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帝素问直解 卷之九

清·高士宗
来源:黄帝素问直解

卷之九

著至教論第七十五篇

下凡七篇,皆黃帝語於雷公。著至教者,雷公請帝著為至教,開示諸臣,傳於後世也。黃帝繼神農而立極,故曰上通神農。黃帝上通神農,神農上通伏羲,故曰擬於二皇。蓋伏羲知天,神農知地,黃帝知人,三才之道,一脈相傳,故曰而道。上知天文,下知地理,中知人事,且以知天下,何難別陰陽,應四時,合之五行。帝從雷公之請,著為至教,備言三陽如天,陰陽偏害之理。公未悉知,誠切研求,是以此下復有《示從容》,《疏五過》,《徵四失》,《陰陽類》,《方盛衰》,《解精微》,開示雷公,皆至教也。

黃帝坐明堂,召雷公而問之曰:子知醫之道乎?

《黃帝素問》九卷,計八十一篇,上凡七十四篇,皆訪諸岐伯闡明醫道。此下七篇,則召雷公而證明其道也。

雷公對曰:誦而頗能解,解而未能別,別而未能明,明而未能彰,足以治群僚,不足至侯王。

別,音逼,下俱同。誦而能解,知其義矣。由解而別,別而明,明而彰,可以互為闡明,今也未能。但足以治群僚之平等,為之講論,不足以至侯王之尊貴,為之彰明也。

願得受樹天之度,四時陰陽,合之別星辰,與日月光,以彰經術,後世益明,上通神農,著至教,擬於二皇。

上古樹八尺之臬,參日影之斜正長短,以定四時,故願得受樹天之度,以定四時之陰陽。即以四時陰陽,合之星辰日月,分別明辨,以彰璣衡之經術。使後世益明四時陰陽日月星辰之理,此上天之道,自古為然。故曰:上通神農,願得著為至教,不但上通神農,且擬於二皇,二皇伏羲神農也。此伏羲神農黃帝之書,謂之三墳,一脈相傳,言大道也。

帝曰:善。無失之,此皆陰陽表裡上下,雌雄相輸應也。而道,上知天文,下知地理,中知人事,可以長久,以教眾庶,亦不疑殆,醫道論篇,可傳後世,可以為寶。

帝善其請,著為至教,因以名篇,故曰無失之。雌雄者,陰陽之謂也。陽在表,陰在裡,陽在上,陰在下,此皆陰陽表裡上下,猶之雌雄之相為輸應也。而陰陽之道,可以上知天文,下知地理,中知人事。天文地理人事,其道相通,故可以長久。以此三才相合之道,教於眾庶,亦不疑殆。故著醫道之論以成篇。可傳後世,可以為寶,當守之而弗失也。

雷公曰:請受道,諷誦用解。

請受天文、地理、人事之道,口諷誦而心用解,終身弗失。

帝曰:子不聞陰陽傳乎?

傳,去聲。《陰陽傳》,上古書也。著之篇什,豈不聞乎?知《陰陽傳》,則知天文、地理、人事之道矣。

曰:不知。

公欲受教於帝,故曰不知。

曰:夫三陽,天為業,上下無常,合而病至,偏害陰陽。

陰陽之道,由陰而至於陽,從一而至於三。三陽者,太陽也。太陽為陽之極,極則無以加。故夫三陽,以天為業,業,功業也。三陽功業如天也。天氣在上,時行乎下,故上下無常。上下之氣,合而病至,則偏害陰陽,謂獨陽無陰,不得其平,陰陽偏害也。

雷公曰:三陽莫當,請聞其解。

偏害陰陽,則三陽之氣,莫可以當。故曰三陽莫當,請聞其解。

帝曰:三陽獨至者,是三陽並至,並至如風雨,上為巔疾,下為漏病,外無期,內無正,不中經紀,診無上下,以書別。

中,去聲。諸陽之氣,歸於三陽。故三陽為病,而三陽獨至者,是三陽合諸陽之氣而並至也。並至,如風雨之莫當,故並於上則為巔疾,而陽亢無陰。並於下,則為漏病,而陰盛無陽,不但上下莫當,其內外亦莫可當。並於外,則外無期,譬於墮溺,不可為期。並於內,則內無正,神轉不回,回則不轉,乃失其正。內無期,外無正,則不中經脈之紀,上巔疾,下漏病,則診無上下。書猶志也。別,不同也。所以志別,而不同於尋常之病也。

雷公曰:臣治疏愈,說意而已。

說,作悅。治,理也。疏,遠也。謂理治其言,疏遠愈甚,不過悅其大意而已。公為此言,欲帝彰明較著以為至教也。

帝曰:三陽者,至陽也。積並則為驚。病起疾風,至如霹靂,九竅皆塞,陽氣滂溢,干嗌喉塞。並於陰,則上下無常,薄為腸澼。

陽至於三,極無以加。故三陽者,至陽也。諸陽之氣,歸於三陽,故積並則為驚。其病之起,有如疾風。其病之至,一如霹靂,疾風霹靂,則九竅皆塞。陽氣滂溢,九竅皆塞而病於上,其嗌則干,其喉則塞。陽氣滂溢而病於下,則陽並於陰,陽在上,並於陰,則上下無常,而薄為腸澼。

此謂三陽直心,坐不得起臥者,便身全,三陽之病,且以知天下,何以別陰陽,應四時,合之五行。

三陽之氣如天,心為君主如日,此三陽積併為病,謂之三陽直心。三陽直心,亢害已極,故坐不得起臥。不得起臥者,不能開闔也,不能開闔,便身全,三陽之病。蓋太陽主開,陽明主闔,少陽主樞,而司開闔。是知直心之三陽,太陽也。不得起臥之三陽,太陽、陽明、少陽也。天下之大,陽氣主之,知直心之三陽,開闔樞之三陽,且以知天下,何難以別陰陽,應四時,而合之五行。帝為此言,著至教也。

雷公曰:陽言不別,陰言不理,請起受解,以為至道。

至教之傳,非語言文字可盡。故言此以深求之。陽,猶明也:陰,猶隱也。明言之,不能如黑白之別。隱言之,不能如經論之理,其中更有精微,請起受解,以為至道焉。

帝曰:子若受傳,不知合至道,以惑師教。語子至道之要,病傷五臟,筋骨以消。子言不明不別,是世主學盡矣。

語,去聲。帝之著教,言淺旨深,皆至道也。故曰:子若受傳,不知以余言而合至道,心有所疑,以惑師教。此外欲更語子至道之要。必至病傷五臟,而筋骨以消,身且不保,何以授教。公雲陽言不別,陰言不理。故曰:子言不明不別,是斯世主教之學盡矣。何以傳為,謂至教已著,無庸復言也。

腎且絕,惋惋日暮,從容不出,人事不殷。

從,音聰。餘篇從容俱同。史臣記雷公殫心帝教,而深思弗釋也。公聞帝教,既竭心思,求之不得,中心如焚,一似腎且絕,而不上濟其心者。惋惋,驚歎貌,驚歎至教之深。至於日暮,猶居明堂。從容不出,一切人事不殷,殷,猶勤也。此雷公殫心至教,而誠切研求也。

示從容論第七十六篇

聖人治病,循法守度,援物比類,從容中道,帝以此理,示諸雷公,故曰示從容。

黃帝燕坐;召雷公而問之曰:汝受術誦書者,若能覽觀雜學,

及於比類,通合道理,為余言子所長。五臟六腑,膽胃大小腸,脾胞膀胱,腦髓涕唾,哭泣 悲哀,水所從行,此皆人之所生,治之過失,子務明之,可以十全。即不能知,為世所怨。

上為去聲。上篇雷公曰:請受道,諷誦用解,故帝燕坐,召雷公而問,謂汝受術誦書者,若能於誦書之外,覽觀雜學,觸類引伸,而及於比類,貫通會悟,而通合道理。能如是,為余言子所長,凡五臟六腑,膽胃大小腸,脾胞膀胱,六腑秉氣於坤土,故言六腑而及於脾。腎主腦髓,肺主涕唾,肝主哭泣,心主悲哀,腦髓涕唾,哭泣悲哀,而合於脾,是為五臟,五臟主藏精者也。故曰水所從行。此五臟六腑,皆人之所以生,治不合道,則治之過失,務明其道,可以十全;即不能知,為世所怨。是受術誦書,尤貴比類而通合也。

雷公曰:臣請誦《脈經·上下篇》,甚眾多矣。別異比類,猶未能以十全,又安足以明之。

別,音逼,下同。脈經即《靈樞經》。誦脈經上下篇,其言甚眾多矣。異者,別之,類者,比之,別異比類,猶未能以十全,又安足以明之,明言不知,欲帝言之。

帝曰:子別試通五臟之過,六腑之所不和,針石之敗,毒藥所宜,湯液滋味,具言其狀,悉言以對,請問不知。

既誦《脈經》,當於《脈經》辨別而試通之。《脈經》具言五臟之過,六腑之所不和,針石之敗亂,及治以毒藥之所宜,治以湯液之滋味,皆必辨別試通,具言其狀,悉言以對,其中或有不知,然後請問不知可也。

雷公曰:肝虛腎虛脾虛,皆令人體重煩冤。當投毒藥,刺灸砭石湯液,或已或不已,願聞其解。

此承帝言,而復問也。肝虛腎虛脾虛,乃五臟之過,皆令人體重煩冤,乃六腑之不和,毒藥所宜,則當投毒藥,針石之敗,湯液滋味,則有刺灸砭石湯液之治。舉帝言而復問如是以治,或已或不已,願聞其解。

帝曰:公何年之長而問之少,余真問以自謬也。吾問子窈冥,

子言上下篇以對,何也?夫脾虛浮似肺,腎小浮似脾,肝急沉散似 腎,此皆工之所時亂也,然從容得之。若夫三臟,土木水參居,此童子之所知,問之何也?

長,上聲,少去聲,下年長少同。帝問公,公復問帝,故曰:公何年之長而問之少,問而無答,余真問以自謬也。吾問子雜學比類,通合道理,可以十全者,乃問子窈冥之道。子言誦《脈經·上下篇》以對,則何也?繼問五臟之過,六腑之所不和,子則言肝虛腎虛脾虛,夫脾臟之脈,虛而浮,則似肺病。腎臟之脈,小而浮,則似脾病,肝臟之脈,急而沉散,則似腎病。此皆工之所時亂,而治之過失也,然比類相似,必別其真,欲別其真,從容得之。若夫肝腎脾三臟之虛,皆令人體重煩冤,是脾土肝木腎水,三陰參居,此童子之所知,子問之何也?

雷公曰:於此有人,頭痛筋攣。骨重,怯然少氣,噦噫腹滿時驚,不嗜臥,此何臟之發也?脈浮而弦,切之石堅,不知其解,復問所以三臟者,以知其比類也。

頭痛筋攣,肝病也;骨重怯然少氣,腎病也;噦噫腹滿,脾病也;時驚不嗜臥,胃病也。於此有人,諸病齊作,此何臟之發也?浮,開脈也;弦,樞脈也;石堅,闔脈也。於此有人,脈浮而弦,切之石堅,如是之脈,不知其解。初承帝問,復問肝虛腎虛脾虛,所以問此三臟者,正以欲知其比類也。

帝曰,夫從容之謂也。

比類者,同類相比,辨別其真,必從容而得之。故曰:夫從容之謂也。

夫年長,則求之於腑;年少,則求之於經,年壯,則求之於臟。今子所言,皆失八風菀熱,

五臟消爍,傳邪相受。夫浮而弦者,是腎不足也;沉而石者,是腎氣內著也;怯然少氣者,是水道 不行,形氣消索也;咳嗽煩冤者,是腎氣之逆也。一人之氣,病在一臟也,若言三臟俱行,不在法也。

長,猶老也。年老,則臟衰。於此有病,則求之於腑,而從容比類可也。少,猶幼也,年幼,則腑臟未充,於此有病,則求之於經,而從容比類可也。年壯,則經脈有餘,臟腑皆盛,於此有病,則求之於臟,而從容比類可也。八風,四方四偶之風也。八風合於五行,通於五臟,八風菀熱,則五臟消爍,傳為邪病,而相受於人身。今子所言何臟之發,但求其臟,皆失其八風菀熱,致五臟消爍,及傳邪相受之理。凡病在臟,論其脈證,當約歸一臟,不可多求。子言脈浮而弦,切之石堅,夫浮而弦者,是腎氣之不足也。沉而石者,是腎氣之內著也。子然怯然少氣者,是腎之水道不行,而形氣消索也。若怯然少氣,不能上交於心肺,肺咳嗽而心煩冤者,亦是腎氣之下逆也。凡生陽之氣,起於腎臟,故一人之氣,病在一臟也。若言三臟俱行而比類之,不在從容之法也。

雷公曰:於此有人,四肢解墮,喘咳血泄,而愚診之,以為傷肺,切脈浮大而緊,愚不敢治。粗工用砭石,病愈,多出血,血止身輕,此何物也?

承病在一臟之義而復問也。四懈墮,脾病也。喘咳,肺病也。血泄,肝病也。診之而以為傷肺,亦以一人之氣,病在一臟也。切脈浮大,傷肺無疑。浮大而緊,則陰陽內亂。故不敢治。粗工不知經脈,妄治出血而愈,此何故也?

帝曰:子所能治,知亦眾多,與此病失矣。譬以鴻飛,亦衝於天。夫聖人之治病,循法守度,援物比類,化之冥冥,循上及下,何必守經?

治病固有經常之道,而神化無方,不必守經也。子所能治之病,亦眾且多,要知與此病不相合而相失矣。粗工妄治而愈,是千慮一得。譬以鴻飛,亦衝於天。若夫聖人之治病,必循法守度,更援物比類,然其中神化之冥冥。循上可以及下,不拘常度,又何必守經,而不知權變耶?

今夫脈浮大虛者,是脾氣之外絕,去胃,外歸陽明也。夫二火

不勝三水,是以脈亂而無常也。四肢懈墮,此脾精之不行也。喘咳 者,是水氣並陽明也。血泄者,脈急,血無所行也。若夫以為傷肺 者,由失以狂也。不引比類,是知不明也。夫傷肺者,脾氣不守, 胃氣不清,經氣不為使,真臟壞決,經脈旁絕,五臟漏泄,不衄則 嘔,此二者,不相類也。譬如天之無形,地之無里,白與黑相去遠 矣。是失吾過矣。以子知之,故不告子,明引比類從容,是以名曰診輕。是謂至道也。

使,去聲。脈浮大,為虛,脈緊,為亂而無常。子言脈浮大而緊,故不敢治。今夫脈浮大而虛者,是太陰脾氣之外絕。太陰主開,內合胃土。今脈浮大,不合於胃,是去胃土之有形,而外歸陽明之熱氣也。陽明為二陽,二陽,猶二火也。太陰為三陰,三陰,猶三水也。脾氣外歸陽明,是二火不勝三水。是以脈浮大而緊,緊則亂而無常也。子言四肢懈墮,喘咳血泄,診之以為傷肺。夫四肢懈墮者,此脾精之不行於四肢也。喘咳者,是膀胱之水氣,上並於陽明,土虛水汛而喘咳也。血泄者,心包主脈,脈急則血無所行而下泄也。凡此皆非肺病。若夫以為傷肺者,由於審證未確,忽略從事,失以狂也。失以狂,則不能引伸比類,是知子之不明也。夫傷肺者,土不生金,必脾氣不守,脾氣不守,則胃氣不清矣。傷肺者,氣不榮經,必經氣不為使。經氣不為使,則真臟壞絕矣。經氣不使,必至經脈旁絕。脾氣不守,必至五臟漏泄。經脈旁絕,五臟漏泄,其病不衄則嘔。由此言之,則絕脾傷肺,二者不相類也。不相類而妄類之,譬如天之無形而求以形,地之無里而求以里。無形求形,無里求里,不相類而妄類之,是白與黑,相去遠矣。相去既遠,非子之過,是失吾過矣。以子知化之冥冥,循上及下之道,故不告子,明乎引伸比類從容,則神化無方,不拘拘於診,是以名曰診輕,猶言從容中道;至於神化,則診可輕,必如是,始謂從容之至道也。

疏五過論第七十七篇

疏,陳也。醫工診脈治病,其過有五。未診不問,診而不知,其過一也。不知補瀉病情,其過二也。不知比類奇恆,其過三也。不知診有三常,其過四也。不知終始,不問所發,其過五也。此皆受術不通,人事不明,不知天地陰陽,四時經紀,臟腑雌雄表裡,八正九候之道,是以五過不免。帝召雷公而語之曰:事有五過四德,汝知之乎?

故此篇疏五過,下篇懲四失。蓋知之為德,不知為失也。

黃帝曰:嗚呼遠哉!閔閔乎,若視深淵,若迎浮雲,視深淵尚

可測,迎浮雲莫知其際。聖人之術,為萬民式,論裁志意,必有法 則,循經守數,按循醫事,為萬民副。故事有五過四德,汝知之乎?

閔閔,憂之至也。帝嘆道之遠大幽深,而聖人之術,循經守數,事有五過四德,醫工不可不知。故語雷公以發明之。

雷公避席再拜曰:臣年幼小,蒙愚以惑不聞五過與四德,比類形名,虛引其經,心無所對。

五過四德,公未之聞,若比類形名,虛引其經,而心實無所對。心無所對,言不知也。

帝曰:凡未診病者,必問嘗貴後賤,雖不中邪,病從內生,名

曰脫營。嘗富後貧,名曰失精。五氣留連,病有所並,醫工診之, 不在臟腑,不變軀形,診之而疑,不知病名。身體日減,氣虛無精,病深無氣,洒洒 然時驚,病深者,以其外耗於衛,內奪於榮,良工所失,不知病情。此亦治之一過也。

中去聲,下同。營音榮,義通。在,察也。變通也。此言醫工未診不問,診而不知,治之過也。大凡未診病者,當知其貴賤貧富。必問嘗貴後賤,嘗貴後賤,志意內傷,雖不中邪,病從內生,名曰脫營。營猶榮也。又必問嘗富後貧,嘗富後貧,則肥甘不足,名曰失精。五臟之氣,本於陰精。今失精,則五臟之氣,留連不及。五氣留連,則病有所並。醫工診之,但診不問。故不察臟腑,不通軀形,診之而疑,不知病名。嘗富後貧,名曰失精者,至此,則身體日減,而氣虛無精矣。五氣留連,病有所並者,至此,則病深無氣,但洒洒然而時驚矣。此嘗富後貧,工失其診,而有如是之病也。病從內生,不得其治,則病深,病深者,以其外耗於衛,內奪於榮,病生於內,名曰脫榮者,至此,則並榮衛而耗奪矣。此嘗貴後賤,工失其診,而有如是之病也。此醫工未診不問,診而不知,亦治之一過也。

凡欲診病者,必問飲食居處,暴樂暴苦,始樂後苦,皆傷精氣,

精氣竭絕,形體毀沮,暴怒傷陰,暴喜傷陽,厥氣上行,滿脈去 形,愚醫治之,不知補瀉,不知病情,精華日脫,邪氣乃並。此治之二過也。

沮,音殂,義通。此言愚醫不知補瀉病情,治之過也。大凡欲診病者,必問人之飲食居處,或暴樂暴苦,或始樂後苦,凡暴樂暴苦,始樂後苦,皆內傷精氣,精氣竭絕,則形體毀沮,毀沮,猶死亡也。凡人卒暴而怒,則傷陰;卒暴而喜,則傷陽。真氣有傷,則厥氣上行;厥氣上行,滿於經脈,則神絕而去形。去形,亦死亡也。形體毀沮,滿脈去形,皆由治之不早。乃愚醫治之,不知補瀉,不知病情,致使精華日脫,而邪氣乃並,此愚醫不知補瀉病情,治之二過也。

善為脈者,必以比類奇恆,從容知之,為工而不知道,此診之不足貴。此治之三過也。

此言醫工不知比類奇恆,治之過也。凡善為脈者,貴知常變,必以比類奇恆。奇,異也,恆,常也。異與恆常之病,必比類相參,從容知之。為工而不知比類奇恆之道,此雖診之,不足為貴。此醫工不知比類奇恆,治之三過也。

診有三常,必問貴賤,封君敗傷,及欲候王。故貴脫勢,雖不

中邪,精神內傷,身必敗亡。始富後貧,雖不傷邪,皮焦筋屈,痿 躄為攣。醫不能嚴,不能動神,外為柔弱,亂至失常,病不能移,則醫事不行。此治之四過也。

此言不知診有三常,治之過也。醫工診治常理有三,其一必問其貴賤,始封君而既敗傷,先貴後賤也。及欲候王,已貴而益求其貴,不可得也。故,猶昔也,故貴脫勢。謂昔者身貴,今則脫勢也。如是之人,雖不中邪,而精神內傷,若身有病,身必敗亡。其一必問其貧富,始富後貧,失其肥甘,雖不傷邪,其身有病,必至皮焦筋屈,而痿躄為攣。其一醫必嚴厲整飭,移易其病,若醫之心志,不能嚴厲,內不能鼓動其神明,外為柔弱而不振,禍亂已至,失其常度,醫工診治,病不能移,則醫事不行。此不知三常之診,治之四過也。

凡診者,必知終始,有知餘緒,切脈問名,當合男女,離絕菀

結,憂恐喜怒,五臟空虛,主氣離守,工不能知,何術之語,嘗富 大傷,斬筋絕脈,身體復行,令澤不息。故傷敗結,留薄歸陽,膿積寒炅。粗工治之,亟刺陰陽, 身體解散,四肢轉筋,死日有期,醫不能明,不問所發,惟言死日,亦為粗工。此治之五過也。

此言醫工不知終始,不問所發,治之過也。凡診脈者,心知經脈之終始。如肺脈終於手次指,大腸之脈即始於手次指,十二經脈終始相繼者是也。知終始,更有以知其餘緒;餘緒者,經脈虛實之病也。知終始,知餘緒,然後切脈審問而名其病。切脈問名,當合男女而並論之。男女者,陰陽血氣也。應象大論云:陰陽者,血氣之男女。此其義也。或陰陽血氣之離絕,或陰陽血氣之鬱結,以及憂恐喜怒,而五臟空虛,以至血氣離守。工不能知,則不能切脈問名,又何術之足語。如人嘗富,一旦失之,則大傷其神魂,是以肝主之筋,心主之脈,有若斬絕也。脾臟未傷,故身體復行,肺腎無病,故令澤不息;澤不息者,水氣上通於天,而運行不息也。斬筋絕脈,則陰血故傷而敗結。始傷陰血,後傷陽氣,則留薄歸陽。陰陽血氣皆傷,則膿積而寒熱並陳。炅,猶熱也。粗工治之,但亟刺其陰陽,始之身體復行者,至此,則身體解散矣。始之令澤不息者,至此,則四肢轉筋,而水津不布矣。病至於是,則死日有期。醫不能明,不問經脈之所發,而惟言死日之病,亦為粗工,此不知終始,不問所發,治之五過也。

凡此五者,皆受術不通,人事不明也。故曰。聖人之治病也,必知天地陰陽,四時經紀,

五臟六腑,雌雄表裡,刺灸砭石,毒藥所主,從容人事,以明經道。貴賤貧富,各異品理,問 年少長,勇怯之理,審於部分,知病本始,八正九候,診必副矣。治病之道, 氣內為寶,循求其理,求之不得,過在表裡,守數據治,無失俞理,能行此術,終身不殆,不知俞 理,五臟菀熱,癰發六腑,診病不審,是謂失常。謹守此治,與經相明,上經下經,揆度 陰陽,奇恆五中,決以明堂,審於終始,可以橫行。

分,去聲。內,度,皆入聲。總結上文而言。凡此五過者,皆由受術不通,人事不明之所致也。故曰:聖人之治病也,必知天地之陰陽,四時之經紀,而合於人之五臟六腑,雌雄表裡,然後施以刺灸砭石,以及毒藥所主,能從容於人事,以明經脈之道,凡貴賤貧富,各異其治。而品之理之,問年之少長,及人之勇怯之理,審於三陰三陽之部分,而知病之本始。更明天地之八正,三才之九候,天人合一,診必副矣。此聖人之治為然也。凡治病之道,必以氣內為寶。氣之內也,必循求其理,理即俞理也。若求之不得,則雌雄表裡不明,故過在表裡,必守三陰三陽之數。據經脈之道以施治。始能無失俞理,若人能行此術,則終身不殆。苟不知俞理之道,病在五臟,則五臟菀熱;病在六腑,則癰發六腑。診病而不審表裡俞理之部,是謂失常。若能謹守此理以為治,自能與經相明,則《靈樞》之上經下經,凡揆度陰陽,以及奇恆之異,五中之常,皆可決以面王之明堂,而審於經脈之終始。能如是也,受術通而人事明,可以橫行,又何五過之有哉!

徵四失論第七十八篇

上篇帝云:事有五過四德,汝知之乎?公曰不聞五過與四德。故上篇疏五過,此篇徵四失。蓋德者,行道而有德於心,今不知四德,是為四失,四失之徵,所當謹也。

黃帝在明堂,雷公侍坐。黃帝曰:夫子所通書受事,眾多矣。試言得失之意。所以得之,所以失之。

夫,音扶。雷公不聞五過與四德。故帝曰:夫子所通之書,所受之事,眾多矣。今猶有未聞,試自言得失之意,所以得之,所以失之者何在?

雷公對曰:循經受業,皆言十全。其時有過失者,願聞其事解也。

公不明四德,是為四失。故言通書受事,乃循經受業也。循經受業,皆言十全。其中復有未聞,而時有過失者,願請聞其事而解之也。

帝曰:子年少,智未及耶?將言以雜合耶?夫經脈十二,絡脈三百六十五,此皆人之所明知;工之所循用也;所以不十全者,精神不專,志意不理,外內相失,故時疑殆。

《示從容論》云:公何年之長而問之少。今日子年少,猶言子豈年少,而智未及耶?抑所得所失,子將言之。得失並陳,以其雜合而難言耶!夫人身經脈十二,絡脈三百六十五,此皆人之所明知,工之所循用也。所以不能十全者,精神不專一,志意不治理,不能內得於心,外應於手,外內相失,故時疑殆而未明。帝將語以四失而先為懲戒之。

診不知陰陽逆從之理,此治之一失也。

試舉四失而明言之,診有陰陽逆從之理,醫不知之,治之一失也。

受師不卒,妄作雜術,謬言為道,更名自動,妄用砭石,後遺身咎,此治之二失也。

更,平聲。師傳者道,自能者術。妄術為道,必遺身咎,治之二失也。

不適貧富貴賤之居,土之薄厚,形之寒溫,不適飲食之宜,不別人之勇怯,不知比類,足以自亂,不足以自明,此治之三失也。

土,舊本訛坐,今改。別,音逼。貧與富,貴與賤,薄與厚,寒與溫,勇與怯,皆有比類之道。醫不知此,自亂不明,治之三失也。

診病不問其始,憂患飲食之失節,起居之過度,或傷於毒,不先言此,卒持寸口,何病能中。妄言作名,為粗所窮,此治之四失也。

卒,音促。中,去聲,下中同,凡飲食起居,憂患所傷,當未診先問。不先言此,而卒持寸口,妄言病名,治之四失也。

是以世人之語者,馳千里之外。不明尺寸之論。診無人事治數

之道,從容之葆,坐持寸口,診不中五脈,百病所起,始以自怨,遺 師其咎。是故治不能循理,棄術於市,妄治時愈,愚心自得。嗚 乎!窈窈冥冥,孰知其道!道之大者,擬於天地,配於四海,汝不知道之諭,受以明為晦。

葆,保同。嘆世人不明大道之難知,所以懲創其心志也。世人之語,妄自誇張,是馳騖於千里之外,而不明於尺寸之論。診無人事,謂昧昧以診,不知人之病情也。無治數之道,不知救治之法也。無從容之葆,不知比類從容,而保全其身命也。坐,猶定也。持,即診也。寸口之脈,一定診之,雖診而不中五臟之脈,以及百病之所起,人孰無良,故始以自怨,咎有所歸,故遺師其咎,是故治不能循理,猶之棄術於市,妄行其志;病或時愈,而愚醫之心,即自得也。嗚呼!如是之醫,深可嘆也。精微之道,窈窈冥冥,而工孰知其道,道之大者,高深可擬於天地,遠大可配於四海。今汝不知道之諭受,是猶以明為晦,汝其勉之。

陰陽類論第七十九篇

陰陽類者,陰陽類聚而交合也。三陽二陽一陽,三陰二陰一陰,其中交屬相併,繆通五臟,陽與陰和,陰與陽和,首論五臟陰陽之至貴,末論四時陰陽之短期,中論三陽三陰之交合,皆為陰陽類也。

孟春始至,黃帝燕坐,臨觀八極,正八風之氣,而問雷公曰:陰陽之類,經脈之道,五中所主,何臟最貴?

四時之氣,始於孟春,黃帝燕坐,臨觀八極,而正八風之氣,得陰陽互用之妙,內外交通之理,而問雷公曰,陰陽之類,即人身經脈之道,五行在中,主於五臟,今五中所主,何臟最貴?此帝臨觀八極,以正八風之氣,而有是問也。

雷公對曰:春甲乙,青,中主肝,治七十二日,是脈之主時,臣以其臟最貴。

五行之木,在時為春,在干為甲乙,在色為青,在中主肝,孟春始至,肝木之氣,治七十二日,是肝脈之主時,則肝臟最貴也。

帝曰:卻念上下經,陰陽從容,子所言貴,最其下也。

《疏五過論》云,上經下經,揆度陽陰,卻念上下經,即上經下經也。陰陽從容,即揆度陰陽也,從容揆度,則子所言貴,最其下也,而有至貴者在焉!

雷公致齋七日,旦復侍坐。

公聞帝教,未明其貴,故致齋七日,旦復侍坐,求教於帝。

帝曰:三陽為經,二陽為維,一陽為遊部。此知五臟終始。三陽為表,二陰為里,一陰至絕,作朔晦,卻具合以正其理。

三陽為經者,太陽為開,循身之背,猶大經之經於外也。二陽為維者,陽明為闔,循身之面,猶維絡之維於內也。一陽為遊部者,少陽為樞,循身之側,開闔憑之,猶遊行之部署,而旋轉出入也,此為經為維為遊部,可知五臟之終始。終,猶下也;始,猶貴也。欲知臟之貴下,在於三陰,不在三陽。故曰三陽為表,言太陽秉膀胱寒水之氣,而主周身之表陽也,二陰為里,言少陰秉心腎水火之氣,而主神志之內臟也。一陰至絕,作朔晦,言厥陰為陰之盡,絕而後生,猶月晦而朔,故一陰至絕,可作朔之晦也。由此推之,則心神腎志之內臟者至貴,而厥陰肝臟之至絕者最下也,貴下之理,具合不爽,故曰卻具合以正其理。

雷公曰:受業未能明。

上文為經為維為遊部,及為表為里,至絕之說未明,故復問之。

帝曰:所謂三陽者,太陽為經,三陽脈至手太陰,弦浮而不沉,決以度,察以心,合之陰陽之論。

所謂三陽為經者,乃太陽為經也。三陽為表者,太陽之氣,在手太陰肺主之皮毛,乃三陽脈至手太陰也,太陽從樞轉而外開,故其脈弦浮而不沉。弦,樞脈也;浮,開脈也;不沉,開而不闔也,此三陽為經,三陽為表之義。經脈循行,自有常度,故可決以度,心誠求之,其理自明,故可察以心,決之察之,可以合之陰陽之論。即上文上下經,陰陽從容之論也。

所謂二陽者,陽明也,至手太陰,弦而沉急不鼓,炅至以病,皆死。

所謂二陽為維者,陽明也。陽明之氣,亦合肺金之皮毛,故陽明之脈,至手太陰,陽明從樞轉而內闔,故其脈弦而沉急不鼓。弦,樞脈也;沉急,闔脈也;不鼓,闔而不開也。火熱,曰炅,炅至以病,乃金受火刑,陽明金也,太陰亦金也,無論陽明太陰,受火之克,皆死。

一陽者,少陽也,至手太陰,上連人迎,弦急懸不絕,此少陽之病也。專陰則死。

所謂一陽為遊部者,少陽也。少陽主樞,能開能闔。少陽之脈,至手太陰,則從太陽之開。太陽之在皮毛也,上連人迎,則從陽明之合。陽明之脈合人迎也,其脈弦,少陽之脈也,脈急為實,脈懸為虛,急懸,則外實內虛,急懸而樞轉不絕,此少陽之病也;若少陽之氣,不出乎陽,專在於陰,則死。專陰者,惟陰無陽,不樞轉也。所以申明三陽為經,三陽為表;二陽為維;一陽為遊部者如此。

三陰者,六經之所主也,交於太陰,伏鼓不浮,上空志心。

上文三陽二陽一陽,其脈皆至手太陰,太陰為三陰,三陰屬肺,受朝百脈,故三陰者,六經之所主也。手太陰主天,天氣下降,故交於太陰。交於太陰,交於足太陰也。足太陰主地,靜順承天,故其脈伏而鼓,鼓而不浮,此天地氣交,即陰陽既濟之道。凡水火之類,一切可該。故曰上空志心,蓋志屬水,心屬火也。所以申明太陽陽明少陽之氣,外合手太陰所主之皮毛,而內歸於足太陰之坤土者如此。

二陰至肺,其氣歸膀胱,外連脾胃。

所謂二陰為里者,二陰秉水火陰陽之氣,合太陽之水火陰陽,故二陰至肺;至肺者,太陽陽熱之氣,在肺主之皮毛也;氣歸膀胱者,太陽水寒之氣,合水府之膀胱也;二陰之氣,合於太陽,必從中土而內入,故外連脾胃;脾胃者,中土也。

一陰獨至,經絕氣浮,不鼓鉤而滑。

所謂一陰至絕作朔晦者,乃一陰獨至,經絕而氣浮也。經絕,猶之一陰至絕也。經絕氣浮,所以作晦朔也,無生長之機,故其脈不鼓鉤,陰極而有微陽,故不鼓鉤而滑。所以申明二陰為里,一陰至絕作朔晦者如此。

此六脈者,乍陰乍陽,交屬相併,繆通五臟,合於陰陽,先至為主,後至為客。

繆,平聲。結上文而言,此三陽三陰之六脈者,氣機環復,故乍屬於陰,乍屬於陽,乍陰乍陽,則陰陽交屬相併,三陽三陰,皆合五行,交屬相併,故繆通五臟,言三陰通五臟,三陽亦通五臟也,陰陽皆通五臟。故合於陰陽,太陽,具水火之氣。少陰亦具水火之氣。陽明具金土之氣,太陰亦具金土之氣。少陽具木氣,厥陰亦具木氣。如病發於陽,而陽氣先至,則陽氣為主,陰氣為客;病發於陰,而陰氣先至,則陰氣為主,陽氣為客。主客者,本標之謂也。至者,氣至於臟,發為病也。

雷公曰:臣悉盡意,受傳經脈,頌得從容之道,以合從容,不知陰陽,不知雌雄。

《示從容論》雷公曰,復問所以三臟者,以知其比類也。帝曰夫從容之謂也。此篇帝云,卻念上下經,陰陽從容。公故曰,臣悉盡意,將以受傳經脈,頌得昔日所言從容之道,以合此日之從容,則陰陽交會之理可知。今也不知陰陽,不知陰陽之雌雄,復詳請於帝,欲明陰陽之相類也。

帝曰:三陽為父,二陽為衛,一陽為紀,三陰為母,二陰為雌,一陰為獨使。

使,去聲。乾為天為父,太陽之氣如天,故三陽為父,陽明秉金氣而堅勁,故二陽為衛,少陽為初陽而煦濡,故一陽為紀,太陽既如天,則太陰當如地,故三陰為母。二陽既為衛而御外,則二陰當為榮而居內,故二陰為雌。一陽即為紀而聯屬,則一陰主陰,盡而無陽。故一陰為獨使。上文雷公云,不知陰陽,不知雌雄,觀此,則可知陰陽之雌雄矣。

一陰一陽代絕,此陰氣至心,上下無常,出入不知,喉咽乾燥,病在土脾。

舊本在四肢別離下,今改正於此。此以一陰而兼論一陽,次以一陰而兼論二陽,又次以一陰而兼論三陽也。一陰,厥陰也,一陽,少陽也。少陽之氣,生於厥陰,厥陰之氣,合於少陽。今一陰一陽,不相為類,故其脈代絕。代絕者,此厥陰之氣,不合少陽,而上至心包也。合少陽則上下有常,出入有知;今厥陰之氣,至於心包,以厥陰而合厥陰,惟陰無陽,故上下無常,出入不知;少陽火氣上炎,不得厥陰之陰氣以相濟,故喉咽乾燥。《宣明五氣篇》云,脾脈代。代者,脾之本脈也;今脈代絕,致厥陰少陽,不相交合,故病在土脾。

二陽一陰,陽明主病,不勝一陰,脈耎而動,九竅皆沉。

二陽,陽明胃土也,一陰,厥陰肝木也。二陽一陰相合,則木製其土,故當陽明主病;陽明主病,則陽明胃土,不勝一陰肝木,土不勝木,故其脈耎而動。耎動於下,木製其土,故九竅皆沉。

三陽一陰,太陰脈勝,一陰不能止,內亂五臟,外為驚駭。

太陰之陰,舊本訛陽,今改,三陽,太陽也。一陰厥陰也。太陽合手太陰肺氣於皮毛,故三陽一陰相合,而太陽脈勝也。太陰之脈屬肺金,故一陰肝木不能止,謂不能止太陰之勝也,金勝於上,木鬱於下,故內亂五臟,木鬱肝虛,故外為驚駭。

二陰三陽,病在肺,少陰脈沉,勝肺傷脾,外傷四肢。

三陽之三舊本訛二,今改。此以二陰而類三陽。次以二陰而類二陽,又次以二陰而類一陽也。二陰,少陰也;三陽,解見上文;太陽之氣主皮毛,皮毛者肺之合。故二陰三陽相合,病在肺也。二陰合三陽而病肺,則三陽有餘,二陰不足,故少陰脈沉也。勝肺,猶言肺氣勝也;其勝在肺,則傷脾。申明傷脾者,非傷太陰之脾臟,乃外傷四肢也。蓋皮毛之氣過盛,則內傷肌腠,而病及四肢,先曰傷脾,以脾主四肢,究之所傷不在脾也。

二陰二陽,皆交至,病在腎,罵詈妄行,癲疾為狂。

二陰二陽相合,皆交至者,少陰陽明,交相病也;少陰屬腎,故病在腎。罵詈妄行,癲疾為狂,病在陽明也。此少陰陽明,皆交至而為病也。

二陰一陽,病出於腎,陰氣客遊於心脘下,空竅堤,閉塞不通,四肢別離。

空,作孔。空竅,汗孔之竅也。堤,猶路也。少陰少陽相合,陰勝其陽,故病出於少陰之腎。少陽三焦之脈,散絡心包,出於胃脘,今少陰之氣,客遊於心脘下,是陰客於陽,水勝其火,致三焦不能出氣,以溫肌腠,一似空竅之路,閉塞不通,故曰空竅堤,閉塞不通也。三焦者,火熱之氣;四肢者,諸陽之本;今三焦之氣,閉塞不通,則不和於陽,故曰四肢別離,謂火熱之氣,不與陽和也。

二陽三陰,至陰皆在,陰不過陽,陽氣不能止陰,陰陽並絕,浮為血瘕,沉為膿胕。

此舉三陰,兼論二陽;而三陽一陽皆在其中也。二陽三陰,陽明太陰相合也,不但二陽合三陰,而三陽一陽,皆合三陰,三陰,至陰也。至陰皆在者,言二陽在至陰,而三陽一陽皆在也,以至陰而合諸陽,則陽氣有餘,故陰不能過陽,以諸陽而合至陰,則陽歸於陰,故陽氣不能止陰;陰不過陽,則陽盛,陽不止陰,則陰勝,始則陰陽並勝,繼則陰陽並絕,如陽勝脈浮,則浮為血瘕,陰勝脈沉,則沉為膿胕,血而瘕,則陰不濟陽而陽勝,陽勝則陰絕矣。胕而膿,則陽不濟陰而陰勝,陰勝則陽絕矣。

陰陽皆壯,下至陰陽,上合昭昭,下合冥冥,診決死生之期,遂合歲首。

結上文陰陽相類之義,上文陰陽相合,乃陰氣陽氣,皆屬有餘,是陰陽皆壯也。交合而病,氣歸於臟,是下至陰陽也。下至陰陽,復有升降,故上合昭昭之天,下合冥冥之地;以上天下地之理,即可診決死生之期。五臟五行,始於木而終於水,猶四時始於春而終於冬,遂合今曰孟春之歲首。此陰陽從容比類,類聚無方,而五臟最貴最下之理,從可識矣。

雷公曰:請問短期。

承診決死生之期,而復問短期。

黃帝不應。

死生之期,可以理決,帝故不應。

雷公復問。黃帝曰:在經論中。雷公曰:請問短期。

短期之理,在上經下經,八十一論之中,而公必欲請聞於帝也。

黃帝曰:冬三月之病,病合於陽者,至春正月,脈有死徵,皆歸出春;冬三月之病,在理已盡,草與柳葉皆殺,春,陰陽皆絕;期在孟春。

理,里通。此下論,上合昭昭,下合冥冥,以決死生之期,遂合歲首之理。冬三月之病水病也,病合於陽者,合於太陽寒水之氣也。冬失其藏,春無以生,故至春正月,其病不愈,則脈有死徵;雖不即死,皆歸出春,謂出春交夏,決死也。若冬三月之病,在裡之精氣已盡,則不能出春,仲春草發,季春柳葉發,草與柳葉時皆殺,殺,猶死也。若冬三月之病,至春,陰陽皆絕,期在孟春當死,不能至仲春之草,與季春之柳葉矣,此冬三月之病而有短期也。

春三月之病,曰陽殺,陰陽皆絕,期在草乾。

此春三月之病而有短期也。春夏為陽,秋冬為陰。春三月之病,陽氣不生,故曰陽殺。殺,猶絕也。越春夏而至於秋,則陰陽皆絕,期在深秋之草乾而死。

夏三月之疾,至陰不過十日,陰陽交,期在溓水。

溓,濂同。此夏三月之病而有短期也。六月長夏,屬於至陰,時當至陰,陽氣盡浮於外。夏三月而病不愈,交於至陰,不過十日死;若越長夏而至於秋,則為陰陽交;夏三月之病而交於秋,期在溓水而死。溓,猶清也。中秋水天一色之時也。

秋三月之病,三陽俱起,不治自已,陰陽交合者,立不能坐,坐不能起;三陽獨至,期在石水;二陰獨至,期在盛水。

此秋三月之病而有短期也。前三陽,謂太陽、陽明、少陽,故曰俱;後三陽,謂太陽;二陰,謂少陰,故曰獨也。秋之三月,肺金主氣,若秋三月之病,合太陽陽明少陽而俱起者,此陽病合肺,當不治自已;若陰陽交合,至秋三月而病者,主陰陽不和,當立不能坐,坐不能起;若有陽無陰,而太陽之氣獨至,當秋時而病者,期在冬令之石水而死;若有陰無陽,而少陰之氣獨至,當秋時而病者,期在春令之盛水而死;太陽為水府,少陰為水藏,死於冬之石水,金不生水也,死於春之盛水,水不生木也。此決死生之期,而陰陽相類之理,更可識矣。

方盛衰論第八十篇

盛者,陰陽形氣之盛;衰者,陰陽形氣之衰。方,度也,診也。五度十度,視息視意,皆持診之道,所以方其盛衰也,若失經絕理,亡言妄期,是謂失道。

雷公請問:氣之多少,何者為逆,何者為從?

氣,陰陽之氣也;多,猶盛也;少,猶衰也。人身陰陽之氣,有多而盛,有少而衰,盛衰之道,有逆有從。何者為逆?何者為從?所以方氣之盛衰也。

黃帝答曰:陽從左,陰從右,老從上,少從下,是以春夏歸陽為生,歸秋冬為死;反之則歸秋冬為生。是以氣多少,逆皆為厥。

上少,去聲。響明而治,左陽右陰,故陽從左,陰從右。四時之氣,秋冬為陰,從上而下,春夏為陽,從下而上,故老從上,少從下。蓋老為秋冬之陰,少為春夏之陽也。是以人身春夏之時,其氣歸陽,為生;歸秋冬之陰,為死。若反之,則歸秋冬為死者,歸秋冬反為生,反之而生,氣之逆也,是以陰陽之氣,無論多少,若逆之,則皆為厥矣。

問曰:有餘者厥耶?

逆皆為厥,生氣將竭,故舉有餘以問。

答曰:一上不下,寒厥到膝;少者秋冬死,老者秋冬生;氣上不下,頭痛巔疾,求陽不得,

求陰不審,五部隔無徵,若居曠野,若伏空室,綿綿乎,屬不滿日。是以少氣之厥,令人妄夢, 其極至迷。三陽絕,三陰微,是為少氣。

陰陽之氣,不相順接,便為厥。如陰氣一上,陽氣不下,則陰盛陽虛,故寒厥到膝;少者陰陽血氣方盛,寒厥到膝,而行秋冬之氣,則死,老者陰陽血氣方衰,寒厥到膝,而行秋冬之氣,猶生,此陰盛陽虛,致有寒厥到膝之病也;若陽氣上,陰氣不下,則陽盛陰虛,致有頭痛巔疾之病矣,此寒厥到膝,頭痛巔疾,其病極危,其理至微,但求陽以治之,而不得其真,止求陰以治之,而不審其全。在膝在頭,五臟之部,隔遠無徵。人病此者,若居曠野而形不存,若伏空室而神不守,綿綿乎一息之微,屬望其生,若不能滿此一日矣,是以少氣之厥,猶之令人妄夢,推其極而至於昏迷,此三陽之氣,不能下交,是三陽絕也。三陰之氣,不能環復,是三陰微也。陽絕陰微,是為少氣之厥,非有餘之謂也。

是以肺氣虛,則使人夢見白物,見人斬血籍籍,得其時,則夢見兵戰。腎氣虛,則使人

夢見舟船溺人,得其時,則夢伏水中,若有畏恐。肝氣虛,則夢見菌香生草,得其時,則 夢伏樹下不敢起。心氣虛,則夢救火陽物,得其時,則夢燔灼。脾氣虛,則夢飲食不足,得其時, 則夢築垣蓋屋。此皆五臟氣虛,陽氣有餘,陰氣不足,合之五診,調之陰陽,以在《經脈》。

籍,音習。承上文妄夢至迷之意,伸言五臟氣虛,則有五臟之夢也。夢見白物,斬血籍籍,肺氣虛矣。得其時者,氣將復也。兵戰,則肺氣將伸矣。舟船溺人,腎虛夢也;伏水中若有畏恐,腎氣將伸矣。菌香生草,肝虛夢也;伏樹下不敢起,肝氣將伸矣。救火陽物,心虛夢也,燔灼,心氣將伸矣。飲食不足,脾虛夢也;築垣蓋屋,脾氣將升矣。此皆五臟氣虛而形諸夢,乃陽氣有餘,陰氣不足,可以合之五診,調之陰陽,以察周身之經脈。在,察也。

診有十度,度人脈,度臟,度肉,度筋,度俞,度陰陽氣盡,度民君卿。

度,入聲,下同。度民君卿,舊本在診必上下之下,今改正於此。上文五臟氣虛,合之五診。此言五診之中,有十度也。度,量也。十度者:一曰度人,人之貧富,性之緩急也;二曰度脈,脈之大小,至之遲數也;三曰度臟,臟之虛實,氣之從逆也;四曰度肉,肉之肥瘠,體之盛衰也;五曰度筋,筋之強弱,力之多寡也;六曰度俞,腑俞臟俞,上下出入也;七曰度陰陽氣盡,陰盡而初陽生,陽盡而一陰始也;八曰度民;九曰度君;十曰度卿,民君卿皆人也。民不得同於卿,卿不得同於君,就其心志而揆度之,此五診之有十度也。

人病自具,脈動無常,散陰頗陽,脈脫不具,診無常行,診必上下。

上文診有十度,此言診無常行,難於度也。診脈者,診病也。今人病自具,脈動無常,有是病,則有是脈,理之常也。病具而不見於脈,是謂無常。無常者,病散於陰,而脈頗陽,脈虛於內,而病不具。脫,猶虛也。是診無常行,診必因上以知下,不但十度為然也。

受師不卒,使術不明,不察逆從,是為妄行,持雌失雄,棄陰附陽,不知併合,診故不明,傳之後世,反論自章。

此下論陰陽持診之道,所以方其盛衰也。受師不卒,則謬言為道,使術不明,則妄作雜術,不卒不明,不能察陰陽之逆從,是為妄行。妄行者,但持其雌,而失去雄,偏棄其陰而附其陽,不知陰陽之併合,診故不明。不明而診,道無可傳,理無可通,故傳之後世,反論自章,診不合理,自以為章。

至陰虛,天氣絕;至陽盛,地氣不足。陰陽並交,至人之所行。陰陽並交者,陽氣先至,陰氣後至。

至陰,太陰也。至陰虛,則人之地氣不升,地氣不升,故天氣絕。至陽,太陽也。至陽盛,則人之天氣有餘,天氣有餘,故地氣不足,必陰陽並交,無有虛盛,乃至人之所行。陰陽並交者,是陽氣先至,陰氣後至。蓋人身之氣,合於四時,始於一陽之初動也。

是以聖人持診之道,先後陰陽而持之,奇恆之勢,乃六十首,

診合微之事,追陰陽之變,章五中之情,其中之論,取虛實之要, 定五度之事。知此,乃足以診。是以切陰不得陽,診消亡。得陽不 得陰,守學不湛。知左不知右,知右不知左,知上不知下,知先不 知後,故治不久。知醜知善,知病知不病,知高知下,知坐知起, 知行知止,用之有紀,診道乃具,萬世不殆;起所有餘,知所不足。

持診之道,必以聖人為法,是以聖人從陰度陽,從陽度陰,先後陰陽而持診之。奇,異也,恆,常也。凡奇恆之脈勢,合於六氣。六氣,六十日為一氣也。奇脈恆脈,脈勢不同,六十日而更一氣,乃以六十為首也。診合微之事者,脈合五行,時合六氣,診至微也。追陰陽之變者,散陰頗陽。診無常行,理至變也。章五中之情者,五運在中,合於五臟,診合微之事,追陰陽之變,始能章五中之情也,即合微陰陽五中而論之。其中之論,必取虛實之要,以定五度之事。五度,即上文之五診也。必知此,乃足以診,苟不知此以診,是以切陰而不得陽。雖曰診之,人必消亡,得陽而不得陰,曰守所學,不能自湛。湛,信也。左右上下先後,不能盡知。故曰治其病,而人不久,醜與善,病與不病,高與下,坐與起,行與止,必盡知之,然後用之有紀,診道乃具,雖萬世不殆,更必起所有餘,知所不足,診道乃備。

度事上下,脈事因格。是以形弱氣虛,死。形氣有餘,脈氣不

足,死。脈氣有餘,形氣不足,生。是以診有大方,坐起有常,出入有行,以轉神明,必清必靜, 上觀下觀,司八正邪,別五中部,按脈動靜,循尺滑澀寒溫之意。視其大小,合之病能,逆從以得, 復知病名。診可十全,不失人情。故診之,或視息視意,故不失條 理,道甚明察,故能長久,不知此道,失經絕理,亡言妄期,此謂失道。

別,音逼。度,即上文五度、十度也。脈,即上文持診之道也。度事上下,通天徹地也。脈事因格,有常有變也。是以度其形弱,脈其氣虛,形氣皆虧,故死。度其形氣有餘,脈其脈氣不足,外余,內損,亦死。脈其脈氣有餘,度其形氣不足,內余,外損,故生。是以診有大方。方,猶法也。其法不外度事脈事,度其坐起有常,出入有行,可以專心主之神明,更當必清必靜,上觀下觀。司,主也,主八正之邪,以別五中之部,此度事上下之法也。按其脈之動靜,循其尺膚之滑澀寒溫,視其脈之大小,而合之病能,此脈事因格之法也。能度能脈,則逆從以得,復知病名,診可十全而不失人情矣。故診之之道,或視息,視息,脈之也;或視意,視意,度之也,脈之度之,故不失條理,道甚明察。如是,故能長久而不敝。若不知此道,則失經絕理,亡言妄期。亡言,無徵之言也;妄期,妄與死生之期也。誠如是也,是謂失道。

解精微論第八十一篇

純粹之至曰精;幽渺之極曰微。闡明陰陽水火、神志悲泣,以及水所從生,涕所從出,神志水火之原。非尋常問答所及,故曰解精微。

黃帝在明堂,雷公請曰:臣受業、傳之行教,以經論,從容形法,陰陽刺灸,湯藥所滋,

行治有賢不肖,未必能十全。若先言悲哀喜怒,燥濕寒暑,陰陽婦女,請問其所以然者,卑賤富貴, 人之形體,所從群下,通使臨事,以適道術,謹聞命矣。請聞有毚愚僕漏之問。不在經者,欲聞其狀。

毚,音鑱。雷公受傳於帝,而帝教以經論,故曰臣受業,傳之行,教以經論;其中有從容之形法,陰陽之刺灸,湯藥之所滋。但行治有賢不肖,未必能十全。若先言悲哀喜怒之內傷,燥濕寒暑之外感,以及陰陽婦女之道,請問其所以然者,曾以卑賤富貴,論人之形體,所從群下,卑賤人也,通使臨事,富貴人也,論人形體,以適道術,已於經論之中,謹聞命矣。今請問者,有毚愚僕漏之問,毚愚,則心不靈,僕漏,則體不具,與昔日在經之問不同。故曰不在經者,欲聞其狀。

帝曰:大矣。

不在經者,欲聞其狀,則於尋常形體之外,窮究靡遺,帝故大之。

公請問哭泣而淚不出者,若出而少涕,其故何也?

哭泣則淚出,淚出則多涕,有哭泣而淚不出者,有淚出而少涕者,與尋常之形氣不同,公故問之。

帝曰:在經有也。

哀而泣出,在《靈樞·口問》論,有以明之。

復問不知水所從生,涕所從出也。

淚,水類也。涕,液類也。必知水所從生,涕所從生,故復問之。

帝曰:若問此者,無益於治也。工之所知,道之所在也。

水所從生,涕所從出,非毚愚僕漏之比,故無益於治也,雖工之所欲知,而實道之所在也。道之所在,有如下文所云也。

夫心者,五臟之專精也,目者,其竅也,華色者,其榮也。是以人有德也,則氣和於目。有亡,憂知於色。是以悲哀則泣下,泣下,水所由生。

此言精水之氣,從心氣而外出也。五臟之精,心為之主。故夫心者,五臟之專精也。五臟之精,隨心氣而注於目,故目者,其竅也。五臟之精,隨心氣而榮於色,故華色者,其榮也。德,猶得也。是以人心有得也,則氣和於目。目者其竅,此其驗矣。亡,猶失也。人心有失,則憂知於色,華色者其榮,此其驗矣。五臟之精,隨心外出,是以心有悲哀,則泣下,泣下,則水所由生,以明淚水從目泣而生,目泣從心悲而出也。

水宗者,積水也。積水者,至陰也。至陰者,腎之精也。宗精之水,所以不出者,是精持之也,輔之裹之。故水不行也。

此言腎精為水之主,腎精持之,而水不出也。宗,猶聚也。水之聚者,漸積而成,故曰水宗者,積水也。水積於下,其性陰柔,故曰積水者,至陰也。腎精為水之本,故曰至陰者,腎之精也。流行之水,則外出,宗精之水,則不出,故曰宗精之水,所以不出者,是精持之而不出也。持之者,乃輔之裹之,故水藏而不行也。

夫水之精為志,火之精為神。水火相感,神志俱悲,是以目之水生也。故諺有曰:心悲名曰志悲。志與心精,共湊於目也。

承上文心動水行,腎持水藏之意,而言水火相感,神志俱悲,而後淚出也。故曰夫水之精為志。志,腎所主也。火之精為神;神,心所主也。若水火相感,神志俱悲,是以目之水生而為淚也。故諺有曰:心悲名曰志悲。由此觀之,則心志相通,而志與心精,共湊於目也。

是以俱悲,則神氣傳於心,精上,不傳於志,而志獨悲。故泣出也。

上文心志相通,心悲名曰志悲,此言心不傳志,而志獨悲也,是以俱悲,則神氣傳於心。精上,即上文心悲名曰志悲,志與心精,共湊於目之謂也。然有心氣不傳於志,而志獨悲者,志悲於內,故泣出也,以明目之生水,則泣出於外,腎志獨悲,則泣出於內。由是,可以知水所從生矣。

泣涕者,腦也。腦者,陰也。髓者,骨之充也。故腦滲為涕。志者,骨之主也。是以水流而涕從之者。其行類也。

此言心悲水流而涕從之,以明涕所從出也。凡人泣必有涕,而涕所從來,不同於泣,故曰泣而涕者腦也;腦為精髓之海,故腦者陰也,腦為髓海,髓居骨內,故髓者骨之充也。泣涕者腦也,故腦滲而為涕。髓者骨之充,而志者,又骨之主也,是以水流而涕必從之者,其行類也。

夫涕之與泣者,譬如人之兄弟,急則俱死;生則俱生。其志以早悲,是以涕泣俱出而橫行也。夫人涕泣俱出而相從者,所屬之類也。

橫,去聲。此言志悲泣出而涕從之,類相感也。泣出必有涕,故夫涕之與泣者,譬如人之兄弟,急則俱死,生則俱生,是知涕與泣,同氣並行矣。上文云,而志獨悲,故泣出也,由此言之,其志以早悲,是以涕泣俱出而橫行也。夫人涕泣俱出相從者,亦所屬之類也。

雷公曰:大矣。請問人哭泣而淚不出者,若出而少涕,不從之何也?

公聞水所從生,涕所從出,神志悲泣之理,至精至微,實道之所在,非工之所知,故曰大矣。其始有哭泣而淚不出,出而少涕之問,帝曰在經有也,至此復請問人哭泣而淚不出者,若出而少涕,哭泣而淚涕不從之,何也?

帝曰:夫泣不出者,哭不悲也;不泣者,神不慈也;神不慈則志不悲。陰陽相持,泣安能獨來?

此言哭而悲,則淚出,哭而不悲,則淚不出也。目潤曰泣;水下曰淚。夫人但目泣而淚不出者,由於哭之不悲也。但聲哀哭而並不泣者,由於神之不慈也。慈者,心慈;悲者,志悲。故神不慈,則志不悲。心神持於上,腎志持於下。陰陽相持,則泣安能獨來?由是而知哭泣與淚不出者,由於哭之不悲也。

夫志悲者,惋惋則沖陰。沖陰,則志去目。志去,則神不守精。精神去目,涕泣出也。

此言出而少涕者,由於志不沖陰也。上文云,腦者陰也。故曰夫志悲者,其內惋惋,惋惋,哀慼也;故惋惋,則志上衝於陰。沖陰,沖腦也。故沖陰,則腎志去目。去,猶出也。志出於目,則心藏之神,亦不守精。精,心精也。神不守精,則精神去目,而涕泣出也。由是而知志悲,則上衝於陰而為涕;不悲,則不沖陰而少涕矣。

且子獨不誦不念夫經言乎?厥則目無所見。

《靈樞·口問》論云,液竭,則精不灌。精不灌,則目無所見,故曰,且子獨不誦唸夫經言乎?厥則目無所見,厥,猶極也。帝先云,在經有也。故於此引經言以明之。

夫人厥,則陽氣並於上,陰氣並於下。陽並於上,則火獨光也。陰並於下,則足寒。足寒則脹也。夫一水不勝五火,故目眥盲。是以衝風泣下而不止。

承上文而言,夫人厥,則陽氣獨並於上,陰氣獨並於下;所謂陽並於上,乃惟陽無陰,則火獨光也。所謂陰並於下,乃惟陰無陽,則足寒,足寒不已,則腹脹也。以明陰陽不和,而為厥也。若夫厥則目無所見者,陽並於上,而火獨光,則三焦君相之火,皆上炎矣。陰並於下而足寒脹,則少陰腎臟之精,太陰脾臟之濕,皆逆於下,惟太陽膀胱之水,因陽氣之並而上行,是太陽一水,不能勝三焦君相之五火,故目眥盲。盲,目無見也。今曰眥盲,是以衝風則泣下而不止,所以然者,膀胱足太陽之脈,起於目內眥,泣下不止,必至液竭,而目無所見也。此言衝風泣下,泣從外生,而非志悲之泣也。

夫風之中目也,陽氣內守於精,是火氣燔目,故見風則泣下也。有以比之,夫火疾風生,乃能雨,此之類也。

中,去聲。此復申明衝風泣下之義,言衝風泣下,猶之火疾風生而為雨也。夫風之中目也,目為陰精,兼有陽氣,精守於內,陽充於外,是陽氣內守於精,一水不勝五火,是火氣燔目,目燔故見風則泣下也。有以比之,比夫火疾風生,乃能雨,即此火氣燔目見風泣下之類也。

愚觀上論七篇,詞古義深,難於詮解,然久久玩索,得其精微,則奧旨自顯。曩歲偶於友人齋頭,見新刊《素問》一部,紙板甚精潔,名人為之序,其中篇什倒置,刪削全文,末卷七篇,置之不錄,謂詞義不經,似屬後人添贅,而非黃帝之文。噫,如是之人,妄論聖經,貽誤後昆,良足悲已。不意今歲之秋,亦於友人齋頭,見新刊《素問》一部,卷帙無多,似非全文,愚草草視之,但見彙集諸注,述其唾餘間增己意,評論諸家,愚俱忘卻,惟論張隱菴集註云,大半出於同人之筆。愚觀此言,不無嘆惜。隱菴註釋,有《靈樞》、《素問》、《傷寒》,《金匱》諸書,皆以經解經,不杜撰,不剿襲,可謂著述超群,非常人思慮所能及。今為此言,蓋因註解精深,不能探討,第見開卷有諸同學之姓氏,注中有某人某人之語句,遂乘此隙,而云大半出於同人之筆也;愚鑑於此,是以同學高賢,及門諸弟,概不借光,庶免後人之口實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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