產後調攝,最宜詳慎,蓋產後氣血虛少,絡脈空乏,肢節懈怠,腠理開張,皮毛不實, 營衛不固,血道易塞,氣道易滯,故致疾之易,而去疾之難,莫甚於此, 產後致疾皆起於纖細易忽之間,其源甚微,其發至鉅,闈房瑣屑之事,主者所不及檢, 醫書所不能詳,不識避忌,不知防範,或致疾而終身不愈,或疾作而危在片時, 往見一婦,產時至速,不及告人,遂產於地,產後人知,始扶臥於榻三日後, 大熱不止,醫以為血淤也,而以桃仁承氣投之,數日而死,一時不謹,為害如此, 況其大焉者乎,故善調攝者,不使致疾,并可去宿患之疾,不可不知也。 凡產後,產母勿令安臥,宜以高枕倚之,膝宜豎起,勿得伸直,須閉口靜神, 勿令熟睡,歷十二時,乃可安臥,少須八九時,若倦怠者,宜頻頻呼之,常今欲醒, 亦毋高聲急語致使驚恐,蓋產後氣血上行,若遽令安睡,則氣逆而血壅,多致昏暈, 必豫防之,膝宜豎者,膝伸則筋骨內掩,恐礙惡露也。 嬰兒墜地,即取鐵秤錘或石子入火燒紅,以醋向產母焠之,使氣入鼻, 不特可以辟穢,且能收斂神氣,散解惡血,以杜血暈,或日焠一二次,三日後止, 更佳室中宜避風,絲毫罅隙,必掩塞之,宜適溫涼毋犯寒暑,將寒即衣,驟煖毋易, 夏雖大暑,勿得解衣,毋浴毋以扇招風,寧失過煖,毋失過寒。 產後宜益甘草煮汁,和童便服之,或和清酒日三五服,三日而止, 自產之次日始日服生化湯一劑。 生化湯,川芎〔一錢〕、當歸〔五錢炙〕、甘草〔五分炙〕、乾薑〔五分〕、 桃仁〔十粒去皮尖〕,以水二盞,煎一盞,入清酒一合,溫服。 五日而止,淤未盡者,七日止,大虛者,可加人參少許服之,二三日後, 或寒熱交作此骨合也,虛人多有之,但診無他患,如法服生化湯,勿妄用他藥。 十二日後,惡露將盡,氣血更新,體虛者,宜服補虛湯。 補虛湯,人參白朮冬〔三錢〕、當歸川芎黃耆〔各二錢〕、炙甘草陳皮〔各八分〕、 乾薑〔五分炒〕、八味,作一劑日一服,見醫學入門。 十數服,有宿疾者,宜服永安湯。 永安湯,人參〔一錢〕、熟地〔三錢〕、當歸〔三錢〕、芎藭〔二錢〕、 阿膠〔一錢五分〕、白朮〔二錢〕、續斷〔一錢五分〕、桃仁烏賊骨〔各一錢〕、 吳茱萸〔四分〕,十味,作一服,食前溫進日一。 或澤蘭湯。 澤蘭湯,澤蘭〔二錢〕、香附〔二錢〕、當歸芎藭〔各一錢五分〕、芍藥烏藥 〔各一錢〕、人參〔一錢〕、阿膠黃耆白朮〔各三錢〕、紅花〔五分〕、生薑〔二錢〕, 作一服,食前溫進。 羊肉湯。 羊肉湯,羊肉〔十兩〕、黃耆〔一兩〕、大棗〔三十枚〕、 茯苓甘草當歸麥冬地黃芍藥〔各六錢〕、肉桂心〔三錢〕,以水六升,煮羊肉, 取三升,內藥煎取一升,分三服溫進,見千金方。 相疾之輕重,體之偏寒偏熱而用之,或十餘服成數十服,可使宿疾盡去, 體弱反強。 飲食宜澹泊,母食鹽,犯之令無乳,毋食生冷堅硬一切異物,毋食炙婢煎炒, 毋過於肥膩,皆令致疾十日內,毋食豬肉,一月內,毋食豬脂,犯之令經絡壅塞, 凡食肥甘之物,皆宜去油脂,以清淡為上,清本乎陽,可以益神而育精,濁本乎陰, 足以致滯而成積,而酸鹹之味,凝血阻脈,尤為切忌也。 產後一月,俗調之滿月,二月調之大滿,月此二月內,不宜力役動作,不宜交合, 心志宜和,思慮宜絕,悲忍憂鬱,大喜大怒,皆不可犯,七精傷人,甚於六氣, 世有產後羸瘠,謂之蓐勞,多至不治,皆不知調攝之故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