之水穀,不得久藏,是魄門合臟腑而總為之傳使也,申明所謂五臟者,藏精氣之凝結,而不輸瀉也。但藏精氣,無有糟粕,故滿而不能實。若六腑者,傳化食物,輸瀉不藏,故實而不能滿也。蓋凝結之精氣充足,則曰滿,飲食之糟粕充足則曰實。又申明六腑之所以實而不滿,五臟之所以滿而不實者,水穀入口,則胃實而腸虛,食已而下,則腸實而胃虛,故曰六腑實而不滿,五臟滿而不實也。此一節,言腦髓腸胃之所以為臟為腑,五臟精氣之滿,六腑水穀之實,皆腦髓腸胃之所主也。
帝曰:氣口何以獨為五臟主。
氣口,兩手寸口之肺脈也。魄門為五臟使,氣口為五臟主,帝欲彰明其義,故以為問。
岐伯曰:胃者,水穀之海,六腑之大源也。五味入口,藏於胃,以養五臟氣,氣口亦太陰也。是以五臟六腑之氣味,皆出於胃,變見於氣口,故五氣入鼻,藏於心肺,心肺有病,而鼻為之不利也。
見,音現。為去聲。水穀入胃,脈道乃行,故胃者水穀之海,乃六腑之大源也。凡五味入口,皆藏於胃,籍足太陰脾氣之轉輸,以養五臟氣,今氣口為五臟主,以氣口肺脈,亦太陰也。是以五臟六腑之氣味,始則五味入口,藏於胃,繼則脾氣轉輸,氣味皆出於胃,循經脈而變見於氣口,脈道之行,本於胃之氣味,由下而上,故五臟之氣入鼻,從心而肺,故曰藏於心肺,如心肺有病,而鼻竅為之不利也。所以申明足太陰主五臟之味,手太陰主五臟之氣,氣口,所以為五臟主也,
凡治病必察其下,適其脈,觀其志意,與其病也。拘於鬼神者,不可與言至德。惡於針石者,不可與言至巧,病不許治者,病必不治,治之無功矣。
惡,去聲。此結上文之義,魄門為五臟使,故凡治病必察其下,察其大便之通閉也。氣口為五臟主,故凡治病必適其脈,調適其氣口之脈象也。更當觀其志意之尚方術,與不尚方術,與其病可治與不可治也。若尚方術,而拘於鬼神者,神道設教,不可與言天人之至德,尚方術而惡於針石者,自以為是,不可與言砭刺之至巧。凡此拘鬼神,惡針石,是有病而不許治也。病不許治者,其病必歸不治,雖治之亦無功矣。此一節,承上文魄門為五臟使,因論氣口為五臟主,故當察其下,適其脈,而方士不可與有為也。
異法方宜論第十二篇
異法者,一病而治各不同,有砭石毒藥灸爇微針導引諸法也。方宜者,東方砭石,西方毒藥,北方灸爇,南方微針,中央導引也。聖人雜合以治,用各不同,五方之病,皆得其宜,故曰異法方宜。
黃帝問曰:醫之治病也,一病而治各不同,皆愈何也?
即異法方宜之義。
岐伯對曰:地勢使然也,故東方之域,天地之所始生也。魚鹽之地,海濱傍水,其民食魚而嗜咸,
皆安其處,美其食。魚者,使人熱中,鹽者,勝血,故其民皆黑色疏理,其病皆為癰瘍。其治宜 砭石,故砭石者,亦從東方來。
砭,音邊,餘篇同。五方地勢不同,致使為病各異,故東方之域,天地之所始生也。東方有魚鹽之利,故曰魚鹽之地。鹽出海濱,魚生水中,故曰海濱傍水。魚鹽之地,故其民食魚而嗜咸。地雖傍水,而皆安其處,食魚嗜咸,而皆美其食。魚性善動,不為水寒,故多食魚者,使人熱中,鹽性味鹹,物著堅凝,故多食鹽者,鹹味勝血。傍水嗜咸,故其民皆黑色。熱中勝血,故其民皆疏理。疏理,血弱而腠理空疏也,其病皆為癰瘍。疏理之所致也,其治宜砭石,以石為針,所以治癰瘍也。夫用砭石之治,是從東方而遍及於宇內,故砭石者,亦從東方來。
西方者,金玉之域,沙石之處,天地之所收引也。其民陵居而多風,水土剛強,其民不衣而禍薦,其民華實而脂肥,故邪不能傷其形體。其病生於內,其治宜毒藥,故毒藥者,亦從西方來。
處,去聲。下南方,盛處同。西方金體堅勁,故西方者金玉之域。沙藏金,石藏玉,故為沙石之處。西方主秋,乃天地之所收引也。地勢高,故其民陵居。陵,高阜之崗陵也。陵居地高,故多風。西方金也,故水土剛強,剛強於外,其民不衣而褐薦。剛強於內,其民華實而脂肥。內外剛強,故邪不能傷其形體,其病皆生於內七情。水土剛強,借毒藥以宣通,故其治宜毒藥。毒藥者,中品下品,有毒之藥也。是毒藥之治,始於西方,故毒藥者,亦從西方來。
北方者,天地所閉藏之域也,其地高,陵居,風寒冰冽,其民樂野處而乳食。藏寒生滿病,其治宜灸焫。故灸焫者,亦從北方來。
閉藏之藏,如字,焫,音熱,餘篇同。北方冬令陰寒,故天地所閉藏之域也。地余西北,故其地高,亦如西方之陵居也。風寒冰冽者,其地多風而寒,如冰之凜冽也。居,常居也;處,暫處也。其民樂野處,有時不欲居高也。曠野獸多,故樂野處而乳食。北方寒水氣勝,內藏陰寒,多生脹滿之病,其治宜艾火灸焫,以溫藏寒,是灸焫之治,始於北方,故灸焫者,亦從北方來。
南方者,天地所長養,陽之所盛處也。其地下,水土弱,霧露之所聚也。其民嗜酸而食胕,故其民皆致理而赤色,其病攣痹,其治宜微針,故九針者,亦從南方來。
長,上聲,胕作腐。南方,火也,故為天地之所長養,陽氣所盛之處也,地陷東南,故其地下。地高則剛,地下則柔,故水土弱,地土卑下,水濕從之,故霧露之所聚也。霧露所聚,其民故嗜酸而食腐。東南地弱,則嗜生我之味。其民嗜酸,木生火也。上文東方嗜咸,水生木也。西北地上有餘,則不言所嗜矣。酸味收斂,故其民皆致理,致理腠理致密也。嗜酸則木生火,故致理而赤色。水土弱,霧露聚,故其病攣痹。拘攣,痿痹也。其治宜微針。按《靈樞·九針論》,黃帝欲以微針通其經脈,微針,小針也。岐伯論小針而及於九針,故曰九針者,亦從南方來。
中央者,其地平以濕,天地所以生萬物也眾。其民食雜而不勞,故其病多痿厥寒熱,其治宜導引按蹺,故導引按蹺者,亦從中央出也。
中央,土之正位也,故其地平以濕。平者,不高不陷,濕者,滋潤也。平正滋潤,萬物乃生,故天地所以生萬物也眾。萬物會聚,故其民食雜。四方來歸,故其民不勞。不勞則四肢不強,故其病多痿厥。痿厥,痿痹厥逆也。食雜,則陰陽乖錯,故其病多寒熱。寒熱陰陽偏勝也。其治宜導引,以和陽陰。按蹺,以和四肢,是導引按蹺之治,始於中央,故導引按蹺者,亦從中央出也。四方會聚,故曰來,中央四布,故曰出。
故聖人雜合以治,各得其所宜。故治所以異,而病皆愈者,得病之情,知治大體也。
聖人不拘五方之病,不泥五方之宜。如東方砭石,而西北南中皆用之。西方毒藥,而東北南中皆用之。北方灸焫,南方微針,中央導引按蹺,而諸方皆用之。故雜合以治,各得其宜。治各不同,故治所以異,而病皆愈者,得病之情,知治之大體也。異法方宜,此之謂也。
移精變氣論第十三篇
承上篇異法方宜之治,復論上古有移精變氣之治也。精氣者,人身之主宰,病則精氣有虧,惟上古祝由治病,能移精變氣,理色脈而通神明。以我之神,合彼之神,兩神相合,精氣相通,故可祝由而已。今時之人不能也。精氣以神為主,故曰得神者昌,失神者亡。
黃帝問曰:余聞古之治病,惟其移精變氣,可祝由而已。今世治病,毒藥治其內;針石治其外,或愈或不愈,何也?
導引謂之移,振作謂之變。祝由者,祝其病所由來,以告於神也。上古毒藥未興,針石未起,惟其移精變氣,可祝由而已其病。今世治病,祝由無禪,用毒藥以治其內,針石以治其外,其病或愈或不愈,其故何也?
岐伯對曰:往古人居禽獸之間,動作以避寒,陰居以避暑,內無眷慕之累,外無伸官之形。此恬惔之世,邪不能深入也。故毒藥不能治其內,針石不能治其外,故可移精祝由而已。
往古穴居野處,人居禽獸之間,天寒則動作以避寒,天暑則陰居以避暑。避,猶闢也。內無眷慕之累。眷慕,眷戀思慕也。外無伸官之形,伸官,伸引五官,以為恭敬也。內外安和,此恬惔之世,而外邪不能深入也。內無病,故毒藥不能治其內,外無病,故針石不能治其外。氣機微有不和,故可移精變氣,祝由以告於神,而病即已。
當今之世不然,憂患緣其內,苦形傷其外,又失四時之從,逆寒暑之宜,賊風數至,虛邪朝夕,內至五臟骨髓,外傷空竅肌膚。所以小病必甚,大病必死,故祝由不能已也。
數,音朔,下同。空,上聲。當今之世,不但內有眷慕之累,且憂患緣其內,不但外有伸官之形,且苦形傷其外,又失四時之從,逆寒暑之宜,以致賊風數至於身。虛邪朝夕相乘,內至五臟骨髓,為其精虛於內也,外傷空竅肌膚,為其三虛於外也。所以小病必甚,大病必死,故祝由不能已也。此今世之所以不同於往古也。
帝曰:善。余欲臨病人,觀死生,決嫌疑,欲知其要,如日月光,可得聞乎?
病人死生,嫌疑未決,若欲決之,必有要道,欲知其要,如日月光,始無遁情,故以為問。
岐伯曰:色脈者,上帝之所貴也,先師之所傳也。上古使僦貸季,理色脈而通神明,合之金木水
火土,四時八風六合,不離其常,變化相移,以觀其妙,以知其要,欲知其要,則色脈是矣。色以應 日,脈以應月,常求其要,則其要也。
僦,音就。上帝,上古之帝也。僦貨季,上古之師也。死生之要,在於色脈,故色脈者,上帝之所貴也。其理至微,幸先師之所傳也。上古之世,曾使僦貸季,理人身色脈之道,而通日月之神明。以色脈而合五行之金木水火土,春夏秋冬之四時,四方四隅之八風,上下前後左右之六合,此五行四時八風六合,乃天人相應之常,故曰不離其常。夫色脈之道,不離其常。而常中有變,變中有化,變化相移,可以觀其神妙,即可以知其要道。欲知其要,則色脈常變是矣。色主氣為陽,故色以應日,脈主血為陰,故脈以應月,以陰陽之常,求其色脈之要,則得其大要也。
夫色之變化,以應四時之脈。此上帝之所貴,以合於神明也。所以遠死而近生,生道以長,命曰聖王。
色為陽氣,脈為陰血。陰血隨陽氣以運行,故夫色之變化,以應四時之脈,色脈相應,此上帝之所貴,以合於天地日月之神明也。上古之世,所以遠死而近生,生道以長,命曰聖王,非今時所能及也。
中古之治,病至而治之,湯液十日,以去八風五痹之病,十日不已,治以草蘇草荄之枝,本末為助,標本已得,邪氣乃服。
荄,音該。湯液五穀精汁,為湯成液也。蘇,葉也;荄,根也。中古之世,病至而後治之,故湯液十日,以去八風五痹之病。八風,八方之邪風。五痹,皮肌筋脈骨之痹也。若湯液十日,其病不已,則治以草蘇草荄之枝,草蘇草荄,毒藥之類也。荄枝為本,蘇枝為末,本末為助者,用以散荄而助正也,標本已得,邪氣乃服者,《湯液醪醴論》曰:「病為本,工為標;標本不得,邪氣不服」。今治病得宜,故標本已得,邪氣乃服,此中古之世為然,而今時亦不能也。
暮世之病也,則不然,治不本四時,不知日月,不審逆從,病形已成,乃欲微針治其外,湯液治其內,粗工凶凶,以為可攻,故病未已,新病復起。
凶,上聲。今暮世之治病也,則不然,治不本四時之五行,不知日月之色脈,不審逆從之標本,病形已成,乃欲微針治其外,湯液治其內。粗工凶凶,以為可攻,或攻以針石,或攻以毒藥,本有之故病未已,妄攻之新病復起,此暮世不得同於中古,而大遠於上古也。
帝曰:願聞要道。
必願聞要道,如日月光。
岐伯曰:治之要極,無失色脈,用之不惑,治之大則。逆從到行,標本不得,亡神失國,去故就新,乃得真人。
到,作倒。極,盡也,無以加也。治之要極,仍無失色脈。惟用之不惑,即治之大則。若逆從倒行,則工與病違。故標本不得,神不守形。故亡神失國,必去其逆從倒行之故疾。就色脈神變之日新,乃得同於上古,而稱為真人。所以勉暮世之治,不但同於中古,而必同於上古也。
帝曰:余聞其要於夫子矣,夫子言不離色脈,此余之所知也。
帝始問欲知其要,如日月光。伯言色脈者上帝之所貴,復問願聞要道,又言治之要極,無失色脈,岐伯之言,始終不離色脈,帝舉以問,所以探其始終不離之義。
岐伯曰:治之極於一。
治之大要,研求其極,只有色脈一端,故治之極於一。
帝曰:何謂一?
求一之名。
岐伯曰:一者,因得之。
因病人之情意而得之。下文所謂得神者是也。
帝曰:奈何?
何以得其因?
岐伯曰:閉戶塞牖,系之病者,數問其情,以從其意,得神者昌,失神者亡。
臨病人,觀死生,視聽不妄,言動不苟,一似閉戶塞牖,其心專系之病者然。數問其病情,以從其志意。情意之中,神所居也。有病而得神則生,失神則死,故得神者昌,失神者亡。審察其神,則得其因,得其因,則得其要矣。
帝曰:善。
祝由之移精變氣,惟在得神,帝故善之。
湯液醪醴論第十四篇
湯液醪醴,作自上古,備而弗服。中古之世,服之萬全。當今之世,雖有湯醪,不能已病,故有病起於極微,而即不可治者,有病於五臟,而疏滌以愈者。時世不同,治病亦異。所以追維上古,而重上古之全神也。
黃帝問曰:為五穀湯液及醪醴,奈何?
上篇移精變氣論曰,湯液十日,以去八風五痹之病。帝承上篇之意。問上古為五穀湯液以及醪醴,其義奈何:
岐伯對曰,必以稻米,炊之稻薪,稻米者完,稻薪者堅。
湯液醪醴,黍、稷、稻、麥、豆,皆可為之。而秋成之稻殼尤佳,故必以稻米,炊之即以稻薪。蓋稻米者,其質完備,稻薪者,其質堅勁也。
帝曰:何以然?
稻米何以完?稻薪何以堅?
岐伯曰:此得天地之和,高下之宜,故能至完,伐取得時,故能至堅也。
《六元正紀大論》云,歲半之前,天氣主之;歲半之後,地氣主之。稻米夏長秋成,此得天地之和。天體至高,地體至下,得天地之和,便得高下之宜。故稻米之質,能至完也。稻薪深秋而刈,色白似金,其時天氣收,地氣肅,伐取得時,故稻薪之質,能至堅也。
帝曰:上古聖人,作湯液醪醴,為而不用,何也?
湯液醪醴,古聖作之,為而不用,其故何也?
岐伯曰:自古聖人之作湯液醪醴者,以為備耳。夫上古作湯液,故為而弗服也。中古之世,道德稍衰,邪氣時至,服之萬全。
古聖作湯液醪醴,以備不虞。夫上古之世,恬憺虛無,真氣從之,故為而弗服也。中古之世,道德稍衰,真氣不從,邪氣時至,故湯液醪醴,有病服之,可以萬全。
帝曰:今之世,不必已,何也?
服之萬全,其病必已。當今之世,服湯液醪醴,病不必已,其故何也。
岐伯曰:當今之世,必齊毒藥攻其中,鑱石針艾治其外也。
當今之世,憂患緣其內,苦形傷其外,故必齊毒藥攻其中,鑱石針艾治其外,但用湯液醪醴無裨也。
帝曰:形敝血盡,而功不立者何?
湯液、醪醴、毒藥、針艾,並用而病不愈,直至形敝血盡,而功不立者何?
岐伯曰:神不使也。
使,去聲,下同。人之一身,神氣遊行,內外傳使,功不立者,神不使也。
帝曰:何謂神不使?
神氣在內,何謂不使?
岐伯曰:針石道也,精神不進,志意不治,故病不可愈。
針石之為道也,工之精神,與病之精神,工之志意,與病之志意,兩相合也。今工之精神不進,志意不治,工與病違,故病不可愈。此工失其神,不相使也。
今精壞神去,榮衛不可復收,何者?嗜欲無窮,而憂患不止,精氣弛壞,榮泣衛除,故神去之,而病不愈也。
泣,作澀。今時之人,精壞神去,則榮衛不可復收。何以精壞神去,蓋嗜欲無窮,而憂患不止也。夫嗜欲無窮,則精氣弛壞,憂患不止,則榮澀衛除。精氣弛壞,榮澀衛除,故神去之,而病不愈也。此病失其神,不相使也。此一節,言湯液醪醴不能治病者,神去而不相使也。所以今時不得同於中古,而大遠於上古也。
帝曰:夫病之始生也,極微極精,必先入結於皮膚,今良工皆稱曰病成,名曰逆。則針石不能
治,良藥不能及也。今良工皆得其法,守其數,親戚兄弟遠近,音聲日聞於耳,五色日見於目,而病 不愈者,亦何暇不早乎?
病至不愈,病形已成,若夫病之始生也。起於極微極精,微猶輕也,精猶細也。必先入結於皮膚之毫毛,今良工治之,皆稱曰病成,名之曰逆。則雖針石不能為治,則雖良藥不能相及也。且今之良工,皆得其治病之法,守其常變之數,病者非親戚則兄弟。親戚兄弟或相疏而遠,或相親而近,其音聲可以日聞於耳,五色可以日見於目,而病至不愈者,亦何其閒暇之甚,而不早為之計,以至病成而逆乎。
岐伯曰:病為本,工為標,標本不得,邪氣不服,此之謂也。
病之始生,雖起於微,然有可治者;有不可治者,人身有病,則病為本,醫工治之,則工為標。標本相得,則病可愈。標本不得,邪氣則不服。邪氣不服,是以不愈。即此始結皮膚,而病不愈之謂也。所以申明病雖始生,治之而不愈也。
帝曰:其有不從毫毛而生,五臟陽已竭也。津液充郭,其魄獨居,精孤於內,氣耗於外,形不可與衣相保,此四極急而動中,是氣拒於內,而形弛於外,治之奈何?
郭,廓同。廓,空廓。四極,即四肢。急,脹急也。病生皮膚,即不能治,其有不從毫毛而生,則五臟之陽已竭也。津液充塞於空廓之間,為凝聚脹滿之病。肺藏魄,為五臟之長,通調水道,下輸四布,其魄獨居,不能下輸四布矣。肺主氣,腎藏精,精氣相交,今精孤於內,氣耗於外,水天上下,不相通矣。形不可與衣相保者,形體浮腫不可與衣相為保合也,形不保衣,此四肢所以脹急,而喘動於中,是水氣拒格於內,形體廢弛於外,內外相失,陰陽不和,治之奈何?
岐伯曰:平治於權衡,去宛陳莝,微動器極,溫衣,繆刺其處,以復其形。開鬼門,潔淨府,精以時服。五陽已布,疏滌五臟,故精自生,形自盛,骨肉相保,巨氣乃平。
繆,平聲,餘篇仿此。權,秤錘也。衡,平也。腐穢充塞,五臟不和,故當平治於權衡。如秤物而得其平也。宛,積也。陳,久也。莝,腐也。去宛陳莝,謂津液充廓,則去其積久之腐穢,以平之也。微動四極,乃助其陽熱之氣,使四肢溫和,而微動也。謂四極急而動中,則微動,四極以和之也。溫衣,繆刺其處,以復其形,乃溫厚其衣,左右交刺,以復其自然之形體也。謂形不與衣相保,則溫衣繆刺以復其形也。開鬼門,乃開發毛腠而汗出也。潔淨府,乃小便利而中瀆之府清潔也。謂其魄獨居,則開鬼門、潔淨府,使肺魄外達於皮毛,下通於淨府也。精以時服,五陽已布,乃肺氣通調,則腎臟之精亦以時服。不致孤精於內,氣耗於外矣,肺氣通調,則五臟之陽亦已輸布,不致五臟之陽已竭矣。凡此施治,所以疏滌五臟也。五臟疏滌,則正氣來復,故精自生,形自盛,骨肉相保,而巨氣乃平,始之氣拒於內,而形弛於外者,至此則內外安和,形氣調攝矣,所以申明病干五臟,治之而可愈也。
帝曰:善。
病生皮膚,標本不得,即不能治。病干五臟,平其權衡,猶為可治,輕重死生,神變莫測,故帝曰善。
此一節言暮世之病,與古不同,精神志意無所施也。
玉版論要論第十五篇
玉版,著之玉版也;論要,論色脈之大要也。色脈大要,以神為主。故首言神,次言色言脈,而論要畢矣。
黃帝問曰:余聞揆度奇恆,所指不同,用之奈何?
度,入聲,下同。奇,異也。恆,常也。奇恆,異於恆常之病也。帝問揆度奇恆,所指不同,於十二經脈之循行,余欲用之以為治奈何?
岐伯對曰:揆度者,度病之淺深也,奇恆者,言奇病也。請言道之至數。
度病之淺深而為揆度,奇病而為奇恆,所指雖有不同,然道之至數,請得言之。
五色脈變,揆度奇恆,道在於一,神轉不回,回則不轉,乃失其機。
道之聖數,有色有脈,五色與脈,其變無常,以五色脈變,而揆度於奇恆,則用之之道,惟在於一。一者神也,色脈本神氣以運行,左旋右轉而不回。若回則不能旋轉,乃失其運行之機。
至數之要,迫近以微,著之玉版,命曰合玉機。
請言道之至數,其至數之要,迫近而在於色脈,以微而在於神機,色脈神機,可以著之玉版。合玉衡旋轉之機,故命曰合玉機。著之玉版,則為玉版論要。合玉機,則為玉機真臟。帝聞岐伯之言,其後復有玉機真臟之論。此言色脈,以神為主,神機合玉機,所以著之玉版也。
容色見上下左右,各在其要。
在,察也。所謂色變者,面容之色,見於上下左右,當各察其淺深順逆之要。
其色見淺者,湯液主治,十日已。
色淺,乃微青微黃微赤微白微黑也。色淺則病亦淺,故以湯液主治。湯液者,五穀之湯液,十日已者,十干之天氣周,而病可已,即移精變氣論,所謂湯液十日,以去八風五痹之病者是也。
其見深者,必齊主治,二十一日已。
色深則病亦深,故其見深者,必齊毒藥主治。齊,合也。即湯液醪醴論所謂必齊毒藥攻其中者是也。二十日,則十干再周,二十一日,再周環復,其病可已。
其見大深者,醪酒主治,百日已。
色大深,則病亦大深,故其見大深者,醪酒主治,醪酒乃熟谷之液,其性慓悍滑疾,運行榮衛,通調經脈,故百日病已,百日則十干十周,氣機大復也。
色夭面脫,不治,百日盡已,脈短氣絕,死。病溫虛甚,死。
顏色夭而面容脫,其病不治,至百日盡已。盡已,氣血皆終也。若兼脈短氣絕,即死。病溫虛甚亦死,不能期之百日矣。
色見上下左右,各在其要,上為逆,下為從。
色,容色也,申明容色見上下左右,各在其要者。《靈樞·五色》論云,其色上行者,病益甚。故上為逆。其色下行,如雲徹散者,病方已,故下為從。
女子右為逆,左為從;男子左為逆,右為從。
女子為陰,經脈之氣,右旋左轉,故病色見於右為逆,見於左則從而散,故為從。男子為陽,經脈之氣,左旋右轉,故病色見於左,為逆;見於右,則從右而散,故為從。
易,重陽死,重陰死。
重,平聲。易,交易也,女子左為從,男子右為從者,女為陰而從陽,男為陽而從陰,乃陰陽交易之道也。女子右為逆,男子左為逆者,女為陰,右亦為陰,男為陽,左亦為陽,乃重陽死,重陰死之義也。
陰陽反他,治在權衡相奪,奇恆事也,揆度事也。
陰陽相得則順,反他則逆。若陰陽反他,則治之之法,在於權衡相奪。權衡者,得其平也。相奪者,奪其逆於右者從左,逆於左者從右。如湯液主治,必齊主治,醪酒主治,皆權衡相奪之義。夫陰陽反他,乃奇恆事也。治在權衡相奪,乃揆度事也。此舉色之大要,而有死生也。
搏脈痹躄,寒熱之交。
所謂脈變者,正氣與邪氣相持,則為搏脈,病干形體,則為痹為躄,病干氣機,則為寒熱之交。
脈孤,為消氣;虛泄,為奪血。孤為逆,虛為從。
脈者,氣血之先,脈孤則陽氣內損,故為消氣。孤,謂弦鉤毛石,少胃氣也。脈虛泄,則陰血內虧,故為奪血。虛泄,謂脈氣內虛,不鼓動也。脈孤而無胃氣,則真元內脫,故為逆,虛泄而少血液,則血可漸生,故為從。
行奇恆之法,以太陰始。
人有奇恆之病,而揆度其脈,是行奇恆之法也。行奇恆之法,不離人身經脈之常,故以太陰始,肺手太陰之脈,為十二經脈之首,始於寅肺,終於醜肝,故當以之為始。
行所不勝曰逆,逆則死。行所勝曰從,從則活。
克我者,為所不勝,行所不勝,則有病之經脈受克,故曰逆,逆則死。我克者,為所勝,行所勝,則有病之經脈氣盛,故曰從,從則活。
八風四時之勝,終而復始,逆行一過,不復可數。
數,上聲。八方之風,主於四時,各有所勝,如東風主春木而勝土;南風主夏火而勝金;西風主秋金而勝木,北風主冬水而勝火;四隅應中土而勝水。八風四時之勝,各主其時,循環無端,故終而復始。一歲之中,木火土金水,以次相生,若逆行一過則相生不次,故不復可數,而生氣或幾乎息矣。此舉脈之大要,而有死生也。
論要畢矣。
總結上文,合神機色脈論要畢矣。
診要經終論第十六篇
診視之要,在於經脈。春夏秋冬,各有所刺,所以治其經脈也。不知者,反之所以傷其經脈也;十二經脈之敗,乃經脈之終也,故曰診要經終也。
黃帝問曰:診要何如?
此問診要,下問經終,故以名篇。
岐伯對曰:正月二月,天氣始方,地氣始發,人氣在肝。
方,猶位也。正月二月天氣從陰而陽,故天氣始位。地氣從下而上,故地氣始發。肝主春木,故人氣在肝。
三月四月,天氣正方,地氣定發,人氣在脾。
三月四月,天氣由東而南,始正其位,故天氣正方,地氣由生而長,發無餘蘊,故地氣定發。土生萬物,於人為脾,故人氣在脾。
五月六月,天氣盛,地氣高,人氣在頭。
五月六月,天暑地炎,天暑故天氣盛。地炎故地氣高。謂氣機上而不下也,人氣在頭,亦上而不下之謂也。
七月八月,陰氣始殺,人氣在肺。
春夏為陽,秋冬為陰。七月八月,天地之氣自陽而始陰,故陰氣始有肅殺之意。肺主秋金,故人氣在肺。
九月十月,陰氣始冰,地氣始閉,人氣在心。
九月十日,自秋而冬,陰氣凝聚,始有作冰之意。地氣收斂,始有閉藏之機。人氣在心合於手少陰也。
十一月十二月,冰復,地氣合,人氣在腎。
復,猶伏也。十一月十二月,水冰氣狀,故冰伏。地氣歸藏,故地氣合,腎水之氣主於冬,故人氣在腎,合於足少陰也。
故春刺散俞,及與分理,血出而止,甚者傳氣,間者環也。
散,上聲。間,去聲,下俱同。散俞,絡脈之俞也。分理,分肉之腠理也。春氣始生,故春刺絡脈之散俞及與分肉之腠理間。血出則經絡通而止針。如病甚者,當深取而傳導其氣,若虛實相間者,以針傳氣,而即環轉也。
夏刺絡俞,見血而止,盡氣閉環,痛病必下。
終俞,孫絡之俞也。夏氣開張,故淺刺絡俞,微見其血而止針,若盡傳其氣,反閉其環轉之機,而痛病必下人矣。
秋刺皮膚,循理上下同法,神變而止。
秋時人氣在肺,肺主皮膚,故秋刺皮膚,氣機始收。故循皮膚之紋理而刺之,或刺上,或刺下,皆同於皮膚循理之法。故上下同法,若氣機環轉,則神氣內變,而止針。
冬刺俞竅於分理,甚者直下,間者散下。
俞竅乃俞穴之竅,冬氣閉藏,其刺宜深,故冬刺俞穴之竅。在於竅之分理,病甚者,循俞直下,虛實相間者,循經散下。
春夏秋冬,各有所刺,法其所在。
總結上文之意。上文春夏秋冬,人氣各有所在。春夏秋冬,淺深各有所刺。此言春夏秋冬,各有所刺,即法其人氣之所在,以為刺也。
春刺夏分,脈亂氣微,入淫骨髓,病不能愈,令人不嗜食,又且少氣。
分去聲,下同。春夏秋冬各有所刺,若春刺夏分,必氣妄傷,心合脈,故脈亂,脈亂則氣無所附,故氣微。脈亂氣微,邪反內入,故入淫骨髓,而春病不能愈。夫脈亂必令人不嗜食。蓋食氣入胃,濁氣歸心,淫精於脈也,不但氣微,又且少氣。
春刺秋分,筋攣逆氣,環為咳嗽,病不愈,令人時驚,又且哭。
春到秋分,肺氣妄傷。筋攣,肝病也。筋攣逆氣,肝病而逆於肺也。肝病逆肺,故轉為咳嗽,環猶轉也,春刺秋分,故夏病不愈。東方肝木,其病發驚駭,故令人時驚。肝藏魂,肺藏魄,魂魄不安,故又且邪哭。
春刺冬分,邪氣著藏,令人脹,病不愈,又且欲言語。
著,舊本訛著,今改,下繳著同,藏如字。春刺冬分,腎氣妄傷,腎主冬藏,故邪氣著藏。水寒為病,故令人脹。刺失其宜,故春病不愈,言為心聲,又且欲言語,不但病足少陰,兼病手少陰也,凡此皆春刺之失也。
夏刺春分,病不愈,令人懈惰。
夏刺春分,則夏病不愈。長夏屬土,故令人懈惰。
夏刺秋分,病不愈,令人心中欲無言,惕惕如人將捕之。
夏刺秋分,則夏病不愈,夏火屬心,心虛,故令人心中欲無言,不但無言,且惕惕如人將捕之。
夏刺冬分,病不愈,令人少氣,時欲怒。
夏刺冬分,則夏病不愈,夏月陽氣外張,故令人少氣。氣虛,則肝血無所附,故時欲怒,凡此皆夏刺之失也。
秋刺春分,病不已,令人惕然欲有所為,起而忘之。
秋刺春分,則秋病不已。秋主收、刺春分、反導其氣血上行,故令人惕然。肺位居高,治節出焉,故欲有所為。收氣反散,故起而忘之。
秋刺夏分,病不已,令人益嗜臥,又且善夢。
秋刺夏分,則秋病不已。夏日人倦嗜臥,秋刺夏分,則令人益嗜臥。嗜臥陰也,夢為陰中之陰,既嗜臥矣,又且善夢。
秋刺冬分,病不已,令人洒洒時寒。
秋刺冬分,則秋病不已,冬時水旺氣寒,冬脈虛,故令人洒洒時寒。凡此皆秋刺之失也。
冬刺春分,病不已,令人慾臥不能眠,眠而有見。
冬刺春分,則冬病不已、臥眠者,閉藏之象。冬刺春分,故欲臥而不能眠。氣機外泄,故眠而有見。有見,以無為有也。
冬刺夏分,病不愈,氣上,發為諸痹。
冬刺夏分,則冬病不愈,氣上者,陽因而上,開泄之意也。發為諸痹者,冬氣應藏而反開泄,留連時日,發為風寒濕諸痹之證也。
冬刺秋分,病不已,令人善渴。
冬刺秋分,則冬病不已,冬時水精內藏,刺秋分,則水精外泄於皮毛,故令人善渴,凡此皆冬刺之失也。
凡刺胸腹者,必避五臟。
春夏秋冬,刺失其分,則傷五臟之氣。故凡刺胸腹之皮部者,必避五臟真元之氣,當從之使出,不可逆之使入也。
中心者,環死。
中,去聲。下中脾腎肺膈皆同。若逆之使入,中傷心氣者,周時環轉而死。蓋陽中之太陽,心也,如天之日,一日一周,今不能周,故環死。
中脾者,五日死。
脾者,土也,五乃土之生數,故中傷脾氣者五日死。
中腎者,七日死。
腎者,水也,天一生水,地六成之,合而為七,故中傷腎氣者,七日傷。
中肺者,五日死。
肺者,金也,乾為金,為天。《易系》曰,天數五,地數五。故中脾者五日死,此中肺氣者,亦五日死。言五臟不及肝者,或簡脫也。
中膈者,皆為傷中,其病雖愈,不過一歲,必死。
五臟之氣,皆以胸膈以出入,故中傷膈氣者,皆為傷中,其外病雖愈,亦不過一歲必死。一歲,盡四時五行之氣也。
刺避五臟者,知逆從也。所謂從者,膈與脾腎之處,不知者反之。
處,去聲。上文云凡刺胸膜者,必避五臟。此申明刺避五臟者,知逆從之道也。所謂從者乃膈與脾腎之處,蓋膈為陽,居上,脾屬土,居中。腎為陰,居下,知膈與脾腎之處,則知上下出入之度,故為從。若不知膈與脾腎之處宜上反下,宜出反入;不知者,反之則為逆矣。
刺胸腹者,必以布繳著之,乃從單布上刺。刺之不愈,復刺,刺針必肅,刺腫搖針,經刺勿搖,此刺之道也。
又申明凡刺胸腹者,必以布繳著之,乃從單布上刺,是刺之至淺也。刺之不愈,復刺者,言刺布不愈,當去布覆刺也。刺針必肅者,復刺之針,必宜端肅,不若刺布之放縱也。刺腫搖針者,肌肉壅腫,則宜搖針以瀉之。若肌肉不腫而為經脈之刺,仍宜端肅,而勿搖。此刺胸腹必避五臟之要道也。
此一節言四時各有所刺。刺失其宜,則病不愈,刺傷五臟,則死有期,而為診視之要也。
帝曰:願聞十二經脈之終奈何?
上文刺傷五臟乃無形之氣機,非有形之經脈,故帝復願聞十二經脈之終。
岐伯曰:太陽之脈,其終也戴眼、反折、瘛瘲、其色白,絕汗乃出,出則死矣。
太陽之脈,手足太陽之經脈也。終,絕也,戴眼,目上視也。反折,背反張也。瘛瘲,手足抽掣也。手太陽之脈,止於目內眥,足太陽之脈,起於目內眥,故其終也,戴眼。太陽行身之背,故其終也,反折。手太陽之脈,循臂上肩,足太陽之脈,貫臀入膕,故其終也,瘛瘲。手太陽主液,液脫血亡,故其色白。經脈終而汗出,則為絕汗,絕汗出則死矣。
少陽終者,耳聾、百節皆縱、目寰絕系。絕系,一日半死。其死也,色先青白,乃死矣。
寰,舊本訛睘,今改。手足少陽之脈,從耳後入耳中,出走耳前,故其終也,耳聾。《靈樞·經脈論》云,膽足少陽之脈,主骨所生病。節者,骨之交,故其終也,百節皆縱。手少陽之脈止於目銳眥,足少陽之脈,起於目銳眥,故其終也,目寰絕系。謂目之寰宇與眼系相絕,不相維繫也。系絕經終,故一日半死。《刺禁論》云,刺中膽者一日半死。色先青白者,日半之前,先見木受金刑之色,乃死矣。
陽明終者,口目動作,善驚,妄言,色黃,其上下經盛,不仁,則終矣。
足陽明經脈,起於鼻頞中,上連於目,下連於口,故口目動作,動作牽引歪斜也。善驚,所謂聞木音則惕然而驚也。妄言,所謂甚則上高而歌也。色黃,土氣外呈也。上下經盛,謂口目動作,善驚妄言色黃,皆足陽明經脈之病。從足而手,從下而上,則其上下經盛,手經足經皆病也。不仁者,身冷膚硬,陽明之經脈皆終矣。
少陰終者,面黑齒長而垢,腹脹閉,上下不通而終矣。
面黑,水氣上泄也。齒長,骨屬外浮也。垢,面齒不榮也。腹脹閉,少陰神機不從中土而轉輸也。手經足經不相通貫,則上下不通,而少陰之經脈皆終矣。
太陰終者,腹脹閉,不得息,善噫,善嘔。嘔則逆,逆則面赤。不逆則上下不通,不通則面黑,皮毛焦而終矣。
腹脹閉,足太陰脾氣不升也。不得息,手太陰肺氣不降也。善噫,脾病也。善嘔,土虛也。嘔則逆,不能四布也。逆則面赤,火色外呈,土無生源也。若不上逆則地氣不升,故上下不通,不通則土不制水,故面黑;土不生金,故皮毛焦,而太陰之經脈皆終矣。
厥陰終者,中熱、嗌乾、善溺、心煩,甚則舌卷卵上縮而終矣。
溺,鳥去聲。卷,上聲,餘篇卷同。手厥陰心包之脈,起於胸中,故中熱,足厥陰肝脈為病,則嗌乾善溺。手厥陰心包為病則心煩,此厥陰經脈之病,非經脈之絕。甚則舌卷,厥陰之脈絕於上也。卵上縮,厥陰之脈絕於下也。如是則厥陰之經脈皆終矣。
此十二經之所敗也。
手足六經之終,乃十二經脈之終,故曰此十二經之所敗也。
此一節承上文五臟氣機內逆,而論十二經脈之終,所以為「診要經終」也。
脈要精微論第十七篇
脈之大要,至精至微。切脈動靜,視精明,察五色,觀五臟有餘不足,六腑強弱,形之盛衰,參伍以決死生,此脈要之精微也。脈其四時動,知病之所在,知病之所變,知病乍在內,乍在外,亦脈要之精微也。反復詳明,而脈要精微,庶可知矣。
黃帝問曰:診法何如?
欲悉脈之精微,先問診法何如。
岐伯對曰:診法常以平旦,陰氣未動,陽氣未散,飲食未進,經脈未盛,絡脈調勻,氣血未亂,故乃可診有過之脈。
平旦之時,陰靜而未動,陽氣聚而未散,斯時飲食未進,則經脈之氣血未盛,絡脈之氣血調勻,未盛調勻則氣血未亂,因而診之,有過畢呈,故乃可診有過之脈。
切脈動靜,而視精明,察五色,觀五臟有餘不足,六腑強弱,形之盛衰,以此參伍,決死生之分。
診脈之法,其一在於切脈動靜,或陽動陰靜,或陰動陽靜也。其一在於視精明,視其人能審情辨物,與不能審情辨物也。其一在於察五色,察人面容之色,藏而不露與露而不藏也。其一在於觀五藏有餘不足,有餘則得其守,不足則失其守。其一在於觀六腑強弱,形之盛衰,形盛則腑強,形衰則腑弱。以此五者,參伍揆度,可以決其死生之分,此診脈之法也。
夫脈者,血之府也,長則氣治,短則氣病,數則煩心,大則病進,上盛則氣高,下盛則氣脹,代則氣衰,細則氣少,澀則心痛,渾渾革至如湧泉,病進而色弊,綿綿其去如弦絕,死。
數,音朔,下同。所謂切脈動靜者,以脈主氣,而為血之府也。脈長則陽氣有餘,故氣治。脈短則陽氣不足,故氣病。脈數則火熱內乘,故煩心。脈大則邪氣有餘,故病進。上盛,寸口脈盛也,寸口脈盛,主氣上升,故氣高。下盛,尺中脈盛也,尺中脈盛,主氣下逆,故氣脹。脈代,乃動而中止,不能自還,此陽氣之衰也。脈細,乃縈縈如蜘蛛絲,此陽氣之少也。脈澀乃來去不知,此血竭心虛,故心痛。渾渾,濁亂不次之意。革至如湧泉,應指雜遝之意。脈去如是,則知氣血內敗而將死矣。此切脈動靜之要也。
夫精明者,所以視萬物,別白黑,審短長。以長為短,以白為黑,如是則精衰矣。
舊本在「其壽不久也」下,今改正於此。所謂視精明者,所以視萬物之眾,其間之白黑能別,短長能審,此人之精明者也。若不能審,而以衰為短;不能別,而以白為黑,此人之不精明者也。故曰:如是則精衰。此視精明之法也。
夫精明五色者,氣之華也。赤欲如白裹朱,不欲如赭;白欲如鵝羽,不欲如鹽;青欲如蒼璧之澤,不欲如藍;黃欲如羅裹雄黃,不欲如黃土;黑欲如重漆色,不欲如地蒼。五色精微象見矣,其壽不久也。
重,平聲。所謂察五色者,面容之色,亦貴精明,故曰,夫精明五色者,乃神氣之華於外也。色有赤白青黃黑,赤欲如白之裹朱,不欲如赭之純赤;白欲如鵝羽之光潤,不欲如鹽之呆白,青欲如蒼壁之滑澤,不欲如藍之乾枯;黃欲如絲羅之裹雄黃,不欲如黃土之槁燥;黑欲如重漆之光亮,不欲如地蒼之黑黯。蓋五色外呈,精微內藏。如五色精微之象,俱見於外,是露而不藏,故其壽不久也。此察五色之法也。
五臟者,中之守也,中盛藏滿,氣勝傷恐者,聲如從室中言,是中氣之濕也。言而微,終日乃復
言者,此奪氣也。衣被不斂,言語善惡,不避親疏者,此神明之亂也。倉廩不藏者,是門戶不要 也。水泉不止者,是膀胱不藏也。得守者生,失守者死,夫五臟者,身之強也。
不藏之臟,如字。所謂觀五臟有餘不足者,以五臟神氣在中,乃中之內守也。邪實則中盛,臟滿正虛,則氣勝傷恐。人之音聲,起於腎,出於肺,會於中土。若中盛臟滿,氣勝傷恐者,則聲如從室中言,此中土壅滯,致肺腎不交,故曰是中氣之濕也。若言而微,終日乃復言者,此生氣不能上出於肺,故曰此奪氣也,此五臟神氣不和於上下也。若五臟神氣不和於外內,致衣被不斂,言語善惡不避親疏者,此神明外脫而昏亂也。若倉廩不藏而洞泄者,是魄門幽戶之不要也。水泉不止而遺溺者,是膀胱水泄之不藏也。此神機內殞而泄注也。五臟者,中之守,得守則神氣保固而生,失守則神氣離脫而死。由此言之,夫五臟者,不但為中之內守,亦為身之外強也。此觀五臟有餘不足之法也。
頭者,精明之府,頭傾視深,精神將奪矣。背者胸中之府,背曲肩隨,府將壞矣。腰者腎之府,轉
搖不能,腎將憊矣。膝者筋之府,屈伸不能,行則僂府,筋將憊矣。骨者髓之府,不能久立,行 則振掉,骨將憊矣。得強則生,失強則死。
所謂觀六腑強弱,形之盛衰者,以在外之形身論之,則頭背腰膝骨,皆謂之府。人身精氣上會於頭,神明上出於目,故頭者,精明之府。若頭傾視深,則精氣神明,不上行於頭,而精神將奪矣。胸在內,背在外,故背者胸中之府。若背曲肩隨,則胸中之氣,不行於背,而府將壞矣。腎居腰內,故腰者腎之府。若轉搖不能,則腰骨空虛,而腎將憊矣。大筋聯屬於膝,故膝者筋之府。若屈伸不能,行則傴僂依附,膝軟而不堅,而筋將憊矣。髓藏骨內,故骨者髓之府。若不能久立,行則振掉,則精髓內枯,而骨將憊矣。此六腑強弱,屬於形之盛衰,故以頭背腰膝骨為府。得強則形身之府氣盛,故生;失強則形身之府氣衰,故死。此觀六腑強弱形之盛衰之法也。
岐伯曰:反四時者,有餘為精,不足為消。應太過,不足為精,應不足,有餘為消。陰陽不相應,病名曰關格。
上二「應」,平聲。精,精強也;消,消弱也。上文切脈動靜五者,岐伯皆申明之,而參伍以決死生,未有申明,故岐伯復言以告帝。脈之大體,有餘則為精,不足則為消。若反四時者,為精為消,失其常度。故春夏之時,脈應太過,太過當以有餘為精,今應太過,而以不足為精;秋冬之時,脈應不足,不足當以不足為消,今應不足而以有餘為消,此脈與四時之陰陽不相應,病名曰關格。關,不得小便也;格,吐逆也。脈反四時,得其病情,更當以此參伍,決其死生,故復言之。此一節,論診脈之大綱,而為脈要之精微也。
帝曰:脈其四時動奈何?知病之所在奈何?知病之所變奈何?知病之乍在內奈何?知病乍在外奈何?請問此五者,可得聞乎?
帝承岐伯之論,復舉五者以問。以此五者,亦脈要之精微也。
岐伯曰:請言其與天運轉大也。萬物之外,六合之內,天地之變,陰陽之應,彼春之暖,為夏之暑,彼秋之忿,為冬之怒,四變之動,脈與之上下。
人之陰陽升降,如天運之環轉廣大,故曰請言其與天運轉大也。天運轉大,包乎萬物之外,行於六合之內,天施地生,則有天地之變,人之陰陽應乎天地,則有陰陽之應。天地有四時之氣,故彼春之暖。為夏之暑,彼秋之忿,為冬之怒。夫春暖夏暑,秋忿冬怒,乃四變也,有是變,則有是氣,乃四變之動也。人之脈象,與四變之動氣相為上下也。
以春應中規,夏應中矩,秋應中衡,冬應中權。
應,平聲,中,去聲。所以與之上下者,春時天氣始生,脈應軟弱浮滑,則圓轉而中規之度矣。夏時天氣正方,脈應洪大周遍,則充滿而中矩之度矣。秋時天氣始降,脈應平靜輕虛,則平準而中衡之度矣。冬時天氣閉藏,脈應沉石深重,則下沉而中權之度矣。此四變之動,而脈與之上下也。
是故冬至四十五日,陽氣微上,陰氣微下;夏至四十五日,陰氣微上,陽氣微下。陰陽有時,與脈為期,期而相失,知脈所分,分之有期,故知死期。
脈與四時陰陽,相為上下,不可相失。是故冬至四十五日,冬至一陽初生,從冬至至立春,陽氣微上。陽氣微上,則陰氣微下矣。夏至四十五日,夏至一陰初生,從夏至至立秋,陰氣微上。陰氣微上,則陽氣微下矣。陰陽上下有時,即與人身之脈為期,至期而不上下,是期而相失也。分別其陽氣不上,陰氣不上,是知脈之所分也。陽氣不上,死於春;陰氣不上,死於秋。是分之有期,故知死時也。
微妙在脈,不可不察,察之有紀,從陰陽始,始之有經,從五行生,生之有度,四時為宜,補瀉勿失,與天地如一,得一之情,以知死生。
人身之脈,一如天地,至微至妙,故微妙在脈,不可不察也。察之有紀,從陰陽始,即冬至陽氣微上,夏至陰氣微上也。始之有經,從五行生,謂冬至至立春,水生木也;夏至至立秋,火生土,土生金也。生之有度,四時為宜,言木火土金水五行相生,有其常度,與春夏秋冬四時相合而為宜也。四時之氣有太過,有不及,不及補之,太過瀉之。補瀉勿失,則人身陰陽,與天地如一之情,可以知其死生矣。
是故聲合五音,色合五行,脈合陰陽。是知陰盛則夢涉大水恐懼,陽盛則夢大火燔灼,陰陽
俱盛則夢相殺毀傷;上盛則夢飛,下盛則夢墮;甚飽則夢予,甚飢則夢取;肝氣盛則夢怒,肺氣盛則夢 哭;短蟲多則夢聚眾,長蟲多則夢相擊毀傷。
人身動靜,皆有陰陽。是故聲合五音,聲有陰陽也;色合五行。色有陰陽也;脈合陰陽,脈有陰陽也。得其相合之義,不但日之聲色,合於陰陽,即夜之夢象,亦合陰陽。是知陰盛,則夢涉大水恐懼。水,陰象也;恐懼,腎病也。陽盛則夢大火燔灼。火,陽象也,燔灼,心病也。陰陽俱盛則水火亢害,故夢相殺毀傷。相殺,爭戰也;毀傷,俱敗也。上盛則氣並於上,故夢飛。飛者,肝藏魂而上升也。下盛則氣並於下,故夢墮。墮者,肺藏魄而下降也。此水陰火陽,木浮金沉之義。若飽若飢,脾土主之。甚飽,則土氣有餘,故夢予;甚飢則土氣不足,故夢取。肝氣盛則夢怒,怒則氣上也,肺氣盛則夢哭,哭則氣下也。蟲生於胃。短蟲多則相聚成群,故夢聚眾;長蟲多則彼此參商,故夢相擊毀傷。此五臟陰陽而形諸夢,亦聲合五音,色合五行,脈合陰陽之義。
是故持脈有道,虛靜為保。春日浮,如魚之遊在波;夏日在膚,泛泛乎萬物有餘;秋日下膚,蟄蟲將去:冬日在骨,蟄蟲周密,君子居室。
四時之脈,各不同形,是故持脈有道,虛靜為保。虛,清虛;靜,寧靜;保,保守勿失也。春日,氣機從下而上,故春日脈浮,其形如魚之遊在波;夏日,氣機充滿於外,故夏日之脈在膚,其形泛泛乎如萬物之有餘;秋日,氣機從外而內,故秋日之脈下膚,其形如蟄蟲之將去;冬日,氣機內藏而伏,故冬日之脈在骨,其形如蟄蟲之周密,復如君子之居室。
故曰:知內者按而紀之,知外者終而始之。此六者,持脈之大法。
春夏脈浮,其形在外;秋冬脈沉,其形在內。重手按脈,紀其至數,則知在內之脈,故曰:知內者按而紀之。輕按為始,重按為終,由重而輕,則知在外之脈,故知外者終而始之。此內外按紀終始六者,乃持脈之大法。以上答帝脈其四時動之問者如此。
心脈搏堅而長,當病舌卷不能言;其軟而散者,當消,環自已。
散,上聲,下同。搏堅,邪正相持之脈也;長,脈體有餘也;要散,脈體不及也。心脈搏堅而長,則心氣受邪而壅滯,故當病舌卷不能言;其軟而散者,此為不及之脈,心液內虛,故當消渴。心藏神,神機環轉,消渴自愈,故環自已。
肺脈搏堅而長,當病唾血;其軟而散者,當病灌汗,至令不復散發也。
「散發」之「散」如字。肺脈搏堅而長,則邪實於肺,金受火刑,故當病唾血;其脈軟而散者,肺氣不能通調,故當病灌汗。灌汗,脾土灌溉之汗也。脾津外泄,至令肺氣不復散發也。散,四散;發,宣發也。
肝脈搏堅而長,色不青,當病墜,若搏,因血在脅下,令人喘逆;其軟而散,色澤者,當病溢飲。溢飲者,渴暴多飲,而易入肌皮腸胃之外也。
易,去聲。肝脈搏堅而長,則邪實於肝,肝病色青,今色不青,是傷其形體,不涉氣分,故當病墜,若搏。墜,墮傷也,搏,擊傷也。墜若搏,因而血在脅下。血在脅下,則樞機不利,升降不和,故令人喘逆。其脈軟而散,其色不但不青,反潤澤者,當病溢飲。溢飲乃肝血不能熱肉充膚,致有水泛之病,故申明溢飲者,乃渴暴多飲,其飲不能疏泄於下,而易入肌皮腸胃之外也。
胃脈搏堅而長,其色赤,當病折髀;其軟而散者,當病食痹。
折,音舌,下同。胃脈搏堅而長,則邪實於胃,陽明多氣多血,故色赤;不能下絡於脾,故當病折髀。其脈軟而散,則中焦不能腐化,故當病食痹。
脾脈搏堅而長,其色黃,當病少氣;其耍而散,色不澤者,當病足䯒腫,若水狀也。
脾脈軟堅而長,則邪實於脾,土氣外浮,故其色黃;太陰地氣,不交於肺,故當痛少氣。其脈耍而散,則氣不外榮,其色但黃不華澤者,乃火不生土,火土皆虛,故當病足䯒腫,若水狀也。
腎脈搏堅而長,其色黃而赤者,當病折腰,其軟而散者,當病少血,至令不復也。
腎脈搏堅而長,則邪實於腎,其色黃而赤者,土製其水,水不勝火也;脈體實而正氣虛,故當病折腰,腰乃腎之外候也。其脈軟而散,則心腎不交,故當病少血;水火皆虛,至令人血而不復也。
帝曰:診得心脈而急,此為何病?病形何如?
病發於內,形見於外,復舉心脈之急,以探病形。
岐伯曰:病名心疝,少腹當有形也。
心脈急,故名心疝。心疝之病,少腹當有形也。
帝曰:何以言之?
心疝,何以多腹有形?
岐伯曰:心為牡臟,小腸為之使,故曰少腹當有形也。
「為使」,皆去聲。陽中之陽,心也,故心為牡臟。心絡小腸,故小腸為之使。心疝,則小腸不為之使,故曰少腹當有形也。舉心與小腸,則凡臟與腑合之脈,可類推其因臟病腑矣。
帝曰:診得胃脈,病形何如?
五臟心為主,六腑胃為主。診得胃脈有病,病形何如。
岐伯曰:胃脈實則脹,虛則泄。
胃脈有餘而實,則脹。脹,腹脹,脾實之病也。胃脈不足而虛,則泄。泄,溏泄,脾虛之病也。舉胃與脾,則凡腑與臟合之脈,可類推其因腑病臟矣。以上答帝知病所在之間者如此。
帝曰:病成而變何謂?
以次言之,當論病之所變,故因問之。
岐伯曰:風成為寒熱,癉成為消中,厥成為巔疾,久風為飧泄,脈風成為癘,病之變化,不可勝數。
勝,平聲;數,上聲。風者百病之長,善行數變,故風成則或為寒變,或為熱變。癉,火熱病也。癉成則津液內竭,故為消中之變。厥,手足逆冷也。厥成則陰陽不和,氣上不下,故為頭痛巔疾之變。春傷於風,至夏變為飧泄,故久風為飧泄。風傷經脈,變為癩疾之癘瘍,故脈風成為癘。凡此皆為病變,究之病之變化,不可勝數。
帝曰:諸癰腫筋攣骨痛,此皆安全?
風成諸變,乃成於內而變於外,若諸癰腫,以及筋攣骨痛,則病已變於外,故問此皆安生。
岐伯曰:此寒氣之腫,八風之變也。
此寒氣之腫,言癰腫之生於寒也。八風之變,言筋攣骨痛之生於風也。以明病之所生,即病之所變也。
帝曰,治之奈何?
治寒風之法奈何。
岐伯曰:此四時之病,以其勝治之愈也。
寒風者,四時不正之邪。治之之法,當求其勝以治之,則愈也。如寒淫於內,治以甘熱;風淫於內,治以辛涼之義。
帝曰:有故病五臟發動,因傷脈色,各何以知其久暴至之病乎?
人身之病,久暴不同,有五臟故病,發動於外,因傷脈色,非一時生變之暴病,各何以知其久至與暴至之病乎。
岐伯曰:悉乎哉問也,徵其脈小,色不奪者,新病也;徵其脈不奪,其色奪者,此久病也;徵其脈與五色俱奪者,此久病也;徵其脈與五色俱不奪者,新病也。
論病變而及於久暴,病無遁情,是悉乎哉問也。病之發也,脈小色不奪,為新病之徵;脈不奪其色奪,為久病之徵;脈色俱奪,亦久病之徵;脈色俱不奪,亦新病之徵。此病之見色脈,而有久暴也。
肝與腎脈並至,其色蒼赤,當病毀傷,不見血,已見血,濕,若中水也。
當、中,俱去聲。此舉毀傷暴病,以足上文之義。肝與腎脈並至,肝主筋,腎主骨也;其色蒼赤,肝色蒼,心色赤也;當病,暴病也:毀傷,毀傷其筋骨也。毀傷筋骨,應不見血,若已見血,則心氣並傷,如汗出身濕,若中於水,水從汗孔而傷其心氣也。當病毀傷,肝與腎脈所以並至也。已見血,其色所以蒼赤也。以上答帝知病所變之問者如此。
尺內兩旁,則季脅也,尺外以候腎,尺裡以候腹。
病之內外,隨乎經脈,故舉脈體以明之。尺內猶言尺中,兩旁猶言左右,謂尺中左右兩手之脈,則主人身之季脅也。季脅,脅之盡處也。腰居季脅之外,故兩手尺外以候腎。腹居季脅之內,故兩季尺裡以候腹。脈氣自下而上,故先論尺部之左右外內也。
中附上,左外以候肝,內以候膈;右外以候胃,內以候脾。
中附上者,自左右兩尺中,而致於關上也。左外以候肝,內以候膈者,左手關部之外,以候肝脈;關部之內,以候膈中脈也。右外以候胃,內以候脾者,右手關部之外,以候胃脈;關部之內,以候脾脈也。脈氣自下而中,故次論關部之左右外內也。
上附上,右外以候肺,內以候胸中;左外以候心,內以候膻中。
上附上者,自左右兩關上,而至於寸上也。右外以候肺,內以候胸中者,右手寸外以候肺脈;寸內以候胸中脈也。左外以候心,內以候膻中者,左手寸脈以候心脈;寸內,以候心包之膻中脈也。脈氣自中而上,故終論寸部之左右外內也。
前以候前,後以候後。
脈有外內,復有前後。前以候前,尺前關前寸前,以候形身之前也;後以候後,寸後關後尺後,以候形身之後也。
上竟上者,胸喉中事也;下竟下者,少腹腰股膝脛足中事也。
脈有外內前後,復有上下,是脈體之六合也。上竟上者,自寸上而竟上於魚際也。喉主天氣,位居胸上,故為胸喉中事,乃上以候上也。下竟下者,自尺下而竟下於肘中也。足履乎地,股膝脛足,居腰與少腹之下,故為少腹腰股膝脛足中事,乃下以候下也。
粗大者,陰不足陽有餘,為熱中也。來疾去徐,上實下虛,為厥巔疾;來徐去疾,上虛下實,為惡風也。
上文以脈體而候臟腑形身之位,此以脈象而候陰陽上下之病也。脈粗大者,乃陰氣不足,陽氣有餘,故為熱中病也。熱中,陽盛於內也。脈來疾去徐,來盛而去微也。來疾,故主上實;去徐,故主下虛。上實下虛,則氣惟上逆,陰陽不和,故為厥,厥,手足逆冷也;氣惟上逆,上而不下,故為巔疾,猶言厥成為巔疾也。脈來徐去疾,來微而去盛也。來徐,故主上虛;去疾,故主下實。上虛下實,則經脈不和,故為惡風也。惡風,癘風也。
故中惡風者,陽氣受也。有脈俱沉細數者,少陰厥也;沉細數散者,寒熱也;浮而散者,為眴僕。
中,去聲。眴,瞬同,餘篇仿此。此復舉惡風厥熱巔疾脈證,各有不同,以足上文未盡之義。惡厲之風,傷其經脈,必從表入,故申明中惡風者,始於陽氣之受邪也。厥有陰陽,申明有脈俱軟細而數者,非陽氣上逆之厥,為少陰厥也。熱有陰陽,申明有脈軟細而數散者,非粗大有餘之陽熱,為陰盛陽虛之寒熱也。巔疾亦有陰陽,實則有餘,虛則不足,申明有脈浮而散者,非上實有餘之巔疾,為裡虛不足之眴僕也。
諸浮不躁者,皆在陽,則為熱;其有躁者,在手。諸細而沉者,皆在陰,則為骨痛;其有靜者,在
足。數動一代者,病在陽之脈也,泄及便膿血。諸過者切之,澀者陽氣有餘也,滑者陰氣有餘 也。陽氣有餘,為身熱無汗;陰氣有餘,為多汗身寒;陰陽有餘,則無汗而寒。
此復以浮沉代澀滑之脈,而明陰陽內外之病也。左右三部諸脈,俱浮而不躁疾者,皆病在陽,陽病則為外熱。其有浮而躁疾者,亦在手之經脈。手,陽也。左右三部諸脈,細而沉者,皆病在陰,陰病則內為骨痛。其有沉細而靜者,亦在足之經脈。足,陰也。諸脈數動一代者,數動為陽,故病在陽之脈也,數動一代,則陽中有陰,故當病泄及便膿血。諸有過之脈,必須切之,乃得其真,諸脈澀者,內之陰血不足,陰血不足,則外之陽氣有餘也,諸脈滑者,陽氣從陽入陰,陽氣入陰,則內之陰氣有餘也,陽氣有餘則病在陽,不得陰氣以和之,故身熱無汗。陰氣有餘,則病在陰,不得陽熱以相濟,故多汗身寒。若陰陽皆有餘,陽盛則無汗,陰盛則身寒,故無汗而寒。
推而外之,內而不外,有心腹積也。推而內之,外而不內,身有熱也,推而上之,上而不下,腰足清也。推而下之,下而不上,頭項痛也。按之至骨,脈氣少者,腰脊痛而身有痹也。
推,退平聲。承上文上下外內之病,而言診脈,亦有外內上下之法也。推而外之者,醫之手指,向外以按之。脈偏盛於內而不外,此有心腹之積病也。推而內之者,醫之手指向內以按之,脈偏盛於外而不內,此身形有邪熱也。推而上之者,醫之手指向寸關尺之上以按之,脈隨應指,上而不下,此上盛下虛,故腰足當清冷也。推而下之者,醫之手指向寸關尺之下以按之,脈隨應指,下而不上,此下盛上虛,故頭項當強痛也。若按之至骨,不應於指,脈氣少者,此陰盛陽虛,生陽之氣不能上行,當腰脊痛而身有痹病也。承上文上下外內之病,而言診脈,亦有外內上下之法也,以上答帝知病乍在內乍在外之問者如此。
此一節,承上文五者之問,而一一以對,亦為脈要之精微也。
平人氣象論第十八篇
平人氣象者,無病人之脈氣與脈象也。欲識平人之脈,當以病脈死脈參之,欲識病脈死脈當以胃脈准之。五臟四時之脈,皆以胃氣為本,蓋五臟之氣,生於胃,而胃腑之氣,生於水穀也。
黃帝問曰:平人何如?
承上篇脈要精微,而問平人之脈也。
岐伯對曰:人一呼,脈再動。一吸,脈再動,呼吸定息,脈五動,閏以太息,命曰平人。平人者,不病也。
一呼一吸為一息,平人之脈一呼再動,一吸再動,合呼吸定息之時,亦當一動,故脈五動。所以為五動者,乃閏以太息,如積余成閏,在於息之太過也。命曰,不病之平人。
常以不病,調病人,醫不病,故為病人平息以調之為法。
上為,去聲。不病則呼吸均調,病則短長乖錯,故常以醫之不病,而平息以調病人之脈,是為診候之法。
人一呼,脈一動,一吸,脈一動,曰少氣。
一呼脈一動,一吸脈一動,減於平人過半,故曰少氣,謂正氣衰微也。
人一呼,脈三動,一吸,脈三動,而躁,尺熱,曰病溫。尺不熱,脈滑,曰病風。脈澀,曰痹。
躁,猶疾也。滑,流利也。澀,凝滯也。人一呼脈三動,一吸脈三動,而為躁疾之脈也,脈躁疾而尺膚熱,則曰病溫。尺膚不熱,脈不躁疾,其脈流利而滑,則曰病風。其脈不滑,凝滯而澀,則曰痹病也。
人一呼,脈四動以上,曰死。脈絕不至,曰死。乍疏乍數,曰死。
數,音朔,下同。人一呼,脈四動以上,則太過之極。脈絕不至,則不及之極,乍疏乍數,則錯亂之極,故皆曰死。
平人之常氣稟於胃;胃者,平人之常氣也。人無胃氣,曰逆,逆者死。
平人受谷以生,故平人之常氣稟於胃,胃者,即平人之常氣也。谷入於胃,五臟六腑,皆以受氣,故人無胃氣而絕食,則曰逆,逆者死。
春胃微弦,曰平。弦多胃少,曰肝病。但弦無胃,曰死。胃而有毛,曰秋病。毛甚,曰今病。臟真散於肝,肝藏筋膜之氣也。
肝之藏如字,下心脾腎之藏同。胃者,中土柔和之氣,五臟四時之所需也。春得胃脈,其脈微弦,則曰平脈。弦多胃少,則曰肝病。但弦無胃;則曰死脈。胃而有毛者,其脈微弦,兼得輕浮之毛脈也。毛乃秋脈,見於春時,金虛其位,故至秋當病。若毛脈過甚,木受金刑,不必至秋,今當病也。夫肝之所以為弦脈者,乃臟真之神氣散於肝,而肝復藏筋膜之氣也。
夏胃微鉤,曰平。鉤多胃少,曰心病。但鉤無胃,曰死。胃而有石,曰冬病。石甚,曰今病。臟真通於心,心藏血脈之氣也。
夏得胃脈,其脈微鉤,則曰平脈。鉤多胃少,則曰心病。但鉤無胃,則曰死脈。胃而有石者,其脈微鉤,兼得下沉之石脈也。夏得冬脈,水虛其位,故曰冬病。石甚,則火受水刑,故今病也。夫心之所以為鉤脈者,乃臟真之神氣通於心,而心復藏血脈之氣也。
長夏胃微軟弱,曰平。弱多胃少,曰脾病。但代無胃,曰死。軟弱有石,曰冬病。弱甚,曰今病。臟真濡於脾,脾藏肌肉之氣也。
長夏得胃脈,而微軟弱,則曰平脈。弱多胃少,則曰脾病。代,軟弱之極也。軟弱極而無胃氣,則曰死脈。軟弱有石者,以明水氣乘土,至冬水氣內虛,故曰冬病。弱甚,則脾脈大虛,故今病也。夫脾脈之所以為軟弱者,乃臟真之神氣濡於脾,而脾復藏肌肉之氣也。
秋胃微毛,曰平。毛多胃少,曰肺病。但毛無胃,曰死,毛而有弦,曰春病。弦甚,曰今病。臟真高於肺,以行榮衛陰陽也。
秋得胃脈,其脈微毛,則曰平脈。毛多胃少,則曰肺病。但毛無胃,則曰死脈。毛而有弦者,木氣乘金,至春木氣內虛,故曰春病。若弦甚,則木氣虛而乘侮至,故今病也。夫肺之所以為毛脈者,乃臟真之神氣高於肺,肺朝百脈,以行榮衛陰陽也。
冬胃微石,曰平。石多胃少,曰腎病。但石無胃,曰死。石而有鉤,曰夏病。鉤甚,曰今病。臟真下於腎,腎藏骨髓之氣也。
冬得胃脈,其脈微石,則曰平脈。石多胃少,則曰腎病。但石無胃,則曰死脈。石而有鉤者,火氣乘水,至夏火氣內虛,故曰夏病。若鉤甚,亦本氣虛而乘侮至,故今病也。夫腎之所以為石脈者,乃臟真之神氣下於腎,而腎復藏骨髓之氣也。蓋肝主疏泄,故曰散。心主血脈,故曰通。脾主灌溉,故曰濡。肺位居上,故曰高。腎為水臟,故曰下也。春言胃而有毛,金刑木也。夏言胃而有石,水刑火也。長夏秋冬,一言軟弱有石,一言毛而有弦,一言石而有鉤,皆我勝者而反乘之。蓋勝我者刑之,由於本氣之虛,我勝者乘之,亦由本氣之虛也。又春夏今病,皆言受克,長夏今病,則言本虛,秋冬今病,則言乘侮,以明受克乘侮,皆因本氣之虛,錯綜其意,欲人彼此互推,知其由也。
胃之大絡,名曰虛里,貫膈絡肺,出於左乳下,其動應衣,脈宗氣也。
五臟之脈,資生於胃,胃為中土,氣通四旁,故胃之大絡,名曰虛里。大絡,胃外之絡脈也。虛里,四通之義也。其絡,中貫膈、上絡肺,橫出於左乳之下,其動則外應於衣,是經脈之宗氣也。是知胃絡,不但通四旁,貫膈絡肺,而且合於宗氣,此言胃絡之平氣也。
盛喘數絕者,則病在中,結而橫,有積矣。
盛喘而數,其氣欲絕者,是宗氣不上出於肺,以司呼吸,則其病在膈中也。病在膈中,故宗氣內結而橫逆,結而橫,則膈中有積矣,此言胃絡之病氣也。
絕不至,曰死。乳之下,其動應衣,宗氣泄也。
宗氣脫而絕不至,則曰死。所以然者,以宗氣出於乳之下,其動應衣,今絕不至,是宗氣泄也。泄,猶脫也。此言胃絡之死氣也。是不但五臟之脈,有平脈病脈死脈;而宗氣之脈,亦有平氣病氣死氣也。
欲知寸口太過與不及,寸口之脈,中手短者,曰頭痛。寸口脈,中手長者,曰足脛痛。寸口脈,
中手促促,上擊者,曰肩背痛。寸口脈,沉而堅者,曰病在中。寸口脈,浮而盛者,曰病在外。寸 口脈,沉而弱,曰寒熱,及疝瘕,少腹痛。寸口脈,沉而橫,曰脅下有積,腹中有橫積痛。寸口脈,沉 而喘,曰寒熱。
上三中,去聲。橫,去聲。胃脈屬土,位居關部,上寸下尺,亦以胃氣為本,故舉寸口尺中之脈以明之。欲知寸口太過與不及之脈病,須以長短浮沉之脈而知之。寸口之脈,中於手指之下,脈氣短者,短則氣虛。不及於上,故頭痛,頭痛正虛於上也。寸口脈中於手指之下,脈氣長者,長則氣盛,太過於下,故足脛痛。足脛痛邪實於下也。寸口脈中於手指之下,脈氣促,而上擊者,促則內虛,不及於內,上擊則外實,太過於外,故肩背痛。肩背痛,內虛外實也。寸口脈沉而堅者,太過於內也,故病在中。寸口脈,浮而盛者,太過於外也,故病在外。寸口脈,沉而弱者,不及於內也,故為寒熱及疝瘕,而少腹痛。寸口脈,沉而橫者,太過於內也。故脅下有積。而腹中亦有橫積痛,寸口脈,沉而喘者,或太過,或不及,故但為寒熱,寒熱之證,有有餘,有不足也。橫,橫逆。喘,喘急。橫與喘,言脈之形象,非謂病也。
脈盛滑堅者,曰病在外。脈小實而堅者,曰病在內。脈小弱以澀,謂之久病。脈滑浮而疾者,謂之新病。脈急者,曰疝瘕。少腹痛,脈滑者曰風。脈澀者,曰痹。緩而滑,曰熱中。盛而緊,曰脹。
此復言太過不及之脈病,以足上文未盡之意。脈盛滑堅,則陽氣太過,故曰病在外。脈小實而堅,則陰氣太過,故曰病在內。脈小弱以澀,則氣血不及,故謂久病。脈滑浮而疾,則氣血太過,故謂新病。疝瘕少腹痛,有虛有實,上文寸口脈沉弱,病疝瘕少腹痛,乃正氣不足也。此脈急而曰疝瘕少腹痛,乃邪氣有餘也。脈滑為風者,風為陽邪,善行數變,故脈滑也。脈澀為痹者,痹主閉拒,血氣凝滯,故脈澀也。脈緩而滑者,土氣內虛,陽熱過盛,故曰熱中。脈盛而緊者,土氣有餘,邪氣內實,故曰脹也。此論太過不及之脈,而知有餘不足之病,不但寸口為然,所以足上文未盡之意者如此。
脈從陰陽,病易已。脈逆陰陽,病難已。脈得四時之順,曰病無它。脈反四時,及不間臟,曰難已。
易、間,皆去聲。太過不及之脈,而有有餘不足之病,尤貴陰陽之相從,故脈從陰陽,其病易已,脈逆陰陽,其病難已,所謂脈從陰陽者,脈得四時之順也。順者,春弦、夏鉤、秋毛、冬石也。得順,則雖病無他;無他,無他變也。所謂脈逆陰陽者,脈反四時也。反者,胃而有毛,胃而有石,毛而有弦,石而有鉤也。間臟者,外淫之邪,始傷皮毛,肺先受之,肺欲傳肝,而腎間之,腎欲傳心,而肝間之,肝欲傳脾,而心間之,心欲傳肺,而脾間之,脾欲傳腎,而肺間之,乃子母相生,臟不受刑,今不間臟,則臟受刑,故病難已。
臂多青脈,曰脫血。尺脈緩澀,謂之解㑊安臥。脈盛,謂之脫血。尺澀脈滑,謂之多汗。尺寒脈細,謂之後泄。脈尺粗常熱者,謂之熱中。
解,懈同。㑊,音亦。餘篇解、㑊同。上文診寸口而知病之所在,此診尺脈而知病之所在也。自此至婦人妊子,其辭意與《靈樞·論疾診尺》論大略相同。臂多青脈者,自尺脈而至於臂,臂內絡脈之色多青也。肝色青,肝藏血,臂多青脈,則知肝血不能熱肉充膚,淡滲皮毛,故曰脫血。若尺脈緩澀,則氣血內虛,故謂之解㑊安臥。解㑊,猶懈怠,安臥,猶嗜臥也。不但臂多青脈曰脫血,若尺脈強盛,則陰氣不和,亦謂之脫血。尺澀,尺膚澀也。脈滑,尺脈滑也,膚澀脈滑,則氣機從陰出陽,故謂之多汗。尺寒,尺膚寒也。脈細,尺脈細也。膚寒脈細,則生陽之氣不能外達,故謂之後泄。粗,猶大也,尺粗,尺脈大也。常熱,膚常熱也。脈粗膚熱,則陽氣有餘,故謂之熱中。此診尺脈尺膚,而知病之所在也。
頸脈動喘疾咳,曰水。目內微腫,如臥蠶起之狀,曰水。溺黃赤安臥者,黃疸。已食如飢者,胃疸。面腫,曰風。足脛腫,曰水。目黃者,曰黃疸。
溺,鳥,去聲。更有不待診尺,但論疾而知其病之所在者,如頸脈動喘疾咳,則知水氣內動,故曰水。目內微腫,如臥蠶起之狀,則知水氣外呈,故亦曰水。若溺黃赤安臥,則知濕熱在中,而為黃疸。已食如飢,則知邪熱在中,而成胃疸。論其面腫,則知風動於上,故曰風,論其足脛腫,則知水動於下,故曰水。所謂黃疸者,不但溺黃赤安臥,必目黃者,始曰黃疸。上文未言目黃,故重言以申明之。此論疾而知其病之所在也。
婦人,手少陰動甚者,妊子也。
少陰尺脈也,診尺之法,即知病之所在,亦可知婦人之有妊。婦人兩手少陰脈動甚者,則知腎氣有餘,感天一所生之氣,故妊子也。
脈有逆從,四時未有藏形。春夏而脈瘦,秋冬而脈浮大,命曰逆四時也。
脈有逆從,即上文脈從陰陽,脈逆陰陽之謂也。四時未有藏形,至春夏而脈未弦鉤,至秋冬而脈未毛石也。春生夏長,其氣外盛,而脈反瘦,秋收冬藏,其氣內斂,而脈反浮大,與時不順,命曰逆四時也。
風熱而脈靜,泄而脫血,脈實,病在中,脈虛,病在外。脈澀堅者,皆難治。命曰反四時也。
有病之脈,亦貴陰陽外內之相應。如風熱之病,陽氣盛也。脈應洪大,而反靜,泄而脫血,陰虛病也。脈應內虛,而反實,病在中,則邪實於內,脈應沉實,而反虛。病在外,則邪盛於外,脈應浮大,而反澀堅,此脈不應病,病不應脈,皆為難治。亦命曰反四時也。
人以水穀為本,故人絕水穀,則死。脈無胃氣,亦死。所謂無胃氣者,但得真臟脈,不得胃氣也。所謂脈不得胃氣者,肝不弦,腎不石也。
人籍水穀以生,是人以水穀為本。人非水穀不生,故人絕水穀則死。人絕水穀則死,而脈無胃氣亦死。所謂無胃氣者,但得真臟脈,不得柔和之胃氣也。所謂脈不得胃氣者,至春而肝不微弦,至冬而腎不微石也。此脈本於胃,而胃本於水谷也。
太陽脈至,洪大以長。少陽脈至,乍數乍疏,乍短乍長。陽明脈至,浮大而短。
此舉三陽之脈象,以明胃氣合於三陽之六腑。下文平脈病脈死脈,以明胃氣合於三陰之五臟也。太陽,巨陽也。太陽脈至,則洪大以長,此陽氣有餘,而主開之象也。少陽,初陽也,少陽脈至,則乍數乍疏,乍短乍長,此初陽漸生,而主樞之象也。陽明,二陽也。陽明脈至,則浮大而短,浮大,陽也。浮大而短,陽明主闔之象也。三陽主六腑,胃氣合於六腑,故舉三陽之脈以明之。
夫平心脈來,累累如連珠,如循琅玕,曰心平。夏以胃氣為本,病心脈來,喘喘連屬,其中微曲,曰心病。死心脈來,前曲後居,如操帶鉤,曰心死。
五臟有平脈、病脈、死脈,皆以胃氣為本。夫平心脈來,其脈來累累然如連珠之滑利,復如循琅玕之平和,心脈如是,則心氣通調,如曰心平。心主夏火,故夏以胃氣為本。若病心脈來,其脈喘喘急疾而連屬,不若累累之連珠也,其中微曲,不若循琅玕之平和也。心脈如是,則心氣不和,故曰心病。若死心脈來,前診則脈曲如鉤,後則居而不動,其曲也如操帶鉤,無柔合之胃氣,故曰心死。
平肺脈來,厭厭聶聶,如落榆英,曰肺平。秋以胃氣為本,病肺脈來,不上不下,如循雞羽,
曰肺病。死肺脈來,如物之浮,如 風吹毛,曰肺死。
厭,平聲。厭厭聶聶,安靜而輕小也。如落榆筴,輕薄而不虛也。此乃肺之平脈,肺主秋金,故秋以胃氣為本,不上不下,似浮非浮,似沉非沉,而非厭厭聶聶也。如循雞羽,極輕極虛,不若榆筴之落也,故曰肺病。如物之浮,虛而無根也。如風吹毛,散而不收也。脈無胃氣,故曰肺死。
平肝脈來,耎弱招招,如揭長竿末梢,曰肝平。春以胃氣為本,病肝脈來,盈實而滑,如循長竿,曰肝病。死肝脈來,急益勁,如新張弓弦,曰肝死。
耎弱招招,柔和而起伏也,如揭長竿末梢,應指而上下也,此乃肝之平脈。肝主春木,故春以胃氣為本,盈實而滑,不耎弱矣。如循長竿,其體堅硬,不若末梢之上下矣。故曰肝病,急益勁者,較之滑脈而且急,較之長竿而益勁,其勁急也,如新張之弓弦,無柔和之胃氣,故曰肝死。
平脾脈來,和柔相離,如雞踐地,曰脾平。長夏以胃氣為本,病脾脈來,實而盈數,如雞舉足,曰脾病。死脾脈來,銳堅,如烏之喙,如烏之距,如屋之漏,如水之流,曰脾死。
喙,音誨,餘篇同。和柔相離,本中土和柔之氣,而離散於四旁也。如雞踐地,雞足,四爪踐地,猶脾土和柔而濡潤也。此脾之平脈,合於季土,故長夏以胃氣為本,實而盈數,其脈牢固有餘,不和柔而四散也。如雞舉足,其脈拳而收斂,不如踐地之舒布也,故曰脾病。銳堅,銳利堅固,不柔和也。其銳也,如烏之喙,尖而不和,其堅也,如烏之距,著實而強,此脾土之不行也。其行,則如屋之漏,點滴稀疏,如水之流,去而不返,夫脾土中和,剛勢之極,散漫之極,皆為死脈,故曰脾死。
平腎脈來,喘喘累累如鉤,按之而堅,曰腎平。冬以胃氣為本,病腎脈來,如引葛,按之益堅,曰腎病。死腎脈來,發如奪索,辟辟如彈石,曰腎死。
喘喘累累如鉤,乃水中之生陽上升,其氣喘喘,其象累累,其生長如鉤,從下而上,故按之而堅。此腎之平脈,合於冬水,故冬以胃氣為本。如引葛,如引葛藤之上延,散而且蔓,不若如鉤之有本矣。按之益堅,乃石多胃少,沉實太過,不若按之而堅矣。發如奪索,脈氣之至,彼此牽引,如奪索然也。辟辟,來去不倫也,如彈石,園硬不軟也。此但石無胃,故曰腎死。
肝見庚辛,死。心見壬癸,死。脾見甲乙,死。肺見丙丁,死。腎見戊己,死。是謂真臟見者,死。
舊本在臂多青脈段之下,今改正於此。計其五臟死期,逢十干相剋而死。死肝脈見,則逢庚辛死,金剋木也。死心脈見,則逢壬癸死,水剋火也。死脾脈見,則逢甲乙死,木剋土也。死肺脈見,則逢丙丁死,火剋金也。死腎脈見,則逢戊己死,土剋水也。是謂真臟見者死,猶云是即所謂但得真臟,不得胃氣者,則死也,且明五見,而屬於真臟之見也。五臟四時之脈,皆以胃氣為本,是知平人氣象,亦以胃氣為本也。
玉機真臟論第十九篇
帝與岐伯,論脈之大要,著之玉版。藏之臟腑,每旦讀之,名曰玉機,故名《玉機真臟論》。玉機者,心之神機,真臟者,藏之元真,神機轉而不回,藏真臟而不見,若回則不轉,真臟脈見,則死。帝反復申詳,以明玉機真臟之義。
黃帝問曰:春脈如弦,何如而弦?
承上篇弦鉤毛石,而問所以致弦之故。
岐伯對曰:春脈者,肝也,東方木也,萬物之所以始生也。故其氣來,軟弱輕唐而滑,端直以長,故曰弦,反此者病。
帝曰:何如而反?
春時反脈何如?
岐伯曰:其氣來突而強,此謂太過,病在外,其氣來不實而微,此謂不及病在中。
氣,脈氣也,太過則外強。故病在外。不及則內虛,故病在中。
帝曰:春脈太過與不及,其病皆何如?
太過在外,不及在中,皆為何病?
岐伯曰:太過則令人善忘,忽忽眩冒而巔疾。其不及,則令人胸痛引背,下則兩脅胠滿。
肝脈太過,則令人善忘。傷寒論云:本有久瘀血,故令喜忘。忽忽眩冒者,風木上乘也。巔疾者。肝合督脈會於巔頂也。其肝脈不及,不能貫膈注肺,則令人胸痛引背,不能合少腸而樞轉,下則兩脅胠滿。
帝曰:善。夏脈如鉤,何如而鉤?岐伯曰:夏脈者,心也,南方火也,萬物之所以盛長也,故其氣來盛去衰,故曰鉤,反此者病。
長,上聲下同。來盛者,夏火之有餘也;去衰者,如鉤環轉,稍末輕微也。此胃而有鉤,故名曰鉤。若夏時而反此脈者病。
帝曰:何如而反,岐伯曰:其氣來盛,去亦盛,此謂太過,病在外;其氣來不盛,去反盛,此謂不及,病對中。
來盛去亦盛,則脈氣太過,故病在外;來不盛,則裡氣內虛,去反盛,則胃氣不諧,此脈氣不及,故病在中。
帝曰:夏脈太過與不及,其病皆如何?岐伯曰:太過,則令人身熱而膚痛,為浸淫;其不及,則令人煩心,上見咳唾,下為氣泄。
心脈太過,則火氣外浮,故令人身熱而膚痛,熱傷膚表,故為浸涇而成瘡;其心脈不及,則心氣內虛,故令人煩心,虛於上,則見咳唾,咳唾,咳唾涎沫也;虛於下,則為氣泄,氣泄者,後氣下泄也。
帝曰:善。秋脈如浮,何如而浮?岐伯曰:秋脈者,肺也,西方金也,萬物之所以收成也。故其氣來輕虛以浮,來急去散,故曰浮,反此者病。
輕虛以浮,毛而浮也,來急去散,則從內而毛浮於外,胃而有毛,故名曰浮。若秋時而反此脈者病。
帝曰:何如而反?岐伯曰:其氣來毛,而中央堅,兩旁虛,此謂太過,病在外;其氣來毛而微,此謂不及,病在中。
毛脈而中央堅,兩旁虛,則脈氣太過,故病在外,毛脈而復微,此脈氣不及,故病在中。
帝曰:秋脈太過與不及,其病皆何如?岐伯曰:太過剛令人逆
氣而背痛,慍慍然,其不及,則令人喘,呼吸少氣而咳,上氣見血, 下聞病音。
肺俞在背,肺脈太過,故令人逆氣而背痛,肺氣內郁,故慍慍然;肺脈不及,則內虛,故令人喘,其呼出吸入皆少氣,而咳,咳傷肺絡,則上氣見血,氣上不下,則下聞病音。病音,呻吟聲也。呻吟者,下虛也。
帝曰:善。冬脈如營,何如而營?岐伯曰:冬脈者,腎也,北方水也,萬物之所以合藏也。故其氣來沉以轉,故曰營,反此者病。
藏,如字。營,猶石也,深藏之義也。轉,轉聚也。沉以轉,此胃而有營,故名曰營。若冬時而反此脈者病。
帝曰:何如而反?岐伯曰:其氣來如彈石者,此謂太過,病在外。其去如數者,此謂不及,病在中。
數,音朔。來如彈石者,上下有力而強硬也,此脈氣太過,故病在外,其去如數者,彈石一至而即去,去之疾也,此脈氣不及,故病在中。
帝曰:冬脈太過與不及,其病皆何如?岐伯曰:太過則令人解㑊,春脈痛,而少氣,不欲言,其不及,則令人心懸,如病飢,眇中清,春中痛,少腹滿,小便變。帝曰:善。
眇,抄同,音渺,餘篇仿此。解㑊,猶懈怠也。眇中,脅骨之未,助稍處也。清,微冷也。腎脈太過,則水寒之氣外盛,故令人解㑊。春脈痛,水寒有餘,火氣不足,故少氣不欲言。其腎脈不及,則水不濟火,故令人心懸如病飢,火不濟水,故眇中清,春中痛,少腹滿,小便變。
帝曰:四時之序,逆從之變異也。然脾脈獨何主?
總承上文而言,春夏秋冬四時之序,逆其所從,而有脈病之變異也,然四時之脈,止合四臟,而脾脈獨何至?
岐伯曰:脾脈者,土也,孤臟以灌四旁者也。
土至四時,各十八日,脾脈屬土,位居中央,不得獨主於時,故為孤臟,以灌四旁者也。
帝曰:然則脾善惡,可得見之乎?岐伯曰:善者不可得見,惡者可見。
脾脈之善,在於各臟,故善者不可得見,脾脈不濡,則諸臟有太過不及,故惡者可見。
帝曰:惡者如何可見?岐伯曰:其來如水之流者,此謂太過,病在外;如鳥之喙者,此謂不及。病在中。
灌溉太過,脾氣之來,如水之流者,則濕氣浸淫,此謂土濕太過,病當在外;灌溉不及,脾氣不舒,如鳥之喙者,則堅勁自止,此謂土氣不及,病當在中,凡其皆可見也。
帝曰:夫子言脾為孤臟,中央土,以灌四旁。其太過與不及,其病皆何如?
上文岐伯云:脾脈者土也,孤臟以灌四旁,帝舉其言,問太過不及之病,其病在脾者,皆何如?
岐伯曰:太過,則令人四肢不舉;其不及,則令人九竅不通,名曰重強。
重,平聲。強,去聲。脾脈太過,濕氣浸淫,流於四末,則令人四肢不舉,脾脈不及,堅勁自止,不能灌溉,則令人九竅不通,脾脈不和,而四肢不舉,脾脈不和而九竅不通,是脾病而上下四旁皆病,故名曰重強。強,不和也。
帝瞿然而起,再拜而稽首曰:善。吾得脈之大要,天下至數,五色脈變,揆度奇恆,道在於一,神轉不回,回則不轉,乃失其機,至數之要,迫近以微,著之玉版、藏之臟腑,每旦讀之,名曰玉機。
度,入聲。上藏,如字。瞿然,驚顧貌。臟腑,密室也。帝聞岐伯之言,瞿然驚顧而起,再拜稽首,而善其說,謂吾今乃得脈之大要,因舉《玉版論要》之言,以發明之,天下至數,道之廣也,五色脈變,理之微也,揆度奇恆,治之善也。道在於一,神相守也。神機運行,左旋右起,是神轉不回。若右旋左起,是回則不轉,不轉乃失其運行不息之機,而有下文之病死也。然此至數,無容外求。故曰至數之要,迫近以微。迫近,色脈也;以微,神機也。史臣復記黃帝以脈之大要而著之玉版,藏之臟腑,每旦讀之,名曰玉機。機,神機也;著之玉版,故曰玉機。此一節,言以脈之大要,著之玉版,所以名為玉機也。
黃帝曰:五臟受氣於其所生,傳之於其所勝。氣舍於其所生,死於其所不勝,病之且死,必先傳行,至其所不勝,病乃死。此言氣之逆行也,故死。
「黃帝曰」三字,舊本在五臟相通上,今改正於此。受當作授,下同。脈之大要,有正脈、病脈、死脈。五臟之氣,有正氣、病氣、死氣。故帝舉五臟而復論之。五臟授氣於其所生者,五臟正氣,授於所生之子也,傳之於其所勝者,五臟病氣,傳於己所勝之臟也。我生生我,皆為所生,氣舍於其所生者,五臟正氣,舍於所生之母也。死於其所不勝者,五臟死氣,死於受克,乃己所不勝之臟也。凡此四者,下文復申詳之,而病之且死,不遽死也。必先傳行於諸臟,後至其所不勝之臟,則病乃死。又申明此之傳行,乃言氣之逆行也,故死。
肝受氣於心,傳之於脾,氣舍於腎,至肺而死。心受氣於脾,傳之於肺,氣舍於肝,至腎而死。
脾受氣於肺,傳之於腎,氣舍於心,至肝而死。肺受氣於腎,傳之於肝,氣舍於脾,至心而死。腎 受氣於肝,傳之於心,氣舍於肺,至脾而死。此皆逆死也。一日一夜五分之。此所以占死生之早暮也。
此承上文而申言之。五臟授氣於其所生者,如肝授氣於心,是授氣於我生之子也。傳之於其所勝者,肝傳之於脾,是傳於己所勝之土也。氣舍於其所生者,肝氣舍於腎,舍於生我之母也。死於其所不勝者,肝至肺而死,死於己所受克之臟也。心授氣於脾,授氣於我生之子也,心傳之於肺,傳之於其所勝也,心氣舍於肝,舍於生我之母也,心至腎而死,死於其所不勝也。脾授氣於肺,授氣於所生之子也,傳之於腎,傳之於其所勝也,氣舍於心,舍於所生之母也,至肝而死,死於其所不勝也。肺授氣於腎,授氣於所生之子也,傳之於肝,傳之於其所勝也,氣舍於脾,舍於所生之母也,至心而死,死於其所不勝也。腎授氣於肝,授氣於所生之子也,傳之於心,傳之於其所勝也,氣舍於肺,舍於所生之母也,至脾而死,死於其所不勝也。上文云,此言氣之逆行也,故死。故曰:此皆逆死也。一日一夜,氣合四時,以五行而五分之,可以占死生之早暮也。五分者,寅卯主木,巳午主火,申酉主金,亥子主水,辰戌丑未主土。肝至肺而死,死於申酉;心至腎而死,死於亥子;脾至肝而死,死於寅卯;肺至心而死,死於巳午;腎至脾而死,死於辰戌丑未也。
五臟相通,移皆有次。五臟有病,則各傳其所勝,不治,法三月,若六月,若三日,若六日,傳五臟而當死,是順傳所勝之次。
此亦申明上文之義,言順傳所勝,亦死也。上文五臟授氣其所生,氣舍於其所生者,乃五臟相通,而移皆有次也,肝心脾肺腎,以次相通,相通而授氣之所在,即氣舍之所在也。上文傳之於其所勝者,乃五臟有病,則各傳其所勝也。木土水火金,相勝而傳,傳之為所勝,則受傳即為所不勝也。上文病之且死,必先傳行,是當治之,若不治,則法三月,若六月,若三日,若六日,傳五臟而當死。法三月者,病在於肝,越夏三月,至秋則金剋木而死。若六月者,病在於肝,劇於孟春,越春夏六月,至秋,則金剋木而死。五臟仿此,可以類推。若三日者,肝病土虛,劇於戊巳,從戊至庚,三日也,至辛則肺金克脾,故三日乃死,若六日者,肝病木虛,劇於甲乙,從甲至己,六日也,至庚則木受金刑,故六日乃死,五臟仿此,亦可類推。夫四時之五行,十干之五行,皆木火土金水,以次相生,此三月六月,三日六日,傳五臟而死,是順傳而有所勝之次,不若上文氣之逆行而死也。
故曰:別於陽者,知病從來,別於陰者,知死生之期,言知至其所困,乃死。
引《陰陽別論》之言,以明上文病死,言當知至其所困乃死。困,受克也。
是故風者,百病之長也。今風寒客於人,使人毫毛畢直,皮膚閉而為熱,當是之時,可汗而發也。
病之從來,由外而內;是故風者,百病之長也。今風寒客於人,從毫毛而入於皮膚,故使人毫毛畢直,然後皮膚閉拒而為熱,當是之時,知病從來,可汗而發散其風寒也。
或痹不仁,腫痛,當是之時,可湯熨,及火灸刺,而去之。
痹,痿痹。不仁,強急。腫,痛腫也。或痹不仁,邪入於經脈也。腫痛,邪傷其肌肉也。當是之時,知病從來,可湯熨,及火灸刺,而散去之。
弗治,病入舍於肺,名曰肺痹,發咳上氣。
病腑弗治,則入於臟:故病入舍於肺,名曰肺痹。言邪入於肺,而為痹也。肺痹,則發咳上氣。
弗治,肺即傳而行之肝,病名曰肝痹。一名曰,厥脅痛,出食。當是之時,可按,若刺耳。
病肺弗治,肺即傳所勝而行之肝,病名曰肝痹,肝脈布脅肋,肝氣厥逆,故一名曰厥脅痛。食氣入胃,散精於肝,肝氣逆,故出食,當病肝之時,氣血不和,則可按摩,若針刺耳。
弗治,肝傳之脾,病名曰脾風、發癉,腹中熱,煩心,出黃,當此之時,可按、可藥、可浴。
病肝弗治,肝即傳所勝而行之脾,風木傷脾,火氣乃生,故病名曰脾風發癉。腹中熱,熱邪上蒸,則煩心,熱邪下泄,則溺出黃。當病脾之時,脾絡不通,可按摩以通之。脾氣內虛,可甘藥以補之。脾濕不行,可湯浴以散之。
弗治,脾傳之腎,病名曰疝瘕。少腹冤熱而痛,出白,一名曰蠱,當此之時,可按、可藥。
病脾弗治,脾即傳所勝而行之腎。水濕下凝,故病名曰疝瘕,疝瘕在少腹之處,故少腹冤熱而痛。冤熱,熱極無伸也。少腹熱痛,內則虛寒,故溺出白,此疝瘕之病,外實,內虛。故一名曰蠱。當脾病傳腎之時,亦可按而可藥。
弗治,腎傳之心,病筋脈相引而急,病名日瘈。當此之時,可灸、可藥。弗治,滿十日,法當死。
瘈,音熾,餘篇同。病腎弗治,腎即傳所勝而行之心,心主血脈,血不榮筋,故病筋脈相引而急。引急者,拘牽之意,故病名曰瘈。瘈,搐搦也。當腎病傳心之時,亦可灸、可藥。若失而弗治,滿十日,法當死。十日則十干盡,而五臟周,故死。
腎因傳之心,心即復反感而行之肺,發寒熱,法當三歲死,此病之次也。
心主神明多不受邪,故腎傳之心,心即復反傳而行之肺,肺病故發寒熱。病從內發,故法當三歲死,三歲死者,此病傳所勝之次也。腎因傳心,水勝火也,心復傳肺,火勝金也,一歲則金勝木,二歲則木勝土,三歲則土勝水,傳五臟而當死。上文五臟相通,移皆有次者,相生之次也,此病之次,乃相勝之次也。
然其卒發者,不必治其傳,或其傳化有不以次,不以次入者,憂恐悲喜怒,令不得以其次,故令人
有大病矣。因而喜大,虛則腎氣乘矣,怒則肝氣乘矣,悲則肺氣乘矣,恐則脾氣乘矣,憂則心氣 乘矣,此其道也。故病有五,五五二十五變,及其傳化。傳,乘之名也。
卒,音促。下同。肺病發寒熱,然其寒熱卒發者,乃外邪暴至,不必治其傳,言不必以心臟傳肺之法,而治之也。上文腎因傳心,心復傳肺,此病之次也。或其傳化有不以次,所以不必次入者,乃憂恐悲喜怒,五志內傷,令不得以其次,故令人有大病矣。或因而喜大,心氣內虛,則腎氣乘心矣。或因而怒大,肝氣內逆,則肝氣乘脾矣。或因而悲大,肺氣內郁,則肺氣乘肝矣。或因而恐大,腎氣內虛,則脾氣乘腎矣。或因而憂大,肺氣內虛,則心氣乘肺矣。此五志內動,傳化之道也。五志層五臟,故病有五,一臟有五臟之傳,故五五二十五變,及其傳化,所謂傳者,即腎氣乘,肝氣乘,肺氣乘,脾氣乘,心氣乘,故曰傳,乘之名也。不言脾情也,脾土寄王於四臟也,悲言肺情者,言不但肝怒有餘,本氣乘於他臟,即肺悲不足,本氣亦乘於他臟也。
大骨枯槁,大肉陷下,胸中氣滿,喘息不變,其氣動形,期六月死,真臟脈見,乃予之期日。
便,平聲。見,音現。予,與同。下俱仿此。大骨大肉,兩臂兩股之骨肉也。大骨枯槁,腎病也。大肉陷下,脾病也。胸中氣滿,喘息不便,肺病也。便,猶利也。下文重言,義俱仿此。其氣動形,言喘息不便,則氣之出入不利,身形為之振動也。期六月死者,能冬不能夏,能夏不能冬,半歲而死也。真臟脈見者,即下文真臟至,如循刀刃責責然等是也。乃予之期日者,即《平人氣象論》,肝見庚辛死等是也。五臟真氣,轉而不回,真臟脈見,則回而不轉,故死也。
大骨枯槁,大肉陷下,胸中氣滿,喘息不便,內痛引肩項,期一月死。真臟見,乃予之期日。
承上文腎病脾病肺病,而言內痛引於肩之項,則循經而病於風府,故期一月死。蓋衛氣之行,循於經脈,一日一夜,大會於風府,日下一節,二十一日,至於伏衡,三十日出於缺盆,不能復會於風府,則死,若真臟脈見,乃予之期日。
大骨枯槁,大肉陷下,胸中氣滿,喘息不便,內痛引肩項,身熱,脫肉破䐃,真臟見,十月之內,死。
肌腠曰肉,脂膏曰䐃。承上文腎病脾病肺病風府病言兼身熱,脫肉破䐃,則陰血虛而中土敗,若真臟脈見,則十日之內死,土之生數五,成數十,十日之內,不逾土數也。
大骨枯槁,大肉陷下,肩髓內消,動作益衰,真臟未見,期一歲死,見其真臟,乃予之期日。
未舊本誤來今改。肩髓內消,動作益衰,言始則痛引肩項,今則肩髓內消,始則脫肉破䐃,動作已衰,今則動作益衰,承上文而更進也。真臟未見,期一歲周環則死,若見其真臟,乃予之期日。
大骨枯槁,大肉陷下,胸中氣滿,腹內痛,心中不便,肩項身熱,破䐃脫肉,目眶陷,真臟見,
目不見人,立死,其見人者,至 其所不勝之時,則死。
見人之見,如字。腎病骨枯,脾病肉陷,肺病氣滿,肝木乘脾,則腹內痛,神氣內虛,則心中不便。此承上文之意,而言五臟皆病也。肩項,所痛引肩項也;肩項身熱,破䐃脫肉,亦承上文而言也。目眶陷,則陽明胃氣並絕,若真臟脈見,目不見人,神氣先亡,故立死。其見人者,神氣未亡,至其所不勝之時,則死。時,一日十二時也。
急虛、身中、卒至,五臟絕閉,脈道不通,氣不往來,譬於墮溺,不可為期,其脈絕不來,若人一息五六至,其形肉不脫,真臟雖不見,猶死也。
中,去聲。承上文之意,而言人有急病,刻時射死,難以脈診,不可與之期日也。急虛,正氣一時暴虛也。身中,外邪陡中於身也。卒至,客邪卒至於臟也。此病臟真之神機,不病經脈之有形,故五臟之氣,一時絕閉,周身脈道,一時不通。氣機環轉,一時不相往來,庫卒之病,死於傾刻,譬於墮溺,不可為期。急虛之病,其脈內脫,則絕不來,其脈外脫,則平人一息,脈五六至,其形肉雖不脫,其真臟雖不見,而猶之死也。此舉一時暴死,不可為期,不必真臟脈見,所以補上文未盡之義。
真肝脈至,中外急,如循刀刃,責責然,如按琴瑟弦,色青白不澤,毛折乃死。真心脈至,堅而搏,
如循薏苡子,累累然,色赤黑不澤,毛折乃死。真肺脈至,大而虛,如以毛羽中人膚,色白赤 不澤,毛折乃死。真腎脈至,搏而絕,如指彈石,辟辟然,色黑黃不澤,毛折乃死。真脾脈至,弱 而乍數乍疏,色黃青不澤,毛折乃死。諸真臟脈見者,皆死不治也。
折,音舌。中人之中,去聲。彈,平聲。數,音朔。所謂真臟脈見者,如真肝臟之脈至,則中外勁急,其勁急也,如循刀刃,責責然,責責,不流通也。如按琴瑟弦,按之一線,不柔和也。有絕脈必有絕色,故色青白不澤,青者肝之色,白者金刑木也。夫脈自內以達外,故真臟脈見,必皆毛折乃死,所以然者,本末皆盡也。如真心臟之脈至,則堅而搏,堅者牢實,搏者搏擊,復如循薏苡子,累累然者,堅急而無根也。色赤黑不澤,水刑火也,亦必毛折乃死。如真肺臟之脈至,則大而虛,謂無本也,如以毛羽中人膚,謂無末也,色白赤不澤,火刑金也,亦必毛折乃死。若真腎臟之脈至,則搏而絕,搏者,轉索之狀,搏而絕者,轉索而若斷也。如指彈石,辟辟然者,硬而呆實,無胃氣也,色黑黃不澤,土刑水也,亦必毛折乃死。如真脾臟之脈至,臟氣虛,故脈弱,不能達於四臟,故乍數乍疏,色青黃不澤,木刑土也。亦必毛折乃死。此明真臟之脈象,必本末皆盡而後死,亦補上文未盡之義。
黃帝曰,見真臟曰死,何也?
真臟之脈,藏而不見,見則必死,帝既反復詳明,更欲推其所以死之故,故探諸岐伯以發明之。
岐伯曰:五臟者,皆稟氣於胃,胃者五臟之本也。臟氣者,不能自致於手太陰,必因於胃氣,乃
至於手太陰也。故五臟各以其時,自為而至於手太陰也。故邪氣勝者,精氣衰也。故病甚者,胃 氣不能與之俱至於手太陰。故真臟之氣獨見,獨見者,病勝臟也,故曰死。帝曰:善。
真臟者,脈無胃氣也。夫五臟者,皆稟氣於胃,是胃者,乃五臟之本也。肺朝百脈,手太陰主之,然臟氣者,不能自致於手太陰,必因於胃氣,乃至於手太陰也。故肝心脾肺腎五臟,各以其時,自為弦鉤毛石之脈,而至於手太陰也。故邪氣勝者,由於五臟之精氣衰也。故病甚者,胃氣不能與之俱至於手太陰,脈無胃氣,故真臟之氣,獨見於脈。獨見者,病氣勝於臟也。病氣勝臟,故曰死。此亦回則不轉,乃失其機之義,故帝曰善。此一節,帝承玉機之義,而申明真臟也。
黃帝曰:凡治病,察其形氣色澤,脈之盛衰,病之新故,乃治之,無復其時。
帝既明玉機真臟之義,而形氣色脈,皆有神機,故復言之,凡治病者,必察其形之與氣,及色之潤澤,脈之盛衰,與病之新故,乃立法以治之,更須無後其時。
形氣相得,謂之可治。色澤以浮,謂之易已。脈從四時,謂之可治。肺弱以滑,是有謂氣,命曰易治,取之以時。
易,去聲。試以形氣色脈之順者言之。形氣和諧而相得,病可治也。面色潤澤外浮,病易已也。春弦夏鉤,秋浮冬營,脈從四時,病可治也。脈弱以滑,是有胃氣,病易治也。形氣色脈皆順,雖久病亦為可治。治之無後其時,故曰取之以時。
形氣相失,謂之難治,色夭不清,謂之難已。脈實以堅,謂之益甚,脈逆四時,為不可治,必察四難而明告之。
四難,形氣色脈也。試以形氣色脈之逆者言之,形弱氣強,形強氣弱,是相失也,病必難治。面色火折,無有潤澤,病必難已。脈實以堅,是無胃氣,病必益甚。脈逆四時,臟氣受刑,病不可治。形氣色脈皆逆,雖新病亦不可治。告之無後其時,故必察四難而明告之。無容緩也。
所謂逆四時者,春得肺脈,夏得腎脈,秋得心脈,冬得脾脈,其至皆懸絕沉澀者,命曰逆四時。未有臟形,於春夏而脈沉澀,秋冬而脈浮大,名曰逆四時也。
申明上文所謂脈逆四時者,春得肺脈,金刑木也。夏得腎脈,水刑火也。秋得心脈,火刑金也。冬得脾脈,土刑水也。其脈之至,皆懸絕無根,或沉澀不起者,是無胃氣,命曰逆四時也。未有臟形者,至春夏而脈未弦鉤,至秋冬而脈未浮營也。春生夏長,於春夏而脈沉澀。秋收冬藏,於秋冬而脈浮大,亦名曰逆四時也。
病熱脈靜,泄而脈大,脫血而脈實,病在中;脈堅實,病在外;脈不堅實者,皆難治。
脈病相反,亦謂之逆。病熱則氣血不和,今病熱而脈靜,下泄則土氣內虛,今泄而脈大;脫血,則陰津下泄,今脫血而脈實,病在中,則正氣虛,今病在中,脈實堅,病在外,則邪氣實。今病在外,脈不實堅,此脈病相反,即逆四時,故皆難治。
黃帝曰:余聞虛實,以決死生,願聞其情。
帝既明形氣色脈之要,而形氣色脈,有虛有實,有死有生,故探諸岐伯以明之。
岐伯曰:五實死,五虛死。
五實,五臟之邪氣實也。五虛,五臟之正氣虛也。病干臟氣,虛實皆能死也。
帝曰:息聞五實五虛。岐伯曰:脈盛皮熱,腹脹,腹脹,前後不通,悶瞀,此謂五實。脈細,皮寒,氣少,泄利前後,飲食不入,此謂五虛。
督,音茂,餘篇同。脈者,心之主也。心受邪,故脈盛。皮者,肺之主也,肺受邪,故皮熱,腹者脾之主也,脾受邪,故腹脹。腎開竅於前後二陰,腎受邪,故前後不通。肝開竅於目,肝受邪,故悶瞀。悶,郁也。瞀,目不明也。此謂五實。心氣虛,則脈細。肺氣虛,則皮寒。肝氣虛,則氣少。腎氣虛,則泄利前後。脾氣虛,則飲食不入,此謂五虛。
帝曰:其時有生者,何也?岐伯曰:漿粥入胃,泄注止,則虛者活。身汗得後利,則實者活,此其候也。
五臟之氣,生於胃土,主於三焦,胃土調和,則漿粥入胃,泄注止,如是則虛者活。三焦通暢於外,則身汗,通暢於內,則得後利,如是則實者活。此其虛實死生之候也。
此一節,論形氣色脈,虛實死生,以終玉機真臟之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