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是編寫內外二種,首列其要,次及其餘。合之則諸法畢備,分之仍各有妙用,棄俗從雅,庶覽者得有流別,知所先後,則近道矣。
一、醫分必分症類次,茲則從法集方。有一病而諸門俱入者,以其各有治法,故不以類聚,不欲紊其成法也。
一、柏雲手抄有《市語宗派神用運技》一卷,言多不經,啟後人漁利之私,急為芟削,間採一、二入《緒論》中,以廣見聞。
一、頂、串、截為走醫三大法,以譬三才也。未流輒妄定成數,有九頂、十三串、七十二截等目,每自誇於人,輒曰:某某得幾頂、幾串、幾截,其法甚秘,云罕有全知者。不知以類統計,寧止區區者。余因盡發其秘,非欲矜己之長,良由濟世一端,多多益善也。外有九種、十三根等法,能拔骨髓諸毒,然不肖瘍科,每竊以取利,種毒留根,變小成大,實則為利淺而受害深,寧棄而不錄。
一、禁法之大莫如水法,次則祝由,茲錄其小者,絕擾屏囂,均無妨於大雅。其有近於巫、覡所為者,概在所擯。
一、方用單行奏功最捷,藥有製品取效更神,針灸輔藥力所不及也。故列藥外百物,又推恩所宜及也。故列醫外奇病所以畢其法,藥戲所以備其趣,皆以神妙用而奏厥功也,因並存之。
一、藥品尚真,奚錄偽焉?曰:所以著奸也!知其術,始不受其愚,而作偽者更無以巧取厚利,殆猶刪詩不去鄭、衛之意。矧其中有可用者,若假象皮膏之收口,假乳香之定痛,著效更捷子真,亦方術所不廢也。至若蒙汗、麻沸等方,予皆有之,而不備錄者,恐易以啟奸,且已列睡聖整骨諸術矣,何多贅焉!
一、取蟲為走醫第一要法,而選元尤有起死回生之術。無此二門,則無由見神,故兼存不廢。
一、是書初著,尚有靈穴經、奇脈經、靈草經、識症論、變症論及陽取、陰取、隔二、隔三諸法,當另為一編以問世。
一、是書採錄得於柏雲手抄者十之三,《百草鏡》、《救生海》者十之三,《養素園》及《江閩方本》者十之三,其一則傳於世醫者,悉匯而成帙。蓋筌蹄由始例得並志焉。
一、丸散云刀圭者,分方寸匕之一準,如梧桐子大也。方寸匕者,作匕正方一寸,抄散取不落為度。五匕者,即今五銖錢邊五字者,抄之不落為度。一撮者,四刀圭也(匕即匙也)。按恕軒先生原訂有內、外二編,凡例所論,總內、外而言之。茲所刊者,惟內編四卷。如水法、祝由、藥外、醫外、藥戲、取蟲、選元諸條皆內編所不載。今年正月,從越中藏書家覓得外編,如獲拱寶。匆次不暇細校,錄付仍囑吳君平格補註,行將以次開雕,以公同好。
光緒庚寅五月望邁孫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