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訂產孕集 卷下 第七章 產戒第七

清·张曜孙
来源:重订产孕集

產育順事,而俗人多擾亂之,致反順為逆,此雖習俗使然,亦不知之過也輯產時, 所當戒者著於篇,使覽者凜焉。 妊母將產,率多疑懼,腹痛緊急,氣血下注,神不能安,易於驚惶,初次產育, 尤為易擾,而不知者稍有不順,輒恐懼無主,大事張皇,致妊母心亂神散,氣憊而逆, 氣逆則血湧,氣憊則力衰,嬰兒之生,雖自能轉動,亦藉母氣助之,氣逆力衰, 何以能下惟宜溫慰妊母,使勿驚疑,即有不順,勿使知覺,俾心定氣凝,神安力旺, 無論本屬順生,即遇惡候,亦可反逆為順也。 千金方論云,產事雖係穢惡,然不得令死喪活穢之人視之,犯者多致難產, 又忌多人瞻視,惟得一二人在室,產後乃可告人,亦以人棄則易於驚擾, 致妊母心神不定故也。 室中宜適溫涼,夏暑過甚,勿掩門戶,以器貯新波水石許,置室中,以辟熱氣, 免致昏暈,天寒宜置火暖之,母得大熾,令火氣熏灼, 室中人毋大聲毋多語毋差咨太息,毋許駭,毋叱吒,毋祈神問卜,宜安靜如常。 妊母宜惜力,宜安臥,臥宜正不可左右,毋摩腹,毋按腰,毋妄動,毋輕坐草, 初產及天寒尤,忌美其飲食,頻頻與之,若虛羸者,不能多食,以糜粥雜人參末飲之, 毋亂服方藥,毋輕試異術,必辨明正產,胞水已下,交骨不開,或支骨已開, 而子久不下,擇平和之藥,稍稍助之,要之產前調攝既善,亦無須此。 接兒老嫗,俗謂穩婆,宜預擇委善者用之,蓋隱曲之事,非此輩不能為, 而愚蠢奸狡之輩,或妄為動作,故事恐嚇,戕人性命,以炫己之術,不可不慎, 大率以年老為佳,蓋年老則歷事多而性稍醇也。 產後勿問男女,須收拾既定,然後告人,世有急於求嗣者,墮地得男,而產母暴喜, 遂致昏暈,得女則產母不悅,家人又從旁懊惱之,致有鬱厥血逆之患,宜豫防也。 大凡產厄,誤於張皇者半,誤於怠悠者亦半,產育固生人常事,熱苟主者不察, 而漫然聽之,則產母無主而驚疑,為害亦大,往見拘迂者,矯張皇之弊, 謂嬰兒可以自由,眾藉乎人因閉門安臥,勿令人知,而產母體素羸弱, 氣血虛少又性衣矯怯,不能忍痛曲腰護之,偏倚妨之,轉輾欹仄,致嬰兒不得轉動, 交骨不得開張,氣血下注,久無泄路,勢必逆而上行,一日之間,而子母俱死, 如此者,何啻無故而自殺之哉,此皆不明其理,不究其道,愚而自用,殘賊人倫, 夫產孕者,生生之本,天理之原,似續攸關,斷宜詳慎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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