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科理例卷一

明·汪机
来源:外科理例

卷一

癰疽脈一

浮 主表症浮數之脈。應發熱不發熱。反惡寒。癰疽也。

洪 主血實積熱。腫瘍洪大。則瘡勢進膿未成。宜下。潰膿後洪大難治。若自利不可救。

滑 主熱。主虛。膿未潰者宜內消。膿潰後宜托裡。所謂始為熱。終為虛也。

數 主熱。仲景曰。數脈不時見。生惡瘡。又曰。肺脈俱數。則生瘡。諸瘡脈洪數。里欲有膿結也。

散 腫潰後。煩滿尚未全退。其脈洪滑粗散。難治。以正氣虛。邪氣實也。又曰。肢體沉重。肺脈大則斃。謂浮散也。

芤 主血虛。膿潰後見之。易治。

牢 按之實大而弦。且沉且浮。而有堅實之意。瘰癧結核得之。不可內消。

實 久病虛人。得此最忌。瘡疽得此。宜急下之。以邪氣與臟腑俱實故也。

弦 浮弦不時見。為飲為痛。主寒主虛。弦洪相搏。外緊內熱。欲發瘡疽。

緊 主痛瘡腫。得之氣血沉澀。

澀 主氣澀血虛。膿潰後得之。無妨。

短 諸病脈短。難治瘡腫脈短。真氣短也。

細 主亡陽。陽氣衰也。瘡腫脈來細而沉。時直者裡虛欲變症也。

微 主虛。真氣復者生。邪氣勝者危。瘡腫潰後。脈微而勻。當自瘥。

遲 痼疾得之則善。新病得之主血氣虛憊。瘡腫潰後得之自痊。

緩 瘡腫潰後。其脈澀遲緩者。皆易愈。

沉 水氣得之則逆。瘡腫得之邪氣深。

虛 脈虛。血虛。血虛生寒。陽氣不足也。瘡腫得之。宜托裡和氣養血也。

耎 瘡腫得之。補虛排膿托裡。

弱 主氣血俱虛。形精不足。大抵瘡家沉遲耎弱。皆宜托裡。

促 主熱蓄於裡。下之則和。瘡腫脈促。亦急下之。

代 諸病見之不祥。瘡腫脈促結難治。況代脈乎。

動 動於陽。陽虛發厥。動於陰。陰虛發熱。

治瘡脈訣

身重脈緩。濕盛除濕。身熱脈大。心燥熱發腫。乍來乍去除熱。諸痛。眩暈。動搖。脈弦去風。

脈澀氣滯。燥渴亡津液。脈澀。瀉氣補血。寒勝則浮。食不入。便溺多。惡寒。脈緊細。瀉寒水。

數脈不時見。當生惡瘡。諸浮數脈應發熱。反灑淅惡寒。

若有痛處。當發癰疽。脈滑而數。滑則為實。數則為熱。

滑則為榮。數則為衛。榮衛相逢。則結為癰。熱之所過。則為癰膿。

機按今之瘍醫多不診脈。惟視瘡形以施治法。蓋瘡有表裡虛實之殊。兼有風寒暑濕之變。自非脈以別之。安得而察識乎。東垣云。瘡瘍憑脈。此之謂也。因詳列其脈之所主。揭之於首。學者宜加意焉。

七惡五善二

醫瘡概舉七惡五善。此特謂腸胃之內。臟腑瘡疽之證也。發背腦疽。別有善惡。載之於後。

七惡者。煩躁時嗽。腹痛渴甚。或泄利無度。或小便如淋。一惡也。膿血既泄。腫焮尤甚。膿色敗臭。痛不可近。二惡也。目視不正。黑睛緊小。白睛青赤。瞳子上看。三惡也。喘粗短氣。恍惚嗜臥。四惡也。肩背不便。四肢沉重。五惡也。不能下食。服藥而嘔。食不知味。六惡也。聲嘶色敗。唇鼻青赤。面目四肢浮腫。七惡也。

五善者。動息自寧。飲食知味。一善。便利調勻。二善。膿潰腫消。水鮮不臭。三善。神彩精明。語聲清亮。四善。體氣平和。五善。

五善之中。乍見一二善證。瘡亦回也。七惡之內。忽見一二惡證。宜深懼之。又有證合七惡。皮急緊而知善。又或證合五善。皮緩虛而知惡。此又在人詳審。大抵虛中見惡證者不可救。實證無惡候者自愈。膿潰後尚煩疼。脈洪滑粗散者難治。微澀遲緩者易痊。

諸惡瘡五逆三

白睛青黑眼小。服藥而嘔。腹痛渴甚。肩項中不便。聲嘶色脫。是為五逆。其餘熱、渴、利、嘔。蓋毒氣入里。臟腑之傷也。(機按以上不治。皆五臟氣已絕。)

定癰死地分四

一伏兔 二腓腨 三背 四五藏俞 五項 六腦 七髭 八髩 九頤

背上九處不可病癰五

第一入髮際為玉枕。亦為舌本。第二頸項節。第三椎為崇骨。第四大椎為五臟。第五脊骨兩邊肺俞穴。第六夾脊兩邊(膈俞及肝俞。)第七脊骨兩邊腎俞二穴。第八後心鳩尾。第九鳩尾骨穴。

附 正面五處。不可患癰。

第一喉骨為垂膺。第二當胸為神舍。第三心鳩尾。第四當兩乳穴。第五臍下二寸為腸屈間。

附 側面三處。不可患癰。

耳下近耳後牙車尖央陷中為喉脈一穴。當膊下一穴為肩骨。承山上三寸一穴腨腸。

癰發有不可治六

腦上諸陽所會。穴則髓出。頸項近咽喉。一有所礙。藥食莫進。腎俞與腎相抵。乃命之所繫。穴則透空。此三處有疽並難治。

發背透膜者不治(此言肝俞以上。)未潰肉陷。面青唇黑。便瘀者死(此言臟壞便瘀血。)右頤後一寸三分。毒銳者不治。潰喉者不治。陰入腹者不治。入囊者死。鬢深及寸余者不治。病瘡腰背強急瘛瘲者。皆不治。

發背治之難易七

疽發背上。以兩手上搭著者。謂之左右搭。頭多如蜂窠者。易治。以兩手下搭著者。謂之腰疽。亦易治。

以兩手上下俱搭不著者。謂之發背。此證最重。

大抵以上所言地分。皆脈絡所會。內系臟腑。患者得而早言。醫者審證。按法治之。皆為不死。設不早治治不對證。雖發於不死地分。恐亦致死也。

占色候生死八

病人目中赤脈。從上下貫瞳仁。一脈一年死。二脈二年死。若脈下者。療之瘥。面上忽多赤貫上下如脂赤色。從額上下至鼻。黑色出額上。大如指。及連鼻上至肩。又有赤色垂。併為死候。

機按赤脈屬火。瞳仁屬水。赤脈貫瞳。火反乘水。面屬陽。陽部赤色。陽勝陰微。額上黑色。陽微陰勝。故多危也。

癰之源有五九

天行一 瘦弱氣滯二 怒氣三 腎氣虛四 服法酒食炙爆服丹藥熱毒五

蓋治癰疽不可一概視為熱。其治難易。當自一而至五動。

生癰所感不同十

膏粱之變。足生大丁。受如持虛。膏粱厚味。熱毒內積。其變多生大疽。受毒部分。其毒從虛處受之。大丁、大疽也。以其根深在內也。此言疽因厚味內熱為變而生。

陽氣者精則養神。柔則養筋。開闔不得。寒氣從之。乃生大僂。陷脈為瘻。留連肉腠。

人身陽氣。其精微以養神。其柔和以養筋。陽氣在身表。開闔失宜。在外寒氣從而襲之。如襲其筋絡。則筋絡拘急為僂俯。如陷入經脈。則經脈凝瘀為瘍瘻。留連分肉節腠間。不易散矣。

此言瘍瘻因陽氣開闔失宜。外寒襲陷。經脈凝瘀而生。

營氣不從逆於肉理。乃生癰腫。

營生血。營氣流行失宜。不從其道阻逆於肉理。則血鬱熱。聚而為癰腫。

此言癰腫因營氣失宜。逆於肉理。血鬱熱聚而生。

三陽為病發寒熱。下為癰腫。

三陽。手陽明大腸。太陽小腸。足太陽膀胱。其三陽為病。在上發寒熱。在下為癰腫。

此言癰腫在下。從三陽而生。當視三陽脈而辨。

東方之域。魚鹽之地。其民食魚嗜咸。安其處。美其食。魚熱中。鹽勝血。故其民黑色疏理。其病為癰瘍。

此言癰疽。因土地瀕海。食魚嗜咸。安居不勞。美味不節。魚熱中。鹽勝血而生。

諸癰腫。筋攣骨痛。此寒氣之腫。八風之變也。

經曰。寒傷形。形傷腫。八風。八方之風。靈樞云。東南方來名弱風。傷人也在肌。西南來名謀風。傷人也在肉。東方來名嬰兒風。傷人也在筋。北方來名大剛風。傷人也在骨。此寒氣之腫。八風之變。而為癰腫。筋攣。骨痛。

此言癰疽。因四方寒氣。八風過傷而生。

腎移寒於脾。癰腫少氣。

夫腎傷於寒。轉移於脾。脾主肉。分肉之間。衛氣行處。腎寒復傳脾。則分肉寒而衛氣凝。故腎結為癰腫。肉結血傷而少氣。

此言癰腫。因腎寒傳脾而生。

脾移寒於肝。癰腫筋攣。

脾主肉。肝主筋。肉溫則筋舒。今脾傳寒於肝。故肉寒則衛氣結聚為癰腫。筋寒則急為筋攣。

此言癰腫。因脾寒傳肝而生。

肝滿。肺滿。腎滿。皆實。則為肝肺腎癰。

滿實。脈氣滿實也。以臟氣邪盛滿實。故脈氣如是。

此言肝肺腎癰。因臟氣邪盛滿實而生。當視脈氣滿實而辨。

肺肝腎癰症十一

肺癰主胠滿。肺藏氣而外主息。其脈支別者。從肺系橫出腋下。故喘而兩胠滿。此言肺癰所見症。

肝癰主小便。肝主驚。肝脈循股入毛中。環陰器抵少腹。直上貫肝膈。布脅肋。故兩胠滿。兩胠滿。臥則驚。不得小便。

此言肝癰所見證。

腎癰主少腹滿。此言腎癰所見證。

癰生原於臟腑十二

五臟菀熟。癰發六腑。

菀、積也。熟、熱也。五臟積熱。六腑受之。陽熱相薄。熱之所過。則為癰也。

此言五臟積熱。六腑受之而生。

六腑不和。留結為癰。

六腑屬陽而主氣。肌肉上為陽脈。邪氣遊於六腑。則肌肉上之脈不和。邪氣停留肌膚。結聚為癰腫矣。此言六腑受邪而生。

辨臟腑內瘡十三

中府隱隱痛者。肺疽。 其上肉微起者。肺癰。

巨闕隱隱痛者。心疽。 其上肉微起者。心癰。

期門隱隱痛者。肝疽。 其上肉微起者。肝癰。

章門隱隱痛者。脾疽。 其上肉微起者。脾癰。

京門隱隱痛者。腎疽。 其上肉微起者。腎癰。

中脘隱隱痛者。胃疽。 其上肉微起者。胃癰。

天樞隱隱痛。大腸疽。 其上肉微起。大腸癰。

丹田隱隱痛。三焦疽。 其上肉微起。三焦癰。

關元隱隱痛。小腸疽。 其上肉微起。小腸癰。

明瘡瘍本末十四

今富貴之人。飲食肥膿。日久太過。其氣味俱厚之物。乃陽中之陽。不能走空竅。先行陽道。反行陰道。逆於肉理。則濕氣大勝。子(土)能令母(火)實。火乃大旺。濕熱既盛。必來克腎。若雜以不順。必損其真水。腎既受邪。積久水乏。水乏則從濕熱之化而上行。其瘡多出背出腦。此為大丁之最重也。若毒氣行於肺或脾胃之部分。毒之次也。若出於他經。又其次也。濕熱之毒所止處。無不潰爛。故經言膏粱之變。足生大丁。受如持虛。如持虛器以授物。物無不受。故治大丁之法。必當瀉其營氣。以標本言之。先受病為本。非苦寒之劑為主為君。不能除其苦楚疼痛也。

陰滯於陽為疽陽滯於陰為癰十五

癰疽因陰陽相滯而生。蓋氣陽也。血陰也。血行脈內。氣行脈外。相併周流。寒與濕搏之則凝泣行遲為不及。熱與火搏之。則沸騰行速為太過。氣得邪而鬱。則津液稠黏。為痰為飲。積久滲入脈中。血為之濁。此陰滯於陽也。血得邪而鬱。隧道阻隔。或溢或結。積久滲出脈外。氣為之亂。此陽滯於陰也。病皆由此。不特癰疽。陽滯於陰。謂陽盛而滯其陰。脈則浮洪弦數。陰滯於陽。謂陰弱而滯其陽。脈則沉弱細澀。陽滯以寒治之。陰滯以熱治之。

瘡疽分三治十六

瘡瘍者火之屬。須分內外以治其本。經曰。膏粱之變。足生大丁。其源在裡。發於表也。受如持虛。言內結而發諸外。皆是從虛而出也。假如太陽經虛。從鬢而出。陽明經虛。從髭而出。督脈經虛。從腦而出。經曰。地之濕氣。感則害人皮肉筋脈。其源在外。盛則內行也。若脈沉實。當先疏內以絕其源。若脈浮大。當先托裡以防邪氣侵內。又有內外之中者。邪氣至盛。遏絕經絡。故發癰腫。經曰。營氣不從。逆於肉理。乃生癰腫是也。此因失托裡失疏通。及失和榮衛而然也。治瘡大要。須明托裡。疏通。和榮衛三法。托裡者。治其外之內也。疏通者。治其內之外也。和榮衛者。治其中也。內之外者。其脈沉實。發熱煩躁。外無焮赤。痛深在內。邪氣沉於裡也。故先疏通以絕其源。如內疏。黃連湯是也。外之內者。其脈浮數。焮腫在外。形證外顯。恐邪氣極則內行。或汗或先托裡。以防入內。如荊防敗毒散。內托復煎散是也。內外之中者。外無焮惡之氣。內則臟腑宣通。知其在經。當和榮衛。如當歸黃耆湯。東垣白芷升麻湯是也。用此三法。雖未痊瘥。必無變證。亦可使邪氣峻減而易痊也。其汗下和之間。又有外治之次第。詳見天容穴疔瘡條。

瘡腫分淺深十七

瘡疽有三種。高而軟者發於血脈。腫下而堅者發於筋骨皮肉。色不辨者發於骨髓。又曰。以手按搖瘡腫。根牢而大者深也。根小而浮者淺也。又驗。初生瘡時。便覺壯熱。惡寒。拘急。頭痛。精神不寧。煩躁飲冷。瘡疽必深也。若起居平和。飲食如故。其瘡浮淺也。惡瘡初生。其頭如粟微似有痛癢。誤觸破之。即焮展有深意。酌其深淺。浮則表之。深則疏之。

辨癰與疽治法十八

精要云。始患高腫五七日勿平陷者。是攻內之候。以托裡散內補湯填補臟腑令實。最怕透膜。透膜者。十無一生。

丹溪曰。癰之邪淺。其稽留壅遏。「濁」在經脈之中。而專於外。故初發時。身表便熱。患處便如枕如盆。高腫痛甚者。縱欲下陷。緣正氣內固不肯受。故或便秘。或發渴發逆以拒之。是以骨髓終不焦枯。五臟終不損也。癰疽之邪。其稽留壅遏。內連五臟而不專攻於外。故身或無熱。患處或不腫痛。甚者聲嘶色脫。眼黑青小。十指腫黑如墨。多死也。治癰初發。當以潔古法為主。表者散之。里者下之。火以灸之。藥以敷之。膿未成者必消。已成者速潰。治疽初發。當以涓子法為主。填補臟腑令實。勿令下陷之邪延蔓。外以火灸。引邪透出。使有穴歸而不亂攻。可轉死為生。變凶為吉。今世不分癰疽。一概宣熱拔毒。外以五香耗其氣。內以大黃竭其血。終不自悟其藥之非。惜哉。

瘡名有三曰癤曰癰曰疽十九

癤者。初生突起。浮赤。無根腳。腫見於皮膚。止闊一二寸。有少疼痛。數日後微軟。薄皮剝起。始出青水。後自破膿出。如不破。用簪針丸。。癰者。初生紅腫。突起闊三四寸。發熱惡寒。煩渴。或不熱。抽掣疼痛。四五日後按之微軟。此證毒氣浮淺。春夏宜防風敗毒散。加蔥薑棗煎。秋冬去蔥薑棗。加木香。身半以上。加栝蔞。身半以下。加射干。又有皮色不變。但肌肉內微痛。甚發熱惡寒。煩渴。此證熱毒深沉。日久按之。中心微軟。膿成。用火烙烙開。以決大膿。宜服托裡之藥。。疽者。初生白粒如粟米。便覺癢痛。觸著其痛應心。此疽始發之兆。或誤觸者。便覺微赤腫痛。三四日後。根腳赤暈展開。渾身壯熱微渴。瘡上亦熱。此疽也。疽上或漸生白粒如黍米。逐個用銀篦挑去。勿令見血。或有少血亦不妨。不見血尤妙。卻用老皮散敷之。五七日。瘡頭無數如蜂房。膿不肯出。冬用五香連翹湯。夏用黃連羌活散。夏初用防風敗毒散。加蔥棗。秋去之。加木香。若形氣實。脈洪滑有力。痛腫焮開。壯熱便閉。宜五利大黃湯。復元通。氣散。選用通利。又有初生白粒。誤觸後。便覺情思不暢。背重如石。身體煩疼。胸膈痞悶。怕聞食氣。此謂外如麻。里如瓜。疽毒深惡。內連腑臟。疽頂白粒如椒者數十。間有大如連子蜂房者。指⿰扌柰有膿不流。時有清水微腫不突。根腳紅暈。漸漸展開。或癢痛。或不痛。疽不甚熱。瘡反陷下。如領之皮。漸變黑色。恍惚沉重。脈若虛弱。便用大料參耆歸術。濃煎調理。

辨癰疽癤癧二十

瘡瘍有癰疽。癤癧。輕重淺深。或止發於一經。或兼二經者。止當求責於一二經。不可干擾余經也。若東垣用藥處方是矣。矧有兼風。兼濕。兼痰。兼氣。兼血。兼陰虛等證者。病本不同。治當求責。瘡瘍鬱冒。俗呼昏迷是也。宜汗之則愈。

辨瘤二十一

若發腫都軟不痛者。血瘤。虛腫而黃者水也。發腫日漸增長而不大熱。時時牽痛者。氣瘤。氣結微腫。久而不消。後亦成膿。諸癃。瘤。疣。贅等。至年衰皆自內潰。治於壯年。可無後憂。

瘡疽分虛實用藥二十二

瘡疽痛息自寧。飲食知味。脈證俱緩。緩則治本。故可以王道平和之藥徐而治之。亦無不愈。若脈實焮腫,煩躁。寒熱。脈證俱實。非硝黃猛烈之劑不能除。投以王道之劑則非也。若瘡瘍聚腫不潰。潰而膿水清稀。或泄利腸鳴。飲食不入。嘔吐無時。或手足並冷。此脈證俱虛。非大補之。藥不能平。投以硝黃攻伐之劑亦非也。故治其證者。當辨表裡虛實。隨宜治之。庶得萬全。

治瘡須分補瀉二十三

東垣云。瘡疽受之有內外之別。治之有寒溫之異。受之外者。法當托裡以溫劑。反用寒藥。則是皮毛之邪引入骨髓矣。受之內者。法當疏利以寒劑。反用溫劑托裡。則是骨髓之病。上徹皮毛矣。殆必表裡通潰。共通為一瘡。助邪為毒。苦楚百倍。輕則危。重則死矣。

男女癰疽治法不同二十四

男婦癰疽。精要謂治法無異。丹溪曰。婦人情性執著。比之男子。其難何止十倍。雖有虛證宜補。亦當以執著為慮。向見一婦早寡。善飲啖。形肥偉。性沉毒。年六十六。七月間背疽近正脊。醫乃橫直裂開取血。雜以五香十宣散。酒飲月餘。未嘗及其寡居之郁。酒肉之毒。執著之滯。時令之熱。竟至平陷。淹延兩三月不愈。

小兒瘡疽二十五

小兒純陽多熱。心氣鬱而多瘡疽。胎食過而受熱毒。犀角散為最。余如常法。大下恐傷其胃。

癰疽當分經絡二十六

丹溪曰。六陽、六陰經。有多氣少血者。有少氣多血者。有多氣多血者。不可概論。諸經惟少陽厥陰生癰。理宜預防。以其多氣少血。血少肌肉難長。瘡久不合。必成死證。或者遽用驅毒利藥以伐陰分之血。禍不旋踵。才得腫痛。參之脈症。若有虛弱。便與滋補。氣血無虧。可保終吉。若用尋常驅熱拔毒及紓氣藥。虛虛之禍如□掌耳。

一人年三十。左腿外廉紅腫。一人年四十。脅下紅腫二人皆不預防本經少陽血少。孟浪用大黃攻裡而死。

一人年六十。左膊外側一核。一女髀骨中痛。二人亦不預防本經血少。孟浪用五香十宣散表而死。

按此分經不致有犯禁壞逆之失。然手少陽少陰太陰。足少陽少陰太陰。俱多氣少血也。手厥陰太陽。足厥陰太陽。俱多血少氣也。手足陽明。俱多血多氣也。

以上病例。不繫膏粱丹毒火熱之變。因虛勞氣鬱所致。只宜補形氣。調經脈。瘡當自消。不待汗下而已也。若不詳脈證經絡受病之異下之。先犯病禁經禁。故致失手。

論內消二十七

內消。當審淺深大小經絡處。所形脈虛實。如腦背、腰項、臀腨、皆太陽經宜黃連羌活。背連脅處為近少陽。宜敗毒散。形實脈實者。宜漏蘆湯、五利大黃湯等疏利之。氣虛參耆為主。血虛當歸、人參為主,佐以消毒,加以引經。六經分野。各隨本經標本寒溫氣血多少以行補瀉惟少陽一經。治與氣血虛同法。(凡栝蔞、射干、山甲、蟬酥、連翹、地丁、鼠黏子、金銀花、木鱉之類、皆內消之藥)

內托二十八

一凡癰疽已成。血氣虛者。邪氣深者。邪氣散慢不能突起。亦難潰膿。或破後膿少。或膿清稀。或堅硬不軟。或雖得膿而根腳紅腫開大。皆氣血虛。邪氣盛。兼以六淫之邪變生。諸症必用內托。令其毒熱出於肌表。則易愈也。內托以補藥為主。活血驅邪之藥為臣。或以芳香之藥行其鬱滯。或加溫熱之藥御其風寒。亦有瘡疽腫痛。初生一二日。便覺脈沉細而煩悶。臟腑弱而皮寒。邪毒猛烈。恍惚不寧。外證沉深者。即當用托裡散或增損茯苓湯。及溫熱之劑以從治之。

或問內托。河間治腫焮於外。根盤不深。形證在表。其脈多浮。病在皮肉。非氣盛則必侵於內。急須內托。宜復煎散除濕散郁。使胃氣和平。如或未已。再煎半料飲之。如大便秘及煩熱。少服黃連湯。如微利及煩熱已退。卻與復煎散。如此使榮衛俱行。邪氣不能內傷。

腫瘍二十九

腫瘍內外皆壅。宜托裡表散為主。如用大黃。宜戒孟浪之非。

潰瘍三十

潰瘍內外皆虛。宜以補接為主。欲用香燥。宜戒虛虛之失。

外施貼藥三十一

外施貼藥。正是發表之意。經曰發表不遠熱。大凡氣得熱則散。得冷則凝。庸醫敷貼冷藥。豈理也哉。

一人年五十。嗜酒與煎爆。後左絲竹空忽努出一角。以硝黃腦子庵之。致斃。

瘡瘍作渴三十二

瘡瘍作渴。不問腫潰。但脈數發熱而渴。用竹葉黃耆湯。脈不數。不發熱。或脈數無力而渴。或口乾。用補中益氣湯。若脈數便秘。用清涼飲。尺脈洪大。按之無力而渴。用加減八味丸。若治口燥舌黃。飲水不歇。此丸尤妙。

精要曰。口渴與口乾不同。不宜用丹藥鎮墜。禍如反掌。惟桑枝煎五味湯以救陰水。甚妙。

丹溪曰。不言食味起火。怒氣生火。房勞激火。吾恐渴亦未易止也。

精要曰。瘡作渴甚。急與神仙追毒丸。取下惡毒。清膻湯。千金漏蘆湯。五香連翹湯。六味車螯散。萬金散。皆可選用。利後仍渴。卻用生津補氣藥。津液生。氣血完。渴自止。

丹溪曰。大渴而與利藥。非明示脈證。何以知其當下。後言利後仍渴。卻用補藥。又不明言脈證。恐是但有大渴必下。下後尚渴。方與補藥。古人治未病。如此用藥可乎。況渴。屬上焦。當腫瘍時。猶或可用。若潰瘍後渴。多因血氣之虛。何待利後方議甚虛也。

癰疽發渴。乃氣血兩虛。用參、耆以補氣。歸、苓以養血。或忍冬丸。黃耆六一湯。

一人渴後發背未潰。脈數無力。此陰虛火動。用加減八味丸。㕮咀二劑。稍緩次用丸劑而愈。

一人腦疽作渴。脈雖洪。按之無力。治以此藥不信。自用滋陰等藥愈盛。七惡並致而沒。

東坦云。論人病疽愈後發渴。多致不救。惟加減八味丸最妙。蓋癰疽多因虛而得。疽安而渴者。服此丸則渴止。安。而未渴者服此丸。永不發渴。或未疽而先渴者。服此不惟渴止。而疽亦不作。

一貴人疽未安而渴作。一日飲水數升。予用加減八味丸。諸醫大笑。云此能止渴。我輩不復業醫矣。皆用木瓜、烏梅、紫蘇、參、苓、百藥煎等劑而渴愈甚。不得已用此藥。三日渴止。其疾本以腎水枯竭。心火上炎。是以生渴。此藥生水降火為最。患者鑑之。

附子氣味勁悍。有回陽之功。命門火衰。非此不補。性雖有毒。但炮製有法。或用甘草、防風同炒。或童便久浸以去其毒。復與地黃等味同用。以制其熱。潤其燥。緩其急。假其克捷之功。而駕馭其剽悍之勢。則雖久服亦無害也。觀東垣八味丸論。則較然矣。

精要曰。疽向安後發渴。與加減八味丸。

丹溪曰。夫當此時氣血兩虛。當用參耆補氣。歸、苄補血。渴當自止。何必澤瀉、茯苓佐以肉桂以導水耶。若忍冬丸。黃耆六一湯。亦為切當。忍冬養血。黃耆補氣。渴何由作。(機)按丹溪所言。與前八味丸論治不合。宜以脈證別之。庶幾兩得其宜。而無背馳之失也。

瘡瘍嘔逆三十三

精要云。有二證。一謂初發。不曾得內托散。伏熱在心。一謂氣虛。脾氣不正。其伏熱在心者。與內托散。氣虛者。宜嘉禾散。有寒熱。宜正氣散。兼與山藥丸以補腎。

丹溪曰。諸逆衝上嘔噦。皆屬於火。托裡散性涼。固有降火之理。若嘉禾散徒溫暖以助火耳。山藥丸補腎以壯下焦之陰。粗為近理。然治嘔須分先後。腫瘍時當作毒氣上攻治之。潰瘍後當作陰虛補之。若年老因疽潰後嘔不食者。宜參耆白朮膏佐使藥。隨時隨證加減。亦用獨參湯而愈者。山藥丸緩急未易治。。河間謂病瘡嘔逆。濕氣侵於胃也。藥中宜倍加白朮。海藏云。吐者有物無聲。乃血病也。噦者無物有聲。乃氣病也。嘔者有聲有物。氣血俱病也。仲景曰。嘔家雖有陽明證。勿下之。咳逆者。火自下衝上胃口而作聲也。病後胃虛所致。陰大虛也。病而至此多危。善於治者。豈可泛言嘔吐無分別耶。

熱盛脈數。精要與漏蘆湯。單煎大黃湯等。若不甚熱。脈緩弱。只投五香連翹湯。

丹溪曰。熱盛脈數。若腫瘍時臟腑秘而體實者。猶可與也。若潰瘍膿血出多。熱盛脈數。去死為近。豈可下乎。緩弱之脈。古人皆以為邪毒已散。五香之飛走升散。其可用乎。

瘡腫寒熱用藥法三十四

嘗見治寒以熱。而寒彌甚。治熱以寒。而熱彌熾。何也。假如心實生熱者。當益其腎。腎水滋。熱自除。腎虛生寒者。當補其心。心火降。寒自退。此所謂寒之而熱取之陰。熱之而寒者取之陽也。又寒因熱用。熱因寒用。要在通其理類而已。又聞微者逆之。甚者從之。蓋治寒以熱。必涼而行之。治熱以寒。必溫而行之。此亦欲其調和也。其間有正有權者。蓋病有微有甚。微者逆治。理之正也。甚者從治。理之權也。

瘡瘍面赤不得攻下三十五

瘡瘍及諸病面赤。雖伏大熱。禁不得攻裡。為陽氣怫鬱。邪氣在經。宜發表以去之。故曰火鬱則發之。雖大便數日不去。宜多攻其表以發散陽氣。少加潤燥之藥。若見風脈風證。只可用發表風藥。便可以通利也。若只乾燥秘澀。只宜潤之不可。(注:「可」下疑有脫。)

論瘡瘍發寒熱或汗三十六

瘡瘍發寒熱。多汗。或先寒後熱。或先熱後寒。或連日作。又有或間日作。必先嘔痰。然後寒熱。寒熱解。大汗出。精要言以上之證。不可專以為熱。亦有氣虛而得。亦有因怒而得。或先感寒邪。脾氣不正而然者。

丹溪曰。因氣虛者。當以補氣藥補之。因怒者當以順氣藥和之。脾氣不正者。當以脾藥調養之。今用不換金正氣散。悉是溫散泄衛之藥。欲以一兩人參。收拾十四兩之泄衛可乎。若用於腫瘍時感寒邪者。猶或庶幾。彼氣虛者。因怒者。脾氣不正者。此方能兼治乎。抑不知其用於腫瘍耶。潰瘍耶。

論疽疾咽喉口舌生瘡三十七

凡疽疾咽喉口舌生瘡。精要歸罪不得內托。以致熱毒衝心。

一貴人病此。與琥珀犀角膏。一日而安。

丹溪曰。腫瘍用之。尚為近理。若潰瘍後用之。彼犀角之升散。寧不助邪致虛以速其死也。後有犀角散以大黃佐黃耆。用黃耆則知為虛矣。用大黃又似疑其有實熱。夫瘡膿體虛。縱有舊熱。將自漸因膿血而消。何必以峻冷利動臟腑。若在秋冬。何異刀劍。

論瘡瘍食肉三十八

東垣曰。瘡瘍食肉。乃自棄也。瘡瘍乃營氣而作。今反補之。自棄何異。雖用藥治。不能愈也。

精要曰。羊、雞、牛、鵝、魚、面、煎爆、炒、炙、酒等味。犯之必發熱。用梔子黃苓湯最效。

丹溪曰。梔苓、苦參、犀角。佐輔人參。固可解食毒之熱。若寒月與虛人。寧無加減乎。內經謂膏粱之變。足生大丁。此言瘡疽之因也。禁戒厚味。恐其引起宿火之熱。此誠富貴豢養口腹者所當謹。若素貧者大不然矣。

予治一人。背癰徑尺。穴深而黑。家貧得此。急作參耆歸術膏。多肉餛飩與之而安。多肉餛飩補氣之有益者也。

論氣血喜香惡臭三十九

精要曰。凡血氣聞香則行。聞臭則逆。飲食調令香美。益脾土。養真氣。瘡瘍或為穢氣所觸。可用香藥熏之。

丹溪曰。甘而淡者可養脾土。若香美者但能起火。故經以熱傷脾、熱傷氣為戒。今曰益脾養氣。施之腫瘍。似有暢達之益。潰瘍後用香美。恐有發濕熱、損真陰之患。

論膿四十

夫癰、疽、瘡、癤。皆由氣血壅滯而生。當推虛、實、表、里而早治之。可以內消。此內托裡之意也。若毒氣已結者。勿泥此內消之法。當辨膿之有無淺深。急酌量刺之。緩則穿通臟腑。腐爛筋骨。可不慎哉。若脈緊而數。為膿未成。緊去但數。為膿已成。以手按上。熱者有膿。不熱無膿。按之牢硬未有膿。按之半軟半硬已有膿。大軟方是膿成。若大按之痛者膿深。按之不甚痛者膿未成。按之即復痛者為有膿。不復痛者無膿。薄皮剝起。起者膿淺。皮色不變。不高阜者膿深。淺者宜砭。深者宜針。手足指梢及乳上。宜膿大軟方開。麻豆後肢癤有癰。稍覺有膿。便用決破。遲則成攣曲之疾。

論癰疽膿成十死一生四十一

凡癰疽膿已成。十死一生。故聖人弗使已成。已成膿血。砭石鋒針取之也。但病者多喜內消。而醫者即用十宣散、敗毒散、流氣飲之類。殊不知十宣散雖有參、耆。然防風、白芷、厚朴、桔梗皆足以耗氣。況不分經絡時令。氣血多少。安可概用。敗毒散乃表散藥也。雖有表證。不過一二服。況非表證。寧用之乎。流氣飲乃行氣散血之劑。服之過度。則氣血虛耗。何以為膿。此三藥不可輕用明矣。若膿既成。昧者待其自穿。殊不知少壯充實者。或能自破。若老弱之人又有攻發太過。不行針刺。膿毒乘虛內攻。穿腸腐膜。鮮不誤事。一婦乳癰膿成。針刺及時。不月而愈。一人腿癰膿成。畏針幾殆。後為針之。大補三月而平。一人腿癰。脈症俱弱。亦危症也。治以托裡得膿。不急針刺。後膿水開泄不斂而死。一婦發背。待自破。毒內攻。一人腹癰潰透。穢從瘡口出。皆由畏針而斃。

論惡肉四十二

惡肉者。腐肉也。癰疽潰後。腐肉凝滯。必須去之。推陳致新之意。若壯者筋骨強盛。氣血充溢。真能勝邪。或自去或自平。不能為害。若年高及怯弱之人。血液少。肌肉澀。設或留而不去。則有爛筋腐肉之患。一夫人取之及時。而新肉早生。得以全愈。一人去之稍遲。幾致不救。一人取之失期。大潰而斃。嘗見腐肉既去。雖少壯者不補其氣血。亦不能收斂。若怯弱者不取惡肉。不補養氣血。未見其生也。

腐肉可用手法去之。或用雄黃、輕粉敷之。蠹肉努出。用遠志末酒調塗之。(又法)息肉突出。烏頭五錢。苦酒三升。浸漬三日洗之。日夜三四次。諸瘡胬肉。如蛇出數寸。硫黃末敷之即縮。膿潰後蠹肉不腐。亦用硫黃、輕粉敷之。四圍仍有腫焮處。用毫針燒赤刺之。約一米深。紅腫則縮。

論蝕膿四十三

追蝕膿法。使毒氣外泄而不內攻。惡肉易去。好肉易生也。若紝其瘡。血出不止者未可紝。但摻追蝕藥於瘡上。待其熟可紝。方紝。紝之痛應心者。亦不可紝。誤觸其瘡。焮痛必倍。必生變症。若瘡癤膿成未破者於上薄皮剝起者。當用破頭代針之藥安其上。以膏貼之。膿出之後。用搜膿化毒藥。若膿血未盡。便用生肌。務其早愈。則毒氣未盡。必再發。

生肌止痛四十四

肌肉。脾之所主也。潰後收斂遲速者。乃氣血盛衰使然。世人但知生肌用龍竭。止痛用乳沒。予謂不然。生肌之法。當先理脾胃助氣血為主。則肌肉自生。豈假龍竭之屬。設若膿毒未盡。就用生肌。反增潰爛。壯者輕者。不過復潰。或遲斂而已。怯者重者。必致內攻。或潰爛不斂者亦多矣。止痛之法。熱者清之。寒者溫之。實者損之。虛者補之。膿郁者開之。惡肉侵蝕者。去之。如是則痛自止。豈特乳沒之屬。

一人發背。毒氣未盡。早用生肌。竟背潰爛。治以解毒藥而愈。又有患此。毒氣始發。驟用生肌。其毒內攻而死。一人腿癰。因寒作痛。與乳香定痛丸。一婦時毒。因熱作痛。與防風通聖散。一人腿癰膿潰。因虛作痛。與益氣養榮湯。一人腹癰。因實作痛。與黃連內疏湯。一人腿癰。膿成作痛。予為刺之。一婦發背。腐肉不去作痛。予為取之。痛各自止。專用龍竭生肌。乳沒止痛。未之察也。

瘡痛不可忍者。苦寒藥可施於資稟厚者。若資稟素薄者。宜補中益氣湯。加苦寒藥。血熱者。四物湯加黃苓、鼠黏子、連翹。在下加黃柏。若肥人濕熱瘡痛者。羌活、防風、荊芥、白芷、取其風能勝濕也。

每見瘡作。先發為腫。氣血鬱積。蒸肉為膿。故痛多在瘡始作時。膿潰之後。腫退肌寬。痛必漸減。而反痛者虛也。宜補參耆之屬。亦有穢氣所觸者。宜和解之。乳香、芍藥之屬。亦有風寒所逼。宜溫散之。羌桂之屬。

論瘻並治法四十五

諸瘡患久成瘻。常有膿水不絕。其膿不臭。內無歹肉。須先服參耆歸術芎大劑。托裡為主。或服以丸。尤宜用附子浸透。切作片。厚二三分。於瘡上著艾灸之。仍服前托裡之藥。隔三日再灸。不五七次。肌肉自長滿矣。

至有膿水惡物。漸潰根深者。用面、硫黃、大蒜三物一處搗爛。看瘡大小。捻作餅子。厚三分。安瘡上。用艾炷灸二十一壯。一壯一易。後隔四五日。方用翠霞錠子。並信效錠子互用。紝入瘡內。歹肉盡去。好長肉平。然貼收斂之藥。內服應病之劑。調理則瘥矣。

論附子餅四十六

(附豆豉餅)

附子為末。唾津和為餅如三錢厚。安瘡上。以艾炷灸之。漏大炷大。漏小炷小。但灸令微熱。不可令痛。干則易之。如困則止。來日如前再灸。直至肉平為效。仍用前補藥作膏貼。豆豉餅專治發背已潰未潰。用江西淡豆豉為末。唾津作餅置患處灸之。餅乾再用唾津和之。瘡大用水和。搗成硬泥。依瘡大小作餅子厚三分。如已有瘡孔。勿敷孔上。四布豉餅列艾其上灸之。使微熱勿令破肉。如熱痛急易之。日灸二度。先有瘡孔者。孔出汁即瘥。

論隔蒜灸四十七

隔蒜灸 元戎云。瘡瘍自外而入者不宜灸。自內而出者宜灸。外入者托之而不內。內出者接之而令外。故經云陷者灸之。丹溪曰。癰疽之發。或因內有積熱。或因外寒而鬱內熱。若於始發之際。外灸以散其毒。治之之早。亦可移重就輕。轉深於淺。東垣曰。初覺發背。欲結未結。赤熱腫痛。先以濕紙覆其上。立視紙先干處。即癰頭也。取蒜切片如三錢厚。安頭上。用大艾炷灸之。三壯換一蒜片。痛者灸至不痛。不痛者灸至痛。早覺早灸為上。一日三日。十灸十活。三日四日六七活。五六日三四活。過十數日不可灸。若有十數頭作一處者。用蒜研成膏。作薄餅鋪頭上。聚艾燒之。亦能活也。若初發赤腫。中間有一黃粟米頭。便用獨蒜切去兩頭。取中間片厚薄。安頭上。著艾灸十四壯。多至四十九壯。本事方云。一人四月背疽。治之逾月益甚矣。以艾加瘡頭。自旦及暮。灸百五十壯。知痛乃已。明日鑷去黑痂。膿盡不痛。始別以藥敷之。日一易。易時旋去前黑爛。月餘乃平。

灸法總論四十八

瘡瘍在外者引而拔之。在內者疏而下之。灼艾之功甚大。若毒氣鬱結。氣血凝聚。輕者或可藥散。重者藥無全功。東垣云。若不針烙。則毒氣無從而散。膿瘀無從而泄。過時不烙。反攻於內。故治毒者必用隔蒜灸。舍是而用苦寒之劑。其壯實內有火者或可。彼怯弱氣寒。未有不敗者也。又有毒氣沉伏。或年高氣弱。若服克伐之劑。氣血愈虛。膿因不潰。必假火力以成功。

一人足患疔已十一日。氣短。灸五十餘壯。更以托裡藥而愈。黃君腿癰。膿清脈弱。一婦臂結一塊。潰不收斂。各灸以豆豉餅。更飲托裡藥而愈。一人胸腫一塊。半載不消。明灸百壯方潰。與大補藥不斂。復灸以附子餅而愈。一人發背焮痛如灼。隔蒜灸三十餘壯。腫痛悉退。更服托裡消毒而愈。一人發背瘡。頭甚多。腫硬。色紫。不甚痛。不腐潰。以艾鋪患處灸之。更服大補藥。數日死肉脫去而愈。一人發背已四五日。瘡頭雖小。根畔頗大。隔蒜灸三十餘壯。其根內消。惟瘡頭作膿而愈。精要。曰。灸法有回生之功。信矣。大凡蒸灸。若未潰則拔引郁毒。已潰則補接陽氣。祛散寒邪瘡口自合。其功甚大。嘗治四肢瘡瘍氣血不足者。只以前法灸之皆愈。疔毒甚者。痛則灸至不痛。不痛則灸至痛。亦無不愈。若中虛者。不灸而服敗毒藥。則瘡毒未除。中氣先傷。未有不敗者也。李氏云。治疽之法。著艾勝於用藥。緣熱毒中隔。外內不通。不發泄則不解散。又有處貧居僻。一時無藥。用灸尤便。大概蒜用大者。取其散毒有力。用著艾炷多者。取其火力透也。如法灸之。瘡發膿潰。繼以神異膏貼之。不日而安。一則瘡不開大。二則內肉不潰。三則瘡口易合。見效甚神。

辨精要曰。始發時用針灸。十死八九。丹溪曰。火以暢達。拔引郁毒。此從治之意。因灸而死者。蓋虛甚孤陰將絕。脈必浮數而大且鼓。精神必短而昏。無以抵當火氣故也。豈可泛言始發不可灸以誤人。精要又謂頭上有毒不得灸。恐火拔起熱毒而加病。丹溪曰。頭為諸陽所聚。艾炷宜小而少。小者如椒粒。少者三五壯而已。若猛浪如灸腹背。炷大數多。斯為誤矣。按東垣灸元好問腦疽。以大艾炷如兩核許。灸百壯。始覺痛而安。由是推之。則頭上發毒。灸之痛則炷宜小。數宜少。不痛者。炷大數多亦無妨也。

經曰。陷者灸之。如外微覺木硬不痛者。是邪氣深陷也。急灸之。淺者不可灸。又曰。淺者有數頭腫痛。亦灸之無妨。

竹馬灸四十九

丹溪曰。諸項灸法皆好。惟騎竹馬灸法尤為切要。此消患於未形也。先令病人以肘憑几。豎臂腕。腰直。用篾一條自臂腕中曲紋盡處。男左女右。貼肉量起。直至中指尖盡處為則。不量指甲。卻用竹槓一條。令病人脫衣騎定。令身正直。前後二人扛起。令腳不著地。又令二人扶定。勿令僵仆。卻將所量臂腕。篦從竹扛坐處尾骶骨盡處。直豎竹上貼脊背。量至篾盡為則。用墨點。此只是取中。非灸穴也。另用薄篾。量病人中指節。相去兩橫為則。男左女右。截為一則。就前所點記處兩邊。各量開盡處。即是灸穴。兩穴各灸五壯或七壯。不可多灸。不問癰在何處及乳癰。並用此法灸之。無不愈者。一云。疽發於左。灸左。發於右。灸右。甚則左右皆灸。蓋此二穴。心脈所過處。經曰。諸痛癢瘡瘍皆屬心火。又云。心主血。心氣滯則血不行。故逆於肉理而生癰。灸此穴使心火調暢。血脈流通。即能奏效。起死回生。

論灸刺分經絡五十

河間謂灸刺瘡瘍。須分經絡部分。氣血多少。俞穴遠近。從背出者。當從太陽五穴選用至陰、(在足小指外側。去爪甲角如韭葉。)通谷、(在足小指外側。本節前陷中。)束骨、(在足小指外側。本節後陷中。)崑崙、(在足外踝後跟骨上陷中。)委中。(在胸中央約絞中動脈。)從鬢出者。當從少陽五穴、選用竅陰、(在足小指之次指端。去爪甲如韭葉。)夾溪、(在足小指次指岐骨間、本節前陷中。)臨泣、(在足小指次指。本節後間陷中。)陽輔、(在足外踝上四寸輔骨前絕骨端如前三分。)陽陵泉。(在膝下一寸外廉陷中。)從髭出者。當從陽明五穴選用厲兌、(在足大指次指。去爪甲如韭葉。)內庭、(在足大指次指外間陷中。)陷谷、(在足大指間。本節後陷中。)衝陽、(在足跌上五寸骨間動脈去陷谷三寸。)解谿。(在衝陽後一寸五分腕上陷中。)從腦出者。則以絕骨一穴。(在外踝上三寸動脈中。)

一說。癰疽初發。必先當頭灸之。以開其戶。次看所發分野屬何經脈。即內用所屬經脈之藥。引經以發其表。外用所屬經脈之俞穴針灸。以泄其邪。內外交治。邪無容矣。

針法總論五十一

經曰。冬則閉臟。用藥多而少針石。少針石者。非謂癰疽也。癰疽不得頃時回。回者遠也。(遠頃時而不寫。則爛筋骨穿臟腑矣。)又曰。癰疽之生。膿血之成。積微之所生也。故聖人自治於未有形。愚者遭其已成也。已成膿者。唯砭石鈹鋒之所取也。

瘡瘍一科。用針為貴。用之之際。須視其潰之淺深。審其肉之厚薄。若皮薄針深。反傷良肉。益增其潰。肉厚針淺。膿毒不出。反益其痛。至於附骨疽、氣毒、流注。及有經久不消。內潰不痛。宜燔針開之。若治咽喉。當用三稜針。若丹瘤及癰疽。四畔赤焮。疼痛如灼。宜砭石砭之。去血以泄其毒。重者減。輕者消。

一婦患腹癰。膿脹悶瞀。臥針。膿出即蘇。

一人囊癰膿熟腫脹。小便不利。幾殆。急針。膿水大泄。氣通而愈。

大抵用針迎而奪之。順而取之。所謂不治已病。治未病。不治已成。治未成。正此意也。今之患者。或畏針而不用。醫者又徇患者之意而不針。遂或膿成而不得潰。或得潰而所傷已深矣。卒之夭枉。十常八九。悲夫。

精要謂癰如椒眼十數頭。或如蜂窠連房。膿血不出者。用針橫直裂之。如無椒眼之類。只消直入取膿。不必裂之。(一法)當椒眼上各各灸之。亦佳。不必裂也。

小兒瘡癤。先當溫衣覆蓋。令其凝泣壅滯。血脈溫和。則出血立已。不如此。血脈凝便針。則邪毒不泄。反傷良肉。又益其瘡勢也。

精要曰。癰者皮薄腫高。多有椒眼十數粒。疽者皮膚頑硬。狀如牛頸之皮。。癰成膿則宜針。針宜用馬銜鐵為之。形如薤葉樣。兩面皆利。可以橫直裂開五六分許。攻去毒血。須先灸而後裂。。疽成膿則宜烙。可用銀篦。大二寸。長六寸。火上燒令赤。急於毒上熨烙。得膿利為效。

又曰。一婦病癰在背之左。高大而熟。未破。醫云可烙。傍有老成者曰。凡背之上。五臟俞穴之所繫。膈膜之所近。烙不得法。必致傷人。醫曰。但宜淺而不宜深。宜橫而不宜直入。(恐傷膈膜。)宜下而不宜上。(恐貯膿血。)

謂此訣盡無妨也。於是燒鐵箸烙之。肉破膿出。自此而愈。當時直驚人非劊子手者。不能為也。

又曰。方其已熟未潰之時。用鐵箸一烙。極是快意。方扇火欲著時。誠是驚人。予嘗用矣。臨時猶且顫悸。況未曾經歷者乎。烙後膿水流通。百無所忌。名曰熟瘡。其瘡突者。針口宜向下。然須是熟於用烙者。識淺深。知穴道。審生熟。非其時則所出皆生血。當其時則出黃膿瘀肉。用尖針烙者不得法。尖針頭細。其口易合。惟用平員頭者為妙。蓋要孔穴通透。或恐瘡口再合。用細牛膝根。如瘡口之大小。略割去粗皮。插入瘡口。外留半寸許。即用嫩橘樹葉、地錦草各一握。研成膏敷之。牛膝能使惡肉常流。二草溫涼止痛。隨干隨換。此十全之功也。

火烙針。其針圓如箸。大如緯挺。頭員平。長六七寸。一樣二枚。捻蘸香油。於炭火中燒紅。於瘡頭近下烙之。宜斜入向軟處。一烙不透再烙。必得膿。瘡口烙者。名曰熟瘡。膿水常流。不假按抑。仍須紝之。勿令口合。

論蜞針五十二

蜞針吮出血。可施於輕小症候。若積毒在臟腑。徒竭其血乾外無益。一兒二歲赤軫。取大蜞數條吮其血。軫消。予曰。非治也。三日大熱而死。蓋血去。氣不能獨居故也。

論金銀花酒五十三

金銀花生取藤葉一把。瓷器內爛研。入白酒少許。調和稀稠得宜。塗敷四圍。中心留口以泄毒氣。(又法)取藤五兩。木杵槌碎。生甘草節一兩。二味以水二碗用砂瓶文武火煎至一碗。入無灰酒一碗。再熬十數沸。去渣。分溫三服。渣敷患處。一日夜吃盡。病勢重。日夜兩劑。服至大小便通利。藥力到矣。或用乾者。終不及生者力大效速。或只用藤五六兩。搗爛入熱酒一鍾。絞取汁。酒溫服。渣罨患處。四五服而平。此藤延蔓附樹。或園圃牆垣之上。藤方而紫。葉似薜荔而青。三月間花微香。蒂帶黃色。花初開色白。經一二日色黃。故又名金銀花。又名鷺鷥藤。又名金釵股。又名老翁須。因藤左纏。又名左纏。凌冬不凋。又名忍冬。在處有之。治癰疽發背乳癰。初發便當服此。不問疽何處。皆有奇效。兼麥飯石膏、神異膏貼之。尤效。

論槐花酒五十四

槐花酒 槐花四五兩。炒微黃。乘熱入酒二鍾。煎十餘滾。去渣熱服。未成者二三服。已成者一二服。一人髀患毒痛甚。服消毒藥不減。飲槐花酒一服。勞隨大退。再服托裡消毒藥而愈。一人發背十餘日。勢危脈大。先飲槐花酒二服殺其勢。退再服敗毒散二劑。托裡藥數劑。漸潰。又用桑柴燒灸患處。每日灸良久。仍以膏藥貼之。灸至數次。膿潰腐脫。以托裡藥白朮、陳皮。月餘而愈。一人肩疽脈數。用槐花酒一服。勢頓退。更與金銀花、黃耆、甘草十餘服而平。

大抵腫毒。非用蒜灸及飲槐花酒先去其毒。雖服托裡諸藥。其效未必甚速。槐花治濕熱之功最為神速。但胃寒人不宜過劑。

八味丸治驗五十五

一人年逾三十。素怯弱不能食冷。臂癰愈後。飲食少思。或作脹。或吞酸。日漸羸瘦。參苓等藥不應。右尺脈弱。此命門火衰。不能生土。遂以八味丸補土之原。食進而愈。

一人病脾胃。服補劑及針灸脾俞等穴不應。幾殆。服八味丸三料而平。一人脾虛發腫。服此丸不半年而康。

一人貌豐氣弱。遇風則眩。勞則口舌生瘡。胸常有痰。目常赤澀。服此而安。一人患脾。服此將驗。而庸醫阻之。反用寒藥。遂致不救。

嘗驗人有不耐勞。不能食冷。或飲食作脹。大便不實。或口舌常破如瘡。服涼藥愈盛。盜汗不止。小便頻數。腰腿無力。或咽津。或呼吸覺冷氣入腹。或陰囊濕癢。或手足冷。或面白。或黧黑。或畏寒短氣。以上諸症皆屬腎。非用附子不可。

治驗數條。見前渴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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