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八節之日,各依其宮,起一日、二日,順數一十日,仍在本宮。二十日、三十日,零數一例,順至四十五日止。假如夏至日,一日在離宮,二日在坎,三日在坤,四日在震,五日在巽……至十日復至離宮。二十日在坎,三十日在坤,四十日在震,四十一日在巽,不宜針灸左肩也。余並同用此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