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寒門
熱論
黃帝問曰:今夫熱病者,皆傷寒之類也,或愈或死。其死者,皆以六七日之間,其愈皆以十日以上者,何也?不知其解,願聞其故。岐伯曰:巨陽者,諸陽之屬也,其脈連於風府,故為諸陽主氣也。人之傷於寒也,則為病熱,熱雖盛不死,其兩感於寒而病者,必不免於死。帝曰:願聞其狀。岐伯曰:傷寒一日,巨陽受之,故頭項痛腰脊強。二日陽明受之,陽明主肉,其脈俠鼻絡於目,故身熱目疼而鼻乾,不得臥也。三日少陽受之,少陽主膽,其脈循脅絡於耳,故胸脅痛而耳聾。三陽經絡皆受其病,而未入於臟者,故可汗而已。四日太陰受之,太陰脈布胃中絡於嗌,故腹滿而嗌乾。五日少陰受之,少陰脈貫腎絡於肺,系舌本,故口燥舌乾而渴。六日厥陰受之,厥陰脈循陰器而絡於肝,故煩滿而囊縮。三陰三陽,五臟六腑皆受病,榮衛不行,五臟不通,則死矣。其不兩感於寒者,七日巨陽病衰,頭痛少愈。八日陽明病衰,身熱少愈。九日少陽病衰,耳聾微聞。十日太陽病衰,腹減如故,則思食。十一日少陰病衰,渴止不滿,舌乾已而嚏。十二日厥陰病衰,囊縱少腹微下,大氣皆去,病日已矣。帝曰:治之奈何?岐伯曰:治之各通其臟脈,病日衰已矣。其未滿三日,可汗而已。其滿三日,可泄而已。帝曰:熱病已愈,時有所遺者何也?岐伯曰:諸遺者,熱甚而強食之,故有所遺也。若此者,皆病已衰而熱有所藏,因其穀氣相薄,兩熱相合,故有所遺也。帝曰:善。治遺奈何?岐伯曰:視其虛實,調其逆從,可使必已。帝曰:病熱當何禁之?岐伯曰:病熱少愈,食肉是復,多食則遺,此其禁也。帝曰:其病兩感於寒者,其脈應與其病形何如?岐伯曰:兩感於寒者,病一日則巨陽與少陰俱病,則頭痛口乾而煩滿。二日則陽明與太陰俱病,則腹滿身熱,不欲食,譫言,三日則少陽與厥陰俱病,則耳聾囊縮而厥,水漿不入,不知人,三日死。帝曰:五臟已傷,六腑不通,榮衛不行,如是之後,三日乃死何也?岐伯曰:陽明者,十二經脈之長也,其血氣盛,故不知人,三日,其氣乃盡,故死矣。凡病傷寒而成溫者,先夏至日為病溫,後夏至日為病暑,暑當與汗皆出,勿止。
仲景傷寒例
「陰陽大論」云:春氣溫和,夏氣暑熱,秋氣清涼,冬氣冷冽,此則四時正氣之序也。冬時嚴寒,萬類深藏,君子固密,則不傷於寒,觸冒之者,乃名傷寒耳。其傷於四時之氣者,皆能為病,以傷寒為毒者,以其最成殺厲之氣也。
中而即病者名曰傷寒,不即病者,寒毒藏於肌膚,至春變為溫病。至夏變為暑病,暑病者,熱極重於溫也。是以辛苦之人,春夏多溫熱病,皆由冬時觸寒所致,非時行之氣也。凡時行者,春時應暖而復大寒,夏應大熱而反大涼,秋時應涼而反大熱,冬時應寒而反大溫,此非其時而有其氣。是以一歲之中,長幼之病多相似者,此其時行之氣也。
夫欲候知四時正氣為病及時行疫氣之法,皆當按鬥歷占之。
九月霜降節後宜漸寒,向冬大寒,至正月雨水節後,宜解也,所以謂之雨水者,以冰雪解而為雨水故也。至驚蟄二月節後,氣漸和暖,向夏大熱,至秋便涼。
從霜降以後,至春分以前,凡有觸冒霜露,體中寒即病者,謂之傷寒也。
其冬有非節之暖者,名曰冬溫。冬溫之毒,與傷寒大異。冬溫復有先後,更相重沓,亦有輕重,為治不同,證如後章。
從立春節後,其中無暴大寒,又不冰雪,而有人壯熱為病者,此屬春時陽氣,發於冬時伏寒,變為溫病。
成云:此為溫病也。《內經》曰:冬傷於寒,春必病溫。
從春分以後,至秋分節前,天有暴寒者,皆為時行寒疫也。三月、四月,或有暴寒,其時陽氣尚弱,為寒所折,病熱猶輕;五月、六月,陽氣已盛,為寒所折,病熱則重;七月、八月,陽氣已衰,為寒所折,病熱亦微。其病與溫及暑病相似,但治有殊耳。
中雲:此時天令漸熱,一時不正之寒感之,包時令熱氣在內,故發為疫病,非冬傷寒之謂也,故成云此疫氣也。
十五日得一氣,於四時之中,一時有六氣,四六名為二十四氣。
成云:節氣十二,中氣十二,共二十四。《內經》云:五日為之候,三候謂之氣,六氣謂之時,四時為之歲。
中雲:節氣者,如立春正月節之類也。中氣者,如雨水正月之類也。
然氣候亦有應至而不至,或有未應至而至者。或有至而不去者,或有至而太過者,皆成病氣也。《金匱要略》曰:冬至之後,甲子夜半,少陽起,少陰之時,陽始生,天得溫和。以未得甲子,天因溫和,此為未至而至也。以得甲子,而天未溫和,此為至而不至也。以得甲子天大寒不解,此為至而不去也。以得甲子而天溫如盛夏五六月時,此為至而太過也。《內經》曰:至而和則平,至而甚則病,至而反者病,至而不至者病,未至而至者病。
中雲:非特冬為然,餘三時亦當以此法觀之。但冬甲子,尤一歲氣運所關耳。
但天地動靜,陰陽鼓擊者,各正一氣耳。
成云:天地之氣鼓擊而生春夏秋冬,寒熱溫和,各正一氣也。
是以彼春之暖,為夏之暑;彼秋之忿,為冬之怒。
成云:春暖為夏暑,從生而至長也。秋忿為冬怒,從肅而殺也。
是故冬至之後,一陽爻升,一陰爻降也。夏至之後,一陽氣下,一陰氣上也。斯則冬夏二至,陰陽合也。春秋二分,陰陽離也。陰陽交易,人變病焉。
此君子春夏養陽,秋冬養陰,天地之剛柔也。小人觸冒必嬰暴疹,須知毒烈之氣,留在何經,而發何病,詳而取之。
是以春傷於風,夏必飧泄。夏傷於暑,秋必病瘧。秋傷於濕,冬必咳嗽。冬傷於寒,春必病溫。此必然之道,可不審明之。
成云:當春之時,風氣大行,春傷於風,風氣通於肝,肝以春適王,風雖入之,不能即發,至夏肝衰,然後始動。風淫末疾,則當發於四肢。夏以陽氣外盛,風不能外發,故攻內而為飧泄。飧泄者,下利米穀不化,而色黃。當秋之時,濕氣大行,秋傷於濕,濕則干於肺,肺以秋適王,濕雖入之,不能即發,至冬肺衰,然後濕始動也。雨淫腹疾,則當發為下利。冬以陽氣固,濕氣不能下行,故上逆而為咳嗽。當夏之時,暑氣大行,夏傷於暑,夏以陰主內,暑雖入之,勢未能動,及秋陰出而陽為內主,然後暑動傳陰而為痎瘧。痎者,二日一發;瘧者,一日一發。當冬之時,寒氣大行,冬傷於寒,冬以陽為主內,寒雖入之,勢未能動;及春陽出而陰為內主,然後寒動傳陽而為溫病。是感冒四時正氣為病,必然之道。
陶節庵辨仲景傷寒論
客有過予而問之曰:其矣,傷寒之蘊奧,桂枝、麻黃二湯之難用也。服之而愈者才一二,不愈而變重者嘗八九。仲景立法之大賢也,何其方之難憑有如此哉。今人畏而不用,以參蘇飲、和解散等和平之劑代之,然亦未見其妙也。子盍與我言之。答曰:籲!難言也。請以經語證之。經曰:冬氣嚴寒,萬類潛藏,君子固密,則不傷於寒,觸冒之者,乃名傷寒耳。其傷於四時,皆能為病,以傷寒為毒者,以其最成殺厲之氣也。中而即病名曰傷寒,不即病者,其寒毒藏於肌膚,至春變為溫病,至夏變為暑病,暑病者,熱極重於溫也。以此言之,傷寒者,乃冬時感寒即病之名。桂枝麻黃二湯,為當時之傷寒設,與過時之溫暑有何預焉。夫受病之源則同,亦可均謂之傷寒,所發之時既異,治之則不可混也。請略陳之。夫春溫、夏熱、秋涼、冬寒者,四時之正氣也。以成生長收藏之用。風亦因四時之氣成溫涼寒熱也。若氣候嚴寒,風亦凜冽,天道和煦,風亦溫暖。冬時坎水用事,天令閉藏,水冰地凍,風與寒相因而成殺厲之氣,人觸冒之,腠理鬱塞,乃有惡風惡寒之證。其餘月時,則無此證也。仲景固知傷寒乃冬時殺厲之氣所成,非比他病可緩,故其言特詳於此書,而略於雜病也。倘能因名以求其實,則思過半矣。不幸此書傳世久遠,遺帖頗多。晉太醫令王叔和,得散亡之餘,注次流傳,其功博矣。惜乎以己論混經,未免穿鑿附會。成無己氏因之順文註釋,並無闕疑正誤之言,以致將冬時傷寒之方,通解溫暑,遺禍至今而未已也。溫暑必別有方,今皆失而無徵也。我朝宋景濂學士,嘗嘆傷寒非全書,得其旨哉。蓋傷寒之初中人,必先入表,表者何,即足太陽寒水之經,此經行身之後,自頭貫脊,乃有頭疼、脊強、惡寒之證。在他經則無此證矣。況此經乃一身之綱維,為諸陽之主氣,猶四通八達之衢,治之一差,其變不可勝言者矣。故宜此二湯發散表中寒邪。經曰:辛甘發散為陽者是也。若以此湯通治春溫夏熱之病,則誤之甚矣。曰:傷寒發於冬時,已聞命矣。邪之在表,為太陽經也,一經而有二藥之分,又何耶?曰:在經雖一,然則有榮衛之別焉。寒則傷榮,證乃惡寒發熱無汗脈浮緊為傷寒,有寒則見,無寒則不見也。當用麻黃湯輕揚之劑發而去之,寒邪退,汗出表和而愈矣。曰:緊脈固為寒矣,脈之緩者亦用桂枝湯又何耶?曰:風則傷衛,衛傷則自汗,緣太陽受風,不能衛護,腠理疏而汗泄,所以脈見浮緩也。脈雖浮緩,其受寒則一,故亦宜桂枝辛溫之藥解散寒邪,腠理閉而汗止表和而愈。又有榮衛俱傷者,二湯又難用也。故復設大青龍湯,然此藥難用,非庸俗得而識也。曰:溫暑既無方法治之,則將奈何?脈證與傷寒有何分別?曰:溫暑雖亦冬時感受風寒,而不即散,在人身中伏藏,歷過二三時之久,天道大變,寒化為熱,人在氣交之中,亦隨天地之氣而化。觀仲景以即病之傷寒,與傷暑時令為病之名,豈無異哉!治之之方,亦必隨時以辛涼苦矣,安得概用冬時治寒之方乎!今無其方者,蓋散亡之也。經既稱變為溫,變為熱,則已改易冬時之寒為溫熱矣,方亦不容不隨時改更也。夫溫病欲出,值天時和煦,自內達表,脈反見於右關不浮緊而微數。曰:惡寒否乎?曰:傷寒自冬月風寒而成,外則有惡風惡寒之證,既名為溫,則無此症矣。曰:然則子之言有所據乎?曰:據乎經耳。經曰:太陽病發熱不惡寒而渴者溫病也。不惡寒則病非因外來,渴則明其自內達表。曰:春夏之病料有頭疼惡寒脈浮緊者何也?曰:此非冬時所受之寒,乃冒非時暴寒之氣耳。或溫暑將發,又受暴寒,雖有脈浮之證,未若冬時之甚也。宜辛涼之藥通其內熱而解之,斷不可用桂枝等劑矣。曰:溫熱與傷寒治之不同也,已聞命矣。敢問傷寒之在三陽則為邪熱,既傳三陰則為陰證矣,以熱治固其宜也。三陰篇以四逆散涼藥以治四逆,大承氣湯以治少陰,其故又何耶?嗚呼!此蓋叔和以殘闕之經,作全書銓次,將傳經陰證混同立論,所以遺禍至今而未已也。故略陳之,蓋風寒之初中人無常,或入於陰,或入於陽,皆無定體,非但始太陽終厥陰,或自太陽始,日傳一經,六日至厥陰,邪氣衰,不傳而愈者。亦有不罷而傳者,或有間經而傳者,或有傳至二三經而止者,或有始終只在一經者,或有越經丙傳者,或有初入太陽,不作鬱熱,便入少陰而成真陰證者,或有直中陰經而成寒證者。緣經無明文,後人有妄治之之失。若無自三陽傳次三陰之陰證,外雖有厥逆,內則熱邪耳。若不發熱,四肢便厥冷而惡寒者,此則直中陰經寒證也。自前人立說之差,使後人蒙害者多矣。太陽受邪,行盡三陰氣分,傳次三陰之血分,則熱入深矣。熱入既深,表雖厥冷,真熱邪也。經曰:亢則害,承乃制,熱極反兼寒化也。若先熱後厥逆者,傳經之陰證也。經云:厥深熱亦深,厥微熱亦微是也。故宜四逆散、承氣湯看微甚而治之。如其初病便厥,但寒無熱,此則直中陰之寒證也,急宜四逆輩以溫之。經曰:發熱惡寒發於陽也,無熱惡寒發於陰也。尚何疑哉!又有日傳二經為兩感者,傳經未終而斃矣。病有標本,治有逆從,豈可概論之乎!曰:陰證之不同已聞命矣。嘗讀劉守真書云:傷寒無陰證,人傷於寒則為熱病,熱病乃汗病也,造化汗液皆陽氣也。遍考《內經》、《靈樞》諸篇,並無寒證陰證乃雜病也。叔和誤入之耳,守真高明之士,亦私淑仲景者而議論之異者,何耶?曰:雖守真之明達,蓋亦因傷寒論以桂枝麻黃通治溫暑之誤,而有是說,故叮嚀云:天道溫熱之時,用桂枝湯必加冷藥於其中,免致黃生斑出之患。若知此湯自與冬時即病之傷寒設,不與過時之溫暑設,則無此論矣。觀其晚年悟道,著《病機氣宜保命集》,其中羌活湯辛涼之藥,以治非時傷寒,其妙如神,足可補仲景之遺旨。何其高哉!夫《內經》言傷寒即為熱病而無寒者,語其常也。仲景之論有寒有熱者,語其變也。合常與變而無遺者也。所謂道並行而不相悖,而反相為用也。此其所以為醫家萬世之準繩標的也歟!
王執中曰:傷寒雖是一病,然所感不同,而證亦懸絕。有冬傷於風寒,即時便發,名曰正傷寒者。有至春變為溫病,至夏變為熱病,名曰伏熱病傷寒者。有雖伏病在身,至春夏亦未發,偶因暴感風寒,或色欲不謹,或飲食不節,觸動而發者,亦曰伏熱病傷寒。有冬月飲食不節,誤傷冷物而發者,亦名冬月正傷寒。此其所感之不同也。若夫春夏秋本無伏病在身,而偶感風寒,謂之四時傷寒,即雜病也,非仲景節庵之所謂寒也。故用參蘇飲、藿香正氣散等藥,與仲景節庵傷寒門藥大異。至於所見之證則又不同。有頭痛、項強、腰脊痛、惡寒、發熱者;有滿身骨節痛,有不頭痛,不項強,無腰脊痛,寒熱骨節痛俱無者;有頭不疼而即腰脊痛,惡寒發熱骨節疼者;有隻頭疼,而諸症俱無者;有隻腰脊痛,而諸症俱無者;有隻惡寒發熱,而諸症俱無者;有隻骨節痛,而諸症俱無者;有寒熱交爭狀似瘧疾者;有協熱利下利清水,狀似痢疾者;有白瀉腹痛狀似水瀉者;有既吐且利,揮霍撩亂,名曰霍亂者;有傷在一經,以次傳遍者;有始終只在一經者,有越一經而傳者,有越兩經三經而傳者,有傳一二經而止者,有傳變六經而再傳者;有從陽經傳入陽明腑中者,有從陰經傳入陽明腑中,有不從六經傳來,直中陽腑者;此其症之不同也。至於用藥一差,則壞症百出,莫測端倪,不可言紀。曰衄血,曰吐血,曰便血,曰發斑,曰發黃,曰發狂,曰如狂,曰腹痛,日譫語,曰鄭聲,曰噦,曰嘔,曰吐,曰瀉,曰利,曰小水不利,曰大便自利,曰除中,曰不寐,曰自汗,曰盜汗,曰手足汗,曰頭汗,曰陰結,曰陽結,曰能食,曰不能食,曰狐惑,曰脾約,曰吐蛔,曰陰陽易,曰勞復,曰食復,曰尋衣摸床,曰撮空,曰動氣,曰奔豚,曰肉苛,曰舌卷囊縮,不能枚舉。此其壞之不同也。然非愚之臆說,仲景先師分為太陽等篇,每條開示某經某症某脈,了了明白。東垣先師撮其大綱,究其玄旨。陶節庵先師又著《家秘》、《瑣言》,別門分類,便覽初學,今具在十二卷中,醫家檢之,洞然自悉,何至妄投藥劑,乃有殺人之慘也。
傷寒至捷法
發熱惡寒身體痛,脈浮無汗怎生醫,十神湯與香蘇散,有汗傷風用桂枝。
四五日來口舌乾,發熱身疼臥不安,先服人參敗毒散,小柴胡湯在後番。
七八日來熱在內,口渴心煩腹脹匯,小便赤少大便難,大柴胡湯好通利。
發熱口乾大便瀉,小便赤少煩燥結,小柴胡湯兼五苓,加上黃連真一絕。
汗下之後病不解,依然熱渴如見怪,解毒湯兼小柴胡,諸般熱病皆無礙。
十勸歌(彭用光)
一、傷寒頭痛及身熱,便是陽證,不可服熱藥,傷寒傳三陰三陽共六經,內太陰病,頭不痛,身不熱,少陰病有反熱而無頭疼,厥陰病有頭疼而無發熱,故知頭疼身熱即是陽證,若妄投熱藥,決致死亡。
二、傷寒必須直攻毒氣,不可補益邪氣。在經絡中,若隨證早攻之,只三四日痊安,若妄謂先須正氣,卻行補益,使毒氣流熾,多致殺人。
三、傷寒不思飲食,不可服溫脾胃藥,且傷寒不思飲食自是常事,終無餓死之理,如理中丸之類,不可輕服。若陽病服之,致熱氣增重,或致不救,丁香巴豆之類,尤不可服。
四、傷寒腹痛亦有熱證,不可輕服溫暖藥。《難經》云:疼為實。故仲景論腹滿時痛之證有曰:疼甚者加大黃。疼甚而加大黃,意可見也。惟身冷厥逆而腹疼者,方是陰證,須消息之。每見腹疼便投熱藥,多致殺人。
五、傷寒自利當看陰陽證,不可例服補藥、止瀉藥,自利惟身不熱,手足溫者屬太陰,身冷四逆者屬少陰、厥陰,其餘身熱下利皆屬陽,當隨證依仲景法治之。每見下利,使投暖藥及止瀉藥者,致多死亡。
六、傷寒胸脅疼及腹脹滿,不可妄用艾灸。常見村落間有此證,無藥便用艾灸,多致毒氣隨火而盛,膨脹發喘,以不知胸脅疼自屬少陽,腹脹雖屬太陰,仲景以為當下之病,此外惟陰證脈微弱可灸。
七、傷寒手足厥冷當看陰陽,不可例作陰證,有陰厥,有陽厥,醫者少能分辨,陽厥而投熱藥,殺人速於用刃,蓋陽病不至極熱,不能發厥。仲景所謂熱深厥亦深。熱深更與熱藥,寧復得生。而身熱至三四日後,熱氣已深,大便秘,小便赤,或譫言昏憒,及別熱證而發厥,必是陽厥,宜急用承氣湯以下之。若初得病,身不熱,大便不秘,自引衣蓋身,或下利,或小便數,不見熱證而厥者,即是陰厥,方可用四逆湯之類。二厥所以使人疑者,緣為其脈皆沉。然陽厥脈沉而滑數,陰厥脈沉而弱。又陽厥時復指爪卻溫,或有時發熱,陰厥則常冷,此可為別。
八、傷寒病已在裡即不可用藥發汗,然傷寒證須看表里,如發熱惡寒則是在表,正宜發汗;如不惡寒反惡熱,即是里證,若一例發汗,則真氣已涸,死者必矣。又別有半在表半在裡之證,不惟皆不可下,亦皆不可汗,但隨證治之。
九、傷寒飲水為欲愈。不可令病人恣飲過度。病人大渴,當與之水以消熱。故仲景以飲水為欲愈,人見此說,遂令病者縱飲,因而為嘔、為喘、為咳逆、為下利、為腫、為悸、為痞、為結胸、小便不利者,多矣。且如病人慾飲一碗,只可與半碗,常令不足為善。
十、傷寒病初安,不可過飽及勞動,或食羊肉,行房,及食諸肉骨汁,並飲酒。如病方愈,不須再服藥,兼脾胃尚弱,食飽不能消化,病即再來,謂之食復。病方好,氣血尚虛,勞動太早,病即再來,謂之勞復。又食羊肉,行房並死。食諸肉骨汁,並飲酒再病,必重。上傷寒十勸,誠可為病家醫家之便益治法也。
治傷寒看證法則(陶節庵)
凡看傷寒,先觀兩目,或赤或黃,陽毒六脈洪大有力,燥渴者,輕則三黃石膏湯,重則大承氣。黃為疸證,如小水不利或赤,兼小腹脹滿不痛,渴而大便實,脈來沉實有力者,為濕熱發黃,輕則茵陳五苓散,重則茵陳湯分利,小水清白為愈,黃自退矣。劫法開在殺車槌方前。
次看口舌有無苔狀,如見滑白色者,邪未入腑,屬半表半裡證,宜小柴胡和解。舌上黃苔者,胃腑有邪熱也,宜下之,調胃承氣湯。大燥實,脈沉有力而大渴者,方可下;便不實,脈不沉,微渴者,未可下,尤宜小柴胡湯。舌上黑苔生芒刺者,是腎水克於心火,十有九死,急用大承氣下之無疑矣,此邪熱已極也。劫法開在殺車槌方前。
已後以手按其心胸至小腹,有無痛處,若按之當心下硬痛,手不可近,燥渴譫語,大便實,脈來沉實有力,為結胸證,急用大陷胸湯加枳桔下之,量元氣虛實,宜從緩治。若按心胸雖滿悶不痛,尚為在表,未入乎腑,乃邪氣填乎胸中,只消小柴胡枳桔以治其悶。如未效,本方對小陷胸一服如神。若按之當心下脹滿而不痛者,宜瀉心湯加枳梗,是痞滿也。以手按之小腹若痛,而小水自來利,大便黑,兼或身黃譫妄燥渴,脈沉實者,為蓄血,桃仁承氣下盡黑物則愈。若按之小腹脹滿不硬痛,小水不利,即溺澀也,五苓散加木通、山梔利之,不可大利,恐耗竭津液也。若按其小腹繞臍硬痛,渴而小水短赤,大便實者,有燥屎也,大承氣下之。劫法備開殺車槌方前。
再後問其大小便通利若何,有何痛處,及服過何藥,方知端的。務使一一明白,證脈相對,庶得下藥不差。凡看傷寒,若見吐蛔者,雖有大熱忌下涼藥,犯之必死。蓋胃中有寒則蛔上膈,大凶之兆,人皆未知。急用炮乾薑理中湯一服,加烏梅二個,花椒十粒,服後待蛔定,卻以小柴胡退熱,蓋蛔聞酸則靜,見苦則安矣。凡治傷寒,若煩渴欲飲水者,因內水消竭,欲得外水自救,大渴欲飲一升,止可與一杯,常令不足,不可太過,若咨飲過量,使水停心下,則為水結胸等證。射於肺,為喘為咳。留於胃,為噎為噦。溢於皮膚,為腫。畜於下焦,為癃。滲於腸間,則為利下,皆飲水多之過也。又不可不與,又不可強與。經云:若還不飲非其治,強飲須教別病生,正此謂也。
凡治傷寒若經十餘日以上,尚有表證宜汗者,與羌活沖和湯微汗之。十餘日若有里證宜下者,可與大柴胡湯下之。蓋傷寒過經,正氣多虛,恐麻黃、承氣大峻,誤用麻黃,令人亡陽,誤用承氣,令人不禁,故有此戒。若表證尚未除,而里證又急,不得不下者,只得以大柴胡通表裡而緩治之。又老弱及血氣兩虛之人,有下證者,亦用大柴胡下之。不傷元氣,如其年壯力盛者,不在禁例,從病制宜。
凡治傷寒尺脈弱而無力者,切忌汗下,寸脈弱而無力者,切忌發吐,俱宜小柴胡和之。
凡治傷寒,若汗下後不可便用參耆大補,宜用小柴胡加減和之。若大補使邪氣得補而熱愈盛,復變生他證矣,所謂治傷寒無補法也。如曾經汗下後,果是虛弱之甚,脈見無力者,方可用甘溫之劑補之,此為良法。其勞力感寒之證,不在禁補之例,看消息用之。凡治傷暑與傷寒俱有熱,若誤治之,害矣!傷寒則外惡寒而脈浮緊,傷暑則不惡寒而脈虛,此為不同治。經云:脈盛身寒,得之傷寒,脈虛身熱,得之傷暑。治宜小柴胡湯加石膏、知母,或人參白虎湯。天久淫雨,濕令並行,蒼朮白虎湯。若元氣素弱而傷重者,用清暑益氣湯治之。
中雲:治暑不宜輕用小柴胡,夾暴風寒者,或可用一二劑,蓋傷暑非傷寒,至夏變熱病之暑病也。
辨表裡中三證(王好古)
假令少陽證,頭痛,往來寒熱,脈浮弦,此三症但有一者,是為表也。口失滋味,腹中不和,大小便或閉而不通,或泄而不調,但有一者,是為里也。如無上下表里餘症者,皆虛熱也,是在其中矣。
辨陰陽二證(王好古)
陰證身靜,重語無聲,氣難布息,目睛不了了,鼻中呼不出,吸不入,往來口與鼻中氣冷,水漿不入,大小便不禁,面上惡寒,有如刀刮,身表涼,知在陰經也,名曰陰證。
陽證身動,輕語有聲,目睛了了,鼻中呼吸出入能往而能來,口與鼻中氣皆然,身表熱,知在陽經也,名曰陽證。
太陽六傳(王好古)
太陽者,乃巨陽也。為諸陽之首,膀胱經病。若渴者,自入於本也,名曰傳本。
太陽傳陽明胃土者,名曰巡經傳。為發汗不徹,利小便,餘邪不盡透入於裡也。
太陽傳少陽膽木者,名曰越經傳。為原受病,脈浮無汗當用麻黃而不用之故也。
太陽傳少陰腎水者,名曰表傳裡。為得病急,當發汗而反下,汗不發,所以傳也。
太陽傳太陰脾土者,名曰誤下傳。為原受病,脈緩有汗,當用桂枝而反下之所致也。當時腹痛,四肢沉重。
太陽傳厥陰肝木者,為三陰不至於首,惟厥陰與督脈上太陽相接,名曰巡經得度傳。
太陽證
太陽證,頭痛發熱自汗惡風,脈當緩而反緊,傷風得傷寒脈也。
太陽證,頭痛發熱無汗惡寒,脈當緊而反緩,傷寒得傷風脈也。
王執中雲:冬月此二證用九味羌活湯不應,仍用桂枝麻黃各半湯,蓋穩於大青龍也。
二證脈不同本經,大青龍湯主之。易老初用桂枝麻黃各半湯,後用大青龍湯,以其有厥逆筋惕肉瞤及亡陽之失也。易老後又改為九味羌活湯,而不用桂枝麻黃也。
太陽證發熱、惡寒、自汗,脈緩。
太陽證發熱、惡風、無汗,脈緩。
此二證,易老原將麻黃一桂枝二為治,後復改用羌活湯。
太陽頭痛
太陽膀胱,脈浮緊直至寸口,所以頭痛者,頭與寸口俱高之分也。兼厥陰與督脈會於巔,逆太陽之經上而不能得下,故壅滯為頭痛於上也。左手浮弦,胸中痛也。沉弦,背俞痛。右手浮弦者亦然,頭痛者木也,最高之分,惟風可到,風則溫也,治以辛涼,秋克春之意,故頭痛皆以風藥治之者,總其體之常也。然各有三陰三陽之異焉。故太陽則宜川芎,陽明則宜白芷,少陽則宜柴胡,太陰則宜蒼朮,少陰則宜細辛,厥陰則宜吳茱萸也。
王執中曰:此即論風而不及寒者,風亦寒氣所化,初從下起,後從上來,風與寒本相因,但感之不同耳。故治傷寒者,初分有汗無汗,到傳經後則不分矣。由此觀之,風藥亦能散寒,其理同也。
治太陽則不可越經(王好古)
假令治太陽陽明,不可遺太陽而只用陽明藥。余仿此。用三陽經解藥後,身番覆重者,若煩,則是有陽明也,若為煩而番覆輕者,知不傳三陰也。不傳三陰,則為解也。大抵三陰之體靜重與濕相同。傷寒五日後無汗,謂谷消水去形亡,故下之。三日前謂內有水穀,故汗之。
問桂枝湯發汗
發汗,或云當得汗解。或云當發汗,更發汗,併發汗,宜桂枝湯者數方,是用桂枝發汗也。復云:無汗不得服桂枝。又曰:汗家不得重發汗。又曰:發汗過多者,卻用桂枝甘草湯是閉汗也。一藥二用,如何說得仲景發汗與《本草》之義合而為一。答曰:《本草》云:桂枝味辛甘,熱,無毒,能為百藥長通血脈。止煩,出汗者,是調血而汗自出也。仲景云:臟無他病,發熱自汗者,此衛氣不和也。又云:自汗者為榮氣和,榮氣和則外不諧,衛氣不與榮氣相諧和也。榮氣和則愈,故皆桂枝湯調和榮衛,榮衛既和則汗自出矣,風邪由此而解,非桂枝能開腠理,發出汗也。以其固閉,榮血衛氣自和,邪無容地而出矣,其實則閉汗孔也。昧者不解閉汗之意,凡見病者,便用桂枝湯發汗,若與中風自汗者合,其效桴鼓,因見其取效而病愈,則曰:此桂枝發出汗也。遂不問傷寒無汗者亦與桂枝湯,誤之甚矣。故仲景云:無汗不得服桂枝,是閉汗孔也。又云:發汗多叉手心悸欲得按者,用桂枝甘草湯,是亦閉汗孔也。又曰:汗家不得重發汗。若桂枝發汗,是重發汗也。凡桂枝條下言發字,當認作出字,是汗自然出也。非若麻黃能開腠理而發出汗也。《本草》出汗二字,上文有通血脈一句,是非三焦衛氣皮毛中藥,是為榮血中藥也。如是則出汗二字,當認作榮衛和自然汗出,非桂開腠理而發出汗也。故後人用桂治虛汗,讀者當逆察其意則可矣。噫!神農之作於其前,仲景之述於其後,前聖後聖,其揆一也。
太陽禁忌不可犯
小便不利不可使利之,利之是謂犯本,以是知五苓散不可妄用。大便不可易動,動之是謂動血,此為犯禁。表在不可下,下之尤犯禁也。
太陽證亦有當汗不當汗者
咽乾、淋渴、鼻衄,小便不利,已經發汗,不得重發。如無以上忌證,雖經發汗,倘邪氣未盡,亦當重發之。
當汗而不汗生黃
其證為風寒所傷,陽氣下陷入於內,而排寒水上行於經絡之間,本當發汗因以徹其邪,醫失汗之,故生黃也。脾主肌肉四肢,寒濕與內熱相合而生黃也。
當汗而發汗過多成痓
其證因發汗太過,腠理開泄,汗漏不止,故四肢急,難以屈伸。
不當汗而汗成蓄血
蓄血其證燥火也,當益津液為上,而反汗以亡其津液,其毒擾陽之極則慢陰也,故燥血而蓄於胸中也。
血證見血自愈
太陽病入膀胱,小便利而赤,蓄血證也。血自下者愈也。
知可解
戰而汗解者,太陽也。不戰有汗而解者,陽明也。不戰無汗而解者,少陽也。若無差經,必不爾矣。
太陽傳陽明,其中或有下證,陽明證反退而熱兼不竭,卻退顯少陽證,是知可解也。
太陽知可解者,頭不痛,項不強,肢節不痛,則知表邪退也。
陽明知可解者,為無發熱惡寒,知里易解也。
少陽病知可解者,寒熱日不移時而作,邪未退也。若用柴胡而移其時,早移之於晏,晏移之於早,氣移之於血,血移之於氣,是邪無可容之地,知可解也。
知不可解
服解藥而去沉困,只頭痛目悶,是知濕去而風不去,則欲解也。若風去而濕不去,則不解,何以然?風則高,濕則下而入里也。
脈知可解不可解
可解之脈浮而虛,不可解之脈浮而實。浮而虛者,只是在表,浮而實者,知已在裡也。汗多不解者,轉屬陽明也。傷寒不頭痛,知邪不在經;若頭痛者,知邪在經也。
易老九味羌活湯解利法
羌活 治太陽肢節痛,君主之藥也。乃撥亂反正之主,故大無不通,小無不入,關節非此不治也。
防風 治一身盡痛,乃軍卒中卑下之職,一聽君令而行,隨所使引之而至者也。
蒼朮 別有雄壯上行之氣,能降濕下安太陰,使邪氣不傳於足太陰脾。
細辛 治少陰腎經頭痛。
川芎 治厥陰頭痛在腦。
白芷 治陽明頭痛在巔。
生地黃 治少陰心熱在內。
黃芩 治太陰肺熱有神。
甘草 能緩裡急,調和諸藥。
以上九味雖有一方,然亦不可執,執中無權,猶執一也。當視其經絡前後左右之不同,從其多少大小之不一,增損用之如神。
上水煎服。
若欲急汗,當熱服以羹粥投之。若緩汗,溫服之而不用湯投之也。
脈浮而不解者,先急而後緩。脈沉而不解者,先緩而後急。
本湯不獨解利傷寒,治雜病亦有神。中風行經者加附子。中風秘澀者加大黃。中風並三氣合而成痹等症,各隨十二經上下內外,寒熱溫涼四時六氣,加減補瀉用之。煉蜜作丸,尤妙。
當汗而下之成協熱利
當各隨三陽本證,表藥發之,表解下利自愈。若不愈者,方可以利藥治之。
太陽一下有八變
太陽病下之,其脈促,不結胸者,此為欲解也。
脈浮者必結胸,脈緊者必咽痛。脈弦者必兩脅拘急,脈細數者頭痛不止,脈緊數者必欲嘔,脈沉緩者協熱利,脈浮滑者必下血。
里傳表
太陽反下之,因而腹滿時痛者,屬太陰也。桂枝加芍藥湯主之。至於大實痛者,胃也,桂枝加大黃湯主之。己傳戊,婦告夫也。所以為里傳表,即名誤下傳也。
三陽三陰辨證用藥治法(彭用光)
太陽無汗,麻黃為最。太陽有汗,桂枝可先。小柴胡為少陽之要領,大柴胡行陽明之秘堅。至三陰則難拘定法,或可溫而或可下。宜數變以曲全生意,或可方而或可圓。
傷寒表證分別治法以便四時取用
傷寒表證是如何?(左手脈浮緊。)無汗惡寒身熱多,頭項俱疼脈浮取,(輕手之,脈浮大而緊。)施方施劑汗之和。(冬麻黃湯、十神湯,春夏羌活沖和湯。)
傷寒里證治法宜次第
傷寒里證心腹疼,(邪傳入里,脈重取數洪。)不惡寒而惡熱蒸,其脈數沉兼自汗,二便秘少下之生。(輕則大柴胡湯,重則三承氣湯選用。)
陽證 陽證身熱及頭疼,體重、咽乾、難臥動,或有譫語及循衣,脈息弦洪宜審用。
脈洪大有力。十神湯、九味羌活湯、解肌湯、葛根湯、大柴胡湯、三承氣湯,次第選用。
陰證 陰證身涼二便清,病初自汗也頭痛,也無煩躁也無渴,脈息沉微自可明。
脈沉微無力。五積散、理中湯、四逆湯、三建湯。
陰毒 手足甲青至節,三建湯。此證極危,灸關元、氣海、丹田、臍中。
陽證似陰 陽證身涼四肢,小便赤少大便稀,心煩口燥脈沉數,白虎湯兼竹葉奇。
脈沉數有力。竹葉石膏湯、柴胡五苓、三黃解毒湯。
陰證似陽 陰證如陽面赤經,小便清利大便通,渾身微熱沉遲脈,真武湯佳兼理中。
脈沉遲弱。五積散、羌附湯、附子理中湯。灸,服藥而脈不回,宜灸氣海、神闕、丹田。
陽厥 陽厥時時指爪溫,必煩便秘口乾論,脈來沉細中還疾,承氣柴胡最可吞。
陰厥 陰厥身涼熱不回,二便通滑不煩時,脈來沉伏知端的,三建湯兼四逆宜。
脈沉微,昏憒,先以星烏乾薑湯,隨用三建湯。灸,此證倉卒無藥,只灸關元、氣海、丹田妙。
血發黃 發黃恰如煙燻色,小便自利大便黑,唇焦漱水血家黃,桃仁承氣湯堪擇。
蓄血黃 此由脾胃熱甚,失於汗下以致之,宜抵當湯、桃仁承氣選用。
濕症黃疸 發黃渾似橘皮明,小便不利大便行,濕熱相蒸名曰疸,茵陳湯共五苓平。
蓄熱陰黃 頭汗出,四肢沉重,如瘧,俱用茵陳湯加五苓,兼小柴胡加梔子湯。
發斑、發狂 陽毒發斑是如何,梔子大黃黑奴科。此證甚危,紅赤白易治,如黑斑則胃爛難治。如陽毒,五日內可治,六日、七日難治。人參石膏化斑湯、玄參升麻石膏湯、大青四物湯。
溫毒 葛根橘皮湯、調胃承氣湯、黃連橘皮湯、豬膽雞子湯。
黑奴丸 方 治陽毒發斑,煩躁大渴倍常,時行熱病六七日未得汗,脈洪大或數,面赤目脹身痛,大熱煩躁,狂言欲走,渴甚。又五六日以上不解,熱在胸中,口噤不能言,為壞傷寒,醫所不治,棄為死人,精魂已竭,心下才暖,撥開其口,灌下即活人。凡灌藥下咽,便能即時甦醒。
黃芩 芒硝 麻黃 釜底煤 小麥奴 灶突墨 梁上塵(各一兩) 大黃(一兩一錢)
上為末,煉蜜為丸,彈子大,井水化下,即當發汗,寒已汗出乃瘥。若時頃不汗,再服一丸,須見微利。若不大渴,不可與此藥。
問兩感邪從何道而入(王好古)
答曰:經云:兩感者,死不治。一日太陽與少陰俱病,頭痛發熱惡寒,口乾,煩滿而渴。太陽者腑也,自背俞而入之,人之所共知之。少陰者臟也,自鼻息而入,人所不知也。鼻氣通於天,故寒邪無形之氣,從鼻而入。腎為水也,水流濕,故腎受之。經曰:傷於濕者,下先受之,同氣相求耳。又云:天之邪氣感則害人五臟,以是知內外兩感臟腑俱病。欲表之則有里,欲下之則有表,表裡既不能一治,故死矣。故云兩感者不治。然所稟有虛實,所感有淺深,虛而感之深者,必死。實而感之淺者,猶或可治。治之而不救者有矣,夫未有不治而獲生者也。予嘗用此,間有生者十得二三。故立此方,以待好生君子用之。
大羌活湯
防風 羌活 獨活 防己 黃芩 黃連 白朮 蒼朮 炙甘草 細辛(各三錢) 知母 川芎 地黃(各一兩)
上每服五錢,水煎熱服。不解再服,三四次必解,病愈則止。若有餘證,並依仲景隨經法治之。
傷寒誤下變有輕重
或問曰:傷寒雜證一體,若誤下之,甚者變大。答曰:非一體也。傷寒誤下,變無定體,雜病誤下,變有定體。何以然?傷寒自外而入,陽也,陽主動;雜病自內而出,陰也,陰主靜。動者犯之,其變無窮,靜者犯之,其變止痞、腹脅痛而已。故變無窮者為重,痞為腹脅痛者為輕也。
辨內外傷
傷風鼻中氣出粗,合口不開,肺氣通於天也。傷食口無味,涎不納,鼻息氣勻,脾氣通於地也。
外傷一身盡熱,先太陽也。從外而之內者,先無形也。
內傷手足不和,兩脅俱熱,先少陽也。從內而之外者,先有形也。
內外俱傷,人迎氣口俱盛,或舉按皆實大,表發熱而惡寒,腹不和而口液,此內外兩傷也。
凡診則必捫手心手背。手心熱則內傷,手背熱則外傷,次以脈別之。
冬傷於寒者,春必病溫。夏為熱病,長夏為大熱病。蓋因房失勞傷與辛苦之人,水虧無以奉春生之令,故春陽氣長而為溫病也。夏為熱病者,是火先動於火未動之時,水預虧於已旺之日,故邪但藏而不為病也。夏令炎蒸,其火既旺,與前所動者,客邪與主氣二火相接,所以為熱病也。長夏為大熱病者,火之方與秋之分皆手經居之,水之方與春之分皆足經居之,所傷者皆經不足。故夏火旺,客氣助於手經,則不足者愈不足矣。故所用之藥,皆泄有餘,而非足經藥。何以然?泄有餘則不足者補矣。此傷寒本足經,只言足經而不言手經也。大意如此。至於傳手經者亦有之,當作別論,與夫奇經之病,料在其中矣。
狂言譫語鄭聲辯
狂言者大開目與人語,語所未嘗見之事,即為狂言也。譫語者合目自言,言所日用常見常行之事,即為譫語也。鄭聲者,聲戰無力,不相接續,造字出於喉中,即鄭聲也。
陽明證不可犯禁忌
不當發汗,不當利小便,若發汗利小便,竭其津液,則生蓄血癥也。惟當益津液為上,以其火就燥也。益津液者,蓮鬚蔥白湯是也。汗多亡陽,下多亡陰,小便重利之,走氣,三者雖異為言,少津液則一也。
汗多亡陽
汗者本所以助陽也。若陽受陰邪,寒結無形,須當發去陰邪以復陽氣,所謂益陽而除風寒客氣也。陰邪已去而復汗之,反傷陽經。經曰:重陽必陰,故陽氣自亡。汗多亡陽,此之謂也。
下多亡陰
下者,本所以助陰也。若陰受陽邪,熱結有形,須當除去已敗壞者,以致新陰。此所謂益陰而除火熱邪氣也。陽邪已去,而復下之,反亡陰也。經曰:重陰必陽,故陰氣自亡。下多亡陰,此之謂也。
傷寒五臟受病脈證相剋訣
心臟 心病舌強笑面赤,躁煩掌熱口乾譫,臍上動氣洪緊數,反得沉微命不全。
肝臟 肝家面青目痛閉,筋急怒容臍左氣,脈當弦急或兼長,浮澀短兮名不治。
脾臟 脾家不食麵皮黃,體重肢痛喜臥床,動氣當臍脈緩大,弦長而緊是凶殃。
肺臟 肺家面白帶憂愁,吐血寒溫喘嗽求,臍右氣兮沉細澀,大而牢者死根由。
腎臟 腎家面黑爪甲青,耳閉足寒泄腹疼,臍下氣兮脈沉滑,緩而大者死之形。
已以皆受克之脈,為賊邪,故凶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