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岳村叟醫案 校勘記

河南省開封專員公署衛生處
来源:湖岳村叟医案

校勘記

開封專署衛生處將杞縣翟竹亭先生遺著《湖岳村叟醫案》抄本二卷,交餘校勘,擬付梓。披閱卷端傳序,籍知先生家貧好學,尤喜歧黃家書,追求真理,剖析疑似,質疑問難,不恥下問,卒能貫通經典,有名醫林。籲!志亦偉矣。觀醫案內容,各門有總論,每病有醫案,辨證處方,引經據典,疑似厘分,論治高超。且其文詞簡練,條理井然。余何人斯,敢妄執斧。然事關利濟後世,義不容以不文辭,因而不揣固陋,勉為執筆。

校勘目的有四:

一、字之書寫錯誤。如卷上胡雍甫題詞,有「析疑辨難最艱辛」句,誤寫為「折疑」。溫病門案一,診視「六脈洪大無倫」,誤寫為「無論」。其他案中有「拒按」誤寫為「懼按」。

二、理論原則上之錯誤。如虛證門案二,有「渴欲冷飲」句。渴欲冷飲者是熱,宜用涼藥,渴欲熱飲者是寒,宜用熱藥。既云「渴欲冷飲」,而處方用桂附八味湯之熱,違反常理,宜改「冷飲」為「熱飲」,方不背謬。腹痛門案五,有「治肝木者肺金也」句,「治肝」應改為「制肝」。

三、藥名書寫之錯誤。虛證門案十三,「枳椇子」誤寫為「枳棋子」。其他有「續斷」誤寫「「續繼」。均為更正。

四、引經據典之字句更換。如幼科案六,有「諸症戰掉,皆屬於木」句,應改為「諸風掉眩,皆屬於肝」。另有「虛者溫之,寒者溫之」句,應改為「虛者補之,寒者溫之」。似此等字句更換,意義尚不大謬者,姑為留之。其他罕用之古典,意晦之頭批,無關治療,均保留之。先生積數十年之經驗,彙集證治,共分十七門,二百三十七案。論證簡而要,處方奇而效。最可嘉者,即治而不效,亦詳為記載,似此實事求是,堪為後學法戒。

國家號召我輩繼承、發揚、整理、提高,因將先生之遺著付梓,此不獨先生之幸,亦後世之幸也。餘雖駑鈍,敢不勉為斯役。

開封醫藥專科學校文甫張會友撰記

一九六三年十一月十五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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