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金方論曰:嬰兒初生,當即舉之舉之,稍晚,則令中寒,先浴之,然後斷臍, 斷臍不得以刃,令人隔衣咬斷之,以煖氣呵之,然後纏結,所留臍帶, 須令至小兒足趺,短則兒腹中不調,常下痢,若先斷臍,然後浴者,則臍中水, 令常腹痛,其臍斷訖,連臍帶中多有蟲,宜急撥法之,不爾,則入兒腹成疾, 裹兒臍法,椎治白練,令柔軟,方四寸,新綿厚半寸,與帛等合之,調其緩急, 急則令兒吐,若十許日,兒怒啼,似衣中有刺者,此或臍燥,還刺其腹,當解之, 易衣更裹,裹時,閉戶下帷燃火今溫煖,仍以阻粉粉之,若臍不愈,燒絳帛末粉之, 若臍中水,當炙粉絮以熨之,不時治護。浴兒法,湯須調冷熱,冷熱失宜,令兒驚, 凡兒冬不可久浴,久則傷寒,夏不可久浴,久則傷熱,浴兒者以豬膽汁一枚, 取汁投湯中以浴之,終身不患瘡疥,兒生三日,宜用桃根湯浴之良。 桃根湯,桃梅李根〔各三兩〕,以水三升,煮二十沸,去滓無根、枝亦可。 生男,宜用父故衣裹之,生女,宜用母故衣裹之,皆勿用新帛衣,不可過厚, 令傷兒皮膚,害血脈,嬰兒始生,宜時見風日,凡天氣和煖,無風, 宜令乳母將兒於日中嬉戲,則血凝氣剛,肌肉牢密,堪耐風寒,不致有疾病。 達生編云,兒生三日,浴之,俗謂之洗三,如冬寒,切不可洗, 然千金方謂小兒不浴令毛落,則不浴亦非良法,宜如上法蔽風燃火,下帷而浴之, 又云斷臍必以艾蘸油為燃,燎斷之,令煖氣入腹,常視之,勿令濕,較千金法為佳, 南中收生嫗斷臍,多於連胞衣處斷之,并留胞衣少許,先繫緊,然後斷之, 雖臍帶稍長,易於妨礙,熱可免入風泄氣之患,亦可用也。 嬰兒甫生,氣欲絕,不能啼,以煖水灌之,不啼,以綿絮包裹之,勿斷臍, 以紙撚蘸油,燃火於臍帶下薰之,令煖氣入腹,更以熱醋湯盪洗臍帶, 令氣回啼哭加常,方可斷臍。若面青身冷口噤者,乃胎寒也,宜殭蠶散急救之。 殭蠶散,白殭蠶木香肉桂陳皮炙甘草檳榔〔各五分〕,水煎取汁,以帛蘸入兒口中, 見醫學入門。 若因臍纏喉管礙產者,急去其所纏之臍,輕按其背俞及胸口,徐摩其喉管, 即氣復而啼。 初生有即死者,急看兒口中懸雍,前胯上有泡,如石榴子,以指摘破出血, 以帛拭去,以髮灰糝之,若令惡血入口中即死,初生撮口不飲乳,名曰馬牙, 不治則死、馬牙之候,兒齒齦有小泡,如粟米狀,急以鈸挑出血,用墨磨薄荷汁, 斷毋髮裹手指,蘸擦口中令遍,勿飲乳,一時許即瘥。 初生穀道無孔,不得大便,急用金玉簪,揣其是孔處刺通之,以蘇合香少許, 作小鋌,納孔中,或以油紙紝之,勿令復合。 若非無孔,而大小便不通者,氣脹欲絕,令婦人以溫湯漱口,吸咂前後心,并臍下, 手足心,共七處,每砸三五攻,漱口更咂,取紅色為度,須臾自通,不爾則死, 或以蔥汁乳汁各半調勻,抹兒口中與乳吮下,亦通。 若小便不通不欲飲乳者以蔥白一寸四破之,以乳汁入銀石器內煎灌之, 若生鵝曰瘡者,其候口內白屑遍生,舌上鼻上皆有之,不能吮乳,急以亂髮纏指, 蘸薄荷汁或井華水拭之,三日當脫,若不脫,可煮荴木汁,令濃以帛纏飭頭拭之, 無荴木,栗木亦可,或以白楊枝燒瀝塗之。 初生遍體無皮者,以白早米粉撲之,候生皮乃止,若如魚泡如水晶,碎則水流者, 以蜜陀僧為末糝之。 初生患連舌,以爪摘斷之,微有血出,無害若血出不止,以髮灰傅之,連舌者, 舌下有膜,如榴子中隔,連接舌下,令兒言語不轉也。 上六七日後,氣血收斂成肉,別口舌喉頰清淨,若喉裹舌上有物, 如蘆管中盛水狀者,或如脹起者,可以綿纏長鍼,留刃如粟米大,刺決之, 令氣泄去青黃汁,日一刺之,不過三刺即愈,著舌下者名曰重舌,著上腭者, 名惡曰重腭,治如前法。初生感風,鼻塞不通者取皂角草烏等分為末,薑汁調敷顖門, 或以薑汁調天南星末敷之,又方,用生薑二片,蔥二根,搗爛烘熱貼頗門。 外腎縮入,不得出者,以硫黃茱萸各五錢,為末,以蒜汁調塗臍腹, 仍以蛇床子燒煙熏之。 初生遍體發丹毒,赤腫游走若入腹即死,名曰赤游,乃胎熱也,宜以細錯, 隨赤暈周匝,刺出惡血,仍以芭蕉汁或蠐螬汁塗之,或以赤小豆末, 和雞卵白塗之亦良,初互二三日,面目繞菲左右皆黃,閉目撮口而啼,口中乾燥, 四肢不得伸縮者,乃血脈不斂也,血氣沮敗,不成肌肉,故有此候,宜龍膽湯。 龍膽湯,龍膽草鉤藤皮柴胡黃芩桔梗芍藥茯苓甘草〔各八分〕,以水二合, 煮二合,兒生一日至七日,以三勺分三服,八日至十五日, 以四勺分三服十六日至二十日,以六勺分三服,二十日至三十日,以一合分三服, 三十日以外以二合分三服,凡寒熱、驚掣、變蒸、不解、客忤、驚癎食積, 皆可服之見千金方。 凡嬰兒甫出,先以綿裹指拭口中,及舌上惡血,若啼聲發,便入腹中以成百病, 斷臍後,宜與甘草湯。 甘草湯,以甘草如手中指一節,打碎,以水六勺,煮取三勺,見千金方。 以綿裹活取與兒吮之,計得一蜆殼許人腹止,兒胸中有惡物者,當快吐之, 若不吐,須臾更與,盡之,若不吐,是無惡物,勿更與也。 凡甘乳兒,不欲太飽,飽則嘔吐,如太飽則以空乳乳之,自消,夏不去熱乳, 令兒嘔冬不去寒乳,令兒咳且痢,甫交合即乳,令兒嬴瘠交脛不能行,將乳, 當先去宿乳,又用力極挼之,勿令乳急出,令兒噎,若急出,以指按夾之,噎則奪之, 令得息,然後乳之,兒若臥乳,母當以臂枕之,令乳與兒平,令兒不噎, 欲寐則羍其乳,恐填塞口鼻,且或致過飽,母臥,毋以口鼻向兒,恐氣吹其巔頂, 母有熱勿乳,犯之今兒變黃母怒勿乳,犯之令生驚,發疝,上氣巔狂,母醉勿乳, 犯之,令身熱腹痛毋新吐下勿乳,犯之,令兒虛嬴,皆所當慎。 富貴家,多置乳婦,而愚蠢之輩,不知慎護,不識避忌,寒燠失候,饑飽違理, 因而致疾者最多,故善懷嬰者,當自乳為善,必欲且乳婦,宜擇氣血清和, 肥白壯盛之婦毋犯胡臭、癭廔、瘑疥、癡癃、白禿、痿瘍、耳聾、齆鼻、癲癎之疾, 夫乳者,血氣之所為也,兒之性情未定,藉血氣以涵養之,苟飲以惡濁之乳, 則氣血日昏,性情日劣,變情明而為愚蠢,為患實深,又不特致疾之一端也。 大凡嬰兒氣血薄弱,施治難於常人,小有不慎,即生重疾,愚醫不察,拘執謬說, 肆用毒藥,往往而殤,夫疾作而治之於後,曷若未疾而慎之於先,未生則調之於母, 既生則適其飢飽,量其寒溫,疾從何生,而煩廣設謬方,遍倡邪說耶,集懷嬰一篇, 有心保赤者,所當覽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